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很快又把注意力都集中在食物上面。
比起希儿的兴趣爱好,还是干饭比较重要一些。
吃饭的过程中,几人又点了一些酒水饮料,希儿应声之后便走向了吧台。
贝尔觉得没什么,毕竟打两折的骨折价,让此刻的他一点也感受不到心疼。
而且人家可是救了自己的命。
就算不打折,他也是会暗暗咬牙出钱买的。
“说起来,贝尔你是哪个眷族的呢?”路叶问道。
机会难得,他打算打听一下有关各个眷族的情况。
“我吗?”
正往嘴里塞着食物的贝尔愣了一下,抬起头来,嘴角还有一粒饭粒。虽然他是很想在薇尔莉特和艾斯德斯两位美少女的面前保持风度,不过这里的料理实在是太美味了,再加上在地下城劳累了一天,导致他现在对于风度什么的全然是一种不管不顾的态度。
“我的话,是属于‘赫斯提亚’眷族的哦,”贝尔说,“虽然现在成员只有我一个人就是了……”
“只有你一个人?”路叶有些吃惊。
他还以为这个世界这么多所谓的神仙,凡人们都会很崇拜,纷纷加入呢。
没想到这个叫做“赫斯提亚”的神手下居然只有一个成员?顶点小说
贝尔解释了一番。
人类对于神明是崇敬的。
虽然最开始的确是这样是没错。
但跟神明大人们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生活在下界的人们意识到除了人与神的构成不同之外,这些神仙跟他们在很多方面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喜欢吃喝玩乐,大多还好吃懒做,成天就想着怎么找乐子,包括但不限于戏弄下界的孩子们,看他们哈哈大笑或是悲从中来,有些神甚至还跟人类谈恋爱。
用通俗点的话来说就是……
不管你以前在天上怎么样,但现在大家都是在烂泥巴里打滚的,谁也别看不起谁。
所以一来二去,人跟神之间渐渐地就混熟了,导致现在人们对于神明在表面上的崇敬就降低了很多。
听贝尔说,因为他一个人从地下城里赚的钱不够维持他和赫斯提亚神的开销,所以那个神明还在街上炸薯球的小摊给人类店主打工呢。
嗯……会打工的神。
路叶心说这些家伙是不是脑子有病?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富二代口中所谓的“体验生活”?
虽然对象换成了神,但说法依然成立。
放弃天上的优渥条件跑到地下来,力量什么的也没了,一些瘦弱的神甚至还打不过普通人……、
以自身娱乐作为优先来行动,体验著下界的一切事物,食物、兴趣、交友、艺术、甚至是生病,享受着每一刻并乐此不疲,如同玩上一场游戏。
总之,他算是明白这帮神仙都是些什么尿性了。
简而言之,就是闲的蛋疼来寻求刺激。
反正他们不用担心“死亡”的问题。
因为是神,所以他们不会真正地死去,在下界受到致命伤之后,他们会进行“归还”,也就是回到天界,不会对自身有任何损害。唯一可能受到的影响就是他们会被禁止在来到下界,也就是说众神所游玩的这个“游戏”只有一条命,死亡就删档。
一想到这里,路叶觉得自己跟这些家伙还真是有些相同之处。
都是在“玩游戏”,都只有一条命。
不过从这点上来讲,欧拉丽的众神们还是比他要好的。
毕竟他们死了还能回到天界,路叶死了……那就是真的死了。
话题转回来,虽然神仙们不能使用力量,但他们能够给人施加“恩惠”来提升孩子们的能力。
虽然每个神施加恩惠的能力是绝对相同的,不会因为是哪个神所以增加的数值要多……但是因为每个神个性不同,导致他们对于经营眷族的上心度和能力也不一样,这样一来会导致眷族之间的规模不同。
善于管理的神,其手下的眷族规模通常会很不错。
而那些喜欢吃喝玩乐的神,眷族通常都只有寥寥数人而已。
赫斯提亚神便是这样。
从天界下来之后便浑浑噩噩地玩了很久,因为过于没有上进心所以被收留她的神踢了出去,孤苦伶仃一个人。所以新人冒险者们根本不愿意加入她的眷族,毕竟大家来欧拉丽都是想赚取财富出人头地的,加入一个有规模有实力的眷族可以获得的资源这么多,干嘛非要找一个啥也没有的神?
不过从贝尔的口气来看,他倒是挺喜欢那位神的。
而原因贝尔也阐述了。
刚来到欧拉丽的时候,他因为实力太弱被
大多数眷族拒绝,身上的盘缠也花的差不多了的时候,是赫斯提亚收留了他,让他成为了眷族中的一员,简单来说就是对他有“知遇之恩”。
总之,经过一番交谈,路叶算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大致情况。
欧拉丽之中,实力强悍的眷族不在少数。
但名列前茅的眷族如今只有两个能够并驾齐驱。
一个是“芙蕾雅眷族”,
而另一个则是“洛基眷族”。
“那,请问你们是哪个眷族的呢?”
贝尔有些腼腆地问道。
毕竟是救命恩人,又同为冒险者,说不定以后能够成为朋友也说不定?
“我们没有眷族。”路叶的回答简单直白。
“什么?!”
贝尔显得很吃惊,眼睛和嘴巴都张大了。
不过他很快便恢复了原样,表情有些落寂。
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都以为路叶说的是真的了。
但是怎么可能呢?
不加入眷族就无法得到【恩惠】,也就没法轻易打败地下城之中的怪物。
之前在地下城中追杀贝尔的,是一种名为米诺陶诺斯的等级为Lv2的怪物,通常在地下城第十五层左右的位置活动,堪称新人杀手。
就算冒险者的等级到了Lv2,在面对它的时候同样要保持谨慎和严肃,因为这怪物的杀伤性实在是太强了,稍有不慎就可能受到重伤,甚至残疾。
有时候就算是队伍里有Lv3的队员,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也会尽量避免和这些怪物起正面冲突。
顺带一提,冒险者的等级是有着严格限制的。
与游戏中的等级不同,冒险者的等级更像是一种代表实力的称号。
通俗来讲就是青铜白银黄金钻石什么的……
Lv.1的冒险者被称为下级冒险者,欧拉丽中有差不多一半冒险者都是这个平均水准,而要想晋升到Lv.2,就必须具有足够的资质才能跨过,到了这个程度实力才算被初步认可。
Lv.2以上的冒险者具有中坚以上的实力,在能力值的基础上可以另外发展能力,随着等级上升战斗力也会随之增强。
Lv3~4的冒险者就是一级冒险者了,已经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Lv5以上就更别提了,绝对是冒险者中的强者。
而一个没有恩惠的人能够一刀将米诺陶诺斯怪物砍成两半?
谷鉼</span>这怎么可能!?
所以在贝尔看来,对方一定是因为某些原因而没有说明。
不一会儿,希儿就端着饮料回来了。
就在几人用餐的时候,突然,一支大概十几人规模的团体走进了酒馆内,可能是因为事先有预约的缘故,所以店员很快便带领他们到了距离路叶等人不远处的一张空着的大桌前。
他们的到来吸引了酒馆内不少的视线,周围立刻掀起一片骚动。
“喂喂,你看那徽章,那不是洛基眷族的家伙们吗?”
“哇,真是第一级冒险者的聚会呢!”
“看来是远征回来了啊,这次估计又有不少收获吧?”
“好标致的小妞……”
“队伍里的少女还是这么可爱呢……等等,那不是剑姬吗,她也在啊!”
“剑姬?就是那个剑术超强的、曾经以一己之力歼灭了Lv5的怪物集团的剑姬?”
“哎呀,真是有眼福了。”
一时间不少口哨声响起,而对象自然是冲着那个团伙里的女性成员。
不得不说,里面的女性的确都很漂亮,不论是容貌还是实力都到了寻常男性无法企及的地步。
一名穿着男装白衬衣、束着马尾的红发眯眯眼女性。
两名拥有小麦色肌肤的亚马逊族少女,
一位面貌极其美丽的精灵族女性,
以及一身苍蓝色铠甲,跟薇尔莉特一样拥有着一头金发而且双眸也是金色的少女。
洛基眷族?
听到周围酒客们的话,路叶微微怔了一下。
关于这个眷族他有所耳闻。
当前在欧拉丽之中,最顶尖的眷族有两个。
一个是以芙蕾雅女神为首的“芙蕾雅”眷族。
而另一个,则是以洛基神为首的“洛基”眷族。
这两个眷族堪称欧拉丽的战力顶点,眷族之中根本没有低等级的成员。
看起来今晚这个酒店有大顾客光临了。
路叶将视线移回来,却发现贝尔的视线也悄悄的在往那里看,眼神在名为剑姬的少女身上流转。
洛基眷族中,那个红发的女性带头起身干杯:
“好,地下城远征辛苦大家了,今天不醉不归哦,喝吧!”
说完,那个眷族的人们便
开始了聚会,豪爽地将料理和美酒送入喉中。
没过一会儿,酒馆的气氛又恢复了热闹,大家各喝各的,不同的酒桌之间偶尔会有相互认识的人举杯豪饮。大家并不太在意这个顶尖眷族的来访,毕竟大家都是冒险者,都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没必要把自己搞得低人一等。
希儿压低了声音,给路叶等人介绍着。
“洛基眷族是我们店里的老客户了,他们的主神洛基相当中意我们店铺呢,诺,就是那个一身男性打扮的红头发的女人。”
闻言,艾斯德斯抬起头来,眼里闪烁着战意。
“那个女人就是神么……?”
“别,就算她是神,在下界也是禁止使用神力的,说不定正常人一个拳头就把她抡倒了。”
路叶及时打消了艾斯德斯心中的念头。
看来这个女人比自己想得还要危险性十足……得看好了。
“好吧,那我能问问那个叫‘剑姬’的人么,从刚才周围人的评价来看,她似乎挺强的。”
“您是说艾丝·华伦斯坦小姐么?”希儿微微一笑,“她可是洛基眷族中的核心成员呢,别有用心地接近她的异性全部都壮烈成仁,或是粉身碎骨,而且就在前一阵子终于达成了千人斩……”
“什么,只是接近她就会被杀吗?”薇尔莉特吃惊地抬起头,满脸震撼。
“不不不,”希儿尴尬地笑着,“我所说的‘粉身碎骨’,其实有其他含义啦,那些接近剑姬的冒险者大概只是心碎了而已?”
“那也挺不得了的呢……”
薇尔莉特的小脸沉重,一时间连吃饭的欲望都没了。
“而且,她还是欧拉丽中实力上升最快的人,年仅16岁就达到了Lv.6的欧拉丽最强冒险者之一,被誉为最强的女剑士。”
“是吗,看来值得交手呢。”艾斯德斯朝那边投去了寒冷的目光。
而在对方感知到这股从她眼中散发出的寒冷与战意之前,路叶就将艾斯德斯的脸给掰了回来。
他对这家伙的性子感到些许无奈。
但没办法,一时半会儿要让这个战斗狂变成温婉的淑女几乎是不可能的。
当然,路叶倒不是想要艾斯德斯改变,只是觉得她能够收敛一点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说起来……今天还真是奇怪呢,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导致那群米诺陶诺斯一直往上跑,真是麻烦死了!”洛基眷族里有人抱怨道。
“哦,是在第十七层袭击我们被我们反杀的那群?”
“是啊,跑也就算了,可那群畜生偏偏往上层跑,还跑掉了一只,真是累死了,搞得我们还要全部清理掉。”
在地下城中,来往都得依靠自己的双腿,没有任何传送门之类的方便的手段可以直接抵达目标楼层,所以每当进入地下城,冒险者都得来回同一个地方至少两次以上。
“不过还好,跑掉的那一只不知道被哪位冒险者杀掉了,才没有让它威胁到在上层探险的新人冒险者。”名为剑姬的少女开口了。
“对哦,说起来那只米诺陶诺斯死得很干脆呢,身体的断面很平整,一刀毙命呢!”
这时,洛基眷族里的一个兽人青年肆无忌惮地开口了。
“新人冒险者?一群杂鱼的命无所谓啦!艾丝,与其担心那些家伙,不如想着以后要和谁结婚生下健康的后代比较合适吧?”
“伯特!”矮人男性喝道,“要知道米诺陶诺斯前往上层是我们的问题!”
“那又怎样,团长,就算不被米诺陶诺斯杀掉,杂鱼们也还是会被其他怪物杀掉的啊!”名为波特的青年脸上带着嘲讽,“说垃圾是垃圾有什么不对?”
“伯特,你说话都是酒气,喝多了吧!”
“啰嗦。喂,艾丝,选啊,身为雌性的你比较想跟哪个雄性摇尾巴,想跟哪个雄性翻云覆雨一番啊,总不能是被区区米诺陶诺斯追着到处跑的垃圾吧?哈哈哈哈哈……”
“真是丢人现眼。”精灵女性的语气冷漠。
“闭嘴,你个老太婆,要是一个杂鱼当着你的面说喜欢你,你会同意吗?”
“……”
“哈,当然不可能了,比你弱、无可救药,在地下城兜兜转转了这么久却拿不出什么成果的家伙根本没资格站在你身边,不用别人说,你自己也不会同意!”
喝醉了的兽人青年散发着酒气。
而就在这时,一个酒瓶高速飞来,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砰地一声,酒瓶与头盖骨亲密接触的声音响彻了整个酒馆,玻璃碎片落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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