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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小兵小兵 上

?对于协助东昌郡王剿灭乱党一事,苏子朋大加赞赏:不论如何,能在淮扬之外保持荡虏军的存在,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苏子朋甚至连夜给李乙丑拟定了详细的章程:协助东昌郡王剿灭乱党的队伍,其主要任务绝对不是作战,而是在保持军事存在的基础上尽可能扩大荡虏军的影响。将荡虏军的作战方式和理念传授给山东守军,提高他们的作战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准备派往山东的这个营,应该是“教导营”的性质,这是一种典型的“输出革命”方式。凭借精良的装备和比较先进的作战思想,利用东昌郡王的人力和地盘,将东昌守军演变成为荡虏军的影子。

这当然需要物力财力的支持,所以李乙丑很痛快的准备了三百副铠甲和五百张钢弩,以半卖半送的优惠价格送过去,至于东昌郡王最在意的小型野战铜胎炮,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准备妥当。

经过一番抽调之后,将新兵和老兵混合,组建起一个混编营,由稳重可靠的张三哥带队,于四月十六开拔去往东昌。

成华并不知道东昌在哪里,也不晓得还要走多久才能够到达,只是如同所有的同伴一样,跟着队伍晓行夜宿一路北上。

刚刚过了十七岁生日的成华显得有些瘦弱,虽然他一直都梦想着成为一名真正的荡虏军战兵,这个梦想却距离他很远。

这里是一个低矮的荒山,一面临水,视野开阔,是非常好的宿营地。

作为辅兵,成华总是比荡虏军的披甲战兵更劳累一些,不仅要帮助战兵背负甲胄,还要做些提水、安营之类的事情。

重重的把木楔砸进松软的土壤当中,支架起宿营的帐篷,又给随军的骡马填了点精料,才终于有时间坐下来休息。

月光如水如银,温柔的洒在他的身上。成华倚着一具马鞍坐在篝火旁边,看着夜空的那轮明月,慢慢的闭上眼睛休息。

来到扬州已经超过一年,加入荡虏军成为一名辅兵已经有三个多月了,但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起远在绥德的老家,黄糜子饭的香气就会在鼻子里复苏,尤其是秦地高原上那带着黄土沫子的大风,总是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家。

如同所有父母对儿女的殷殷期盼一样,每一个名字都蕴含着最美好的祝福。穷人家的孩子大多会取一个“富贵”“有财”之类的名字,成华的名字也有这样的含义。

早在成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父母就希望他能够成为一个读书认字的斯人,要是能够考取功名那就更好了。所以在他幼年时期,家里虽然穷苦潦倒,父母还是咬着牙将他送进学堂。

成华自幼懂事,知道父母的艰辛,所以发奋读书,虽然没有子建之才,十来岁的年纪就能够出口成章,很快就成为十里八乡有名的“神童”。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成华肯定会参加一连串的考试,将寒窗苦读之功化作锦绣前程。

可惜的是,时局动荡民不聊生,秦地早已烽烟处处,各路揭竿而起的队伍轮番上阵,战火频仍兵荒马乱,很快就活不下去了。

年纪幼小的成华不得不随着家人四处逃难躲避灾荒和战火,这些年来,连他自己都不记得曾经走过多少地方,唯一让人刻骨铭心的记忆就是饥饿和困苦。

好在天照应,去年和家人一起来到扬州,父亲凭借一手纯属的手艺顺利成为为荡虏将军效力的铁匠。给荡虏军干活,只要踏踏实实勤勤恳恳,自然可以做到养家糊口。尤其是成华也做了铁匠学徒之后,一家人的日子渐渐好转起来,年前终于在扬州安了个家,总算是结束了颠沛流离的日子,重新安定下来。

母亲的身子骨柔弱,又在逃难的几年中被风寒侵了骨缝,已做不了什么活计,还有年纪幼小的弟弟也需要养活,所以成华主动报名,成为荡虏军中一名普普通通的辅兵。

做辅兵非常劳累,成华却从无怨言,这些年来是所见所闻,已经让他非常明白眼下是什么样的世道:能够有一口饱饭吃,能够维持家人安稳的日子,已是天堂一般的享受了,纵然是辛苦一些,也算不了什么。

成华曾经梦想成为一名荡虏军士卒,成为披甲战兵,但父亲却不大支持。战兵的收入高待遇好,终究是行军打仗的。虽说荡虏军素有强兵之名,可刀枪无眼,一旦上了战场,谁也不敢保证一定能够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

不求什么赫赫战功,只要一家人团团圆圆有衣有食,就已经足够了,所以父亲竭力反对他的战兵梦想。甚至连这一次出征北上,都是成华磨破了嘴皮子才终于让父亲同意了的。

临行之时,体弱多病的母亲给成华求了个保佑平安的灵符,素来沉默寡言的父亲则连夜为他打造了一把刀。

声声敲打中,父亲手中的小铁锤点到哪里,成华就把轮圆了的大锤砸向哪里。每一次震动敲打,每一次淬火浸水,一把短刀渐渐在无言的父子手中成形。

当父亲把这把短刀交给成华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父亲的心意和殷殷期盼,所有的祝福都已经伴随着铿锵有力的敲打声融入到了这把短刀当中。

在成华的所有经历当中,无论是躲避战乱还是沿街乞讨,从来都没有和父母家人分开过,这一次随军北上到东昌协助官军平定乱党,是他第一次离开家人的照拂,也是他第一次独立面对这个充满了刀兵血火和种种磨难的世界。

虽然才刚刚出来几天,成华就已经有些想家了,不知道母亲有没有又咳嗽,不知道弟弟有没有又跑出去闯祸……

所有的这些思念,让成华紧紧的抱着那柄短刀,手指在锋锐的刃口间划过,屈指一弹,发出“铮”的一声嗡名,仿佛临别之时父亲的那一声叹息。

“真是一把好刀。”沙哑的声音如同砺石摩过粗粗的沙粒,坐在成华旁边的一个老兵赞了一声:“小兄弟,给我看看你的这把刀。”

这个老兵好像是姓丁,叫什么名字成华已记不大清楚了,只知道他是一名真正的披甲战兵,而且资格很老,曾经参加过定远之战,更曾在东昌血战中斩获过一个真鞑子的首级。

姓丁的老兵左半边脸几乎全都毁了,一道巨大的伤疤从眉中穿过颧骨,一直延伸到嘴角。紫红色的皮肉外翻着,因为嘴角受到牵扯的缘故,牙齿露出来一大半,显得分为狰狞可怖。

这是被利刃划破脸颊造成的伤害,虽然伤口已经愈合,却把容貌给毁了。要是伤口再深一些的话,老兵的半个脑袋就要飞掉。

好在这个老兵的年纪已经不小,根本就不在乎容貌的美丑。而且在荡虏军整个体系内部,这样的伤疤更是一种荣耀的象征,那是经历过血战在死人堆里翻滚过的印记。

身为辅兵的成华朝着这个脸上带着巨大疤痕的老兵报以谦卑而又友善的微笑,恭恭敬敬的把父亲打造的短刀递给他。

荡虏军的辅兵不披甲也不配长柄武器,每人仅有一把尺八的匕首。和辅兵的军用制式武器比起来,成华的这把短刀显得寒酸而又粗糙:约莫二尺四寸长短,比军用匕首长了一些,却比正式的军刀短小了很多。刀尖位置上有一个略大的弧度,以至于这把刀的重心非常靠前。看起来好像是八旗兵的重头砍刀,却又比重头砍刀的尺寸小了很多。这把刀连个最起码的护手都没有,仅仅只是在刀柄位置上为粗麻反复缠绕以方便掌握。

这种样式的武器,一看就知道是专门为成华这种身材矮小力量不足的少年量身打造。

“你自己打的刀?”

“阿爹帮我的打的。”

脸上带着刀疤的丁老兵举着短刀呼呼虚劈了几下,意味深长的说道:“你阿爹是个用刀的高手啊。”

成华笑了:“我阿爹是个铁匠,是打刀的高手,却从来不是用刀的高手。”

“不是用刀的高手?”丁姓老兵也笑了:“我敢拿眼珠子和你打赌,你家阿爹一定杀过人,以前是做什么的?”

成华的面色一黯,小声说道:“流民,陕西过来的流民。”

“哦。”

仅仅只是发出一个看似毫无意义的音节,丁姓老兵就不再言语。

眼下这见鬼的世道,流民二字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从陕西而至扬州,颠沛流离,流民和盗贼之间,流民和流民之间,总的少不了流血冲突。甚至很多流民本身就有加入反贼的经历,为了争抢食物,为了自保,杀人见血实在是最寻常不过的事情。

流民会和各处的盗贼厮杀,在很多时候,流民本身就是盗匪,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情。

阿爹确实杀过人,不仅杀过盗匪,还杀过其他流民,要不然成华一家又怎能在辗转千里的过程中依旧完好?

为了求存,流民的迁徙绝非背井离乡的辗转那么简单,其中种种艰辛和凶险,只有流民自己最清楚。

兵荒马乱的年月,无论是杀人还是被人,都是寻常之事、。

和家人一起颠沛流离的日子让成华毕生难忘,却又不愿意提起,连年纪幼小的他就曾经做过拦路抢劫的山贼,也曾经砍杀过其他流民,辗转来到扬州之后在渐渐安稳下来,以前的种种经历早已成为不堪回首的记忆。

“丁老哥,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老兵脸上的伤疤抖了一下,发出一阵阵难听的笑声:“以前么……我是水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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