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双惠读书>都市>类神> 生化小说四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生化小说四

生化 (四)

湖南省西江市,2009年6月3日,星期三,0点23分,AM

李文华蹲在长条桌子前,夹了一筷子大白菜,把手里的那点馒头就着菜汤送进嘴里。然后他抬眼看了看身边的另外几个人——他们都还在闷头吃着。

肚子里饱了,才觉得脸上有点儿发烧。他不声不响地从地上站起来,然后站到烧烤店的门口,等着老板出来结账。

长条桌子旁边围着的是这家烧烤店的店员——三个烤肉的师傅,三个女服务生,一个像他一样,来临时打短工的中年人。

他读大学的时候是看不起这类人的。他觉得他们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又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所以就只能年复一年地从事着这种伺候人的工作,然后攒上几个钱,最后找个同样背景的男人或者女人结婚。

不像他。他是村里唯一一个、也是第一个大学生……或者说大专生。他到过省会,接受过高等教育,见过大世面。他以后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

实际上直到两个月前,他还是这样固执地想着。但到今天,他已经“沦落”到要和这些人抢食的地步了。

桌子上摆的是今天客人吃剩下来的东西——那些没动过的烤馒头、烤心管、烤鸡翅、烤牛肉等等等。老板娘切了些大白菜,把这些东西一锅炖了,然后说:“晚上没吃饭的就来吃吧。”

那些服务员习以为常,说笑着在桌边坐下。而他犹豫了很久,直到抵不住肚腹里压抑了三天的饥渴,才臊眉搭眼地挪过去和其他人一样蹲在桌边上。他感觉桌子的人说话的声音也轻了很多,他还感觉他们在偷偷打量他。但他没有勇气去看。他抓了一个馒头,夹了一筷头大白菜塞进嘴里,用力地大嚼起来,直到腮帮子发酸。

“喏,今天你的20块钱。”老板从门里走出来,从兜里摸出一张纸币来递给他,“你明天还来不?”

“来。”李文华接过钱,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揣进裤兜里,然后笑笑,“下午6点哈?”

“6点。”老板走进门里。

李文华走在夜风里,拎着衣服领扇了扇——闻到一股子酸味儿。想一想,他已经两个星期没洗澡了。在西江这种地方,两个星期不洗澡的确可以算是一种折磨。实际上他也没地方换衣服……他现在的住处是附近一栋居民楼的天台,那里有一个用废旧建材搭成的小棚子。户主晚上不会跑去里,他就在棚子里睡觉。

白天的时候他在同江的公园里找个阴凉地方坐着,不但可以看一对一对的情侣卿卿我我打发时间,还可以省下走路的力气,让自己不那么饿。一直捱到晚上六点钟,他就去那家烧烤店做工——在烤炉和饭桌之间端盘子传菜,一晚上下来要走几万米的距离。

他大专毕业了没有找到工作,他一个人来到了西江,他花光了身上来带的钱,他落魄得像是一条狗。

但他不要回去。

他摸了摸自己脸上那些坑坑洼洼的小疤痕,一脚踢飞了路边的一个饮料瓶。“死也不回去。”

湖南省西江市,2009年6月11日,星期四,9点34分,AM

李文华走到一家报亭旁边犹豫了一会儿,靠到窗口。他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记在心里的号码,数着听筒里的“嘟”声。他打定主意,一旦响到第四次没人接,他就挂电话。

但电话被接通了,他听到了三叔的声音。李文华的三叔在镇里开了一家小卖部,里面装了公用电话。上大学的时候,他爸他妈就来这里给他打电话。那时候他还有一部手机,是国产的托普翻盖机,很小但挺实用。

“叔啊,是我,文华啊。”他说,“我手机坏了,送去修了,现在用公用电话给你打的。我妈我爸要是问你,你告诉他们一声。”

实际上他的手机已经被自己卖掉了,换了一百五十块钱。

“行,我告诉他们。”三叔在电话那头说,“现在挺好吗?”

“挺好的,公司管饭,还有宿舍,什么都不用操心。”

“唉,好就好啊。”三叔叹了口气,“文华啊,觉得不好就回来。你妈现在身体也不好了,听你爸说整宿睡不着觉,两三点钟就醒了念叨你,念叨念叨着就开始掉眼泪儿——”

李文华背过脸去,把话筒紧紧地按在耳朵上。他不想让报亭里的那个中年妇女听到三叔的话,也不想被她看见自己的眼睛发红。

三叔顿了顿,又说:“其实你爸也想你。”

李文华沉默着,没有接口。

“你爸就是舍不得他那门手艺啊。”三叔见他没有太激烈的反应,继续说道,“你爸像你这么大,也是十里八村有头有脸的人了。你打小的时候,他就想把手艺传给你,结果你现在成了读书人,他也不会再逼你了。前两天他还来我这跟我念叨这事儿……其实啊,他也就是不想让这门手艺没了……”

“叔,我知道了。”李文华打断了他三叔的话,觉得自己的语气有点生硬。

三叔愣了愣,又叹了口气,“那行,这事儿咱们先不提了。你在那边好好的家里就放心了,有时间就回来看看。”

李文华“嗯”了一声,放下电话,摸出裤兜里的两块钱,交了一块的话费,买了一块钱的矿泉水。这是他身上最后的一点钱了,今天他得一直饿着,然后晚上六点去上班。

他又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看见父亲赶兵时候的样子。

“赶兵”是湘西的土话,其实应该叫做“赶殡”。土话里“殡”和“兵”的发音差不多,清朝的时候这一代人尤其痛恨清兵,于是就把赶殡叫做赶兵了。

那时候他才五岁。只记得有一天中午,一个男人来到他家里,对父亲说:“李老司,下洼那边有活,要请您出一趟。”

父亲刚下地回来,把锄头往院墙上一靠,闷声说:“行,我去收拾收拾。”

他好奇,不知道父亲要“收拾”什么,就跟在父亲身后一路小跑进了屋子里。父亲看了他一眼,没有避讳他,而是从西屋的柜里拿出一个箱子来。然后他脱掉了还沾着泥土与草汁的外衣,露出健壮的躯干,用毛巾擦了擦身子,从箱子里取出一身青色长褂来。

他穿上那身青衣,在腰间缠了一圈黑布腰带,又戴上了一顶青布帽。李文华觉得眼中的父亲一下子变得陌生起来——他不再是那个每天在地里忙活的农民了,而是隐隐地多了些神秘高大的意味。

他年纪还小,弄不清大人们在想什么。但即便是他也能发现,当父亲背着小包跟在那个人出门之后,平日里见到父亲都会笑着点头打招呼的叔伯婶姨们也都发愣似的看着父亲,自觉地站到土路两边——现在回想起来,那种表情似乎应该叫做“敬畏”。

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父亲是与众不同的。

父亲在中午的时候出去,傍晚也没有回来。母亲跟他吃过晚饭之后就又下地去干活去了,他一个人在自家院子里,过了一会看见几个半大小子神神秘秘地从他家门口跑了过去,嘴里说:“……去看老司赶兵,一会就能来……”

外面的天已经擦黑了,树林里朦朦胧胧。但他天生就比一般的孩子胆子大,想了一想,就悄悄跟在那伙人的身后,一路往村外跑去。

他轻手轻脚地躲在那伙孩子身后的树丛里,但还是被发现了。但他们没有赶走他,而是瞟着他窃窃私语:“李老司家的小子……”

“说不定以后也是赶兵的……”

那时候的他没有感受到那些话语里面的奇怪意味,反而觉得心里很自豪。他也想要有一天,自己走在家门前的那条土路上的时候,被人用看父亲那样的眼光看着——直到他见到后来的一幕。

天已经几乎全黑了,黄色的土路倒是在初升的月下显得明亮起来。李文华觉得有点儿困,又担心母亲会找他,同时觉得有一泡尿憋在了肚子里。他揉了揉眼睛,想要回家。

但就在这个时候,远处忽然传来了清脆的声响——“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叮铃铃……”

土路在村外,平日里没有什么人。而乡下的夜晚又极安静,因此这细小清脆的铃声就显得尤其明显。就好像一只小锤子在这些孩子的脑袋里敲打,他们瞬间安静了。

大约一两分钟之后,几个影影绰绰的轮廓从路的那头露了出来。

年幼的李文华努力地向路那边看,只能辨认出走在最前面的,似乎是自己的父亲。他青衣长衫,缠着黑腰带,头戴一顶青布帽,手里有什么东西在反射着月光。等他又走近了些,李文华看清了——那是一个黄铜的铃铛。

父亲轻轻摇晃铃铛,不紧不慢地向前行走。而在他的身后,还有五个头上蒙着黑布袋、穿着黑衣的人。他们排成一排,手臂搭在前人的肩膀上,似乎弱不禁风,摇摇晃晃地跟着父亲走在土路上。但那些人的双脚似乎并不灵便,与其说是在走,不如说他们是在挪——双腿僵直,只能弯下很小的幅度。

“看,是……死人……”李文华旁边的一个孩子轻声说道。声音里带着淡淡的惧意,完全不复之前的兴奋与好奇。

“死人……”李文华愣在那里,感到一股凉意直接冲头顶。

“会走路的活死人。”另一个孩子缩了缩脑袋,把自己在草丛里藏得更加严实。

“神鬼避退,喜神返湘——”父亲的声音在寂静的土路上响起,就好像从幽冥行走而来的阴司。

湖南省湘西州三顺县,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7点35,PM。

李文华蹲在自家院门口,点着一支红河烟,靠着一堵黄土堆成的院墙。这墙还是他爷爷年轻时候垒起来的,现在一年没收拾,墙头已经开始冒出草芽来。

蚊子和小咬围着他嗡嗡直叫,他也不赶。只等身上觉得被叮了一口,就一巴掌拍过去,沾一手的血。他**上身,下面穿了一条大裤衩,脚上趿拉着一双蓝色的塑料拖鞋,看起来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湘西农民。

天蒙蒙的黑了,村子里亮起灯来。极小,极暗,就像是坟头飘摇着的蜡烛。一根烟快烧尽了,烟头的温度传到了手指上。他借着那点光亮看了看还剩下的一小截烟草,放在嘴里猛吸了一口,浓浓的烟味儿掺杂着烧焦的过滤棉的味道一起吸进了喉咙。

然后他就流下眼泪来。

他回到家里已经一年又三个月了。

就在他逗留在西江的时候,父亲和母亲的病就都已经很重了。母亲有病他是一直都知道的。年轻的时候太累,落下的病根。只是父亲的病他还第一次听说——肺癌。他大二的时候查了出来,家里人一直瞒着他。

到去年人快不行了,三叔跟他说他爸想他,让他回家看看。但那时候他一天拿20块钱,攒不出回家的路费来,只跟家里人说工作忙。一天拖一天,最后瞒不住,告诉了他实话。他跟烧烤店的老板借了一百块往家赶,到了家里,父亲已经合了眼。

父亲没了,母亲也没捱过去。那天晚上在炕上躺着,叫李文华过来,然后说:“儿啊,妈觉得身上乏。”

李文华抹了抹发红的眼,说:“妈你想吃点啥?我给你打碗鸡蛋水?”

母亲说:“不用,鸡蛋留着你卖点钱。你在外面受苦了,瘦得都什么样了。给我弄碗糖水,烧热乎点就行。”

李文华哎了一声,给他妈掖了一下被角,去外屋锅里烧水了。等水烧开了,放了糖,端过来,她已经合眼睡着了。

再也没醒过来。

李文华端着水在他妈身边坐了一宿,直到天放亮了,才把水咕咚咕咚给自己灌下去,把碗在炕沿上敲碎、在自己胳膊上拉出三道大口子,放声大哭起来。

后来他知道,他爸他妈给他攒了三万块钱,一分没动。

平时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的时候再苦再累再受欺负,总知道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家,家里有两个人,一个叫爸,一个叫妈。无论多为难的时候你只要想,还有爸妈,他们一定会毫无条件的帮你支持你,也就有了勇气……于是你总能在心里那两个人的支撑下,咬着牙捱过去。

但是忽然有一天你知道,他们都不在了。不是去赶集了,不是去旅游了,不是和你吵架不理你了,是真的不在了,再也不在了。

于是心里就完全空起来,好像被掏了一个窟窿……而且再也填不上去。

于是李文华就会常常掉下眼泪来,并且看着父亲母亲留下来的东西,一看就是一天。

他又点起一根烟来,刚刚抽了一口,却听到清脆的铃铛声。

“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铃铃,叮铃铃……”风把他挂在窗前的铃铛吹起来了。那是他父亲留下的黄铜铃铛,是他五岁那年的夜晚第一次见到的铃铛。李文华想起了父亲留下的另一样东西——一个小木盒子,里面装了一团棉花。

这棉花不知道在盒子里放了多久,已经变成了奇异的红色。盒子是木头的,内壁却是白亮亮的瓷。他打开盒子的时候里面还是潮湿的,可能父亲会定期给它加水。盒子里有一股霉味儿,但并不重,除外霉味儿之外,还有一股腥味儿。

这东西似乎很重要,并且和父亲赶兵时候的行头放在一起。父亲在他回家之前去世,没来得及跟他交代……但他觉得,自己似乎知道那是什么了。

五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父亲赶兵,然后缠着父亲要学那东西。出乎他意料的是,父亲答应了。然后他发现事情远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玩——他还记得十岁的时候,为了练胆子,父亲要他一个人在坟地里过了一宿。

他的个子越长越高,面相却越长越丑。小时候的大眼睛显得越发的小,可爱的圆脸也变成了长脸,而且鼓满了红色的痘疮。父亲又给他吃了一种药——说那是赶尸的老祖宗、蚩尤和他的军师留下来的东西。吃了这东西,才能借得两位老祖宗的巫力,才能让死人听话。

他吃那淡红色的药吃了一年,脸上的痘疮越发严重,最后都变成了黄白色的小脓包,然后在他如今的脸上,留下了一面的坑坑洼洼。之后发生的事情,大概缘于青春期的叛逆与不安。他恨父亲的东西毁了自己的一张脸,也没法接受父亲的说法——“老司的模样,一定要丑。你自己要学这门手艺,我也愿意让你学这门手艺,你怪不得我”。

于是他发誓再不碰那些东西,直到如今。

但今天,他觉得自己明白父亲当初给自己吃的是什么东西了——正是这东西。他也记起了父亲在写符的时候,除了用朱砂,还会掺杂一些淡红色的**……也是这东西。父亲跟他说过起尸的诀窍——写符的时候一定要写“透”,让字透过薄薄的符纸。贴符的时候一定要往尸体的伤口、或者眼睛、嘴巴附近帖,让符封住尸体的窍,才起得来。

他大专的时候读的是生物工程,他学到的都是现代科学理论。也曾有外地的同学向他打听“赶尸”这回事,但他只说,不了解,没见过。

但实际上,他不但见过,甚至还自己起过两具尸!

可这种事情如何解释呢?他自己也没法为这种神秘的东西找出任何依据来,一旦说出来,只会被人当成笑料。何况已经有很多报纸图书对这件事进行过所谓的“揭秘”,得出的结论是,老司们无非是“尸体搬运工”、是骗子。

直到现在,看到了这个盒子。他心里的那团迷雾似乎一下子散去了,一个想法突兀地跳进了他的脑海——这想法甚至短暂地压过了丧亲之痛。

他觉得,他似乎、有可能……解开这个千古之谜。

.....
版权声明:为避免版权纠纷本站仅摘取第三方网站提供部分小说片段欣赏,如需阅读全部章节请支持正版小说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