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将犯官刘不应,在什么时候,得了多少银钱,都和我理一遍,这么多的钱财,想必替不少人做了事,才能换来。”王玄之摩挲着手指,若有所思道。
“你等等,我先捋一捋呀。”道一想到她见到的场景,脑子就有点儿晕乎乎,触及到刘不应执念,看完仅存下的回忆,但凡她睁眼全是金灿灿、银闪闪、还有五颜六色的珠宝。
好几次都忘乎所以的伸手去摸,扑了个空才勉强清醒过来,她在长安若是一辈子都做仵作,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会攒够这些银钱,估摸白骨成灰都没机会。
道一眼里全是狼光,时而咬牙切齿,时而痛心疾首,相处一年多,早已经摸透她的脾性,只在事关钱财之时,她才会有这么复杂的神色。
王玄之有些好笑的说,“无妨,不差这一时半刻。”
道一沉浸在思绪里,倒是没发现这笑的意味深长,她一点点的将目光,从那些金、银、珍宝上挪开,“最早的时辰是他刚当官那会儿,按他的想法,应当是第一件大案,是以倒是比其他的案子清楚,当时县里有两个人起了纷争,一个是县里地主家的儿子,另一个是贫寒人家。”
“那地主家的幺子,见贫寒人家的小娘子生得好看,便当街抢回了家,结果被对方告上了公堂,告状的老丈声称街上有人证,但等到县令将那幺子请回县衙,又将人证带到——”
“那幺子拒死不认,人证也个个否认,只说老丈眼花,认错了人,还有的人说老丈是否想太多了,是不是认错了女婿,地主家的儿子当女婿,他们连想都不想,老丈竟然还巴着人家。那些人越说越觉得此事荒唐,竟是哈哈大笑起来。”顶点小说
“刘县令当场判了地主幺子无罪,又说老丈的闺女丢了,兴许眼睛花了认错人了,念在他一把年纪了,便放过他这一回,再有下一次,定是要打板子的。”
“待案子完了之后,刘县令抽空去了趟库房,那里头第一次进了大笔钱财,正是地主用来贿赂他的,”道一气呼呼的说,“真是太可恶了,那幺子临行前,还当着刘县令的面,挑衅老丈,将人家气吐血了。”
王玄之手指无意识的摩挲着,“刘县令今年四十八岁,据前朝的资料记载,他是二十八岁那年,在前朝末年时,趁着四方乱起,竟然钻了空隙,谋了个县令之职,两年后战乱起,他竟然也平稳的度过了这十来年的战乱,吏部考核之时,思量他护住濮阳一县,便也没摘了他的官去,直到濮阳水患,才真正的对他动了手。”
“在战乱中生存,谋来的官也能保护,虽然只是一县之令,倒也是种本事,如此有能耐的一个人,可惜——”
“可惜什么?”道一被他的话冲淡了气愤。
王玄之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和她说另一件事,“你先前说那个老丈,后来如何了?”
道一有些沮丧的摇头,“刘县令才不在乎这些事,整个心思都扑到了金山银海里。”
“他收了第一笔银子,定然尝到了甜头,后来又怎么样了?”王玄之的问题转移了她的注意力,道一又接着说了起来。
“第二、第三......”
王玄之沉默着听完了,一桩桩一件件,全是贪婪造成的冤案。
又听她说,“前两年他又收到了一大笔钱财,来找他的人,是在一个夜里,乌漆嘛黑的,刘不应起夜,就见有一个人影坐在内室的桌旁,手上好似拿着什么东西,当即一个趔趄,滚了两圈,正好滚到对方的脚边——”
王玄之:“......”没被吓死,这人的内心也真是强大。
“刘不应仰面躺在地上,桌边那人扭头随意看了他一眼,仿佛那就是尘埃里的蝼蚁,还不如手上的东西值得他多看两眼,他近身也看清了对方手里的东西,那是他家博古架上的一个古董把玩,可他连动一下都不敢。”
“那人的眼神太冰凉了,像个死人,又像是在看死人,而且还黑衣蒙面的,他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可对方大半夜穿成这样,不请自入他家,又能是什么好人。”
“就在他以为会一直躺在地上的时候,那个人像是玩儿腻了似的,终于想起了地上还个胖球,他开口说了几句没头没脑的话,留下了一个包袱,人就跳窗走了,不知道什么还藏了什么东西,舍不得给刘县令,飞走时还反光了呢。”
胖球?王玄之想了下刘不应的身材,很不厚道的同意了这个说法。
“来人说了什么,你可记下来了?”
道一点头,“那人当时只说,到时配合他们行事,桌子上的东西就全是他的了,若是不配合的话,他的命就是对方的了。”
王玄之都没问刘不应的答案,只看他安稳活到现在,便能知晓他的选择了。
听闻当时被抄家的时候,抬出了不少东西,有户部的同僚不小心说漏了嘴,里面还有好几件前朝古物。同时感叹这样的人,为何能安稳这么多年,同行的吏部官员,当场就要和他打起来了,人是他们考核之后留下的,这不是在说他们无能么。
果不其然,道一又说,“待那人走了之后,他叫来护卫反复确认,家里确实没藏什么贼人,又去库房里查看,一样不少,这才安心的回来看桌上的包袱。”
“里面除了金、银,还有好几样,看着就很值钱的东西,”道一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只认识金银,珠宝一类的就知道好看、值钱,却不知道它们的来历、名姓。”
王玄之并没有笑她,只是心疼这个傻姑娘,若非流落在民间,珍宝珍馐,长安里的个小娘子,便是最普通的人家待得久了,也能识得一二。
本应是天之骄女,却在战乱中遗失,即便她如今有一身本事,活出了另一种精彩的人生,与长安城所有的小娘子,走的路都截然不同,他还是心疼她。
若当时她的师父凌虚子,没有路过呢?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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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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