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样子,很明显李潇潇跟它的感情非常好,这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建立起来的。难道说,李潇潇当初从上海走了以后,并没有去别的地方,像他所猜测的那样天南海北或者直接去她最想去的可可西里,而是直接来了这里?
方志强呆呆地看着两个人,已经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李潇潇跟郭子跞正说着些什么,笑的非常开心,然后抬起头的时候,不经意间忽然看到站在树边的方志强不是说方志强多么的不起眼或者躲得多么隐蔽,而是相爱的人,眼中只有彼此,很难再看得到别的人,就好像曾经的李潇潇,眼里头也是除了方志强,再也没有别人。
“强子……”李潇潇愣了一下,也有些吃惊:“你怎么回来了?”然而她也只有一瞬间的失神,很快便露出笑容,笑着转头对郭子跞说道:“给你介绍一下,方志强,强子,是叔叔的儿子,也是我以前的好朋友。强子,这个是郭子跞,你可以跟我一样叫他果子狸,是我男朋友。”
郭子跞笑着上前伸出手:“你好。”
方志强身不由己地伸出手和他握手:“你好。”眼前的郭子跞,比照片上还要俊朗一些,是个非常阳光开朗的大男孩,笑起来非常有感染力。郭子跞看看他们,笑着说道:“你们老朋友先叙叙旧,我把给叔叔买的东西送进去。”说着,唤过小小,一人一狗往院子里走去,一边喊着叔叔。
方志强下意识地看着郭子跞的背影,在他缺失的时间里头,李潇潇和郭子跞,却在扮演着他应该的角色,和父亲倒是更像一家人。
剩下两个人站立良久,一时间倒是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方志强开口问道:“潇潇,你好吗?”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是他早已经在心里酝酿无数次的,千言万语,其实根本都没有说出口的机会,最后只剩下这三个字,却比我爱你我恨你对不起等等所有的语言都更伤人,因为这三个字出口,意味着他们之间,也只能这样去问候了。
李潇潇眼圈有些微红,仿佛也有着许多的感慨。方志强注意到她脖子上露出一截红绳,挂着的依然是那块玉。当初父亲说过的,如果还能够见到潇潇,一定要把这块玉给她,告诉她这是给自己女儿的,他会永远拿潇潇当女儿看待。最终父亲做到了自己说的,而李潇潇又何尝不是一直拿他当亲人一样看待。
“我很好,比之前想象得要好很多。”李潇潇微笑着说,“曾经我以为离开你会死,没有爱情肯定会活不下去。可是后来慢慢的发现,我已经爱你爱到忘记了自己,没有了自我,这样我不会快乐,你也会觉得是个负担。”
“离开你之后,我到了小萍姐那里。就是之前跟你说的,想去那里支教,去为他们多做一点事情,让更多像你、像小萍姐那样的山区的孩子,能够好好读书,以后可以通过努力,去选择自己的命运。”李潇潇很平静地说着,方志强恍然间想起来,曾经在无锡的时候,他跟李潇潇讲起来堂姐的命运,李潇潇当时是说过,想要去支教的,没有想到,当时简单的一件事,她记得那么清楚。
“其实也是想让自己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去淡忘失去爱情的痛苦。但是一开始,还是没有办法忘记,再加上小萍姐那里条件确实是出乎意料的艰苦,身心上的不适应,很多天我都觉得我随时随地会崩溃……一直到我遇到郭子跞。”李潇潇提到他的名字的时候,连神情和微笑都变得温柔,“他也是在国外留学很多年,一开始是因为旅游,喜欢四川这边的风景,还有大熊猫,然后走着走着,到了这里,然后我去县城给学生买东西的时候遇到,知道我在做支教以及改善山区教育的事情,他特别支持。后来,他也去了小萍姐那里。陪着我,一起去教学生,一起去帮忙建校社,申请各种社会援助,争取更多的志愿者加入。那是我最难熬也最累的时光,他其实都看得出来,知道我有很多的心事,他也非常的耐心和温柔,从来不去强迫去走出来,而是一点点去融化我心里的痛苦,是那种润物细无声地去改变我。他是个特别简单的人,就像阳光和纯净水一样,靠近他的人很容易被感染到他的快乐。慢慢的,我觉得我找到了想要的自己……其实爱情,可能和最初以为的,并不一样。”
李潇潇终于转过头来,微笑着看着他:“我现在和子跞,我们准备成立一个基金会,把亚美的收入,属于我的那一部分,再加上吸收一些社会资金,全部用于改善贫困地方的教育。这是我们共同的愿望,我们有很多的共同话题,和同样想做的事情。当然,未来很长,很辛苦,不过我们会一直一起努力下去的。”
命运真的是太爱捉弄人,曾经李潇潇是因为方志强而来到这里,也因为是方志强而想要让这里成为自己的家,结果阴差阳错,却因为忘记和结束而回到这里,并且真正的,把这一片徒弟,变成了自己的家,自己扎根的地方。只是此刻面对面的他们,已经没有丝毫的瓜葛,他们都有了各自的爱人。从李潇潇的眼中,方志强看不到任何的悲伤,和对过往的留恋,只有尘埃落定后的淡然,以及那种幸福和安宁。那曾经为了爱不顾一切、甚至连生命也在所不惜的你女孩,却在放弃掉她视为生命的那段爱情之后,终于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人世间的爱恨纠缠,到底有谁能够说得清呢。
“强子,我不后悔曾经爱过你,年轻时候很用力地爱过一个人,只要是全心全意,没有伤害过谁,就不用计较什么对错,而是应该珍惜那个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自己。这也是子跞告诉我的。但是现在,我更喜欢这样子的自己和爱情。”李潇潇眼望着蓝天,笑的非常灿烂:“一切都是最简单的,只要努力就会变好的,我喜欢现在的生活。”
方志强呆呆地望着她,从最初的相遇开始,一直到现在,两个人在一起的那些情节一幕幕上演,可是故事里的人,终于彻底的转身离开。在与他无关的那个世界里,终于拥抱自己的幸福。
“潇潇,祝福你……”方志强只能这样说,他感觉自己再多说哪怕一句话都要哽咽了。
李潇潇偏过头,笑着说道:“也祝福你,还有亚欣你们。我听我姐说了,你们已经有小宝宝了。希望你们以后一家人团圆美满,幸福快乐。”她看着方志强一脸黯然的神情,微笑着说道:“我跟子跞昨天去了市里头,顺便帮叔叔带点药和其他东西过来。既然你来了,那你好好陪陪叔叔,我进去说几句话。”说完,转身进了院子。
方志强站在原地,一时竟不想进去,不想去打扰什么。李潇潇的花雨小声从院子里头传来,听不清楚,但是还是能够听见父亲的埋怨:“我都做饭了,干什么不留下来吃过饭再走?”
“不了叔叔,本来就是顺路过来送点过年的东西。强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们好好唠唠,我跟子跞去小萍姐那,她老早就说了,让去她那里吃饭。”李潇潇拉着方志强的父亲,亲热地说着:“强子多久才回来一趟,我们随时说来就来。所以你就好好陪着他吧。”
父亲显然极为不满:“那还不如让他走,你们留下呢。”在父亲的心里头,李潇潇甚至郭子跞,地位都比方志强高得多重要得多,也是,毕竟李潇潇他们反而是日常陪伴照顾他最多的人。
李潇潇又哄了好一会,方志强父亲才算是不甘不愿地让他们走,还没忘记摘下几串腊肉和拉长让他俩带回去:“你俩有空就来。”
“叔叔,我哪次超过三天不来的?”李潇潇笑的非常开心,“再来你今天再宰十头猪,都不够我连吃带拿的。再说了,我还不放心你一个人在这呢,放心吧,我们过两天还来。”
“不够吃我就去再买,明年开春养一窝,专留你吃。”方志强父亲慈爱地看着李潇潇,像是看着自家的小女儿,送她和郭子跞出来。
李潇潇和郭子跞又跟方志强道别,然后上了车子,发动以后挥手笑着远去。
方志强父亲站在方志强的身后,一样目送着牧马人远去,淡淡地说着:“我回来以后,才知道潇潇去了小萍那里。谁都没有想到,一个那么娇气的千金小姐,那么能吃苦,小萍那边镇下面几个村子,她一个个都给修起了学校,每天镇上村里县城不停地跑,还有去给学生上课。我们村这边小学,她也给翻新了,真的是为我们做了好多事情,这边的人提起她,没有一个不喜欢的。”
“一开始我还天天骂,觉得是你瞎。后来她带了小郭来,我当时难受的,多少天睡不着觉,想着这么好的姑娘,我们老方家硬是没有福气。可是小郭对她是真好,连带着对我这个无亲无故的糟老头子,都能跟自家亲人一样。他们俩是天生一对。也由不得我想不开,潇潇我是真拿她当自家闺女的,她要是过得好,那就行了。”父亲说着,叹了口气,“这一年多来,他们俩总是隔个几天就过来一趟,陪我说话帮我做活,比你还要用心。”
方志强愣住了,离开后的李潇潇,远远比他想的更加坚强,也更加的成熟懂事和善良。
“所以强娃子,你今天要是说带那个姑娘娃过来,那我真的是没有办法。自己家的娃娃,我不能不认。但是今天,真的不行,我没法说让潇潇看见了伤心,哪怕说潇潇不在乎了,但是我不能不为她想想。”父亲抬手擦了下眼角:“回头我去镇上看他们吧。尘归尘土归土,各有各的路走,都能走的好好的,就行了。”
方志强没有回答父亲,他也说不出来什么话。牧马人渐行渐远,终于在视线中彻底消失不见。他和李潇潇的轨迹,也终于就此背道而驰毫无关联。从此以后,他们的人生,各自幸福悲欢着,只是,已经和彼此无关了。他会带着父亲去到镇上,让父亲正式见一下自己的儿孙家人。而李潇潇未来也许会和郭子跞,也这样幸福地在一起。
风吹过满地的落叶和尘埃飞起,在半空中飘扬很久,最终轻轻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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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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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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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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