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魔小财迷
尚?f提出见魏国的要求,立刻发现许豫和风晖的脸色都变得非常的微妙。
“怎么了?你们不会是……”尚?f心里咯噔一声,生怕听到许豫回答他们已经对魏国用了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没有,我们什么都没有做,不过……哎,你见过就知道了!”许豫这个实力派演员表情十分到位,让一直在一边看戏的钟棂大开眼界。
尚?f一头雾水,跟着许豫走进审讯室。
审讯室里空无一人。
“许警官?”
许豫无奈地笑了笑,指了指桌子下面。尚?f看了许豫半天,确定了他不是在开玩笑才蹲下来。
魏国抱着腿缩在桌腿边发抖,连牙齿都在打颤。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不是没有对他做什么吗?”
尚?f气急,这种状况被有心人知道绝对会告许豫他们非法逼供,到时候不仅不能控告魏国,许豫他们还有麻烦。
“我们确实什么都没做,他一直在叫有鬼,根本没办法和他沟通!”风晖面色不变的说,他们确实什么都没做,所有事都让程斌做了,和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
“有鬼?开什么玩笑!”尚?f一脸怀疑。
许豫耸肩,毕竟让一个接受唯物主义教育的人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他也没有试图解释,而是做了个手势,示意尚?f自己和魏国沟通。
尚?f看了看身边的两个人,都是作壁上观的态度,显然让他们帮忙是不可能的,只好走到桌子边蹲下准备和魏国好好沟通。
“啊!!不要过来!”魏国收到了极大的惊吓,一见到有人接近就开始尖叫。
尚?f皱着眉很想捂耳朵,但是职业操守不允许他这样做。所以他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继续说道:“魏国,我是检方代表,公安局这边有任何不合法的行为你都可以告诉我,检方会维护你的法益!”
“啊!他回来了!他回来找我报仇了!”魏国从桌子底下爬出来揪住尚?f的衣服哭喊。
“谁要找你报仇?”尚?f抓住关键字,也就没在乎魏国的动作了,虽然他仍旧在拼命后退想要多来魏国的手。
“程斌!程斌!不要过来!”魏国觉得他快疯了,刚刚还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他一爬出来就看见程斌的那张鬼脸贴在尚?f背上?
程斌?尚?f紧张起来,他记得死者的名字就叫程斌啊!魏国是要认罪了吗?
“魏国,坦白从宽,你认罪吧!把你杀人的过程全部说出来!”
“认罪!快认罪!”程斌张牙舞爪。
魏国一哆嗦,飞快的点头:“我认!我认!不要杀我!”
尚?f一拍手推开魏国看向许豫:“我觉得你们的程序很正当,手段很合法,请继续,我先回去了,等你们的材料起诉!”说完脚底抹油赶紧溜。笑话,前段时间就听说这公安局里不干净,晚上闹鬼。想魏国好好的一个人居然被吓唬成那样,他还不赶紧走啊!他是无神论者没错,但不代表他不怕鬼啊!
许豫看了看地上的魏国,也没有了和他周旋的心思,拍了拍风晖:“给他做笔录,不合作的时候就叫程斌出来。”
风晖嘿嘿一笑,摩拳擦掌贮备大展拳脚。
“悠着点,别过火了。”
“头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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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魏国,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汉族。本科毕业,s市公安局副局长。2012年五月十七日因涉嫌谋杀走私洗钱被s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五月23日经s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有s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s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魏国涉嫌谋杀、走私罪洗钱罪于2012年五月2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2年5月28日已告知三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魏国的辩护人沈xx的辩护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一谋杀2012年三月七号,被告人魏国在s市某废弃工厂杀害警员李某。三月十六号在公安局内枪杀公民程斌,并肢解埋尸,企图毁尸灭迹。
认定上上述事实证据如下:1被害人程斌以及警员李某身体里的子弹,经过鉴定是属于被告人魏国的配枪。2凶器上面指纹鉴定结论.3被告人的供述。
二走私被告人从2003年开始,至2012年十年时间里,先后走私枪支、军火和毒品,金额共达四千余万。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如下:1被告人电脑里存储的走私交易的账目明细2被告人私人账户的金额3被告人的供述
三洗钱从2003年开始至2012年,被告人魏国利用小额投资和低息贷款洗钱。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如下:1被告人电脑内存储的关于洗钱的账目明细2被告人的供述。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魏国以获取大量金钱为目的,走私、洗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为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xx省s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员:尚?f2012年5月30日(院印)附:1.被告人魏国现押于s市看守所;2.证人名单、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详见清单。
尚?f宣读完起诉书,把起诉书交给助手就做了下来。
魏国放弃了辩护权,所以今天魏国的辩护人基本就是一个摆设。审判的过程出奇的顺利,魏国的态度很配合。就在审判长准备判刑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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