不多时,叶辰刚想说话,就听到耳际传来了沉重的呼吸。
孙怡居然已经睡着了。
她实在太累了,一个晚上无法心安,这一刻抱着叶辰,让她有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
三个小时后。
孙怡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这一觉她感觉睡的太沉了,不过倒是很舒服。
她睁开眼睛,有些难受。
“嗯?”
一秒,两秒,三秒……直到门铃的响起,才把两人拉回了现实!
孙怡连忙起身,眼神都在躲闪:“我……我去开门……”
出了房门的孙怡,长吁一口气!
不再多想,孙怡整整头发,就去开门。
门打开了,让她意外的是,门外居然是一个容貌完全不输自己的美女!
“你是……”孙怡不记得认识眼前的人啊。
沈梦佳看到开门的居然是一个陌生的女子,也是同样疑惑。
她记得调查显示,这明明是叶先生住的地方啊?
她扫了一眼面前女子的身材,心中竟然产生了一丝溃败之感。
江城居然有身材这么完美的女人?关键这个女人脸色这么红?
叶先生也在里面?
金屋藏娇?
一定不会的,叶先生怎么会在这里,估计是她弄错地址了。
“你找谁?”孙怡皱着眉头轻声道。
沈梦佳刚想说话,只见叶辰赤裸着上身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当看到沈梦佳,叶辰这才想起,今天约了沈海华一家吃饭!
本来自己说提前会打电话给沈梦佳,结果睡过头,他直接把这事忘了!
沈梦佳看到叶辰的出现,又看了一眼脸色绯红的孙怡,瞬间明白了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有些空落落的,就好像丢掉了什么东西一般。
她一直仅存的一丝希望就这样彻底打碎。
孙怡作为女人,看到了沈梦佳的变化,自然明白了什么,她本能产生了一丝敌意,毕竟沈梦佳的容貌和气质完全不输自己。
她轻咳一声,对叶辰问道:“叶诚,她是谁?”
沈梦佳将脑海中的思绪抛开,笑了笑,微微鞠躬,对叶辰道:
“叶先生,因为我今天一直没有接到您的电话,爸爸有些着急,就让我来找您了,有些唐突,实在不好意思。”
叶辰穿好衣服,直接写了张纸条递给沈梦佳,道:“这是今天晚上吃饭的地址,是我朋友的地方,你和沈总说,晚上6点,不见不散。”
沈梦佳轻点头颅,深深的看了一眼孙怡便告辞了。
等沈梦佳走后,孙怡颇为八卦的凑到了叶辰的面前,好奇道:“那个漂亮女孩是谁?我看她对我有些敌意呢……是不是你的老相好?”
叶辰摇摇头,解释道:“沈海华你应该知道吧,就是那个北名集团的老总。她是沈海华的女儿沈梦佳。之前答应今天请他们吃饭的,结果忘了,这不人家就找上门来问了。我和她不算很熟,只是见过几次面。”
孙怡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眨眨眼:“那个……我今天也不太想做晚饭,要不你捎上我吧。”
叶辰没有多想,答应下来。何况汪叔和张阿姨,孙怡应该也认识,也算自己人。
……
大都公寓外。
停着一辆加长林肯车。
沈梦佳气呼呼的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沈海华见女儿回来了,心中一喜:“梦佳,叶先生在上面吗?你见到了吗?”
沈梦佳直接将手中的纸片扔给沈海华道:“那家伙在上面,快活着呢!”
沈海华作为商业巨擘,察言观色的能力是有的,他看了一眼纸条,笑道:“难道你看到里面还有别的女人?”
沈梦佳撇过头起,气呼呼道:“我本来还以为这叶先生是一个君子,没想到他也喜欢那种长的好看,性感的女人……不过话说回来,我如果是男人,对那个女孩的身材也没有抵抗力!”
她觉得还不够解气,又道:“爸,你别让我再接触这个叶先生了,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可不想做小三。”
沈海华爽朗的笑了几声,拍拍女儿肩膀,道:“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梦佳,我和你说,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
“这还好事?”沈梦佳瞪大眼珠,有些难以置信。
沈海华点点头,颇为认真道:“他身边有一个如此美女,只能说明叶先生也有七情六欲。这正是我们沈家的机会!我肯定,江城之内,能比的过你的女子不超过十位,也就说,只要你主动,叶先生自然抵抗不了。”
“还有,你根本不知道叶先生的未来意味着什么,江城不会是他的舞台,江南省也不会是他的舞台,他的舞台永无止境!你认为这种人物,身边只可能有一个女人吗?哼,别说一个了,十个都算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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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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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