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火厂大半的产能都被这个订单给调动了起来。
不过,这也不奇怪,轰火厂毕竟不是那种专业的飞机制造大厂,能够将旋翼机造出来就不错了。
当然,也不能怀疑轰火厂制造旋翼机的质量,毕竟之前就说过了,旋翼机这玩意的技术含量低,不少民科大佬都能够手工打造出来,轰火厂的技术多少也要比民科大佬先进一些,制造起来并不是难事。
很快,第一批20架旋翼机就制造出来了。
可庄总在挑选维修人员的时候,突然就感觉头痛了。
原因很简单,语言不通。
之前就说过了,订单来自于菲洲某小国的旅游公司。
轰火厂的员工普遍文化不高,大多都是初中毕业就去读技校了,然后到厂里上班,甚至于还有一些是小学毕业。
尤其是那些老师傅,懂英语的没有。
实际上,就算是英语在那个叫做弗朗莱斯的小国也不算太盛行,他们的官方语言除了十多种当地语言之外,就是两种藕洲的语言,英语,法语。
当然,就算是英语,法语这两种语言也仅仅在该国上层使用得比较多罢了。
因而,这就比较难办了。
最终庄总只能向全厂发布公告,愿者上钩,开出高额补贴。
总之就是你愿意去就行,至于语言关还得自己解决,不管你是用不太靠谱的翻译器,还是其它什么手段,关键是把对方的维修人员给教会,就OK!
结果,方小悦就找到了庄总的办公室,表示自己愿意去佛朗莱斯搞维修培训。
这让庄总有些不太情愿。
原因很简单,方小悦现在是轰火厂的技术骨干,大师傅,如果走了的话,对厂里的影响还是有的。
当然,最关键的是,庄总怕方小悦去了佛朗莱斯出个什么好歹的话,厂里未来二三十年的技术支撑就没了。
毕竟那些老师傅虽说现在还能干,但年纪在那个位置上,又能够干多少年呢?
可让庄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方小悦张口就是一段土语,之后又表示自己精通多国语言,这事交给自己再靠谱不过了。
甚至于方小悦还拿起庄总办公室里的电话拨打了国际长途,与佛朗莱斯那家旅游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友好的沟通交流。
这一幕虽说让庄总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但考虑到这事情总得解决,最终也就只能无奈的答应了下来。
要说语言这东西,大概是方小悦降临之后受到影响最小的了。
没法,作为神灵,天生就拥有语言通晓的天赋,任何语言,他能够看懂。
至于说,写,相对于看懂肯定有一定难度的,但只要给他时间都不是问题。
就好似之前和旅游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流一样,他只不过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在网上看了看该国官方架设的一些网站,又去专业翻译网站研究了一会该国十多种本地语言的发音结构,然后就能够轻松和该国人交流了。
一切就这么简单。
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想要学会一门语言,就算是在语言方面拥有再高的天赋,至少也得几个月时间,才能够流利的和人交流。
可在方小悦这里,两个小时学会一门语言的说,写都是小事。
尤其是像一些语言发音,架构比较相似的语言,学习起来就更轻松了。
譬如方小悦在读技校的时候,英语成绩经常考18-29分,到了工厂上班之后,原本那点记忆下来的音标都给忘记了,也就只能将字母表流利的说出来。
可在学习佛朗莱斯本地语言之后,他顺便就在那个专业翻译网站把英语学了。
而将英语学了之后,又学了拉丁语。
拉丁语一学,与拉丁语有些相似的法语,德语等等语言学习起来就更简单了。
也是庄总没有想到考核一下,否则的话,他会被方小悦所掌握的语言数量所震惊。
一天时间不到,就学会了十三种语言,并且都会看,写,说。
唯一的麻烦就是,想要用这些语言进行文学创作略微有些难度,但这并不要紧,方小悦又没打算去外国杂志社发表什么文章或者小说。
在确定此事之后,庄总就帮着方小悦购买了三天后的机票,并且办理一切的签证手续。
方小悦回到住所时,这消息已经在轰火厂传开了。
毕竟对于出国这种事情,这个时候,大家还是有点好奇的,更何况方小悦去的可不是什么藕霉发达国家,而是大家心目里穷乱差的菲洲小国。
因而等他刚坐下,还没来得及喝口水,那三个徒弟就气喘吁吁的跑来了。
“师父,您出国咋不带上我们啊?”
林发胡作为大师兄,一贯都是率先开口的。
“带上你们干嘛?你们懂当地语言?”
“不懂。”
三个徒弟齐齐摇头,开什么玩笑,他们读书的时候连英语都没能考到及格,就更别提什么菲洲小国的语言了。
“那你们去有什么用?你们以为这是去旅游啊!这是工作!记住了,我出国之后,你们可不能松懈了,回来之后,我还要检查的。”
方小悦顺势敲打了几个徒弟一番,叮嘱几句,就将他们给赶了出去。
要说出国这玩意,方小悦之前降临其它位面的时候,也经历过去,但那基本上都是去环境比较好,经济发达的国家。
像这次去菲洲小国,还是第一次。
在网上查了查攻略,方小悦就准备了起来。
什么风油精,火锅底料,老干妈,睡袋,蚊帐等等统统带上带上!
据说那边的蚊子苍蝇都有拳头大小,一口下来,且不说吸你多少血,还会寄生一堆卵在你身上,让你伤口上长满蛆虫......
好嘛,看了这些攻略文章,方小悦还是对自己小命很警惕的。
毕竟自己现在还没恢复到超越人类的程度,普通人类会受到的伤害,疾病,他也同样也会受到影响。
如果可以的话,他更愿意全副武装前往。
只可惜,那个佛朗莱斯地处热带,天气炎热且干旱,如果真穿一身全封闭式防护服去的话,可就真的受罪了。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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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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