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家伙,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做什么?”
刚刚建到一半的楼层内,一黑一红两道影子不断交错,其中一方黑衣黑裙,小脸煞白,浑身都笼罩在黑烟之中,怨气冲霄。
正是黑咒。
另一方则是大约一米六五的身高,看不清面容,身上披着一袭破旧的长袍,连带着兜帽一起,将整个人都隐藏在了长袍之下。
“这话应该由我说才对,身为怨灵,却暗中窥探人类,你敢说你不是馋他们的灵魂?”兜帽下传出一道既冷漠,却又有些温婉的话语声。
“哼,你别把我跟那些死后连脑子都一起没了的野兽相比,老娘修行从来不需要人类的灵魂,一向都是自产自销。”
黑咒冷哼一声,冰冷的脸上隐隐浮现傲然。
她还真没说谎,黑咒修行的力量来源于她过去三百年来积攒的怨气与仇恨,只要将这些消化完毕,哪怕直接跨入恶灵层次,都并非不可能。
如果真要她去弄些什么人类的灵魂来吞噬,说不定反而会拖慢她的修行速度。
“呵,谁信啊!”
兜帽下的人影不屑道。
“别人信不信我不清楚,但无论你相不相信,都改变不了你的结局,既然你认为我以吸收人类灵魂为修行动力,那么今日,你就把灵魂留下来吧!”黑咒冷漠开口。
“总算承认了吗?不过想要我的灵魂,你这只小怨灵至少还要再修行一百年差不多。”
咚!
两股气流轰然相撞。
暗红色的火焰与漆黑的烟雾将整栋楼层都渲染成了黑红二色,周围的墙壁承受不住压力,纷纷出现裂痕。
呼的一声。
黑咒率先发起了攻击,呼啸一声,整个身躯就化为一条直线,笔直朝着前方冲了过去。
她的战斗方式相对单调,因为她太年轻,虽然幽灵年龄上,黑咒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老太婆,但心理方面,黑咒不过是个刚刚接触灵异世界没多久的萌新。
除却不久前晋升怨灵觉醒的天赋术法,黑咒并没有掌握太多的战斗技巧。
不过单调归单调,黑咒攻击的威力可不弱,三百多年的怨气积攒,使得黑咒的实力几乎是一天一个变,如果哪怕只是简单的冲撞,依旧足以让一般正职阶灵异者,生出一种不可阻挡之感。
“幻火天幕!”
见到黑咒出手的气势,神秘人兜帽下的语气也严肃起来,双手迅速在身前捏出一个印决,下一秒,只见一层高约三米多的暗红色火焰天幕从天而降。
黑咒一头栽进天幕之中。
但当她来到天幕后方,却发现神秘人不知何时已经没了踪影。
漆黑的瞳孔微微泛起波动,正当黑咒准备停下冲势,寻找神秘人的踪影之时,突然间,她的前方陡然出现一道人影。
“你在这儿干什么?”
冷漠而又熟悉的声音在耳边浮现,黑咒心中一跳,甚至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感到一股无法抵抗的力量从头顶传来,然后,她就感觉自己整个被拎了起来。
另一边。
不远处的神秘人见到东云空突然出现,长袍下的身躯似乎也轻颤了一下,转身就想逃出此地。
但还没等她有所行动,就见一条燃烧着火焰的长绳仿佛灵动的蛟蛇般飞速朝着她激射而来。
神秘人一惊。
尝试着躲闪火焰长绳的攻击,可她的手段在这根火焰长绳面前,似乎全部都失去了作用,仅仅一个照面,她就被拿下了。
破道之十二——伏火。
东云空收回释放鬼道的手指,灵压凝聚的火焰长绳也携带着神秘人返回。
东云空伸手揭开神秘人脸上的兜帽,下一刻,一个让东云空万万没想到的面容,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是你?”
东云空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
刚刚从下面走上来,第一眼看见黑咒的时候,东云空就已经很惊讶了,不过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与黑咒对战的这个神秘人,竟然更让他惊讶。
五十岚琉璃。
这个与黑咒交战在一起的神秘人,正是东云空曾经在学生会里的同伴。
当初因为五十岚空取的事情,五十岚琉璃选择主动离开了学校,离开了学生会,而现在距离那个时候,也不过几个月时间,但五十岚琉璃如今赫然已经踏入了正职阶。
这样的变化,就算是东云空也为其感到惊诧。
松开束缚五十岚琉璃的伏火,东云空打量了她几眼,忽的眉头一皱:“你加入“鬼神教”了?”
五十岚琉璃活动了一下手腕,眼神复杂的看了眼面前这位曾经的同伴,在这之前,她一度以为自己跨入正职阶之后,就已经和东云空来到了同一个台阶之上,但经过刚刚那一击,五十岚琉璃已然明白,自己这位曾经的同伴,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不简单。
“我的事,不要告诉会长。”
丢下一句话,五十岚琉璃不待东云空继续开口,直接跳出窗外,然后几个跳跃,便直接消失在了远方。
东云空也没有阻拦。
因为从他上来看见黑咒和五十岚琉璃两人之后,就已经猜到今天这件事,恐怕真的只是一个误会。
两人都没有恶意,倒不如说恰恰相反,这两人可能都是想要防备别人伤害东云空的亲人,但又恰好碰到了一起,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不过今天这事也给东云空提了个醒。
虽然目前灵异界有规矩限制除灵职业者不能对普通人动手,但显然不是每个人都会遵守这规矩,这一点之前东云空就清楚,所以他才会想着画几道灵符来给家人防身。
只不过灵符的制作难度有些出乎东云空的意料之外,而且就算灵符制作成功,这种死物一般漏洞也挺多。
既然如此,那东云空为什么不干脆培养一些打手,来保护家人的安全呢?
说起来,他又不是没这个条件?
东云空沉思一阵,渐渐地,一个想法逐渐开始在他的脑海中形成,并且渐渐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