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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官逼民反

?在李乙丑的面前,跪着二十来个五花大绑的贼首。

经过初步的审问之后才知道,这二十多个头目并非是饿极了要造反的流民,恰恰相反,却全都是定远城中的富户乡绅。

现如今这世道,吃不上饭的流民斩木为兵揭竿而起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富户造反……还真是头一回听说。

这些富户多是定远城有头有脸有产业的人物,族中子弟大多能读书认字,甚至还有几个是有功名在身的。这些人聚众造反,好像找不到理由吧?

看似匪夷所思,其实也很简单,说穿了只有四个字:官逼民反!

前不久,闯贼一部曾到过定远城下,贼军的前锋刚一出现,县大老爷并诸官吏立刻闻风而逃。老百姓们既担心贼军洗劫,又无力与贼军交战,只能在关闭城门的同时,派人出去和闯贼交涉。

一番交涉之后,城中的富户乡绅捐献了牛羊粮酒之类的物资,送给城外的贼军,希望可以换来平安。

贼军收到粮秣牛羊之后,很守信用的没有攻打定远县城,甚至还出榜安民,许诺下“禁掠、禁杀、敢违者斩”的法令。

贼军在定远城外逗留了约莫两个多月,却是秋毫无犯,甚至还一度和城中的百姓做起了生意。当贼军离去之时,城中的富户又筹集了些钱粮相送。总而言之,虽然贼军曾经到过定远城,却没有做过什么破坏,和当地的百姓还算是相安无事。

没过多久,贼并退去,朝廷的大军杀至。

官军一到,马上就把定远城闹了个鸡犬不宁,征钱、征粮、拉壮丁等等这些最常见的路数全都没有落下。尤其是城中的富户,简直就成了官军眼中的肥肉,大肆强索钱财粮秣之余,连家中的女眷也不放过。

尤其是听说百姓们曾经送给贼军钱粮之后,官军就愈发的变本加厉起来,一个个如同红了眼珠子的恶狼一般,直接打上门去一绳子把人绑走,打了个“私通贼寇”的罪名,砍的人头滚滚,借机侵占民财无数。

替朝廷保住了一座城池,让百姓免遭刀兵之灾,原以为是大功一件,想不到却成了罪名,许多人家因此弄的家破人亡凄惨无比。

剩下的事情已很简单了,无非就是官逼民反的老套路。定远城中的富户乡绅联合起来,把官军赶了出去。

驱赶官军,甚至一度与大明官军展开“恶战”,这已经算是正式的扯旗造反了。

赶走官军之后,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几十个富户并族中子弟以及名下的佃户,还纠集起了一大帮本地的穷苦百姓,浩浩荡荡去西边的寿县投靠贼兵。

官军肆虐地方,百姓水深火热,这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朝廷养的野战军居然被老百姓打的抱头鼠窜狼狈逃走,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但李乙丑总是感觉这件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不论官军的战斗力如何低下,终究是是一支正式的军队。军队和百姓最大的区别从来就不是甲胄、武器这些外在的东西,而是组织度。

能在短短几日之内就把定远城中的百姓组织起来,让他们走上杀官军投贼寇的造反之路,就算是李乙丑的扬州民练,也没有这么高的执行能力,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仔细的审问过之后才知道,这么多的乡绅富户能够铁了心的扯旗造反,完全就是因为另外一个的人的煽动,而这个人才是定远民变的灵魂人物。

在李乙丑的心目当中,能够煽动定远百姓和官军对抗的人物,要么就是大奸大恶之徒,要么就是大智大勇之辈,就算没有长出三头六臂也肯定与常人不同。一见之下,却大失所望。

这个叫做沈培伦的人,约莫四十来岁,因为被俘之时被扬州民练的士卒狠狠揍过,脸上满是淤青,身上的青布长袍也扯的七零八落好像披风一样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

“你就是沈培伦?”

“是。”

要不是他亲口承认,李乙丑都不敢相信这个身材瘦小其貌不扬的家伙就是此次民变的罪魁祸首。

“为何要煽动百姓造反?”

沈培伦微微昂起头,看了李乙丑一眼,原本就略显耷拉的眉毛更加下垂的厉害,好似在苦笑一般:“是不是那些富户乡绅都这么说?”

“众口一词,都说是你妖言惑众,他们受了你的蒙蔽……”

“他们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沈培伦的表情中带着一丝很明显的嘲弄:“贼军来犯之时,全城百姓惶惶不可终日,正是因为我冒险出城与贼军交涉,才保全了满城数万百姓。当时,他们赞我是定远之福,转眼间就又成了煽动百姓的罪魁祸首,真是有意思的很。”

沈培伦,原本是县衙的一个小小书办,虽然算不上吏员,也能混个衣食丰足。当李闯的贼军到来之际,县令、主簿、县丞等等大大小小的官员闻风而逃,就连三班衙役都跑了个干干净净。整个县城里边,就剩下沈培伦这么一个根本就算不上是官员的官面人物。

李闯的大军就外面围着,已经摆出攻城的架势,城中百姓早已吓破了胆,唯恐贼军破城之后大肆洗劫,于是推举沈培伦为话事之人,出城和贼军谈判。

贼军素来残忍,连老福王那样的皇亲宗室都能扔进大锅里煮做肉羹,又怎么会在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书办?

担着巨大的风险,肩负全程百姓的重托,沈培伦终于不负众望,和贼军商谈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百姓主动交出部分钱粮牛酒之物,贼军放弃动武的打算。

按照约定交了钱粮之后,贼军果然依照前约形事,只是屯兵左近而没有攻打定远城,甚至一度和城中的百姓相处的“非常愉快”。

一时间,沈培伦成了定远的大救星,声名和威望如日中天。

两个多月以后,贼军退去官兵到来。

原以为战战兢兢的日子终于过去,却万万没有想到官军比贼军更加狠恶,强征钱粮敲诈勒索无所不用其极。后来听说定远百姓曾和贼寇“暗通款曲”,马上就给他们安上“资敌”“谋逆”的罪名,愈发变本加厉起来。

接连几个富户被官军折腾的家破人亡之后,乡绅们又一次找到沈培伦,希望他能想想办法。

连贼军都能对付得了,面对穷凶极恶的官军,想来沈培伦也是有办法的吧。

沈培伦给出的答案简单而又直接:造反!

就这样,定远百姓就反了。

“官逼民反”这四个字说来简单,其中却有很多曲折之处,李乙丑很有兴趣的问道:“当初贼军兵临城下之时,明明可以攻破城池,为什么会接受你的条件?”

闯军已经兵临城下了,完全有能力一举把定远县城攻破,然后杀进城去洗劫一空,放着这么大的好处不拿,反而接受了一些钱粮之后就放弃攻打,这不符合逻辑。而且沈培伦只是个小小的书办,他有什么能力让闯军放掉已经到了嘴边的肥肉呢?

“此事说来简单,我只是让贼军相信城中百姓已经打定了玉石俱焚的主意,一旦他们敲响攻城的战鼓,城中的百姓就会举火焚城,把定远城化为一片火海。到时候鸡犬不留片瓦无存,他们就算攻破了城池,也拿不到一粒粮食一枚铜板!”

闯军纵横数省,从来就没有经营一方的打算,大多都是为了钱粮从未想过要建立稳固的地盘。沈培伦非常清楚闯军需要的是什么,所以才用这种“玉石俱焚”的说法来吓唬闯军。

强行攻城,就算胜利了也只能得到一片掩盖在灰烬之下的废墟,完全是白费力气。权衡之下,贼军才接受了他的建议:接受部分钱粮放弃攻城的打算。

能让贼军相信自己真的有同归于尽玉石俱焚的决心,说明这个沈培伦非常擅长心理战。

能够说的贼军的放弃使用武力,确实是沈培伦的能力之所在,但是和煽动百姓攻打官军比起来,那又算不了什么了。

不管怎么说,定远城都是大明朝的治下,就算是官军肆虐酷掠百姓,能够煽动城中的富户一起造反,这份蛊惑人心的能力和组织能力,也算是难得一见的本事了。

“官军狂走如枭汹汹而不可遏,城中富户多遭其迫害,屡屡弄出家破人亡的惨剧。我又被官军说成是勾结反贼的元凶,迟早也难逃一死。还不如奋起一搏。我只需伪造几封书信,让城中的富户们相信我和贼军早暗中勾结在一起,只要先在城中发难,贼军的数万大军马上就会前来支援,里应外合之下轻而易举就可以把官军击破。到时候扫荡地方自成一股势力,若是贼人势大就投靠贼人,若是官军来剿就转身反正,也能混个一官半职,岂不比做个小小的书办要强的多?我已经四十二岁了,若不行险,这辈子还能有什么指望?奈何技不如人,被你击败也无话可说……”

沈培伦的做法和当下一些地方豪强的生存之道不谋而合。

地方上的豪强势力,总是随时准备好了贼军和官军两面旗帜,贼来投贼官来投官,完全就是两边倒的墙头草作风。却往往混的风生水起一再壮大,比如洗劫过定远城的这支官军,以前也是贼军的一部分,被朝廷收编之后摇身一变就成了官军,可以理直气壮的继续肆虐地方。

现如今这世道,官兵和贼军又哪能分的那么清楚?

唯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沈培伦只是个小小的书办,手中没有足够的实力。仅仅凭着大的吓人的胆量和两片极具煽动力的嘴唇,就能搅动起风云,只不知道是英雄造时势还是时势出英雄了。

“带下去,看管起来,等回到扬州之后押解有司衙门,是杀是剐就看你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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