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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哼,不见棺材不掉泪!

沈云只是想狠狠的教训大汉一顿,本来就没有想要他的狗命,遂打住。

而大汉吃足了苦头,这回,老实多了,立刻象倒豆子一样,全招了出来。

据招供,查大帅统领三县的军政要务之后,从仙符兵里抽调了不少士卒,派到三县做暗探。这位大汉就是其中的一个暗探。

他们私下里划了地盘,整日在所谓的地盘里闲逛,不管仙、良、贱,统统都是他们的监视对象。

“大帅叫我们放亮招子,便宜行事,所以,只要看到有可疑之处,我们都会跟上去,探个明白。”

仙符兵是什么德性,沈云还不清楚吗?闻言,他冷哼:“我身上有什么可疑之处?”

大汉吱唔道:“我最近手头紧……看到小哥衣裳整洁,穿着打扮是从乡下新进城的,想必身上有几个大钱……小哥,我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弄点活络钱而已……我们有两个月没有发饷银了……小哥要是去其他弟兄的地盘上,也是一样的。”

还“而已”!这帮畜牲,到哪里都是视人命如草芥!沈云大怒,真想一脚踹死他!

不过,他很快冷静下来——自从师父帮他点破牛头坳村被屠的真相之后,他在心里琢磨了许久,越想越觉得,造成悲剧的根源在仙庭,是以,光是杀几个仙符兵,真的不算报仇雪恨。

再何况,从小,他的爹娘,还有长姐,以及他碰到的馆主大人、刘爷爷……包括师父,言行之中,无不告诉他一个最根本的道理:人命关天!

两次死里逃生之后,他在内心深处无比痛恨践踏生命的仙符兵,同时,也正因为自己经历过生死劫难,进而更加懂得生命是何等的宝贵。

象他打猎,也从来都是不贪多的。眼下,不要储备冬粮,他每天的收获便仅够糊口。而且,他谨守山里人的规矩,任何时候,绝对不打怀崽或者带着幼兽的母兽。

在他看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做人的底线。用师父的话说,这叫做“上天有好生之德”。

是以,他无意取大汉的性命——他并没有亲眼看到大汉谋财害命。这厮跟上来后,也没有亮出刀剑之类的凶器。那么,他姑且相信这厮没有要他性命的意图。而他如果就此以暴制暴,轻易取其性命,那么,他与这起子牲畜,在本质上又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厮着实可恨!狠狠的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沈云蹲下来,搜了大汉的身。

这家伙一看就知道是个爱好收藏的:怀里揣了两个花里胡哨的荷包、五枚黄纸符、一小包切得薄薄的卤猪头肉、一块黑色的兵牌……乱七八糟的,竟有八样之多!

两个荷包,其中一个,一打开,便从中冲出一股子刺鼻的香粉味儿。沈云定睛一看,里头除了一条素净的丝绢帕子,什么也没有。而香粉味,正是从这条帕子上发出来的。

一点用也没有,并且还难闻得很!他嫌弃的连帕子带荷包,一并扔到大汉身上。

另一个荷包有些压手,鼓鼓囊囊的。沈云打开来,里头有两块拇指头大小的碎银,以及几十个大钱。

银钱,他尽数收了。至于装银钱的荷包——呃,半旧不新,主要是花里别胡哨的,难看死了。果断不要!

他将空荷包也扔到大汉身上。

黑色的兵牌,两指大小,正面写着“黄春来”三个字,背面写着“甲营三队”。这玩意儿,旁人拿着也没用。不过,对于地上这位来说,想必很重要……他抬起眼皮子,戏谑的看了黄春来一眼。

后者果然眼巴巴的瞅着他手里的兵牌,紧张得很。

沈云扯起一边嘴角,双手拿着兵牌,猛的一用力。

“啪”,兵牌被他硬生生的掰成两截。

“啊……”黄春来张嘴惊呼。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眼下是,他为鱼肉!

麻穴未解。就算他尖叫,也跟小猫儿哼哼似的。这点子动静,除了惹怒这尊杀神,再招来一顿饱打,还能起别的作用吗?

脸上现出痛苦之色,他将后面的大半截尖叫咽回了肚子里。

沈云又用力将两截断兵牌再一一掰成更小的两截。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只能很是遗憾的将四截断兵牌也随手扔了,心道:要是傅大哥在就好了。他肯定能把这玩意儿捏得粉碎!

其余的,象黄纸符、猪头肉等,这些都还不错。他一一细心的检查过,见并无不妥之处,尽数笑纳。

此时,黄春来恐惧到了极点——啊啊啊,接下来,是不是就要取我的性命了!

他后悔极了。今天早上出门没看黄历,招惹了这尊杀神!

不想,对方将他的东西收进竹背篓后,竟然看都没看他一眼,起身扬长而去!

这这这……他难以相信的看着那道背影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之中。

呼——,黄春来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整个人完全放松下来。

运气真他、娘、的好!碰到了一个乡下愣小子!

不过,今日之辱……心底的恨意有如滔天的潮水,瞬间将他整个儿吞没:哼,小兔崽子,简直是找死!你黄爷爷我什么时候吃过亏!

沈云并不知道这些。他没有在县城里久留,径直出城门,上了官道。

被黄春来一耽搁,出城没多远,已接近正午。

带来的白面肉饼都送了人,竹背篓里唯一能吃的是那一小包卤猪头肉。可是,他舍不得吃:洪伯、甜妞和他一样,也有近一年没有沾过猪肉味儿。更何况,这一小包卤猪头肉油光闪亮,切得薄薄的,一看就让人口舌生津。

可是,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真饿啊!

沈云解下竹背篓,从中拿出牛皮水囊喝水。

不想,一时大意,水囊没塞紧,里头的水不知道什么时候流光了。

前面不远有条小河,他决定去那里打点水,再捞条鱼烤熟充饥。

很快,沈云走到河边,喝了一口河水,又将水囊装满。

对面,是一片小树林子,从里头时不时传来几声麻斑的叫声。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心中有些意动:唔,用黄泥包裹着麻斑,烤出来的肉又鲜又嫩,比烤鱼好吃多了!

河水不深。他脱了草鞋,放进竹背篓里,又高高的挽起裤腿,小心的淌过河水。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火堆里,两团包裹着麻斑鸠的黄泥被烤干了。沈云先将黄泥团从火里扒拉出来,搁在一边放凉,起身用树枝将火堆扒熄。这个时节,山里草木茂盛,最易起山火。他还特意用水把热灰浇湿。

忙活完,终于可以开吃了!

沈云捡了一块石头,正欲砸开一坨黄泥团。这时,河对面的官道上,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沈云对这种马蹄声最熟悉不过。因为不知道有多少次午夜梦回,他都是被它惊醒。

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

顾不得吃烤麻斑,他机警的躲到树林边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藏起来,小心翼翼的往官道那边望去。

不一会儿,一队骑兵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看清在最前面带队的那个家伙,沈云不由双手紧握成拳,怒意横生!

该死的,那人正是黄春来那厮!

此时的黄春来已经换了衣服,也是仙符兵的黑铠骑兵装扮。一行人直奔小河。

“咦,气味没了!”黄春来一马当先,在河边拉住马,使劲的吸鼻子,四下里嗅着。

后面的同伙踢踢踏踏的策马跟上来。

“你小子没闻错?”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不耐烦的问道。

“大人,自家祖传下来的香踪粉,小人亲手配制出来的,怎能闻错?”黄春来翻身下马,象条赶山犬一样,在河边嗅了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满头大汗的向小头目报告,“大人,气味确实是在这里消失了。”

小头目皱眉,在马背上扭着身子,四处张望。

河边全是石子,根本不可能留下脚印等线索。

“那小子真的是叛军余孽?”小头目看了对岸一眼,低头质问站在马前的黄春来,“你小子没骗人?”

“大人,小人骗谁,也不敢骗大人您哪!”黄春来只差没有指天发誓了,“他真的会隔空点穴!小人就被他点了穴,躺在地上,全身麻软,连说话的气力也没有。他抢走了小人的兵牌,又拿出刀准备活生生的割掉小人的头。也是小人命大。这时,恰好有人路过,才把那厮吓跑。大人,小人看得真真的,那厮手里拿的短刀,呈弯月状,长三寸四,甚是锋利,刀柄尾部有一个圆孔,上面系着红绸子,正是叛军的贼头们惯用的飞雪刀。”

说着,他仰头,伸出脖子,用手指着用纱布包扎的伤处:“大人,您看,这就是那厮留下的。您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拆开给您看。”

白色的纱布上有一大块鲜红的血渍,甚是醒目。

其实,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小兔崽子用的根本不是什么飞雪刀。而且,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小兔崽子没有要他性命的意思——脖子上的伤口,不但小,而且也不深。麻穴自行解了之时,伤口早就止住了血。

不过,他吃了这么大的亏,恨不得能亲手撕了小兔崽子,所以,为了哄得队长大人出兵,特意做了点假:用纱布把整个脖子都包扎了起来,并且在上面还涂了老大一滩鸡血。看着怪吓人的。

队长大人是什么德性?他最清楚不过。就这点伪装,足以唬弄过去。

果然,小头目扫了一眼,没再问。

抬眼看向河对面的小树林子,小头目略作犹豫,回头对其他人说道:“贼头只有逃过了河,才不会留下气味。你们进林子里去给我搜!老规矩,得贼首者,奖银十两,仙符十枚,再加一瓶养元散。活的,奖励翻倍!”

“是。”众人纷纷入下黑铁面罩,吆喝着,打马哗啦啦的冲进小河里。

沈云在石头后面看得真切,恨得牙根痒痒。

他不是恨黄春来,还有那队黑铠铁骑兵,而是恨他自己——蠢!自以为是的大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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