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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大沙漠

唐城自昆仑飞来峰出发,前往西北。跋涉数千里,辗转月余,方才来到此处。若是唐城驾驭风雷翅,跨越千里不过是举手之劳,然而,西北乃是密宗的势力范围。

剑斋和密宗的关系极其恶劣。唐城为了不暴露行迹,一路乔装打扮,加入一个商队,舟车劳顿的赶到张掖,继而改换骆驼乘骑,晓行夜宿,如此这般,耗费了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方才来到了终点。

这里是戈壁瀚海。

这是唐城第一次进入沙漠,然后,便有了最直观的认识。

沙漠融动静于一体。

当它安静时,点尘不起,目光所及之处,仿佛会死寂到永远;可当它狂暴时,黄沙万丈,席卷千里,天地都要变色。

戈壁中风沙的猛恶,不亲身经历,绝对难以想象。

前方是高及百丈的沙暴,唐城牵着的骆驼暴躁不安,仿佛感觉到了灭顶之灾就在眼前。摇了摇头,斩断缰绳,让那三头号称沙漠之舟的生灵各自逃难去了。

并非唐城护不住它们,而是独行客不可能在这种天地之威前完好无损,唐城若要装的很像,每一个细节都必须非常注意。

弥望黄沙,直到天边,连棵小树都见不到,只见悲风怒号,黄尘高涌。沙漠里的浮沙被狂风卷起,满空旋舞,大地上全被这些飞起来的浮沙尘雾笼罩,一片昏茫愁惨。

人行其间,宛如陷身黄色雾海以内,对面不能见物。日光早已不见,天也成了暗赤颜色。有时风沙稍住,停了一会,愁云惨雾之中,刚现出一轮淡微微的灰白日影,忽然狂钊又起,日影立被黄雾吞去。

风势较前更为狂烈,只听呼呼轰轰之声,夹着万丈尘沙,宛如万马奔腾。等到风住,那广漠平原上,便多出了无数波浪形的沙丘。

三匹健壮的骆驼尽数被狂风卷去,不知所终。唐城驻足四望,只见白云低垂,四野无声,仿佛之前那猛恶的风势只是一场幻梦。

之前的那风来历颇为古怪,若非唐城已经结成元丹,必然要在这肆虐的狂风中,唐城在其中嗅到了不详的味道。

当初在昆仑山飞来峰,唐城打开那一管卷轴,发现上面画着漫天黄沙,黄沙之后有一座气势逼人,眼看着就要扑面而来的黑色山峰。

中土虽大,戈壁沙漠却只西域才有。

正因如此,唐城方才远赴西域。西域的沙漠极多,从未听闻有那一座沙漠中有高山耸峙,无奈之下,唐城便选择了西域最大的沙漠,通古特沙漠,意为‘天神驻足之地’。

在通古特沙漠中,有没有天神无一人知晓,但其中却蕴藏着诱人之极的财富。传说中,沙漠的中心铺满了黄金,故而每次狂沙翻卷之后,便有一些黄金碎片浮现在沙坡之上,等着众人的青睐。只此一条,便吸引了无数的人深入通古特沙漠冒险。

凡是深入通古特沙漠的人都是在拿自己的小命冒险。除了每一个沙漠都有的危险之外,通古特沙漠中,还有另一种威胁——妖兽。

沙漠的妖兽皆是土属性的妖兽,类如妖蝎、妖蟒之流。偶尔也会有修士深入通古特沙漠,除了妖兽身上的皮肉骨骼吸引他们之外,土系的五行灵石也是他们趋之若鹜的原因。

深入沙漠之后,唐城便没有之前那么小心。没有了骆驼唐城也不在意,他脚尖在黄沙上轻轻一点,便可掠过七八丈远近。这种表现虽然出格,但也不是没有例子,在凡俗武林中拥有这种修为的属于大地游仙级别的人物,非大宗师不能为之。

大漠之中,无从辨认方向,唐城取出司南确认一下自己的路线。方才继续向前。他走的位置是向沙漠的中心,不知有多少人向往铺满了无尽金砖的沙漠中心,但从无一人能够活着说明,沙漠的中心到底是什么!

忽听,沙坡的对面,远远有几声鸾铃响动。在空旷幽静的沙漠中,越发显得清晰无比。自从进入西域之后,唐城收束神识,再不曾漫游天地,以免不小心露出行藏。这会儿也不例外,唐城悠然止住步伐,转身回望。

只见二十丈远处,十多骑涌上了沙坡的顶端。那些骑士俱都以黑巾蒙头,黑纱遮面,背系长弓,腰悬利刃。

这些人骑的不是骆驼,而是骏马。那诸多骏马早已跑得周身是汗,风沙为它们装点的遍体尘污。此刻,那骏马被主人一勒,迎风便是一声骄嘶,前蹄奋然扬起,端的是人如猛虎,马似蛟龙。

在沙漠之中,骆驼的负重更高,故而前来拾捡黄金碎片,希图发财的都是牵着骆驼,带着背囊。而如眼前这些人,腰悬利刃,骑马狂奔之辈,只有沙匪。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

通古特沙漠中有黄金出产,淘金之辈多似繁星,而专抢那些淘金客的沙匪便应运而生。唐城此前购买了三匹骆驼,伪装的正是淘金客。

灰色的连体衣袍,连头一并遮住,在冬日的沙漠中,这一点尤其重要。唐城的背后还有一个干瘪的小巧麻袋,那是淘金客用来盛放黄金的东西,但只要看这麻袋轻飘飘的样子,便知道唐城的收获了。

只是,唐城放置麻袋的地方虽然显眼,可两者之间距离实在是太远了。对面的盗匪根本看不清唐城的收获情况。

蓦然,那队人马居中的家伙打了个呼哨,最左侧的骑士挥鞭驱马而来。在唐城的眼中,这个脸上充满了斑驳沙痕的家伙是一个危险人物,显然手下不止一条人命。

他的眼睛半眯着,右手放在刀柄上,蓄势待发,左手的马鞭轻巧的挥动,那骏马奔腾如飞,扬起一路沙尘,狂奔而至。

只需三个呼吸,唐城便到了那人亮出刀锋的最佳距离,而唐城呆呆的站着,仿佛被这突然的变故惊呆了,完全不知道躲闪。

众人一阵失望,一般来说,胆敢进入通古特沙漠淘金的,个个都是胆大包天之徒。腰间挂着麻袋,背后系着刀枪才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可如今这一个明显是一个新手。

“竟是一个傻蛋,希望他在捡金子方面能够有点特长!”其中一个盗匪本来满怀希望,如今却变得软趴趴的。

另一人发出一声讥笑,道:“蠢货,难道你看不出这是一个独行客。他要么是特别厉害,淘金的技术高超,不想别人来分他的金子;要么就是一个蠢货,没有一个队伍肯要他。我怎么看也是后者居多。要知道人人都不傻,谁都明白,钱再多,没命花也是白搭!”

此人话语中尽是未尽之意,显然是指桑骂槐,用的顺溜的很,那第一个开口的用了半天也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另外一人笑道:“金棒子,他是在骂你蠢呢!”

这时,金棒子方才如梦初醒,怒道:“你……”

盗匪的首领没有参与到下属的这种无意义的斗嘴,他总觉的有些不安,故而双目四下有意,希望能够有所发现。

直到如今,被派去试探的盗匪一切顺利,他们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兄弟扬起长刀,刀锋在冬日的阳光下泛着慑人的寒芒。

那居中的头领本来已经放弃,忽然,他看到了地上那个浅浅的脚印,继而发现了十丈外的另一个脚印,这首领顿时满头大汗,狂喝道:“住手!”|

然而,二十丈的距离,却足以让他的命令打上一个折扣。

刀锋闪亮,划出一道弧光,急斩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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