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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逐渐变成大人物的王守哲

……

随后王守哲三人一起下了马车。拱手行礼之后,雷阳雨立刻借故离开了,就连徐安邦也随便找了个借口离开了马车。

惹得雷阳雨侧目看了他一眼:安邦兄,这不是你的马车吗?

徐安邦无奈袖手。

不然他还能怎样?

哎~这年头,世家家主也不好当啊~

且不说他们这边的眉眼官司,另一边,王守哲则是将夏侯弘德请上了马车。

就在这马车之中,两人对席而坐。

面对夏侯弘德略显凌厉的眼神,王守哲倒是一副镇定自若,悠然自得的模样,就仿佛对面的城守大人不是来找茬的一样。

他行云流水地沏了一壶灵茶,敛袖给他奉上了一杯:“这是长宁徐氏家主珍藏的‘碧玉勾青’,清甘淡苦,滋味悠远,最是适合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里品茗。”

此茶茶叶如一枚枚碧色勾玉,与羊脂玉瓷茶盏一起享用相得益彰。

夏侯弘德也不吭声,依旧保持着威严的姿态,端起茶杯品茗了一口,微微皱眉:“寡淡了。”

“倒是守哲欠考虑了。”王守哲温润如玉地轻笑了一声,“夏侯城守乃是军武豪杰出身,讲究的是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大气魄,自然喝不惯这清淡口味的灵茶。”

“力拔山兮气盖世?!好气魄!”夏侯弘德眼睛一亮,不自禁露出了向往之色,“这莫非是某位紫府前辈的壮举?不,恐怕便是紫府上人也做不到拔山吧?兴许专修战体的紫府前辈,小一点的山能做到?”

“……”

王守哲眼皮子跳了跳,差点没绷住。

我这是在和你讲意境,你却和我谈实际操作的可能性?这是一回事吗?!

不过他也理解。

军武世家出身的子弟,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和地方上的玄武世家大有不同,观念自然也就迥异。

他们内部更加讲究热血豪迈,军纪义气。

也难怪这句话能激起对方的共鸣。

当即,王守哲在储物戒上一抹,拿出了一壶酒,用上好的玻璃杯给他斟上一杯:“夏侯城守,尝一尝我自己酿制的‘火晶烧’。”

火晶烧?

夏侯弘德盯着那晶莹剔透的玻璃杯,里面的酒液色泽赤红如火,浓烈的酒气很快就在马车之中弥漫开来。

他皱眉不已:“看起来像是用赤晶灵米酿造的灵酒‘赤焰霞’,就是火色更烈,酒水也更清澈。”

赤焰霞,是一种广受军营将官们欢迎的灵酒,大名鼎鼎的百味阁中就有售卖。

至于为何将官才欢迎?当然是因为,普通玄武士卒的那点点奉养根本喝不起“赤焰霞”了。

“我这‘火晶烧’,的确也是赤晶灵米所酿。”王守哲笑着介绍,“不过手法和工艺有较大差别,夏侯城守可先尝一尝。”

其实今日夜宴上,皇甫氏也是拿出了好酒招待,夏侯弘德也没少喝。修为到了他这种级别,想喝醉可不容易。

他还真不觉得,王守哲手里能有比皇甫氏的珍藏还好的酒。

不过,能让王守哲如此郑重其事地拿出来,这酒应该也有一点特异之处。而且,这酒像也的确是浓郁。

略微好奇下,夏侯弘德端起酒杯,一口气喝了半杯。

“嘶!”

酒丝滑般顺着食道进了胃部,所过之处,先是一抹清凉舒爽之意,随即,便如火烧火燎般地在胃部燃烧了起来。饶是夏侯弘德此等修为的高手,也顿觉血液猛然加速,脸上不可遏制地浮上了一抹红。

他双眸瞪大,十分吃惊。

足足过了十多息后,他才全身放松,舒畅地喷出了一口浊气,眼睛大亮地赞道:“好一个‘火晶烧’!当真是好酒,够劲道!赤焰霞和这个一比,便只能给那些小娘子喝了。”

他对火晶烧赞不绝口,浑然已经忘记了,他曾经对赤焰霞有多么喜爱。他贪恋地捏着玻璃杯,死死地盯着火晶烧,如获新欢。

也难怪他有如此反应,这火晶烧可不是用寻常的酿酒手段酿造出来的。而是王守哲尝试着用蒸馏酒的方式,酿造出来的高度烈酒。

再配合赤晶灵米本身蕴含的火焰能量,自然做到了入口有高度酒精的清凉爽滑,随即却又能享受到烈焰焚喉的妙趣。

大名鼎鼎的“赤焰霞”,其实只是相当于十几度的米酒而已,“火晶烧”则是六七十度的高度烈酒,直接可用火点燃。

自不可同日而语。

“你小子,倒是懂得揣摩人心,当真好本事。”夏侯弘德半杯火晶烧下肚后,已有些飘飘然了起来,说话间也少了几分顾忌,多了几分本性,“难怪,落魄的平安王氏在你手中,短短十年间就能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大气象。”

说起此事来,夏侯弘德心中也是有些感慨万千。

他来长宁卫坐镇城守一职,已有十七载。

前七年里,对那个所谓的平安王氏几乎是毫无印象。在他看来,那不过是一个在平安镇犄角旮旯里苟且偷生的一个落魄小家族,一副摇摇欲坠随时要塌台的家族。

可他万万没想到,突然有一天,这个落魄小家族竟然崛起了。同处平安镇的另外两个家族,十分突兀的就那么没了……

若仅如此便还罢了,在夏侯弘德眼里并不算什么。却不曾想,这家族竟然一路扶摇直上,非但成为了八品世家,更是一步步成长到如今的地步,有资格有能力左右长宁卫的局势了。

这一次,他更是暗中搅弄风云,把长宁卫大半厉害的家族都牵扯了进来,合纵连横下间接对上了皇甫氏,让堂堂天人皇甫氏也吃了一个大闷亏。

“夏侯城守谬赞了。”王守哲笑了笑,恭敬地给他斟满了酒,“守哲忝为王氏家主,只是竭力带着族人过点好日子罢了,谈不上什么本不本事。”

“不过,你别以为我会如此轻易原谅你。”

夏侯弘德夸赞之后,顿即严肃了起来,磅礴的玄气透体而出,将整辆马车都笼罩在内。

浩浩威压如山般向王守哲镇去。

“你暗中搅风弄雨,在长宁卫掀起巨大波澜不提。竟然还胆敢算计本城守,将我当刀使,便是连巡防二营,巡防三营,都成为了你手中的武器,间接参与到了家族争斗之中。王守哲,你说说看,你要本城守怎么对付你?”

他也是有些恼羞成怒,不知不觉间,他竟然被这小子架空了!真想好好问问他,你这是置本城守于何地?要不,这城守换你来当?

换了旁的灵台境,面对天人境磅礴如山的威压,怕是已经汗如雨下。

然而,王守哲置身于威压之中,却依旧稳如磐石,就像是那惊涛骇浪之中的一叶扁舟,看似惊险,却任凭他巨浪滔天也无法掀翻。m.

他波澜不惊地笑了笑:“夏侯城守说笑了。相信城守在咱们长宁任职将近二十年,对咱长宁格局必是了若指掌,对我王氏的过往种种也有过了解。”

“我平安王氏只是想安安静静地种种田,发展发展经济,多赚点资源给族人子嗣们谋一个好的未来而已。但,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我平安王氏此举,不过是不想重蹈覆辙而已。其中得罪城守之事,还望城守海涵一二。”

王守哲并没有否认自己的所作所为,尽管他是隐在了幕后操控此事。但是长宁卫的大人物们,哪一个是白吃干饭的?

“罢了罢了。”夏侯弘德见他告饶,心中的火气也消散了许多,将杯中火晶烧一饮而尽。

实际上,他也是拿王守哲没有办法。

这小子把事办的是滴水不漏,虽然拿巡防营和他夏侯弘德当刀使,可实际上的确是对方与阴煞宗有所勾结,证据确凿无比。

“前马皇甫氏,的确算是咎由自取。”夏侯弘德摆了摆手,舔了舔嘴唇对火晶烧意犹未尽道,“这样吧,一百斤,不,两百斤火晶烧,本城守就原谅你了。”

王守哲不由得哑然暗笑。

夏侯城守,你的原谅未免也太不值钱了~

火晶烧虽然是用赤晶灵米酿的,其中耗费也是不少,但两百斤酒的成本撑死了也就是数百乾金而已。相对于一个天人境强者的身价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不过,他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拿出了一个羊脂玉瓷扁平海碗,斟上大半碗的火晶烧,说道:“适才火晶烧的吃法不算正宗,我教夏侯城守正宗的吃法。”

夏侯弘德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住了。

他紧盯着海碗,想看看王守哲这小子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只见王守哲拿出一块火系灵石,运转玄气催动,那枚火系灵石就一下子燃烧了起来。

随即,王守哲将燃烧的火系灵石投入了海碗之中。

刹那间。

扁平海碗中的火晶烧竟然毫无预兆地直接燃烧了起来,火光熊熊,在海碗口形成了一片瑰丽的蓝色火焰。

“这这这……”

夏侯弘德被震惊了,这火晶烧竟然能燃烧起来,难怪如此火烈。

夏侯弘德他并不知道,只有五十度以上的高度酒,才能燃烧。而六七十度的烈酒,燃烧起来颜色会非常好看。

“城守大人请趁热满饮此酒。”

王守哲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夏侯弘德略作犹豫,他活了一辈子,还没喝过直接燃烧的酒。

这也太刺激了~

不过,出于猎奇心,他仗着自己是天人境的修为,当即狠了狠心,直接端起海碗,一仰头便将其中火晶烧和火系灵石一口吞尽。

王守哲见状,嘴角一抽。

浓烈的火焰味道瞬间将夏侯弘德“点燃”,并顺着食道一路滑进了胃里,他觉得整个人都处在了烈火包围之中,整张脸都红了。

浑身的毛孔也在这一瞬间打开,有蒸腾的水汽一丝丝一缕缕地冒出来。

这种凶猛的刺激感,是他活了两百几十年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良久之后,他才回过神来,激动地一拍大腿:“好,好酒!这才是火晶烧!正宗的火晶烧喝法。够劲儿~!就是每次配一块火系灵石享用,有点负担不起啊~”

“这个……”王守哲擦了擦额头的汗,弱弱地说,“城守大人,火系灵石也吃下去了?”

“吃下去了,感觉很是爽烈。”夏侯弘德砸了砸嘴,回味不已又皱眉道,“他现在还在我肚子里烧呢,我只能用玄气裹住它……下一步呢?是消化它吗?”

“这,这这……”

王守哲无语,真不愧是天人境的怪物。

他咳嗽了一声,小心翼翼地解释说:“城守大人,您一会还是找个无人之处吐出来吧。那就是用来点火的……”

唉~请喝个酒,还被昧了一颗火系灵石。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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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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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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