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呆了四年,再次回到祖国,回到天京,回答外公身边,叶梓萱高兴得热泪盈眶。
整整一天,叶梓萱都腻在朱老爷子身边,开心得抹了好几次眼泪,惹得90多岁高龄的朱老爷子也跟着抹了好几场眼泪。
朱春莹在一旁也红了眼眶,“好了梓萱,外公年纪大了,别刺激外公了”。
朱老爷子揉了揉眼睛,“老头子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算什么刺激”。
“外公,想不到您也和我一样爱哭”。叶梓萱泪珠子还挂着,脸上已是笑开了花。
朱老爷子长叹一口气,“想当年子弹穿过我的胳膊也没皱一下眉头,还是我的乖孙女厉害,一来就骗了我一辈子的眼泪”。
纳兰子建在一旁舔着脸说道:“外公,别忘了您还有乖孙子在这里”。
朱老爷子笑着指了指纳兰子建,“你这个小滑头,以前在沈阳就不说了,现在天天在天京也很少来看我”。
纳兰子建嘿嘿笑道:“那还不是怕给您添麻烦嘛”。
“怎么,在外面又惹事了”?
“没有,我现在转性了”。
朱老爷子瘪了瘪嘴,“你要是能转性,太阳能从西边出来”。
“外公,不信你问小姨和小姨父,我现在可是半个纳兰家的主人”。www.
朱老爷子摆了摆手,“梓萱好不容易回来,其他事情我没兴趣”。
朱春莹见老爷子脸上有些倦意,对叶梓萱说道:“梓萱,你都缠了外公一整天了,让外公休息一会儿”。
叶梓萱吐了吐舌头,“哦,外公,你去睡会儿午觉吧”。
朱老爷子点了点头,“也好,你几年没回天京了,让子建带你出去逛逛”。
叶梓萱诶了一声,朝纳兰子建耸了耸鼻子,就起身往外走。
“外公,那我和梓萱出去了”。
朱老爷子乐呵呵的摆了摆手,“去吧,去吧,晚上都会来吃饭”。
见两人出去,叶以琛眉头微微皱了皱,也起身准备出去。
“以琛,你留下来陪我说说话”。
叶以琛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把已经抬起的屁股放了下去。
朱春莹温柔的拍了拍叶以琛的手,“好好陪爸说说话”,说着对朱老爷子说道:“爸,我去厨房问问兰姐晚上吃什么”。
朱春莹走后,大厅里安静了下来。
朱老爷子叹了口气:“以琛,自从踏入院子的时候叫了我一声爸之外,你就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您多心了”。
朱老爷子笑了笑:“说句你听了不高兴的话,当初我反对你和春莹在一起,并不完全是因为受了纳兰振海两口子的挑拨离间,我老头子虽然老了,但也不是谁都可以任意欺瞒的”。
叶以琛淡淡道:“老爷子一生叱咤风云,自然不会被蒙蔽”。
朱老爷子笑了笑,“你啊,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太臭,我当年就是看不惯你这一点”。说着微微叹了口气,“都二十多年过去,梓萱都长大成人了,你还心有怨气”。
“我记得老爷子当年就说过我气量太小,生来的脾气,改不了”。
“你不是过不了那件事那个坎,你是过不了自己那个坎。以琛,你自己想想,自从春莹嫁给你后,朱家谁给过你脸色看,是你自己以为我们对你有意见而已。我当初反对你和春莹在一起,就是担心这一点,你的自尊心太强了,你不想沾朱家的光,你想靠自己,证明自己,但凡心里有一点疙瘩都会往坏处想,都以为我们看不起你。其实事实恰恰相反,我老头子一辈子不求人,不讨好人,但这二十多年来一直都不敢对你说一句重话,一方面因为我确实有愧疚,一方面就是怕伤害了你那脆弱的自尊心”。
叶以琛没有说话,脸色微微有些变化。
朱老爷子继续说道:“这些年,你不靠任何人,我也没有伸手帮你什么,但你仔细想想,若是没有朱家的光环,就你这臭脾气和自尊心,能在东海混得那么好吗”。
叶以琛眉头紧皱,他自然知道老爷子说的是实话,但他最不想听的也是这样的实话。
朱老爷子淡淡道:“我说这些话并不是想刺激你,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是一家人,春莹是我最疼爱的小女儿,梓萱是我最疼爱的外孙女,而你,是我女婿,我们有着共同最深爱的人。春莹是个体贴的孩子,她什么都不说,什么都做得很好,但是我这个当爸的怎么会看不出来,她夹在你和我之间难受啊”
说着悠悠道:“你也是不惑之年了,当知道亲情大过天,家庭的温暖重过一切”。
说着叹了口气,“纳兰文若只长我两岁,今年也走了,我还能活多久呢”。
叶以琛转头看向朱老爷子,张了张嘴,没有喊出来。
朱老爷子含笑看着叶以琛,“以琛,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没有勇气给你道歉,今天我郑重的给你道歉,爸当年对不起你,希望你能打开心扉放下过去,我们是一家人”。
“爸”!叶以琛嘴唇颤抖的喊了出来,“是我错了”。
朱老爷子老怀安慰的露出一抹笑容,“晚上我爷俩好好喝一杯”。
还没走出院子,叶梓萱就拉着纳兰子建的手,扭扭捏捏的说道:“哥,我有件事想问你”。
纳兰子建嘿嘿一笑,“急急忙忙的拉我出来,我就知道你想问陆山民的事情”。
叶梓萱瞪了纳兰子建一眼,“谁说我要问他”。
“哦,不问他就好,省得时候小姨父又要找我算账”。
叶梓萱掐了纳兰子建胳膊一把。
厚厚的羽绒服包裹,压根儿没掐到肉,但纳兰子建还是很配合的哎哟一声叫了出来。
“我的好妹妹,这都过去多少年了,你还没忘掉他”?
叶梓萱哼了一声,“初恋是最美的回忆,哪有那么容易忘掉”。
“咦,他什么时候成了你初恋了,我怎么不记得,在我的印象中,你们没恋爱过吧”。
叶梓萱脸颊微红,扬起雪白的脖子,不忿的说道:“我说有就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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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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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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