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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全家的希望

……

王守哲今天带着目的来的,却依旧不急不躁,随口和王宵志聊些奇闻异事,当说到昨夜和六叔王定海一起,凑巧捕获了一条一百五十斤的赤鳞鳝时,王宵志也是兴奋地直拍大腿:“定海那小兔崽子两年也未必能弄到一条,这次定是沾了你的福光。”

赤鳞鳝虽不如赤尾灵鳡好,却也算是大补之物,位列灵食行列。

灵食是迅速补充玄武者气血的好东西,是每个玄武者生存的必需品,哪怕像王宵志这样七十多岁修为已经停滞不前,甚至逐渐倒退的老人,也需要时不时补充一些灵食。

否则的话气血便会不足,身体衰败和修为消弭会加速。

而年轻一代,则更加需要灵食来补充气血,可以让年轻一代更快更好的成长。

两人说说笑笑间,不出半个时辰,厨妇和两个妹妹就摆出了一些农家美食,新鲜的鸡鸭鱼鹅,以及一大石盆的红焖猪猡肉。

“守哲,你可是难得来一次,四爷爷没别的好招待你。”王宵志跑进了卧房后,一会儿就拎出了一个古朴的酒壶,笑眯眯地说,“尝尝我珍藏已久的好酒,这一壶能喝多少喝多少,喝不完你带回去。”

正说话间。

一个皮肤黝黑,浑身泥浆的青年走了进来,声音爽朗道:“爷爷,你这可是偏心啊。你这白玉灵酒,我平常求一口都不肯。今天四弟一来,你整壶都拿了出来。”

“你这小兔崽子,你算几斤几两,能和守哲比吗?”王宵志一见这个青年,就笑骂道,“亏你还真能掐着饭点回来,快滚去洗洗,算你一杯。”

“三哥。”王守哲笑盈盈地拱手。他知道,这是王守诺,王氏第七代守字辈排行老三。

“四弟。”王守诺急忙郑重地还礼,随后笑道,“我这先洗洗,一会来招呼四弟。”说着,就迅速告退。

等桌上都摆好碗筷酒盅等时,王守诺已经飞快地洗过澡,一屁股坐在王守哲下首,嗅着菜香,眼馋地盯着那壶白玉灵米酒笑道:“今天可占四弟光了,你我兄弟好久没有一起用膳了,一会我多敬你几杯。”

“三哥为了家族也够辛苦的,一会该是我敬你几杯。”王守哲笑道。

“彤儿,还不快给你四哥哥斟酒。”王宵志心情极好,黝黑的脸上容光焕发,随口吩咐道。

“是,爷爷。”王珞彤拿起酒壶,先后给王守哲,王宵志,再给王守诺给斟上。

这酒色泽纯白,散发着一股清醇的酒香,闻一下都觉得精神抖擞。

就在王珞彤和王珞静两个女孩,准备回厨房小桌上吃去时,王守哲却率先一步开口道:“四爷爷,我又不是外人,四妹五妹一起坐下吃吧。”

王宵志一愣,却也没有驳斥王守哲的面子,就笑道:“既然你们四哥哥开口了,那就一起用膳吧。”

“多谢爷爷,多谢四哥哥。”王珞彤和王珞静都是乖巧地坐在了最下首位置。

随后,自然又是一番觥筹交错。顶点小说

两个女孩,倒是乖巧地默默吃着,时不时地给斟一下酒。

“好酒。”半杯下肚,王守哲已经觉得小腹内开始燃烧了起来,体内的气血涌动不已,精力逐渐旺盛起来。

这白玉灵米酒,可是用白玉灵米佐以不少珍贵药材酿造而成,补气益血的效果远远好过单纯的灵食。

只不过它的价格也非常“感人”,一壶数斤重的白玉灵米酒动辄要好几枚乾金,就算王守哲也只能难得享用一次。

而且灵酒这种东西,只能当作辅助灵食,偶尔喝上一点。否则一旦上瘾,整日里醉醺醺的可不是好事。

这时,正在默默吃饭的小丫头王珞静,小眼神儿时不时瞟了一下酒壶,抿着嘴唇好似有些嘴馋的模样。

“珞彤可以喝半杯,珞静年龄太小,只能来个杯底。”王守哲拿起酒壶,给两个妹妹各斟了一些。

“谢谢四哥哥。”两个女孩都欢喜地道谢,显然她们对灵酒也垂涎已久了。

这时候,王宵志的脸皮子抖了一下,仿佛觉得有些肉疼,低声埋汰道:“守哲,这灵酒给两个女娃娃喝,不糟蹋了吗?”

王守哲也是眼皮子一抖,这四老太爷重男轻女的思想,还真是丝毫不掩饰。

“四爷爷,咱自家的孩子,都一样。”王守哲笑道。

“不一样不一样,女孩子迟早要嫁人的。”王宵志依旧在心疼地絮絮叨叨,“守哲你正值冲击炼气境七层的关口,你才应该多喝一点,守诺你也少嘬两口,给守哲多留点。”

王守诺急忙尴尬地放下酒杯,憨笑了两下。

在王宵志这种族老的眼里,王守哲是嫡脉族长,更是家族的希望和未来的顶梁柱,哪怕比亲孙子王守诺都高许多,更别提两个“赔钱”的孙女了。

好在他的孙女孙子都习惯了,一顿饭吃下来也算其乐融融。不过在王宵志的“主导”下,灵酒终究还剩下了大半壶,准备连带着大半只剔好的猪猡净肉都送到王守哲院里,回头由他一人独享。

对于王宵志这种明目张胆的“偏心”,王守哲也是颇为无奈,只得暂且由着他去了。

酒足饭饱之后,王守哲才提议道:“四爷爷,这一次我来丰谷农庄,主要是想和四爷爷好好学习一下农学。”

“农学?”王宵志的眉头直皱,“守哲,你可是一族之长,当下最紧要的事情就是努力修炼,早日晋升灵台境。千万莫要因农学等杂务分心,四爷爷和你三哥会处理好的。”

王守哲来此目的,自然是想多了解一下丰谷农庄。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用现代思维去开拓一下,看看有没有能开拓产业效能的办法。

不过和王宵志初次打交道后,却发现王宵志这个老人对家族忠心耿耿没得说,却终究因为年纪大而导致思维固化。

他可不像六叔王定海那般言听计从,如果自己随口提出几个设想,怕是会惹怒于他。当即,转移方向道:“四爷爷您误会了,我只是身为家主,多少要对族内产业略知一二。不如这样,劳烦三哥陪我到处转转,领略一下田园风光。”

“你呀,罢了罢了,就让守诺陪你半天吧。最近些时日麦子已到了灌浆期,田间杂事诸多,四爷爷就不陪你了。”说着,王宵志就拿上农具匆匆下地去了。

呵呵~

虽然他已经身为族长,但是家里这些族老还是拿他当作小孩看待,更多的是期望他能发挥天赋修炼到灵台境。

这感情像是要把他这个族长当成吉祥物看待啊?

其实,如果能把日子过得安安逸逸的,王守哲还巴不得当个吉祥物和米虫呢。只可惜王氏族人能耐不够,短短几十年来家族势力日渐凋零。照这样下去,平安王氏不用多久被人吃干抹尽,彻底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必须趁着王氏还有一些根基,必须迅速让王氏崛起,哪怕是拥有最基本的自保能力。

“四弟,我带你到处转转,你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问我。”王守诺起身拱手,他对王守哲非常客气,甚至有些敬畏。

一来王守哲是嫡脉族长,二来个人实力也强过他许多倍。

“有劳三哥了。”王守哲客气还礼。

“我们也去。”王珞彤和王珞静,也是屁颠屁颠跟上。后面还跟着小厮王贵,帮王守哲拿着剑和弓矢,再后面,则是跟着四个全副武装的家将。

兄弟姐妹们几个一路在农庄里闲逛着。此时已值初夏,天有些热了。热风夹杂着湿气吹在脸上,略显空气粘稠。

“咱们丰谷农庄,是宙轩老祖在百年前亲自开辟的产业。”王守诺表情有些骄傲道,“当年老祖组织开拓支流河道,清淤填土,巩固河堤,还在丰谷支流上游修建水利闸口,形成了丰谷农庄的雏形。再随后,族人不断开垦养护荒地,将这一片半干半湿的荒泽变成了肥沃良田。一代代族人悉心经营下,如今已有上等良田三千五百六十七亩,佃农两百户!”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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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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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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