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霸王枪圣
李疆说罢,手中枪一点地,腾空飞起来十余丈高,然后半空中一拧身,又飞起来十余丈高,然后用手中霸王枪一点峭壁,又腾空飞起十余丈高,就这样用手中枪在峭壁上点了三点,也纵身上了二百多丈的峭壁!
汪蒙鞑也不甘示弱,也学着李疆那样,用手中枪做支撑,在峭壁上点了几点,也上了二百多丈高的峭壁!
众人只好又仰起头来观战,索性的是,今天天气还不错,没有多少雾,故而,还能勉强看清。
李疆和汪蒙鞑相隔几丈远站定,汪蒙鞑喝道:“喂,报名再战!”
李疆道:“我姓李名疆字镇原,李疆李镇原!”
“你……你就是枪圣李疆?”汪蒙鞑也吃了一惊,对于六圣之名,他们是知道的。
虽然当年李疆和廉晟对付的是辽东女真剑派的胡狗,并没有对付他们,可是,对于李疆之威名,他还是知道的。
而且,他也知道李疆乃是赵国大将李牧之后!
汪蒙鞑道:“这么说来,你们六人,乃是在四十多年前,打败我父亲那一辈的六大绝世高手了?”
李疆冷笑道:“不错,当年算慕容炎云、石羯和西玉蟠三人逃的快,让他们捡了个便宜,也是因为我和廉大哥要对付辽东女真狗,没有前来对付你们,这才让那三个魔头侥幸逃走了,若是我们俩也去了,哼哼,今日岂有你们这些余孽来兴风作浪!”
汪蒙鞑咬着牙道:“姓李的,今日老子就会会你,看看你这所谓的枪圣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
李疆道:“且慢,你还没报名,报名再战不迟!”
汪蒙鞑叫道:“我乃是八天狼之一的狼王汪蒙鞑!”
李疆差点被逗笑了,笑道:“什么?你叫亡蒙鞑?哈哈,这名字有趣,亡是死亡的亡,蒙是蒙古的蒙,鞑是鞑子的鞑,你这名字取的好啊,这意思岂不是灭亡你们这些匈奴鞑子的意思?哈哈哈……”
汪蒙鞑大怒,但也不仅埋怨自己的父母实在是太愚蠢,太没文化了,居然取这么个臭名字,按照汉字的谐音,的确是这个寓意。
但这也不怪他父母,因为匈奴鞑子本就是刚学汉语,对于汉语的内容并不太明白,加上蒙鞑子取名都是很随意的,是想起什么来就取什么,什么猪啊、狗啊、草啊,木头啊等等等,故而,鞑子的名字是很奇怪的。
就算是到了元朝时期,匈奴鞑子们取的名字还是非常的怪,什么温了,什么木了,什么狼了等等,可谓是新奇古怪,那个时候都这么怪,就更别说西晋时候了,那时候的名字更怪。
而天狼教因为学的是汉人的武功,需要研究经脉学,故而,不得不努力学汉语汉文,故而,取的名字都是稀奇古怪的很,想用汉人的姓取名,但又取的名字不伦不类的。
而为了吓人的威风,所以,这八大天狼自封什么狼圣、狼神、狼仙、狼佛、狼母、狼魔、狼王、狼鬼等,取的名字,也大多是以这神仙佛魔等字为姓取的名,故而都稀奇古怪的很。
汪蒙鞑怒吼道:“少废话,接枪!”
汪蒙鞑身子转了半个圈子,猛然将手中铁枪直着刺出,登时,一股一丈方圆粗细的枪芒咆哮着撞向了李疆!
李疆暗自赞叹,只是这份真气,能在一转身间刺出一枪真气,就可见这小子内功多深湛了,李疆暗自吃惊,但也暗自庆幸,庆幸自己还能对付的了,假如再过个几年,恐怕等他们六圣年老体衰,还真不是人家的对手了。
可是现在,李疆还有信心能打败狼王,虽然要吃力一些,但他有信心打败对手!
李疆也毫不示弱,忙将冲天霸王枪也刺出,一道猛烈的真气也撞了上去!
“砰!”一声巨响,两股真气半路就撞在了一起,登时,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震得山似乎都在摇晃!
二人刺出一道真气的同时,纷纷窜了起来,汪蒙鞑怒吼一声,将手中铁枪当成了铁棍施用了,当头一枪,抽向了李疆!
李疆并不硬接,而是退后三尺,将霸王枪一翻,盖住了汪蒙鞑的铁枪,然后一圈一绕,将汪蒙鞑的铁枪拨开,一抖霸王枪,分心就刺!
汪蒙鞑忙飞身后退,用手中枪也去压向了李疆的枪,李疆将霸王枪一拧,霸王枪旋转如飞,一招金鸡乱点头,刹那间宛如化作了九条枪,一起刺向了汪蒙鞑!
汪蒙鞑大惊失色,那里能分得清那个是真,那个是假,没有办法,汪蒙鞑急忙使了一招怀中抱月,用枪横着扫出,横着崩开李疆刺来的枪!
但他枪等横着崩出,就走了个空,李疆将手一缩,将枪缩回一寸,然后用了一招寸手枪,就宛如咏春拳中的寸劲相似,抖手一枪,刺向了汪蒙鞑的咽喉!
汪蒙鞑一枪走空,就知道不好,只见眼前寒光点点,枪奔咽喉来了,吓得汪蒙鞑急忙一甩头,这枪贴着他腮帮子就刺了过去,没有刺中他的咽喉,却挑中了他戴在耳朵上的大金环,将金耳环挑掉!
汪蒙鞑骇的魂飞魄散,急忙飞身就往后退去,手中枪啪啪啪啪,舞动如飞,护住了自己!
李疆并没有趁机进攻,而是冷冷的一笑,汪蒙鞑用手一摸左耳,一手都是血,耳朵上的金环被挑掉了,顺便把耳朵垂也挑破了,故而,鲜血横流。
李疆冷笑道:“你先包扎伤口,我不攻你!”
汪蒙鞑暗叫一声厉害,急忙撕开一块布,将受了伤的耳朵裹好,再也不敢大意了。
这用枪的高手,可不像是用其余兵刃的,枪是十八般兵刃中最可怕的兵器,号称百兵之王!
因为枪刺出是一个点,不好招架,加上枪变化快,缩手抬手之间,就能有数十个变化,令人防不胜防,故而才有兵器之王的美誉。
刚才李疆就充分将枪的变化多端发挥的淋漓尽致,他先是避开锋芒,用枪一压一拨一缠,将汪蒙鞑的枪拨开,然后抖手一枪直刺中路,汪蒙鞑忙横枪崩李疆的枪,李疆只是将枪往后撤回一寸,就将枪避开,然后又一枪刺出,这时,汪蒙鞑的枪横着扫过,正是旧力已失,新力未至之时,如何能躲避的开?
在这一瞬间,李疆就用了枪法中的盖、压、缠、绕、拨、分、刺、退、进,一连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尽数溶于一招之中,其出招之快,变招之快,刺杀之快,简直宛如闪电相似!
这也就是用枪的厉害之处,也是枪这种兵刃的可怕之处!
刚才若是用的是刀,就无法做到这么多变化了,因为刀就是用来劈砍的,多半不用刺的,正所谓,刀砍一大片,攻击范围大,但却容易被人招架住,也不容易变招。
比方说,一刀刺出,人家横兵器就能轻易的架住,因为你刀不像枪,刀头这么粗大,不像枪就是一根直线,刺的就一个点难以招架,被人架住刀后,想要缩回刀像枪那样的让开半寸再刺,这就做不到了。
而且,用刀斧这种兵刃,容易耗损气力,而枪呢,只要平端,可以以逸待劳,不必像用刀那样的累,也不必抡起来劈砍,还能以逸待劳,所以,枪用的好,可以说,绝对能纵横天下。
之所以古代的大将都爱用枪,就因为用枪的变招快,还不必使多大的气力,能做到以逸待劳的好处,所以,古之名将皆爱用枪。
可以说,假如一个用刀的大将和一个用枪的大将相遇斗在一起,二人武功相差无几的时候,用枪的最后必然能赢了用刀的人,因为,用枪的只需要平端手中枪,用枪拨打,然后挺枪刺出,根本不需要浪费多少气力。
而用刀的则不然了,必然要抡起刀来劈砍,这样一来,不知道比用枪的人多耗费多少气力,久而久之,双臂酸麻,自然动作缓慢了,这时候只要用枪的以最快的速度不停的刺杀,就能杀了用刀的人。
换句话说,若是关羽和张飞斗在一起,久而久之,张飞必然能打败关羽,因为张飞用的是蛇矛枪,那也是枪,人家张飞用枪刺,关羽却要双臂抡起大刀劈砍,两个人勇力武功差不多,关羽必然不是对手,因为久而久之时间一长,关羽劈砍上几百刀,试问,他还能有多少气力?
所以,当时张飞能斗平马超,而关羽必然败给马超,就因为人家马超用的是枪,可以以逸待劳,只需要用枪的快速刺杀,消耗关羽的气力,打上一阵,关羽就没有气力了,双臂一酸麻无力,马超用快枪连环刺杀,关羽岂能抵抗的了?
这只是打个比方,但兵刃上的优点缺点,枪自然是优胜于刀的,这是不容置疑的。
两个武功差不多的人相遇,用枪的自然比用刀的要耗损的气力少一些,那也是很明显的,故而,这比方不能说没有道理,是完全有道理的,因为人的体力有限的,不可能总像一开始那样的勇猛,这是不可能的。
李疆号称枪圣,那在用枪的人中,那是鼻祖,其枪法神出鬼没,炉火纯青,若以招数的精妙论的话,狼王汪蒙鞑根本就不是李疆的对手!
汪蒙鞑再也不敢大意,也不敢将枪当作棍使用了,因为他也明白,棍的攻击虽然猛,但破绽却多,唯有用中平枪,才能稳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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