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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法团主义

林淮唐在蔡锷陪同下一路前往铁狮子胡同一号的总统府,一年前他出任蒙疆经略使时来这里见过袁世凯,一年以后再回来的时候,这条北京最重要的巷子,已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弹孔。

南苑新军和总统府卫队的一场激战,在总统府的建筑上留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痕迹。

蔡锷一路上也在细细观察着林淮唐带来的这支军队——中央警卫旅其实称不上是红军里最精锐的部队,和号称“大哥部队”的华东野战军第一师相比,那就更加相形见绌了。

可即便如此,这些年轻的指战员和红军战士们,还是给蔡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种朝气蓬勃、活力洋溢的气质,也让蔡锷深深明白了今后主宰这个老大民族的人,终将会是这群社会党少年。

“主席在南方时曾提过一切归国民大会,而国民大会则将采取无条件、无门槛的选举原则。南方国大据我所知,早已完成选举,但北方及西南数省,还从来没有进行过国大的正式选举,新的中央政府会否推动国大补选呢?”

蔡锷很注意自己的口风和用词,他现在对林淮唐是越来越感兴趣,这样一位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家,在蔡锷眼里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领袖”原则里最不可缺少的那一位伟大领袖。

所以他更小心翼翼同林淮唐讲话,并不想因此触怒于社会党。

林淮唐则完全不以为然:“国大补选应在清党运动结束以后再实行,否则大批不法分子势必混入国大代表的行列中,不知道会给我们增添多少的麻烦。”

林淮唐提倡的国民大会组织原则是“会员由各县农工商学各会推举一人,采取省县区域性的职业代表制、代议制”,按现在的形势来看,全国绝大部分有组织的农会、工会和学会性质社会团体,实际上多数都是社会党的外围组织。

以这种形式进行选举,那么社会党肯定会取得极为巨大的优势。

但如果不按此前的国大选举法来组织选举呢?

“国大模式是社会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如果各方旧势力不能接受国大模式,就只能接受采取普遍选举原则的国会模式。”

袁世凯和宋教仁的民元国会实质上也是间接选举的,众议院是选民选举复选人,复选人选举议员,参议院是选民选举复选人,复选人选举省议员,省议会选举议员,而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件门槛都设置的很高,从民主角度来看,当然是不如国大模式民主的。

国大模式的选举,虽然是把选举过程局限在了社会党主导的一系列社会团体中进行,但进入这些社会团体的条件和门槛都远比民元国会的条件门槛低得多。

现在社会党给出的选择就只有这两项,第一项就是国大模式,在宪法规定的若干个法团内进行选举,第二项则是普选原则下的国会模式,即是规定一切拥有政治权利的合法公民,都能够拥有选举权。

这两个选项,无论哪一个对旧势力而言都是很难接受的选择。但如果两害择其轻,旧势力当然还是倾向于第一项选择,因为若真的采取普选原则下的国会大选模式,那么依靠地方农会控制了大量人口的社会党优势可就太大了。

此前宋教仁设计民元国会的组织法和选举法时,如果他们真的欢迎普选,就不会一再缩小选举权了。

采取第一种国大模式的话,至少在这若干个法团中,还可以依靠同社会党协商,获得一部分可靠的维稳席位,这也更易于操作。

在林淮唐的设想里,社会党现在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制度设计,必须满足这样四个条件:

一、需要体现一定民主来实现社会党对于国民的庄严承诺,并且也能够获得更多进步群体的支持,同时还能一定程度上满足部分旧势力的要求,以在日本干涉之前实现国家大致上的统一和稳定;

二、需要确保工农联盟的绝对领导权,这一点是绝不容许妥协的;

三、需要确保社会党在行政和干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尽量对地方乡镇拥有更强的控制力;

四、需要制度设计能够起到壮大无产阶级队伍规模的效果。

在这样要求的基础上,社会党人现在设计的比较完善的国大模式,就很接近于后世所说的法团主义了。

总的来说法团主义是一种阶级调和的思想,在具体实践上就是要求以工会、农会这类法团团体来构成代议制民主的新基础。一般而言就是由宪法规定若干个社会团体为法团以后,由这些法团内部选举出代表来组成议会。

这样法团主义就把社会变成了劳动方、资本方和政府三方协商的结构,带有非常浓厚的阶级调和色彩,所以历史上法团主义发展到极致,往往就会演变为法西斯主义的温床。

因为法团是同时囊括劳方的社会团体和资方的社会团体,又带有国家行政部门的色彩,长期发展下去则法团内的工会必然就会演变为黄色工会,成为帮助政府和资方维稳的工具,丧失无产阶级的战斗性。

其实只要是带有阶级调和色彩的任何主义、政策和措施

,只要长期发展下去,一定都会走向法西斯主义的道路。因为阶级调和的劳资两利论调中,永远是把国家政府处在一个超然于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地位上,这种把国家政府绝对化、神圣化的措施,无疑是法西斯的最大温床。

如果法团对国家政策的影响力更强,就是社会法团主义,如果国家对法团的控制力强一些,就是国家法团主义,后者就很容易演变出法西斯主义了。

像后世澳门选举中的法人团体和香港立法会中的功能组别,就属于法团主义的范畴。

所以林淮唐也是强调,法团主义的国大模式只能在过渡时期沿用,这个过渡时期严格规定起来是不能超过四、五年以上时间的。

如此制度设计,也实在是因为民国的工业基础太薄弱,无产阶级的队伍规模又太小,无产阶级还缺乏仅仅依靠自己一个阶级来进行专政的实力。

首先要知道破产农民虽然也是无产阶级的一份子,但执行分田的土地改革以后,小自耕农就会迅速转化为小资产所有者,这时候就不能再认为其是无产阶级的一份子了。

所以如果社会党现在就想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执政模式,就等于是要仅仅依靠几十万一百多万的工人去统治四亿人口的中国,完全是不现实的。

那么由工农联盟来实行专政呢?由小资产所有者的自耕农与工人阶级来进行联合执政呢?

那对林淮唐希望推动的工业化计划而言,就将是灾难性的结果了。

自耕农不仅是无时无刻不在自发产生资本主义的小资产所有者,而且还是小资产所有者中最保守的一类。如果林淮唐采用普选原则的国会模式,那么社会党依靠乡村农会控制的大量人口,完全可能光明磊落的赢得一场更大的选举胜利,但结果就是社会党将演变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党,而工人阶级也就将丧失领导权。

以目前民国农民和工人的人口比例,如果遵照完全平等的普选原则来进行选举,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要知道在后世,直到建国以后第一次进行人大选举的时候,宪法还必须规定城市居民的投票权权重是农村居民的八倍,才能勉强维系工农联盟的平衡,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权。

在林淮唐的印象里,人大城乡居民的投票权重差距,直到1993年的时候才被改为四比一,直到2010年的时候城乡居民才真正拥有了平等的投票权。

人大模式是考虑到了中国当时的统计手段还比较落后,所以采用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方式,按户籍划分投票权重,并没有考虑到农村居民可能也是工人,而城市居民未尝不可能是农民。

像同时期的苏联,统计手段比较发达,苏维埃的选举办法中就是严格按照阶级属性,规定工人的投票权重是农民的五倍。

所以即便林淮唐要在中国搞普选制的选举办法,也是必须要区分出工农之间不同的投票权重。但以民初的舆论环境而言,这种做法是较难于被人们所接受的,因此还不如采取法团主义的模式。

社会党的打算,是规定二十二个法团,由这些法团内部选举出国大代表以后,再组织一院制的国民大会。这二十二个法团,在权重上,大概是按照工会系45%、农会系30%、其他类别25%的比例进行组织,如此社会党可以依靠自己对于法团这些工农会团体强大的控制力,确保本党对国大的绝对领导权,同时又能依靠法团内部的权重比例,确保工人阶级对国大拥有最大的影响力。

这样设计,一般舆论也更易于接受一点,不至于使人产生农民低人一等的感觉。

而在其他类别的25%比例中,则不仅可以塞进去一些用于统战维稳的席位,而且还可以用于安排诸如边疆民族代表团或者落后省份代表团的席位,对未能参加任何法团的一般公民,也可以安排到这一类中。

至少在形式上这是相当具有民主色彩了。

至于乡镇一级的基层国大,就是在选民结构中,尽可能保证产业工人在各基层国大中的领导作用,同时限制但并不排斥小资产阶级参与到国大的选举与被选举当中。

在选举方式上,则是召开各行业的劳动者大会、学生大会和党组织的会议选举产生乡国大代表。

考虑到目前社会党的干部数量如此之紧缺,所以林淮唐甚至认为乡政府一级应该采取议行合一的模式,由群众直接依靠乡国大一元化管理乡村事务,从而减少基层职业脱产官僚的数量。

乡国大将同时拥有立法权和行政权,而不需要在乡国大之外再重复设置一个乡政府,这样乡镇一级所需要的基层干部就可以减少三分之二以上。

这样一套制度设计,固然会导致一大批投机分子趁乱涌入工会团体中,但本来这也是今后很难避免的事情,否则林淮唐又有什么必要时时刻刻提清党和整风呢?

好的一方面,则是法团主义的国大模式能够确保凸显出工会团体的重要性来,这与林淮唐极力希望促进产业工人规模扩大的愿望是相符合的。

而且乡国大的一元化管理模式,既可以减少基层脱产官僚的

数量,也可以避免地方农会把持农村大权——地方农会虽然也是社会党领导下的外围组织,但农会的利益同社会党希望推动工业化的利益未必能够时时保持一致,特别是当高速工业化将损害到农村利益的时候,农会就可能成为另一种阻碍。

这是相当冷酷无情的选择,可林淮唐的理想本来就不是要创造一个小自耕农自给自足的田园幻想乡,社会党也从来不是一个土地改革党或一个农民党。

土地改革并非社会主义根本性的条件之一,像近代的法国、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很多国家都实行过分田模式的土改,这和社会主义是没有必然性联系的。

社会主义需要的是什么?是电气化、是工业化。从阶级情感角度出发,林淮唐对一切劳动者感同身受,但从工业化的角度出发,社会党的制度设计就必须使工人阶层对国家的影响力高于农民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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