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清晨,一阵阵鸡鸣狗叫声,吵醒了秦鹿。
精神稍微回笼,一股剧烈的疼痛让她忍不住呻吟出声。
抬手按住额头,眩晕呕吐的疼痛感,险些没当场去世。
这具身体是一个农村妇女,丈夫前些年出轨了一个富家女,以儿子的抚养权为要挟,逼着秦鹿离了婚。
离婚后为了养活儿子,秦鹿初中毕业的水平,也找不到好工作,干脆在城里开了一家小餐馆,每日早出晚归,儿子干脆疼给了父母照顾,她几乎很少管。
餐馆里整日乌烟瘴气的,多是些当地的小混混和建筑工人去那边吃饭,再加上秦鹿长得好看,为了多赚钱,不得不经常性的和他们喝几杯,以至于每次回来都是烂醉如泥。
秦家二老也没办法,毕竟秦父一条腿废了,走路拖拖拉拉的,秦母身患糖尿病,一年到头的吃药,家里就只有秦鹿一个人能赚钱,就是苦了孩子。
“小鹿!”秦母敲响了房门,“醒了没,吃早饭了。”
秦母的声音带着一丝的小心翼翼,自从离婚后,她在家里的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
秦母不会埋怨女儿,当初女儿女婿婚姻美满,结婚第二年就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再加上女儿和女婿长得都特别好看,谁提起来不羡慕。
她以为女儿能幸福一辈子的,谁能想到女婿在外边工作,就被一个有钱人家的闺女看上了,回来逼着女儿离了婚。
本以为可以幸福一辈子的秦鹿,突然成为弃妇,心态难免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心里不畅快,总不能在外边闹腾,只能在家里发泄发泄了。
秦父秦母就这么一个女儿,明白她的苦,自然也宽容许多。
堂屋里,一个神情阴郁的少年正坐在餐桌前用早饭,对于母亲每次回来都喝的酩酊大醉,他已经习惯了。
秦宁不会说母亲做错了,毕竟家里外公外婆身子骨不好,更没有退休金,没了进项,他连读书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母亲这个状态,无非是被他给拖累的。
秦宁心里明白,当年父亲以抚养权胁迫母亲和他离婚,其目的并不是看重自己这个儿子。
而是他知道,母亲放不下自己。
明白归明白,可每每看到她烂醉如泥的回来,秦宁心里终究不是滋味。
他在城里读书,一些个同学知道秦家的事情,背地里没少说闲话。
谁都可以说秦鹿的不是,唯独秦宁不可以。
母亲自小就没亏待过他,不论是衣食住行。
一家四口都指望着她过日子,初中文凭的她,背负的太多。
她扛起了一个男人都不一定能扛起来的责任。
“来了!”虚弱的声音飘出来。
秦宁抬头看了眼房门,默不作声的给外婆和母亲盛好了粥。
托着如同灌了铅一般的身子走出房间,去天井里洗漱一番,面容憔悴的坐在小马扎上。
打开糖罐子,往小米粥里加了两勺糖,搅拌一番后,无精打采的喝了起来。
秦家的饭桌上一直都很安静,秦鹿脾气大,有时候父母说话絮叨了些,她就能气到掀桌子。
有过那么几次后,祖孙三人尽量不在饭桌上开口。
在沉闷的气氛中用了早饭,秦鹿灌下半杯水,道:“我再去睡会儿,秦宁别忘记写作业。”
“知道了。”秦宁起身帮着外婆收拾碗筷,端着碗去天井里洗刷。
天井里,祖孙俩坐着小板凳,就着压水井洗碗筷。
“快中考了,复习的咋样了?”秦母和蔼的问道。
秦宁道:“外婆别担心我,我肯定能考上高中的。”
“那就好。”秦母的笑容更深了,“咱们老秦家,祖祖辈辈就没出过一个大学生,祖上都是种地的八辈贫农,后来你妈读到初中,学习白瞎,没考上高中。当时就收到一个职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你外公想着勒紧裤腰带把她送去读一读,十五六岁的小闺女下了学也没地儿去,结果她不愿意,自己在城里找了个厂子踩缝纫机了。”
“那男人是大学生,他们怎么认识的?”秦宁面色平静的问道。
秦母表情略有些唏嘘,道:“俩人是中学同学,你妈去城里就是奔着他去的,在那边踩了三年缝纫机,后来他去了燕京上大学,你妈就跑到燕京去找了个商场干销售。”
秦宁眼底带着丝丝的嫌弃,“他花我妈钱了?”
“花不着,他家条件比咱家好,家里开了一个很大的养鸡场,你妈赚的那点钱还不够她自己花的呢。”秦母麻利的洗好碗,道:“这里别忙了,去看书吧,别和你妈那样没文化,现在没个大学文凭都不好找工作。”
秦宁也没拒绝,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回屋去了。
中午秦鹿没有起来用午饭,一直睡到下午三点半,才爬了起来。
去道房里冲了个澡,换了一套简单的职业小套装,招呼坐在堂屋里看书的秦宁。
“走了。”
今儿周日,秦宁下午要返校,晚上还有晚自习。
距离中考还有不到两个月,这小子可是下了苦功夫。
秦宁拎起书包,跟着秦鹿走出家门。
家门口听着一辆二手的面包车,车身好些地方都蹭掉了车漆,车头两边都有好多处细小的凹陷,这是秦宁为了采购方面,三四年前买回来了,花了不到一万块钱。
坐到驾驶座,秦鹿等儿子系好安全带,发动车子离开。
从村子到城里,开车也就四十多分钟的距离。
把儿子送到一中,秦鹿开口道:“白天不用去店里了,你专心读书就行。”
秦宁站在驾驶座旁,道:“你一个人能忙得过来?”
“忙不过来我雇人。”秦鹿从口袋里掏出两百块递给他,“一个周的伙食费。”
秦宁看着两张大团结,“多了。”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吃点好的,补补身子。”摇上车窗,秦鹿按响了喇叭,调转车头离开了。
一中距离小饭馆不算远,走路却也需要二十分钟左右。
因此秦宁并没有在饭馆吃饭。
之前秦鹿舍不得花钱雇人,每天中午秦宁都会乘坐公交来店里帮忙,从读中学这两年多来,就没睡过一个午觉。
原主的某些行为的确很不好,对待父母和儿子也总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可说到底,她的心肠不坏,甚至可以说是很孝顺了。
哪怕整日里累的跟狗似的,儿子的吃穿从不含糊,秦母的药也没耽误,二老的日子过得也相对不错。
二老知道闺女是刀子嘴豆腐心,对她的暴躁脾气,通常不会往心里去。
来到店里,打开门,里面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
店里摆着十来张桌子,装修的也很普通,雪白的地面随处可见的油渍,地板砖都有些发黄。
桌子更是黏糊糊的,那种长期浸染下来的油渍,散发出来的味道别提多难闻了。
厨房里也干净不到哪里去,灶台被油渍覆盖了一层又一层,角落里摆放着量大槽子的碗筷,还没有刷的,啤酒瓶子东倒西歪,散布在角落里。
看到这一切,秦鹿的神经在疯狂的蹦迪,脑子几乎要炸了。
可是能怎么办,清理呗。
“老板娘,有啥菜?”两个男人走了进来。
秦鹿淡淡扫了一眼,“后天开业。”
俩人也没说什么,转身去别家了。
她穿戴好围裙,带上手套,拎着一桶水,开始打扫卫生。
从下午五点钟,一直忙碌到晚上九点半,等秦宁从外边进来,她才发现时间已经这么晚了。
而自己这边刚打扫好厨房。
秦宁进来看到洁净如新的厨房,微微一愣,随后被她塞了五十块钱,“去对面买俩菜回来,今晚家里不开火。”
初中的孩子有住校也有不住的,不过学校里的条件不咋地,秦宁的寝室里住着十二个人,六张上下铺,靠墙各两张,中间还摆放着两张。
过道里窄的很,进出都得侧身。
初一那年秦宁是住校的,寝室里冬天冷得要死,夏天热的要命。
那一年原主去给秦宁开家长会,看到寝室里的条件,秦宁干脆把饭馆二楼包厢全废了,弄出两间卧室,母子俩就住在二楼,她还给儿子的那间卧室做了隔音处理。
没人去说学校住宿条件不好,毕竟每年的住宿费只需要一百二十块钱。
这点钱,在现在能干什么,逛一趟超市都不够。
几乎算是白住了,还指望什么空调暖气?
而且一中是公立学校,想进入这所学校,靠的只有成绩。
纵然你出身再低,只要成绩好,就能进去。
一百二十块,对于那些家庭条件差的学生来说,几乎是救命稻草。
毕竟对很多住在村子里的孩子们来说,走读不现实,父母陪读的话,租房的费用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秦鹿把垃圾打包好,扔进店门口的垃圾桶里,累的心脏都有些供血不足。
秦宁回来,把饭菜放到桌上,走到角落拿了一瓶啤酒。
秦鹿坐下后,看到那瓶酒,道:“不喝了,戒酒。”
长期饮酒,秦鹿多少有点啤酒肚了,平时都得收着肚子。
这对她可谓是耻辱。
她就没胖过。
秦宁吃的不多,晚上他在学校里吃过了。
吃了几口米饭,道:“妈,我上楼了。”
“去吧,早点睡。”秦鹿还没吃饱,而且夜晚的街头灯光璀璨,景色很是不错。
之前七八个世界都是古代社会,很久没看到这样的霓虹夜景了。
次日,秦鹿慢悠悠的忙碌了一天,店里变得整洁明亮起来。
之前囤积的蔬菜早就蔫了,秦鹿准备留着自己吃。
这天天色微微亮,她开着面包车直奔菜市场。
将提前敲定好的菜全部买回去,从后门卸货,开始麻利的摘菜洗菜。
“老板在吗?”
秦鹿起身走出去,看到两个男人在门口张望。
“在!”秦鹿上前,“东西送来了?”
“对,你准备放在哪里?”其中一人问道。
秦鹿指着紧贴着透明厨房外边的位置,道:“就靠边放吧。”
“好!”
两人把东西送进来,开始组装。
秦鹿定得不锈钢保温套组,准备做快餐。
小炒太麻烦。
等两个小哥离开,秦鹿把器具用热水清洗消毒,控干水分后,开始做中午的饭菜。
她定得是每天六菜一汤,主食有白饭,蛋炒饭和花卷。
今天的汤是番茄蛋花汤,菜有爆炒大白菜,回锅肉,土豆丝,红烧茄子,红烧肉和清炒豆腐。
当熟客三三两两的来到店里,一进门看到这整洁干净的坏境,还以为走错了门。
“老板娘?”其中一个中年男人开口喊了一嗓子。
秦鹿透过厨房的玻璃窗看出去,“来了?坐吧。”
走到外边,道:“吃什么?”
“这是做快餐了?”另外一个人眼神在秦鹿身上打转,当然他们也就是看看美色,真动手那是不敢的。
“小炒太麻烦。”秦鹿道:“馒头和花卷都是从对边馒头店买的,米饭自己蒸的,三荤三素,外加一道汤,价格在这里,想吃什么?”
几个人凑上前,其中一人打开回锅肉的盖子。
在打开的一瞬间,让人味蕾炸开的冲击味道扑面而来,刺激的几个男人不断的分泌口水。
“这也太香了吧?”矮个子男人道:“来一份回锅肉,再要一份土豆丝和豆腐,米饭免费的?”
“一份菜配一份米饭,不够的话,两块钱一碗。”秦鹿给他盛好饭菜,“现金还是扫码?”
“扫码!”男人按照价格,付了钱,“就这么一点回锅肉,二十块钱,真够贵的。”
“比别家的味道好。”秦鹿也没说太多,继续给下一个人盛饭。
秦鹿每样大概做了五十份的量,素菜十五一小碗,荤菜二十五,量不多不少,两份菜足够吃了。
加起来也是四十块钱。
这些人多是附近的建筑工人,每天一般是三百块,包吃住的话是二百四。
这几个人都是工头,不愿意在工地上吃。
他们从去年开始过来吃饭,原主做饭也就一般般,不过是长得好看,这几个人才经常来。
在这座小城里,也没什么高大上的职业,多是以实业为主。
原主的姿色,就显得格外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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