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一晃而过。
距离刘赵两氏灭亡,彻底退出舞台,已有十个月了。
这十个月里,王氏发生了不少喜庆大事情。六爷爷王宵翰的灵台宴,举办的非常热闹。此后,又是姐姐王珞伊与陈方杰的婚礼。
没几天的时间,又是他王守哲的大婚期了。
王氏可谓是蒸蒸日上,喜事不断。
这又是即将秋收之季。
丰谷农庄内。
数千亩良田中,灌浆到了中后期的稻禾如同大海波浪一般,随着风上下摇摆,甚是壮观。
佃农们在田间忙碌着,他们小心翼翼地伺候着稻禾,该补肥的补肥,并识别稻禾中那些和鱼目混珠,漏网之鱼的稗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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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草和稻禾长得非常像,算是稻禾的先祖。先人将稗草一代代优选培植,才有了如今的稻禾。它们生长野蛮,除却不尽,与稻禾争夺宝贵的养分。
若是不处理干净,必会影响稻禾的灌浆。
佃农们劳作很辛苦,但是今年的佃农们,辛苦操作之余,都露出了欣喜之色。
只因今岁,主家不知从哪里弄来了新的稻谷品种。说是要将丰谷农庄一半的土地,种植新的稻种。
先时佃农们私底下怨声载道,就怕新稻种不适应这块土地,届时歉收了,也会影响到他们分成。
好在主家良善,承诺种植新稻种的佃户,最低按照往年平均收益分配。若是丰产,便能额外分配。
这一季种下来。
越到灌浆期,佃农们越是发现新稻种的厉害之处,非但植株挺拔不易倒伏,连稻穗都比寻常品种要大,颗粒要多。
许多佃农们都是老农户了,他们知道若是照此下去不变,今岁每亩田恐怕要多收成一担稻米,且品质可能更优。
如今新米价格本就要略高,哪怕按照原价计算,每二十亩就得多一个乾金的收益!这收益,可是抛开了税收,肥料,耕牛,人工等等的纯额外收益。
平均分到每户佃农头上,也能有三十个大铜!!若是麦子都能有良种,一年岂不是额外能多六十大铜?顶点小说
这让佃农们如何不喜?
这笔额外收益,可以全部攒起来,未来给孩子做老婆本。或是送孩子去学一门手艺,有了手艺后非但不要辛苦务农,收入还高,连娶媳妇都容易多了。
更有不少佃农已经畅想起未来,如此便能更快攒够乾金购买足够的农田,让子子孙孙们成为自耕农。
一念至此,他们的干劲更足了。
……
与此同时。
田间头,精神矍铄的四爷爷王宵志,兴奋地说道:“守哲啊,你研究出来的王氏九号稻种,当真是优质稻种。若是咱们所有农庄中都种上王氏九号,这一年得多赚不少啊。”
如今王氏肉食充沛,曾经省吃俭用的王宵志等族老,也被勒令要补充灵食,甚至要使用小培元丹并勤加修炼。
因此今年的王宵志气色非常不错,显得年轻了许多。如此哪怕这辈子没有灵台境的希望,也至少能健健康康地多活些年头。
王守哲可不想这些族老们,辛辛苦苦为家族干了一辈子,培养了一代代的孩子们,结果八十岁就走不动道了,晚景凄凉。
“四爷爷,明年换块地再种上一季看看,若是没问题,再全面改种王氏九号。”王守哲对自己精心研发的王氏九号,也是颇为满意。
他之所以能研发稻谷品种,还是来源于他那神秘莫测的血脉异能。当他发现自己能令枯木逢春,顷刻花开后,便已经想到了要催生灵药灵谷之类。
只可惜,经过一番研究后,他发现自己想简单了。
枯木逢春,顷刻花开,不过只能用在普通植物上。
而且不能极短的凭空时间内催化它们,因为没有养分的补充,以及催化太快,会消耗了它们的生命潜能,很快就凋零了。
对于那些灵谷,灵植之类,当然也并非没有催化作用。
但是仅对一支白玉灵米稻穗催生,若是凭空极短时间催生,最终结出的稻壳内,都是空的。
倘若按照正常种植,加大营养,便需要耗费王守哲十多天功夫,才能让它最终成熟,结出白玉灵米稻穗。
而且仅有一株,性价比极低。
至于催生人参之类的灵药,那就更不用说了,十几天的辛苦催生,至多能让那支人参多出一年的年份。催生的作用,堪称鸡肋。
不过王守哲估计,是自己神秘血脉层次太低,太过稀薄的缘故。若是有朝一日,神秘血脉觉醒到了极致,说不定真能顷刻间催化出一支百年人参呢。
只是如今现状,催生灵种着实太累太不划算。
最终琢磨来琢磨去,与其催生灵种,还不如先把普通稻种,麦种改良一番。因此他建造了实验室,开始小规模的催化稻种。
他的血脉能力,对普通植物的优势太大了。
大约一分温室实验田,只要实验田内营养跟得上。他只需要约莫数天的时间,便能让这一分实验田的稻种到成熟收割。
因此,他决定将新能力用在培养稻种上。
最初的稻种,反而是来自于刘赵两氏,那减产到不忍目睹的农庄之中。减产到如此程度,依旧能活下来的那些稻谷,必然是在抗虫性,抗病性上比较优质的一部分稻谷了。
从此基础上开始,会简单许多。
随后,他一代一代的培养着新品种稻谷,上辈子可怜到稀少,十分零散的农学知识,育种知识被他一点点地利用起来。
足足花费半年时间,他弄出了十五种稻谷品种,这些品种都各有各优势。
但是最终,他却选了产量“平平无奇”,抗虫抗病能力不十分突出的王氏九号,来作为大规模实验的品种。
其原因也很简单,这个品种的基因突变中有一个最大的特色,那就是只要泡过低浓度盐水的种子,子代便不可再繁殖。
通俗来说,就是只能王氏能自己培养出第一代作为原种,浸泡低浓度盐水的种子,等再种出子种后,那种粮食就只能吃了,不能用来充当良种了。
如此可以有效防止良种泄露。
据王守哲所知,很多历史悠久,或是很厉害的家族,都会自己一代代培养良种,他们或产量高或品质高。
这些良种他们都是敝帚自珍,只用在自己农庄中,对外出售时,都会脱壳处理。因为一旦作为粮种出售出去,整个品种都得扩散出去。
而王守哲的王氏九号,便没有这等顾忌。
王守哲思量之间。
王宵志说道:“守哲,我知道你关心这次量产。不过你还是赶紧回去吧,过几日就是你大婚了,全家都在替你操场大婚事宜,你可不能再往农田跑了。”
“我也就是顺便看看,这就回,这就回。”王守哲笑着告辞。
其实他也知道,王氏家族为了他这一次的大婚,已经准备了好久了。婚服什么的,都是提前了大半年制作。
还有二哥王守义,早就大半年前已经委托各路商家,从陇左郡,甚至周边区域收购一些高端食材等等。
其余家人们,也都忙忙碌碌了好一阵了。
而且这时节,已经有很多外嫁的女儿带着女婿孩子,回了王氏主宅,即是庆贺又是帮忙。
在回去的马车上,王守哲吐了一口浊气。他也是不由感慨万千,不知不觉间,竟然要结婚了!
最令他奇特的是,迄今为止,他和新娘子从未见过面。
两人都是不知道对方究竟长啥样。
而且迄今为止,两人仅仅有过两三次,隔空的互相小小交流一下。
这比王守哲在地球上的那些网恋奔现还夸张。
但是在这世界上,世家嫡子与嫡女的这种嫁娶,倒是非常正常。
陈方杰和他姐王珞伊没结婚之前,也就是来过王氏主宅一次,往后就不敢往主宅跑了。一副生怕违背了规矩后,被王守哲打死的模样。
“呵呵~不过这种包办婚姻也挺好。”王守哲笑了笑,地球上结婚谈个恋爱一谈多少年的,多麻烦啊。
……
时间又是过去了几日。
金秋十月。
秋高而气爽。
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也是适宜嫁娶的季节。
这对长宁卫山阴镇来说,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季节。
因为在山阴镇有着只手遮天地位的山阴柳氏,就在今天,他们待字闺中的嫡女乾金,正是嫁人之日。
为庆贺此大喜之事,柳氏已宣布,辖地内这一季秋收,所有良田免收一次世家税。
这是何等巨大手笔!
要知道柳氏辖地内需要缴纳世家税的良田,约有七万余亩,光是少抽取的世家税,便高达到七百多乾金。
这对大多数普通自耕农来说,都是大喜事,秋收之季少缴纳十几数十大铜的税收,足以让他们过上一个饱饱的丰年。
也是由此可见山阴柳氏的整体财力之强,少收区区七百多乾金无关乎痛痒,当真不是那些寻常世家可以比拟。
进入山阴镇势力范围的路口处,矗立着一座门楼塔哨,门楼上方有一块石匾,上书着山阴两字。
这是一道防线与关卡,常年轮番驻扎着柳氏的一位族人与一队家将家丁,任何进入山阴镇之人,尤其是那些散修,行脚商等都会受到盘问,登记。
这也是山阴与旁的镇子所不同之处,可以杜绝大部分流窜犯的进入,也能让那些欲图犯事的罪犯心生敬畏。
如此,山阴内部的犯案率向来为长宁卫各镇最低,生活安定而有秩序。
与此同时,门楼旁的大片空地处,也早有柳氏族人守候在此,并搭建了遮阳棚,以及一支准备就绪锣鼓唢呐队伍。
辰时。
已有大量的山阴平民聚集在门楼附近。
有农户,小商家,手工业者,也有一些不入流家族的玄武者,行脚商,甚至还有不少散修等等。老老少少,男男女女都有。
他们议论纷纷,又时不时向门楼外张望,似乎都在翘首以盼着什么。
“我听说新郎官是平安王氏的少族长?也不知道人长得怎么样,配不配得上咱们的若蓝小姐。”
“老兄,你这是哪年的老黄历消息了?新郎官早就是王氏族长了。”
“族长?那得多大年纪了。咱们若蓝小姐,不会是去续弦吧?”
“怎么可能是续弦!?咱们若蓝小姐是堂堂柳氏嫡长女,身份无比金贵。我倒是听说了,新郎官才十九岁,正是最阳光俊朗的年龄,比若蓝小姐大一岁。”
“年龄和身份方面倒是马马虎虎,就是那平安王氏,好像是安江南面那个偏僻角落里的小家族吧?”
“没错,平安镇好像才开荒一百多年,据说辖地内还有未曾铲除干净的凶兽。”
“啊~~难道咱们若蓝小姐,要嫁去那种穷苦蛮荒之地受苦吗?有凶兽的地方,岂非很危险?”
这世界上,不少平民都是生在一地,死在一地。
活一辈子,能有机会去一趟卫城见识见识的,已是混得不错的了。
平安镇与山阴镇即隔着山,还隔着水,普通民众都是道听途说一些消息,哪里真能消息灵通。
倒是有一些走南闯北的散修和行脚商,有些看不过眼了,替平安镇说好话道:“平安镇现在在王氏手中,发展还挺快的。虽然暂时比山阴不如,但是未来发展潜力很大。至于辖地内出现凶兽,偶尔的确会发生,但是因为那挨着外域,总避免不了的。”
“王氏族长王守哲,那是挺了不起的青年俊彦,在平安镇人望很高,配得上你们柳氏小姐的。”
随着散修行脚商的辩驳,部分山阴平民总算对平安镇和王守哲有了些印象。
可还是有不少人持着偏见。
“偶尔有凶兽,那还不是有。若蓝小姐嫁去那种蛮荒地方,太受苦了。”
“王守哲?这名字好普通。也不知道人长得怎么样,希望能俊俏英武一些,有远辉少族长七八成就行了。”
“哪能和远辉少爷比?新郎官能有远辉少爷的一半就不错了。”
各种议论纷纷不断。
蓦地。
远处几个机灵的小伙子飞奔而回,面色潮红,兴奋不已地喊道:“来了来了,平安王氏的迎亲队伍来了,新郎官来了。”
霎时间。
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抻长着脖子朝门口外张望。
不多会儿,道路拐角处,迎亲队伍缓缓出现。
队伍打头的,便是一位穿着婚服,胸口挂着一个大红花球的年轻男子。
他头戴簪缨紫玉冠,身穿紧身朱红婚袍,婚袍纹绣着龙纹打底,主以凤凰和鸣图样,样式繁复华丽非常,也寓意着婚后夫妻和睦、齐心协力经营家族的愿景。
腰间挂着万宝金囊,寓意着夫家家底丰厚,能让新娘生活无忧,这个万宝金囊是要交给新娘子的,也代表着由新娘子未来掌管财务。
右手边佩戴着玉剑和小巧迷你的紫金弓,代表着新郎家族有着强大武力,可以保护妻儿。
脚下踩的翘头蹬云靴,昭示着新郎官未来步步高进,家族发展壮大的心愿。
这些装扮,在这方世界中都是有讲究的。
这是标准家族族长,或是家族继承人新郎官的打扮。家族直脉或是嫡次子,都是不能穿这种婚服。
“咦,那新郎官身资挺拔而面如冠玉,长得好生俊朗英武。”某个读书人夸赞了起来,“骑行之间,沉稳如水,姿态有度,不错不错。”
“新郎官的婚服,远远看去,似乎散发着丝丝红霞与金光,莫非……是传说中的金火双灵丝袍?”某个见多识广的散修惊呼说道。
“兄台,何为金火双灵丝袍?不就是婚袍吗?有何讲究?”
“呵呵~天下灵蚕有多种,例如冰灵蚕,火灵蚕,金灵蚕等等。但是无论哪一种灵蚕丝衣,都是价格非常昂贵,寻常世家小姐有一方灵蚕丝丝帕,便当宝了。”那散修侃侃而谈道。
“而制作男子婚服最合适的,是以火灵蚕丝主打,金灵蚕丝辅助的双灵丝袍。此两种灵蚕丝,色泽天生红润或金光氤氲,制作婚袍最为贵气。”
“但是婚袍用料极多,制作繁复,因此价格更加昂贵。我看新郎官那一身,怕是不会低于两千乾金!”
“两千?”
无论是平民,散修,行脚商,都是摇摇欲坠。
那是天价啊!
最为关键的是,男子婚袍一生仅穿一次……穿一次就两千乾金,这也太奢侈了!
“陇左郡郡城,我见过此等婚袍,乃是某家天人世家少族长迎娶时,采用此等婚袍。”散修洋洋得意自己的见识。
能穿得起此等婚袍的新郎官,岂是寻常家族?
几乎是所有人,一下子都眼神对新郎官有了敬畏。
“喂喂,你们别光看那婚袍啊,你们看一下新郎官骑的马!”又有一个见多识广的散修叫了起来。
随着他提醒。
众人才发现,新郎官骑着的哪是普通骏马啊。
只见那匹骏马头顶着一根独角,浑身火一般的赤红色,四蹄则是云朵般的白色,矫健有力,丰神俊朗,灵性十足。
它步履轻盈,就好似在踏着云朵御空飞行。
“这是……传说中的万金灵兽名驹”
“火踏白云!”
当真是。
千金袍,万金马,公子来将贵女娶!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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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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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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