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白,你衣服就不能够自己洗吗?”
李思研抽回手,看着姜小白冷冷的问道。
李思研对于姜小白实在是有些气不打一处来,洗衣服,做饭,这些事情,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来说,
这是最基本的生活技能啊。
她就不明白,为什么姜小白就是不做呢。
吃饭,吃饭要挑挑捡捡的,穿衣服,穿衣服穿的花里胡哨的。
做饭这事就不用说了,从两人开始认识,在李思研的记忆里,姜小白就没有做过一顿饭,除了吃饭的时候,连锅边都不沾。
刚下乡插队,还没有做罐头的时候,记得15个知青,就姜小白是跟着他发小王小军和刘爱国两个人蹭饭吃,也从来不做饭。
当时她就觉得姜小白有些奇怪。后来做罐头就更不用说了。
做饭就不用说了,吃个饭都能够让他吃出花样来,那是什么好吃吃什么?
本来以为他来京城上学以后,能够好点。
结果更是变本加厉了,学生都能够吃食堂,穿中山装,自己洗衣服。
而姜小白呢,吃饭必须是小饭馆,点上几个菜,一来就张扬的买了自行车,穿衣服总是穿的花花绿绿的。
衣服从来都不自己洗,让人家两个小姑娘洗。
别人一说我们大学生之类的话语,姜小白就不屑的撇嘴。
最重要的是,别人上大学,那都是特别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抓紧时间废寝忘食的学习。
姜小白呢,那是能不上课,就不上课,早上不睡到太阳升起不起床。
上课就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一下课就精神了。
李思研特意的观察了一下,整个大学除了姜小白,就没有第二个人这样。
当然了,李思研也承认姜小白有优点,当初在雨夜里,带着众人搬罐头瓶,那永不放弃的样子。
还有就是来学校以后,姜小白在短短的时间之内,不光成为了学生会的主席,还让学生会改革,在学校拥有了很大的话语权。
眼前的这个男生不光是在插队的15个知青中最有能力,就是放在北师大,这个全国天之骄子聚集的地方,姜小白依旧足够优秀。
并且优秀到在学校里边一枝独秀,成为北师大的学生中那最闪耀的存在。
“我能,这不是那两小丫头的一片心意嘛?我也不想啊……”
姜小白一副委屈的样子说着,李思研更加的生气了。
“小丫头,她们和你是同学,而且你不让她们洗衣服,她们还能够强迫你吗?”
李思研这次是真的生气了,看着姜小白嬉皮笑脸的样子,她就气不打一出来。
“好了,好了,我错了。以后我不用了还不行嘛。”姜小白觉得自己还是会哄女孩子的。
道个歉嘛,虽然他不觉得这点小事有什么需要斤斤计较的。
但是有句话不是叫“吵赢了道理,但是输了感情”嘛。
李思研气呼呼的看了姜小白半天,想着姜小白马上就要离开了,未来很长时间见不了面,终于是没有再生气。
姜小白觉得是哄一哄就好了,李思研就是在吃醋,而李思研觉得姜小白马上就要走了,把矛盾压了下来。
其实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不是哄一下子,吃醋的问题,而是两个人的观念根本就不一样。
一个生活在70年代的和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人,两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不一样。
是两个时代的碰撞,姜小白虽然重生以后,在努力的融入这个世界,但是姜小白骨子里,还是前世二十多年养成的人生观,价值观。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现代年轻人和爷爷奶妈那一辈的人,在生活方式上的不同。
爷爷奶奶们觉得穿的朴素一点,节约一点是好习惯,但是年轻人却追求的是享受生活。
两人聊了一会,李思研就和姜小白趁着下午没上课的时候去找李贝贝和张兰芳拿衣服去了。
李贝贝和张兰芳见了姜小白也很高兴,一口一个小白叔亲热的叫着。
可以说姜小白就是两人的骄傲。
取衣服的时候,李思研不经意间撇见衣服袋子里姜小白的内衣,脸色顿时就黑了,不过李贝贝和张兰芳都在,李思研强行压下了心里的怒火,没有多说什么。
下午李思研上课以后,姜小白回宿舍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骑着自行车回到了旗舰店。
刚回到旗舰店门口,就看见了一辆小汽车。
李小六正坐在车里东瞅瞅,西看看,还不时的摸一下,脸上满是兴奋的表情。
而店里几个员工,也不时的探出脑袋好奇的看着小汽车。
虽然在京城,小汽车不少,走在路上也不是没有见过小汽车,但是停在店铺门口,近距离的观察小汽车却都是头一回。
“你听说了吗?这小汽车好像是给咱们小老板的。”
“这小汽车可真漂亮,我还是头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小汽车呢。”两个服务员议论着。
“我知道,我告诉你们啊,这车就是上次来咱们店里那个领导给的,那个领导上次来店里还是我接待的呢?那领导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领导不是普通人还用你说……”楼很快就歪了,
“这小汽车可真漂亮,乌黑乌黑的,坐在里边估计也舒服的很。”邓小芳这个领班也忍不住跟着议论着。
到底是小姑娘,好奇心特别的重。
“喜欢啊?”另一个服务员问道。
“喜欢。”邓小芳盯着小汽车眼睛都要冒小星星了。
“喜欢那你嫁给小老板不就行了,以后每天都能够坐,说不定哪天我们也能够沾沾光,坐一下呢。”一个服务员笑嘻嘻的说道。
“就是,小老板长得好看的,还是大学生,又有钱。而且小老板为人也特别幽默风趣,嫁给小老板你不得天天美死啊。”另一个服务员也打趣的说道。
“哎,你们两个死妮子说什么呢?看我不撕烂你们俩的嘴。”听着两个服务员的话,邓小芳脸色一下子就变的通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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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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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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