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定远民变的“罪魁祸首”,沈培伦早就知道自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被痛痛快快的砍下脑袋是非常奢侈的想法,估计更大的可能是被“凌迟”处死。
勾结逆贼、抗拒官军,煽动百姓造反,无论哪一条,都足够他享受“凌迟”的特殊待遇了。
在万众瞩目的法场上受尽千刀万剐之刑而死,这是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的结局。镣铐已经深深的吃进双腿的皮肉当中,肌肤早已经溃烂化脓,尤其是左腿的踝关节,更是又麻又痒,几乎没有知觉。相对于肉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折磨更让人难以忍受。这些天来,沈培伦每日都在恐惧和煎熬中度过,无数次在梦中见到到那血腥惨烈的情形。
蜷缩在阴冷的囚牢当中,如同落入陷阱中的猎物,战战兢兢的等待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若是痛痛快快的死去,反而是好的,象现在这样等死,沈培伦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疯了。
好不容易静下心来,又忍不住的思念起以前的时光……
少年时代的沈培伦,和绝大多数同龄的读书人一样,怀揣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一心希望可以通过科举出人头地,也曾有过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的想法。十几年寒窗苦读之后,屡次科考却每次都名落孙山,那些个声色犬马纵情享乐的纨绔子弟却纷纷高中。
看破了科场的黑暗之后,沈培伦渐渐的明白过来,象自己这样无权无势有没有银子开路的读书人,想要靠中功名无异于痴人说梦。
彻底放弃了功名的念想之后,娶妻生子过去了普通人的生活。
日子虽然贫寒,终究还算安稳。尤其是后来在衙门里做了书办之后,虽赚不了多少,却胜在平稳,每个月都能拿到些钱粮,养家户口也算是够了。
在衙门里当差,见多了官员的丑恶嘴脸,也看惯了老百姓的凄惨。奈何人微言轻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只是尽可能的给百姓提供些方便。
久而久之,当地的百姓遇到难事之时,更愿意找这个好说话的沈书办,沈培伦也渐渐积攒了不错的名声,在当地颇有些人望。
贼军兵临城下之际,衙门里大大小小的老爷们早已记不起守土安民的责任,一个个望风而逃,就连平日里狐假虎威的衙役都散了个干干净净。
无可奈何之下,当地的百姓找到沈培伦,央他代表官府去城外和贼军交涉,只要贼军不进城,便是送他们一些钱粮也是可以的。
老实本分的沈培伦本不敢去到贼军的大营当中,奈何无数百姓苦苦哀求,更有本地的富户乡绅许诺下种种好处,沈培伦才硬着头皮去和贼军交涉。
好在沈培伦办事干练,居然真的说动了贼军,保住了定远城的平安。
当时的沈培伦马上就成为定远的大救星,被万千百姓敬仰,那些富户乡绅更是千恩万谢,沈培伦的人生一下子就变得风光起来。
奈何好景不错,贼军刚刚退去官军就来了。
官军的狠恶毒辣更胜贼兵,敲诈勒索无所不用其极,连沈培伦这个当初的“定远救星”也变成了“资敌”的叛逆。
在这个兵贼难辨的时代,沈培伦终于狠下心来,煽动那些走投无路的百姓和他一起造反,然后又以“早已与贼军暗中勾结”为借口,引诱定远百姓和他一起去投靠贼军。
可惜的是,他遇到了李乙丑,终究还是落得个身陷囹圄朝不保夕的下场。
安安稳稳了半辈子之后,却在短短的一段时间内接连遭遇莫大变故,起起落落终究难逃一死。
“就算我死了,也不后悔,”已走到穷途末路的沈培伦暗暗的诅咒着这个该死的世道:“兵不如贼,天下纷乱,分明就是亡国之兆。这大明朝也长久不了,用不了多少时日便会轰然倒下,到时候肯定有很多人比我更惨,我只是先死罢了。”
不住的用这种想法安慰着自己,终究却落下泪来:“只可惜了家中的娇妻幼子,没有享过几天福,却要受我的连累……”
“罢了,想那么多又有合用?我这样的反贼,恐怕妻儿早已经身死多日了吧。”
“家破人亡,又能怪得了谁?只恨这天杀的贼世道……”
就在沈培伦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想法之事,随着“吱”的一声轻响,房门被从外面打开了。
冷冽的寒风呼的一下子吹进来,涤荡着牢房中的恶臭味道。
骤然呼吸到新鲜空气,反而让他不适应了。佝偻着腰身不住的呕吐了好久,才慢慢的直起身子,用手掌遮挡住久违的眼光,眯缝着眼睛看了好半天,才看清楚站在眼前的那两个人。
两个黑衣人,胸前的两条红线如血一般殷红。,
这是扬州民练的制式军服,自己就是被他们击败的
在忐忑和惊惧之中这么久,突然来了两个扬州民勇,马上就意识到死期将近,脑海中一声嗡鸣,仿佛痴呆一般喃喃的念叨着:“这就要死了么?不会真的是凌迟吧?”
原本以为自己已经看破了生死,情知是要拉出去行刑之时,突然之间又没有了那种视死如归的气魄,身子软的好似一滩烂泥。想要说点什么,喉咙里却象是塞进了一团猪毛,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只能发出几声“呼呼”的无意义音节。
手指抠着墙缝,努力支持着不让自己瘫软倒下,在哗啦啦的镣铐碰撞声中,艰难的往前挪动了两步,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讲出一句话来:“我听说临死之时可以吃到一顿断头饭,有酒有肉的断头饭……”
在沈培伦看来,自己这个的重罪之人,肯定难逃一死。眼前的这幅情形,分明就是行刑的日子已到,自己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关头。
人之将死,反而看开了,什么抱负什么雄心,一切恩恩怨怨都成为微不足道的过眼云烟。
长时间的囚禁和心理折磨,已经让沈培伦形骸大变,整个人都瘦了两圈,两颊的肌肤深深陷了下去,须发虬结仿佛一块脏兮兮的毛毡,只有那双充满了绝望之色的眼睛还在闪动。
极度的虚弱和伤痛,已经让沈培伦连保持站立的姿势都很困难
三分象人七分象鬼!
两个扬州民兵一句话却都没有说,默默的打开镣铐,把已经虚弱的站不起来的沈培伦架起,拖着他就往外走。
看这幅情形,不象是要公开凌迟的样子,很可能是要被秘密处决了。
若是真被无声无息的秘密处死,沈培伦反而是暗暗高兴的。至少不必再受那千刀万剐的酷刑,引颈一刀倒也痛快。
“若真有来世,宁可托生为太平盛世的牛马,也不愿再做这乱世之人了。”
就在沈培伦满脑子乱七八糟的想法之时,两个扬州民勇已经把他拖进一间屋子里。
因为是南房的缘故,屋子的光线有些昏暗,不过沈培伦还是一眼就看到了站立在桌前的那个魁梧身影。
那是李乙丑,扬州民练的头子。
就是他击败了自己!这就是那个要把自己送进地狱的人!
时至今日,面对李乙丑之时,沈培伦的心中竟然没有丝毫恨意:如此兵荒马乱的岁月,弱肉强食本就是天地间唯一的公理。李乙丑的扬州民练兵强马壮,战胜了自己并却取走了自己的性命,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沈培伦已经任命了。
“定远民变逆首沈培伦,勾结叛逆抗拒官军,罪在不赦。与押解途中心生歹意,竟妄图遁逃,已被当场格杀。”说到这里,李乙丑看了他一眼,沉声说道:“世间再也没有沈培伦这个人了,以后你就叫李福。”
”从今以后,没有我的命令不许踏出铁厂半步,否则我不介意再让你死一次,你要记清楚了。”李乙丑似乎已经懒得再多说什么,直接就扬长而去了,连房门都没有关。
我已经死了?沈培伦已经呆了!
虽然不明白李乙丑为什么要放自己一条生路,却知道已经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自己又被这李乙丑给拉回来了。
生的希望和欣喜,让以前的沈培伦现在的李福有种如在梦中的虚幻感,甚至连腿上的剧痛都感觉不到了。拖着化脓的左腿来到窗前,贪婪的吸了一口冷冽的新鲜空气,望着东方渐渐升起的朝阳,心中百感交集,不知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
在这间小屋前方不远之处,就是新近才开辟出来的练兵场。一队队穿着黑色军服的扬州民兵正排着整齐的队型练习阵型变换,朝阳的映照之下,黑色军服上那两条红线是那么的鲜艳,如血一般艳红,如火一般炙烈。
窗台下的条案上,放着一套同样颜色同样款式的皂色衣物,连中衣、小衣、腰带、皮靴都一应俱全。
不用看也可以知道,这套衣物就是扬州民兵的制式军装。
沈培伦已经明白了李乙丑的心意,心中突然升腾起一股更加澎湃的浪潮,用颤抖的双手把这套衣服穿在还在剧烈抖动的身上。
从这一刻开始,煽动定远民变的罪魁祸首沈培伦已经不存在了,只有一个崭新的李福,一个扬州民练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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