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府邸独占一方风水,后靠葱葱郁郁树林,坐落于青山之中;平视无高山阻隔,一眼千里;低头是一条潺潺小溪,清澈安静;仰望是蓝天白云,流云变幻。
纳兰文若半腹部平放着一本线装古书,双手相扣,微闭着眼睛,安详的躺在藤椅上。
不远处,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拿着一条薄毛毯缓缓走近,轻轻替他盖上。
纳兰文若并没有睡着,睁开惺忪的眼睛,喃喃道:“致远,我睡了多久”?
庞志远淡淡道:“大概十多分钟吧”。
纳兰文若叹了口气,“最近总是失眠多梦,我还以为睡了好几个小时呢”。
庞志远看着纳兰文若满是皱纹的脸,这个曾经震慑大半个东北的东北猛虎老了。
“都归隐田园这么多年了,少操些心”。
十几分钟的浅睡并没有让纳兰文若精神更好,反而昏昏沉沉更加疲惫。
“华夏自古以来都有归田园居的情结,越是知识分子这种情结越重。致远,你知道为什么吗”?
庞志远拿着毛毯的手停顿了一下,“争斗了一辈子,老来都想图个清静吧”。
纳兰文若微微摇了摇头,“华夏是农耕文明最长的国度,土地的诱惑和田园的芬芳深入骨髓。有了土地就有了固定的家,华夏人之所以喜好和平,不像西方国家那么有侵略性,其根本就在于我们恋家。家国天下,家在前国在后,自古以来华夏人都把家看得很重要,祭祀祖先,荫蔽后代,家的传承,历来都是华夏文明的主线”。
庞志远笑了笑,“你总是那么博学,一个简单的老来归故里,在你那里也能讲出一番大道理”。
“很多道理不过是对已经存在的事物规律进行总结,有没有这个道理,真理就在那里摆着,很多时候讲道理的人不过是画蛇添足而已”。
庞志远笑道:“你这些道理该多给后背讲讲,我这样的老头子即便听懂了也没用”。
纳兰文若无奈的笑道,“他们不爱听,别看一个个在我面前俯首帖耳,实际上他们都有他们自己的道理”。
庞志远深以为然,皱着眉头说道:“能够理解,别看你在外面赫赫威名,在家里,子孙后代未必把你这个老头子的话放在心上”。
纳兰文若笑了笑,“胜德、胜义他们也这样”?
庞志远叹了口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表面上在我面前唯唯诺诺,实际上都一样。上个星期,我那五岁的曾孙子问我上不上网,我说我又不是蜘蛛,上什么网”。
庞志远刚说完,纳兰文若就哈哈大笑。
庞志远皱皱了眉,“连你也取笑我”。
“不笑了,不笑了。五十步笑百步,子缨的儿子上次让我和他一起玩儿什么传奇,我也一样一脸懵逼”。
庞志远点了点头,“所以啊,你别想那么多了,小辈们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弱小,他们懂得不见得比我们少”。
纳兰文若收起了笑容,淡淡道:
“致远,你跟了我多少年了”?
“二十岁跟着您,现在足足有七十五年了”。
纳兰文若咦了一声,“都这么多年了”?
“呵呵,你以为呢,我俩都九十多岁的人了”。
纳兰文若笑了笑,“还是你记性好”。
“不是我记性好,是你一天考虑的事情太多了”。
“我记得刚认识你那几年,我不太喜欢你”。
“岂止是不喜欢,简直就是恨之入骨”。
纳兰文若皱了皱眉,“有这么严重”。
庞志远缓缓坐在旁边的藤椅上,“那个时候你才十七岁,正是叛逆的年纪,老太爷安排我给你做贴身保镖,一天到晚盯着你,把你所做的事情全都汇报给老太爷,因为我的小报告,你没少被抽”。顶点小说
纳兰文若哦了一声,“我想起来了,记得那个时候我喜欢上一个青楼女子,因为你的告密,害得我被禁足半年,等再出来的时候,那个女子已经被老太爷赎了身打发出天京,不知所踪。因为这件事,我恨了你好些年”。
庞志远笑了笑,“那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恨我的”?
纳兰文若遥望着天际残阳,说道:“那个时候的华夏风雨飘摇战火纷飞,家族不得不离开天京搬回东北老家,你还记得那次回家路上遇到土匪的事吗”?
庞志远点了点头,“当然记得,家族当时分三批撤离,你是最后一批。按照原计划本该走官道,你偏要抄近路走小道,结果被三十几个土匪包围”。说着指了指腋下,“这颗子弹在我身体里呆了七十多年,每逢刮风下雨都还疼呢”。
纳兰文若笑了笑,“就从你帮我挡下那颗子弹开始,我就不恨你了”。
庞志远呵呵一笑,“看来这颗子弹挡得值”。
“岂止是这一颗子弹,你救了我多少次命,我都记不清了”。
庞志远也舒服的躺在藤椅上,虽然他只是保镖,但一辈子同生共死,两人早已没有了主仆的顾忌。
“保护你是我的职责,作为保镖,我可以死,但你绝不能死,否则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保镖”。
“仅仅因为是保镖”?纳兰文若转头看向庞志远。
庞志远笑了笑,“刚开始是,后来嘛,你渐渐成为我的朋友、兄弟、亲人。”
纳兰文若的笑道:“你终究还是说出来了”。
庞志远老脸略微尴尬,“你我始终是主仆有别,这种话也就现在说说,以前怎么能说出来”。
“致远,你我相处一辈子,那你说说我这辈子做得最成功的事情是什么”?纳兰文若神色严肃的问道。
庞志远眉头微皱,一辈子跟在纳兰文若身边,他很了解纳兰文若的性格秉性,聪明绝顶、心深似海,所以虽然相处了一辈子,他也只是本本分分的做好自己的工作,从不过问其他任何事情。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人一辈子年轻的时候为的是光宗耀祖,老来就是为了子孙后代富贵繁荣。我觉得你最成功的就是生了能守家能创业的好子孙”。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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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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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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