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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4章 你就是我家的一条狗

第454章你就是我家的一条狗

陆山民并不担心林家会怀疑他的投诚,左丘说,是什么样的人就会用什么眼光去看别人,这在心理学上叫移情易性。林家一家子为了利益卑鄙无耻,自然在他们眼中大多数人也和他们一样,只要能拿出足够的砝码,让他们接纳自己并不是什么难事。

林耀华眯着眼睛看着陆山民,他发觉越来越看不懂这个年轻人。虽然生意场上的人背信弃义、心狠手辣是常态。但眼前这个年轻人也太没人情味儿了,可以说卑鄙无耻到连他都感到自愧不如。但是他并不担心陆山民耍诈,在他看来,这样一个小人物还翻不起多大的浪花儿。

陆山民淡淡道:“林董事长不必怀疑,既然我已经背上了背信弃义这个名声,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再多做一件不过也就是被多骂几句而已,只要能获得更大的利益,被骂几句又何妨。更何况曾家上上下下从来没有一个人看得起我,只把我当成是一个攀龙附凤的山野村民,我对他们毫无好感,出卖他们完全没有丝毫的心理压力”。

林耀华哈哈大笑,“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陆山民,我欣赏你”。

坐在一旁的林朝阳咯咯冷笑,“陆山民,原本以为你是个伪君子,没想到你还是个真小人”。

陆山民笑着说道:“林公子过奖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本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林耀华翻了翻手里的资料,抬眼问道,“曾家的这家制药厂真有问题”?

陆山民笑了笑,“有没有问题,试一试就知道了,如果林董事长觉得好用,我那里还有不少这样的好货”。

见林耀华眼中有些疑惑,陆山民接着说道:“曾雅倩是曾家老爷子最疼爱的孙女,甚至用她的名字命名了一栋世茂广场的大楼,还是曾家持股第五的大股东,我与她接触了一年多,要掌握到这些信息并不是难事”。

林耀华眼中露出欣喜的光芒,呵呵一笑,“山民,我还真小看你了,看来你最开始接触曾雅倩就是有预谋的吧”。

陆山民淡淡一笑,“我到东海来打工无非就是想博得个功成名就,感情,呵呵,我在社会底层吃不起饭交不起房租的时候早就不信这玩意儿了。曾家三番五次出面威胁我放弃和曾雅倩交往,我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扛了下来,当然不会是为了虚无缥缈的爱情”。

林朝阳哈哈大笑,发出破竹子般嘶哑难听的声音,玩味儿的看着陆山民,“好,好,曾家那小妞儿确实长得水灵,看得人心痒难耐,等弄垮曾家之后,我要好好的玩玩儿,你没意见吧”。

陆山民眼中闪出一抹凶光,吓得林朝阳下意识心里一紧。随即只听陆山民呵呵一笑,

“林公子如果看得上,到时候我双手奉上”。

“哈哈哈哈哈”,林朝阳再次癫狂的狂笑,笑声传遍整个别墅。

林耀华淡淡的笑了笑,“说说你的条件”。

陆山民豁然起身,弯腰呈九十度鞠躬,坚毅诚恳的说,“我只是个山里出来打工的土包子,在您面前不敢提任何条件,只求您能收下我,以后能鞍前马后的跟随左右”。

林朝阳眯着,嘴角泛起得意的笑容,“这么说你是想当我家的一条狗”。

陆山民保持着弯腰的姿势,铮亮的地板清晰的映照出他卑微的面庞。

“林公子的形容很恰当”。

林耀华故作埋怨的训斥了林朝阳两句,起身双手扶着陆山民的肩膀。

“起身吧”。

“谢林董事长”。

“呵呵,山民啊,朝阳刚才只是开个玩笑,你别当真”。

“林公子快人快语幽默风趣,我自然不会当真”。

林耀华呵呵一笑,叫管家倒上两杯红酒。

“你们两个碰个杯,一笑泯恩仇,从此以后就是自家人”。

陆山民端起酒杯伸向林朝阳,“林公子,以前多有得罪,还望你不计前嫌”。

林朝阳端起酒杯,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他没有理会陆山民的敬酒,抬起右手手掌呵呵直笑的看着。陡然间面色变得阴冷。

“啪啪啪”,抬手就扇了陆山民三个耳光。

陆山民没有阻挡也没有躲闪,站在那里纹丝不动,杯子里的红酒没有洒出一滴。

林朝阳揉了揉手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打了个饱嗝。

“爽快”!

陆山民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谢林公子不计前嫌”。

陆山民走后,林朝阳惬意的半躺在沙发上。

“今晚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林耀华皱了皱眉,训斥道:“你刚才太过了”。

林朝阳不以为然的笑道:“陆山民这人桀骜不驯,给个下马威敲打敲打才会乖乖听话”。

林耀华想了想,觉得林朝阳说得也没错,既然打算投靠林家,就必须得让他对林家有敬畏之心。没有敬畏之心养的就不是一条狗,而是一头狼。

林朝阳点燃一根烟,“爸,你说他会不会有诈”?

林耀华呵呵一笑,“你太小看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了,别说是一个女人,你看看曾家那三兄弟,还是亲兄弟,不一样是你死我活。穷山恶水出刁民,陆山民更是刁民中的刁民,这样的人在东海还少吗,他们没有家世、没有学历、没有背景,一无所有,唯一有的就是烂命一条。他们人生格言就是‘人不狠站不稳’”。

“陆山民不仅狠,还很聪明识时务,之前之所以拒绝是因为他觉得曾家还有希望,所以首鼠两端,现在眼看曾家不行了,自然选择我们能获得更大的利益。更何况出了昨天的事,曾家的人肯定对他恨之入骨,为了寻求庇护,他也不得不选择我们”。

林朝阳憋了憋嘴:“山沟沟里出来的土包子,不知天高地厚”。

林耀华瞪了林朝阳,“你也别小看这种人,看看海天集团,当年的海中天就是这样的人”。

.................

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倾泻而至。

走出别墅,雨点打在脸上啪啪作响,一如刚才林朝阳打在他脸上的耳光。

深秋的雨带着浓浓的寒意。

但陆山民感觉不到丁点儿冷意,反而感觉整个身体都在燃烧,雨水淋湿了全身,在身体的热度下冒出氤氲的蒸汽。

现在他才深刻体会到寒山问拾得的那句话,‘世间有人谤你、辱你、轻你、笑你、欺你、贱你,当如何处治乎?’。

他不是圣人,做不到心如沚水的‘忍他、让他、避他、耐他、由他、敬他、不要理他’。

刚才差一点就忍不住暴起扭断林朝阳的头颅。

雨夜中,像一头发疯似的公牛在公路上一路狂奔,只有用尽全身力气,才能稍减内心中的屈辱。

爷爷说,做人首要的是要有尊严,才能俯仰无愧天地,坦坦荡荡的立于世间。

不知道爷爷遇到这样的事会作何选择,内心会有什么样的感受。

林大海说,做人要学会弯腰低头,才能在这座城市活下去。

对于他来说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做起来应该毫无压力吧。

左丘呢,他看起来随性洒脱不是个读死书的书呆子,但读书人的傲气和骨气深入骨髓,大概是做不到吧。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华夏浩浩泱泱五千年历史,做到的也不过项羽和勾践两人。

一路狂奔,不知道跑了多久,一口气跑到了直港大道。

楼下,一人撑着伞,已经等了很久。

“电话一直打不通,原来冒雨跑步去了,你的兴致挺好啊”。

大雨依旧哗哗的下个不停,雨滴顺着发尖如瀑布般流淌。

“差点忘了约了你”。

肖兵举了举雨伞,问道:“你就打算一直这样淋着”?

陆山民摇了摇头,“不用了,淋淋雨脑袋更清醒”。

肖兵笑了笑,“杀人放火我擅长,其他事情可别找我”。

陆山民淡淡的看着肖兵,“有理想的人都这么乐观”?

肖兵耸了耸肩,“至少不会像你现在这么痛苦”。

陆山民苦笑一下,“杀人放火就算了,你以后负责替我联络一个人”。

“女人”?

“男人”。

“你还有这个癖好”?

“你不用找乐子逗我开心,这场雨来得很及时,淋得我很清醒”。

“孟子那句话是怎么说的,天将大任.....什么.......”。

“你还知道这个”?

“一知半解”。

“那句话叫‘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句话说得很好,他要么是个有理想的人,要么就是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

“我有个朋友说华夏五千年就两个半圣人,你最好不要拿圣人开玩笑”。

“读书人当他是圣人,我又不是读书人”。

两个人,一把伞,一个撑着伞,一个淋着雨,朝着老旧小区深处走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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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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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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