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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2章 我是个善良的人

“犯上作乱,你可知罪”!纳兰子建冷冷说道。

“君子死节,何罪之有”!庞志远微微一笑,面不改色。

“不要以为我不敢杀你”!

“三公子凶名在外,有什么不敢”。

坐在一旁的庞胜德身上流露出淡淡的杀意,下意识握紧了拳头。话已经说道了这个份上,他并不介意杀了纳兰子建,客厅里只有他们三人,只要他随便拍出一掌,就可以将纳兰子建拍死。

纳兰子建眯着眼看向庞胜德,“怎么?想杀我”。

说着探出身子,弯腰,将头伸到庞胜德身前,指了指脑门儿,笑道:“往这里拍,一巴掌的事儿”。

纳兰子建越是这么说,庞胜德越是没敢动手,在他的印象中,纳兰子建阴险狡诈,绝不那么容易得手,但是他又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倚仗,这么近的距离,即便外边的龙力想救也绝无可能。

“胜德,不得对三公子无礼”。庞志远轻声呵斥了一声。

纳兰子建冷冷一笑,“别怪我没给你机会,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

庞胜德看向庞志远,眼中犹疑不定,“父亲”。说着,体内的气机已经开始运行,客厅里清风拂动。

“大胆,你们敢弑主”!一声爆喝响起,龙力在感知到里面气机波动的同时,第一时间冲了进来。

“出去”!纳兰子建眼睛依然盯着庞胜德。

“三公子”?龙力气势全开,手臂青筋崩裂。

“听不懂人话吗,给我滚出去”!纳兰子建提高音量,声音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威严。

龙力缓缓松开拳头,咬了咬牙,转身走了出去。

庞志远伸出干枯的手,抓住了庞胜德的手腕。

“三公子,请回吧”。

纳兰子建哈哈大笑,“好!很好!非常好!”

纳兰子建连说三个好字,摔门而去。

“食古不化!冥顽不灵!迂腐之极”!纳兰子建骂骂咧咧走出院子,气急败坏。

龙力在外面提心吊胆,见纳兰子建出来才终于松了口气,赶紧快步跟上。

“三公子,您没事吧”。

“你看我的样子有事吗,尽说些没营养的废话”。

“没事就好”。

“你脑袋长在屁、眼上吗,你看我的样子像没事吗,气死我了”。

龙力张了张嘴,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安慰道:“三公子,您已经礼贤下士了,既然他们父子不识抬举,不如、、、”,说着挥手做了个斩头的手势。

纳兰子建停下脚步,戳了戳龙力的心口,“龙力啊,你怎么能如此心狠手辣,做人得讲良心,先别说庞家世世代代给纳兰家效力,为家族立下汗马功劳,庞爷爷还救过我爷爷的命,哪怕就是一个不认识的老人,这么大把年纪你下得了手吗,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龙力脑袋嗡嗡作响,最近他老是被纳兰子建弄得晕头转向,心想,你连叶梓萱和阿英被追杀都可以不管,什么时候变得菩萨心肠了。

不过纳兰子建脸上的慈悲看上去太真诚了,又不像是作假。

纳兰子建盯着龙力的眼睛,一脸的很铁不成钢

“龙力,你跟着我多少年了”?

“从最开始被三公子收留,到现在有十二年了”。

“哎,当年收留了那么多孤儿,就你的天赋和悟性最高,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一点不了解我,你扪心自问,我是个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的人吗”?

看着纳兰子建真诚询问的眼睛,龙力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如果实话实说吧,那他龙力就真是个白痴了,说不是吧,答案明显又不正确,只有闭嘴不言。

纳兰子建叹了口气,“从前啊,一直以为我是个没有任何人性的缺点,现在才发现我原来也有缺点”。

“三公子才貌双全、学富五车、聪明无敌,完美得不能再完美了,没有缺点”。龙力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俗话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只得胡乱的拍了一顿马屁。

“哎,我啊,太善良了”。

“额、、、这是优点、、”,龙力下意识说道。

“错”!“大错特错”!“这是缺点,是我一生中最大的缺点”。

龙力在风中一阵凌乱,脑袋一片茫然,他完全跟不上节奏,踩不到步点,这话听起来不太对味儿,但偏偏纳兰子建说话的表情和语气是那么的认真,还充满了感情。

在纳兰子建身边这么多年,这一点他还是自信能看出来的,他清晰的感觉到三公子不是在开玩笑。但是、、、、确实有点像是在开玩笑。

“阿英啊,还是你了解我,少爷想你了”。纳兰子建边走边嘀咕,神色怆然。

“龙力啊,给我订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要最鲜艳的,花朵最大的那种”,说着顿了顿,强调道:“就是以前阿英最喜欢的那种”。

龙力点了点头,心中颇为安慰,虽然三公子对阿英见死不救,但那也是迫于无奈,其实三公子也是个挺有人情味儿的人,虽然阿英不在了,仍然想着她,还为她买花。

同样作为下属,这让他产生了共情,心里也好受了些。他不禁觉得三公子确实是个善良的人。是自己看问题太肤浅了。

“我一定挑选最好的”。龙力保证道。

纳兰子建抬手看了看手表,“你还有一个小时时间,挑选好后直接送到蒙家,我要给蒙月一个惊喜”。

“啥”?龙力脑袋再一次混乱,这其实不怪他一惊一乍,实在是纳兰子建的思维跳跃太快了,一般人都跟不上他的节奏。

“啥什么啥”?纳兰子建抬脚一脚踹在龙力屁股上,“要是耽误我泡妞儿,看我怎么收拾你”。

见龙力灰溜溜的跑去开车,纳兰子建又是一声长叹,“简直是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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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约好去王元开家吃饭,这顿饭的意义要远大于在一品阁那间最豪华的包房。

这不仅仅代表着他和王元开成为朋友,还意味着成为王家的朋友。

尽管王家在政界已经没有人身居要职,在商界也不是四大家族那样富可敌国,但王老将军才去世不久,余威仍在,余情也并没有完全消散。m.

王家朋友的分量有多重,只需要看看王家逢年过节相互拜年的人就知道,那些人可不是有钱就能见上的,没有深厚的底蕴,连远远看上一眼都不可能。

用魏无羡的话说,王元开父亲是真正的大院子弟,从小都是喊着那些大人物爷爷叔叔长大的。还有王元开,那可是在某位大佬身上撒过尿的人。

再加上王家向来低调,从来不仗势欺人,也不惹是生非,是老一辈人物心目中的好后辈,也愿意将王家人当做子侄看待。

虽然看上去无权无势,但真正了解王家的人,没几个人敢小觑。

陆山民换上最贵的衣服,带上最名贵的手表,从上到下好好拾掇了一番。

小妮子也穿上一袭淡蓝色的长裙,灵气逼人。

小妮子扬起傲娇的脑袋,挽着陆山民的手臂,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酒店大厅,引来无数人惊艳的目光。

走出酒店,两人看了一圈也没发现魏无羡的劳斯莱斯。

正当陆山民准备打电话的时候,一辆帕萨特缓缓的开了过来,停在两人的身边。

车窗摇下,魏无羡一脸醋意的看着两人,“你们俩是去相亲还是去参加晚会,打扮成这副模样”。

陆山民打开后排车门,小妮子对魏无羡做了个鬼脸,提着长裙笑呵呵的上了车。

汽车缓缓开除,陆山民有些好奇的看着魏无羡,这家伙平时高调得不得了,开最好的车,穿最贵的衣服,整天把自己打扮成一只雄孔雀的样子,今天不仅开了一辆有些年陈的帕萨特,还穿着一看就是地摊货的廉价衣服。

不待陆山民开口问,就听魏无羡说道:“小师弟,你这身行头不合适”。

“切”,小妮子瘪了瘪嘴说道:“你是嫉妒山民哥比你帅”。

“我嫉妒”?“要说帅,整个天京城,我就没服过谁”。

魏无羡抬手看了看手表,“时间还够,我先带你们去换身行头”。

汽车拐了几个弯,进入一条比较老旧的街道。

街道两边有不少平价的服装店,三人下车,魏无羡带着两人随便进入一家只有十来个平米的小店铺。

小妮子一路上嘟嘟囔囔,骂魏无羡脑袋有问题。

陆山民也有些莫名其妙。

“有没有一百块钱以下的衣服”?魏无羡开口就问道。

售货员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打量了三人一番,先是被魏无羡那张帅气的脸震惊,这还是她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这么帅的人,眼睛瞪得发直。

然后就被陆山民和小妮子的穿着给吸引了,好歹也是做服装生意的,多少有些眼光,能看得出两人身上的衣服都是昂贵的奢侈品。

“我问你有没有一百块以下的衣服”?魏无羡有些不耐烦的再问了一遍。

“有,有,”售货员回过神来,指了指货架上的衣服,“特价,九十九”。

魏无羡随便拿了两一套男装和一套女装扔给陆山民和小妮子,“赶紧换上”。

陆山民眉头微微皱了皱,“魏师兄,你在搞什么鬼”?

小妮子看着手里有些起线的衣服和裤子,满脸的不乐意,“这什么衣服,难看死了”。

“哎哟,赶紧去换吧,呆会儿再慢慢给你们解释”。

陆山民虽然有些疑虑和不情愿,还是去试衣间换上了衣服。

当两人走出试衣间,魏无羡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

重新坐上车,陆山民忍不住再次发问,“魏师兄,这身衣服会不会有些失礼”?

魏无羡嘿嘿一笑,“小师弟,我什么时候坑过你,去了之后,你就知道该感谢我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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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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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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