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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3章 所向披靡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章 所向披靡

呼啸的流光飞射,密密麻麻,五颜六色。

那是双方发出的攻击。

和单打独斗不一样,单打独斗还需试探一番,群战,从来不需要试探,一上来就全力以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留手了,就等于给对方杀死自己的机会,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

轰轰轰!

绚烂的光芒一片片爆发,不断有人粉身碎骨,留下无主的铠甲和武器。

叶尘明显感觉到,有十数道印记融入到自己的下级士兵徽章中。

“原来如此。”

叶尘恍然。

这十数道印记,有强有弱,最弱的无疑是下级士兵印记,稍强的是中级士兵印记,最强的是上级士兵印记。

至于这些印记,来自每个人的军衔徽章,而印记之所以能产生,估计就是因为滴血炼化的原因。

原来,军衔徽章的材料,是一种十分神奇的物质,这种物质,一旦与某个人的鲜血结合在一起,立刻会产生独有的印记,这种物质有强有弱,大致分成九个等级,印记自然也就分成九个等级。

若有人击杀了徽章主人,军衔徽章便能生出感应,释放出印记,融入到对方的军衔徽章中,若不是那个人杀的,那么印记决计不会承认你,因为每个人的攻击气息都不一样,印记只会承认杀死徽章主人的人。

叶尘的下级士兵徽章中,现在一共有十四个印记,居中的印记散发着微弱的光芒,是叶尘的印记,其它外来的印记光芒黯淡,根据强弱,从上往下排列。强的在上,弱的在下,共分成三排。

“这样倒是容易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不会产生冲突和矛盾。”

没有印记,很容易引发矛盾,两道攻击落在同一人身上,光靠眼力,谁知道是谁杀的,就算知道,也恐怕不会承认。

数次呼吸过去。双方迅速‘接壤’。

嗡!

一圈无形的波动扩散开来,足有三四十个魔族忽然发现自己无法动弹了,连动一根手指头都难。其中包括那个魔族小都统。

下一刻,无数金色剑光激射过来,穿透了这些魔族的身体,或者直接隔着铠甲,把他们震成血雾。化为虚无。

“算你们倒霉,遇到了我们。”

万箭王也不在意魔族小都统被叶尘杀了,他现在是小都统,想要成为大都统,需要击杀一个大都统五个小都统,小都统到处都是。大都统要难杀数倍,毕竟军衔等级低,不一定实力低。有些高手加入军队没多长时间,但军衔等级高,实力必然高,运气逆天者到底是少数,万中无一。

“三十六道印记。小都统印记一个,百夫长印记两个。上级士兵印记八个,中级士兵印记十五个,下级士兵印记十个。”

叶尘的实力相比这些魔族,强的离谱,若不是这群魔族太过分散,哪怕没有霎那剑域,他也能一剑秒杀数十个,绝对的实力,一定程度上可以忽略数量,这句话从来都是铁律。

“好强!”

“嘶!”

叶尘的强大,让血拳王等人目瞪口呆,他们还以为最强的是万箭王。

“叶尘,你总要留几个给我们。”

袁鸿身体膨胀,变成一个数十里高的巨人,浑身金光灿灿,拳头也是金光灿灿,轰的一声,耀眼金光喷发,至少有六位魔族被他一拳砸成粉碎,不过当他看到叶尘杀的人是他的数倍以上后,脸顿时哭丧下来。

“袁鸿,你和叶尘比,不是找死吗?”

刘迪的杀人效率不比袁鸿低,战刀挥舞,青色的刀光纵横,在他视线范围内的七名魔族惨遭分尸,残破的身体被电成了虚无。

“对,和叶尘比那是自虐,不过我们几个倒是可以比一比。”司马飞的本体是一只裂风鹰,速度奇快,只见他身影闪烁,每一次转折,都会有一名魔族被他抓成血雾,看的其余魔族心头发寒。

“比就比,我的暗木奥义武学在群杀上可是独树一帜。”

张茵茵嘻嘻一笑,双手飞快结印,唰唰唰,一条条粗壮如蟒蛇的藤蔓缠绕住了八名魔族,越缠越紧,藤蔓表面还带着倒刺,刺进体内,铁人也要脱层皮,这是张茵茵的暗木奥义武学――死亡缠绕,不但可以束缚敌人,还能汲取敌人的力量,这八名魔族太弱,一瞬间就被吸成了人干,被藤蔓一口吞了进去。

至于陆文杰的实力,仅次于叶尘和万箭王,他手中的那杆长枪,是名副其实的杀人利器,走到哪里,杀到哪里,长枪一抖,血色枪花漫天绽放,一朵连着一朵,宛如百花齐放,争相竞艳。

“好可怕,这就是神之乐园天才的实力吗?”

神之乐园是四大生命星域的天才圣地,什么叫顶级天才,神之乐园的天才就是顶级天才,没进入过神之乐园的人,只敢说自己是天才,但绝对不敢说自己是顶尖天才,因为和神之乐园的天才比起来,他们只能用岁月来拼。

神之试炼场十年进行一次试炼,每次只有十人左右能进入神之乐园,换算下来,十万年便是十万人,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能活下来,天才的死亡率也是很高的,他们的人生充满辉煌,也充满坎坷。

不夸张的说,生死境七重天以上,最少有三成的人曾经进入过神之乐园,这还是因为基数少的原因,而生死境八重天,这个比例要达到七成,生死境九重天,比例接近十成。

咻咻咻咻……

若说谁最轻松潇洒,杀敌又多的,那必然是万箭王。

他只需一次次的拉弓射箭,就能击杀一名名魔族,在他眼中,所有的魔族无疑是一个个靶子,呆头呆脑。

“逃!”

这支魔族队伍被杀的肝胆欲裂,这才多长时间,来时,有四百多人,十数次呼吸过去,连一百人都不到了。

最终,只有五名魔族逃出生天,这五人,叶尘等人‘照顾’不到,毕竟剩下来的魔族像炸了窝的蜜蜂一样,四处逃窜,很难全部杀死。

“吼!”

“嗷!”

人族这边,众人如同打了胜仗的士兵,大声嘶喊着。

“痛快,实在是痛快。”

“四百多魔族啊,被我们杀的丢盔弃甲,只有五人逃掉。”

“痛快是痛快,不过那几个人实在太厉害了,有三成的人都是他们杀的,我才杀了一个。”

“你还好,我一个都没杀。”

“我杀了两个。”

收起银色巨弓,万箭王高声道:“你们打扫一下战场,值钱的东西自己平分好了。”所谓值钱的东西也就是铠甲和武器,这些东西可以卖掉,或者自己留着用,至于储物灵戒,万箭王只收了二十个,这二十个储物灵戒是死在他手上的魔族的,其它的他不屑去收,毕竟他们吃肉,总要留点汤给别人喝。

闻言,大家很高兴,他们中大多数人参加军队,除了为了可观的军饷及待遇之外,就是为了发点战争财,铠甲武器,这些可都值不少元石,偶尔运气好了,说不定自己所得的储物灵戒里有很多元石。

不得不说,万箭王比较会做人,换成其他的小都统,虽然不至于做的太过分,但肯定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很多来不及收的值钱物品,哪里会放过,反正按照军规,所有无主之物,都归最高指挥官负责分配,这也刺激了很多人想要提升军衔等级。

当然,已经收进自己口袋的值钱物品,指挥官是无权指手画脚的。

叶尘收了六十六个储物灵戒,因为他总共杀了六十六人,至于铠甲和武器,他选择性的收了二三十件,其余的都是价值不算很高的。

六十六人中,小都统一人,百夫长二人,上级士兵十五人,中级士兵二十七人,下级士兵二十一人。

这些战绩,只能让叶尘升到上级士兵,因为要成为百夫长,必须杀足五十名上级士兵,他才杀了十五个。

当然,这才是第一场战斗。

六十六个储物灵戒里面的元石不算多,加起来不过十万多,想想也是,大家不会带着全部身家跑来玄武废墟,自己死了,岂不是便宜敌人。

打扫战场,平分值钱物品不是一个很快速的事情,没有跑去凑热闹的只有叶尘七人以及另外一个百夫长血拳王。

“哈哈,这次没死一个人,全歼敌人,我看,如果再歼灭几支魔族队伍,云来军营关于我们的战绩,就要流传开来了。”

刘迪笑道。

“不错,的确很有可能。”司马飞点头。

以往,万箭王的最高纪录是歼灭了一千二百敌人,只能属于中上水平,算不上顶尖,毕竟有时候碰不到敌人也没办法,或者碰到的是一支大队伍,逃都来不及。

万箭王笑了笑,不由看向叶尘,没有叶尘的超强感应力,他们不可能碰到这支魔族队伍,他在想,或许叶尘能在几年之内,提升为统领也说不定。

……

遥远的废墟深处,一支五千人的庞大队伍正在前进着。

这支队伍的首领赫然是夜叉神乐园三大战帝之一,血锤战队队长莫勒王,曾和叶尘有过交手,追杀过叶尘和狩魔战队。

能率领五千人马,莫勒王显然是统领。

ps: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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