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殿下!王子殿下!王子殿下……”
丑小鸭一开始倒确实很听罗宾的话,在罗宾跳开后,立即就先退远了,以免因为自己给罗宾造成拖累。
但之后见罗宾与那条蛇都先后跳进水井里,而且半天没动静后,它立即就不由担心地赶了过来,跳上井沿,往井里看去。这一看,发现水面上都不见罗宾与那条蛇的踪影,不由更是担心,忍不住急切地大声呼叫起来。
而越是呼叫,眼见罗宾越不露头,越是着急担心。叫到后来,忍不住都带了些哭声。
就在它着急担心地忍不住都想要跳到井里寻找罗宾时,忽然井水下面,那条蛇的身影浮出了水面。但乍一见到蛇,它并没立即发现蛇已经死了。眼见只有蛇浮上来了,却不见罗宾,还以为罗宾已经被这条蛇吃了,更是不由直接哭了出来。
“你哭什么,我还没死呢!”
正哭得伤心时,忽然罗宾的声音从井下面响起。
丑小鸭闻声再一瞧,见罗宾从水下露出了头,不由立即转涕为喜地惊喜叫道:“王子殿下,真的是你,你没有死!”
罗宾笑道:“当然是我,我也当然没死,死的是这条蛇。”
丑小鸭这时定睛一瞧,才发现那条蛇浮在水面上一动不动,确实是已经死了,不由惊讶与高兴地道:“王子殿下真是太厉害了,这条蛇比您大了这么多,您竟然能杀死它,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称赞您了,您简真就是英雄!”
罗宾闻言,反倒被丑小鸭称赞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一时便也没回话,只是游到井壁上后,借力跳出井口,落到了丑小鸭旁边。
丑小鸭见状,立即歪头仔细地打量他,观察他有没有受伤。当发现罗宾浑身上下都并无明显的伤口后,它不由更是惊讶地道:“王子殿下,我真是太佩服您了。您不但杀死了那条蛇,竟然连伤都没有受,您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我把它淹死的。我的游泳技术可比它好,在水下是我的主场。”罗宾没有细讲,只是简单答道。
“那也很厉害!”丑小鸭仍是一脸佩服状地道。
罗宾闻言,又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地晃了下头。说实话,前世在地球上的时候,可是已经很多年都没人这么由衷地称赞过他、佩服过他了。在进入社会,进入职场之后,他更多得到的是不认同、不重视。完成了什么、做成了什么,也不过是他的本职工作,很难能得到一句上司或同事的夸奖与称赞。
也只有在学生时代时,他才真正得到过一些同学的夸奖与称赞,对他表示过佩服。
社会是复杂的,而人际关系则更复杂。有时他做得好,不但不会得到别人的称赞与佩服,反而会招来嫉恨与是非。
所以长此以往,他开始流于平庸混日子。所谓“木秀于林,风必催之”,枪打出头鸟,有时太过优秀太露头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现在,他则不必,他跟丑小鸭之间的关系很单纯,丑小鸭也是完全出于真诚地称赞他、佩服他,让他体会到了久违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尽管这只是只单纯的小天鹅,似乎无足轻重,它的佩服与称赞似乎也不值什么。但罗宾却反倒觉着,这很珍贵。因为丑小鸭的称赞与佩服,没有掺杂任何目的,也不会包藏祸心,就只是单纯称赞佩服。
不过罗宾倒也不是好大喜功的人,接下来并没一直接受丑小鸭的称赞,而是与丑小鸭一起到附近寻了一条细长的藤蔓。然后,由丑小鸭在上面踩着一头,剩下的抛进井里,再由罗宾重新跳回井里,颇为艰难地用嘴与腿把那条蛇的尸体捆缚了起来。
捆好之后,他接着重新跳出井口,然后与丑小鸭一起合力,将那条蛇的尸体拖出井外,并远远抛尸到两人看不见的地方。
毕竟这口井是他的栖息地,他可不希望成天对着一条蛇的尸体。而且现在又还是盛夏时节,就算在清凉的井水里泡着,过不了多久,也会开始腐烂,他可不想亲眼见证这一幕发生。
最重要的是,他不能让小公主看见这一幕。不然万一小公主哪天过来后,见到这井里飘着一条蛇的尸体,还是腐烂发息的,肯定就会立即害怕兼恶心地跑回去,怕是从此以后都不会再过来这口井边了。
所以,把这条蛇的尸体处理掉,也是必须要做的事。
将这条蛇的尸体远远远抛尸之后,罗宾与丑小鸭不禁都是累的不轻,毕竟那条蛇可并不算小。死了之后,尸体更是死沉死沉的。他们俩的体形加起来,都还有些比不上那条蛇,做起来自然是十分费事,拖上井,再抛尸,着实是费了许多力气。
抛完尸后,两人坐下一起休息了一会儿,这才一起回返。
回到老椴树下的井边后,两人又坐在树底下乘凉聊天。
丑小鸭转头望向旁边的王宫,有些替罗宾着急忧心地道:“不知道小公主什么时候会过来?”
罗宾道:“按照以前的规律,她应该最多再有三、五天就会过来,快的话,可能一两天。”
“是吗?那太好了。”丑小鸭道:“只要小公主过来的话,请王子殿下放心,我一定会帮助您的。”
罗宾道:“其实你不用一直喊我王子,我说过了,我们还是平等的朋友。你可以叫我的名字,我叫罗宾。”
“真的可以吗?”丑小鸭不太确信地问。
“当然。”罗宾又抬腿拍了下它的翅膀,道:“就算我重新变回人后,我也仍然会把你当做好朋友。有句话叫‘患难见真情’,我们可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好朋友,是生死之交。”
“您真的这么认为吗?”丑小鸭又是激动地不敢相信问。
“当然。”罗宾郑重地点了下头,又道:“我说过了,不用对我用尊称,叫我罗宾。”
“好的,罗宾。”丑小鸭高兴地立即答应道。
罗宾跟着张嘴笑了下,道:“我觉着你也该起个名字,总不能一直叫你丑小鸭,总有一天,你会长大,变成美丽的天鹅的。”
丑小鸭闻言一想,不禁为难地道:“可我不知道,我该叫什么。不如你给我取一个吧,我的王子。你说过,你是一只博学的青蛙。”
“好,那就由我给你取一个吧!”罗宾倒也不推辞,点头仔细想了想后,有了主意,道:“不如你就叫‘甜甜’吧?”
在这个类似古代西方世界的世界里,流行于整个大陆的通用语,也是跟西方语言体系类似的字母排列式组合语言。眼下他与丑小鸭所说的,都是通用语。
但罗宾虽然身处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眼下说的也是外语,但他的灵魂可是华夏人。所以在思考给丑小鸭取名时,还是习惯性地使用了汉语的体系思考。这个“甜甜”,是天鹅“天”字的谐音。眼下他说出口后,也没另行翻译为通用语,而是直接用了汉语的发音,采取了符合这世界通用语习惯的音译方式。
“甜甜?”丑小鸭说得略有些艰难拗口地重复了下这个名字,自然是根本不懂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意思,但还是高兴地接受道:“好的,那我以后就叫甜甜了。”
罗宾听她说的实在有些拗口,笑着摇了下头,道:“这是你的小名,只有亲近的人可以这么叫你。我还另外给你起了个正式的名字,叫‘布兰妮’。”
这是他前世一位外国名星的名了,而这个名星的中文妮称,正是小甜甜。所以,他也是顺理成章地就想到了这个名字。考虑到这世界大部分名字的特性,倒还是这个名字的发音更符合些。
“布兰妮?”果然这个名字的发音,更符合这世界的通用语,丑小鸭很顺口地就叫了出来,这回是真心高兴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那我以后就叫布兰妮了,小名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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