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由?”
安妮眉头一蹙,似乎对此一无所知。
来炎夏之前,她对中医都一知半解,更不用说这种古老的医术了。
“不错,中医可能已经颠覆了你对医学的认真,祝由可能会再次颠覆你的认知。”林羽笑眯眯的说道。
“何医生,你是说这个神棍治病的医术是真的?”小伙子听到林羽这话面色一变,有些意外。
“这个人的医术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但是祝由确实是古代盛行的一种医术,不用借助药石、针灸便可治病救人,在唐朝时曾专门为其设立过咒禁科,后元明之际设立十三科,这第十三科,就是祝由科。”
林羽面带微道,说起祝由,他祖上对此也颇有研究,现在倒也都继承到了他身上。
接着林羽叹了口气,惋惜道:“只不过祝由术发展到明末便渐渐失传了,能流传下来的东西少之又少,多是些小方小咒,治个小病倒是可以,大病根本医治不了,而且很多人打着祝由的幌子装神弄鬼,招摇撞骗,致使祝由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渐渐成为了一种封建迷信。”
林羽内心沉痛不已,阴阳五行,奇门八卦,这些耗尽老祖宗心血,窥尽天地发明出的东西,发展到现在,已经所剩无几,甚至全都变了味。
吃过饭,林羽给小伙子和大妈看了病抓了药,随后便关了门,带着安妮和厉振生一起去了街东头的小广场。
虽然此时正值晌午,但是小广场上却围满了人,中间的一棵大树跟前坐着一个五十左右的消瘦男子,穿着一身黑色唐装,留着两撇八字胡,面色泛黑。
只见他面前铺了一个大包袱,放着一些黄色的符纸和笔墨,同时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此时坐在八字胡面前的是个男子,只见他右臂泛红,被热水烫去了一层皮,裸露着红色的皮肤,满头大汗,痛苦不已,哎呦哎呦的惨叫着。
八字胡用笔写了一个符咒,随后用火点燃,塞到了酒瓶里,接着他仰头喝了一口酒,朝男子烫伤的臂膀上一喷,男子立马停止了惨叫,看了眼自己的胳膊,有些不可置信,因为这酒往这胳膊上一喷,竟然就不疼了。
随后山羊胡又在他胳膊上连喷了几口,这才说道:“注意保护受伤的部位,不要碰水,不出一个星期,便可痊愈,而且不会留疤。”
“谢谢大师,谢谢大师。”
男子急忙站起来连声道谢,起初他也不相信这个八字胡能治病,但是这几口酒下来,他原本疼痛不已的右臂,着实轻缓了许多。
随后他急忙掏出钱,放到了八字胡脚边的小木盒子里。
“这是个托儿吧?”
林羽身后的厉振生不由皱了皱眉头,这白酒是能消毒,但是喷上后应该更疼的,怎么这么一喷就好了呢?
“烫那么厉害,能是托吗?而且就算是托,这种剧痛也忍不住啊。”林羽笑着说道。
“我知道怎么回事。”安妮自信的笑了笑,“他那根本就不是白酒,指定是什么快速见效的消炎止痛药!”
林羽笑了笑,不置可否。
“下一个!”
八字胡话音一落,接着从人群中慌忙跑出一个老太太,怀中抱着一个小孩,急忙道:“大师,您给看看吧,孩子发烧都一个星期了,打了好几天针也没见好,我跟他妈说找个人看看,他妈也不信,这是我偷着抱出来的。”
老太太说话间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了。
“好说。”
八字胡笑了笑,随后再次拿起笔,写了一个符,一边写一边嘴里念叨了几句,还是将符咒点燃,兑进一碗清水里,吩咐孩子奶奶给孩子喝下去,孩子奶奶连忙照做。
这一碗下水下去,原本神情呆滞的小男孩瞬间精神了几分,泛红异常的脸色也渐渐的恢复正常。
“哎呦,出汗了。”老太太一试孩子头部激动不已,“也没那么热了。”
“真神了啊。”
“神医啊,就这么个符咒,竟然就能把病治好了。”
“假的吧,我咋感觉是糊弄人的呢?”
人群中议论纷纷,也有极个别出声质疑的。
“真的,我在这看了三天了,这个大师一个符咒下去,什么病都能好,神着呢。”
“对对,我也在这看好几天了,有个骨折的,弄俩夹板,抹点泥巴,都能立马走路了呢。”
“厉害,早就听说祝由这种医术神着呢,没想到今天碰到真传了。”
众人纷纷赞叹,毕竟眼见为实,由不得他们不信。
“水里肯定掺了对乙酰氨基酚之类快速去热的药物。”安妮冷哼了一声,自信道,就凭这点小把戏也想瞒得过她?
“这个我倒是信,我们老家有许多小孩发烧没精神,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找个神婆叫一下,立马就好。”厉振生皱着眉头肯定道。
这种情况其实在全国各地都很常见。
“喂,你为什么不说话?你觉得呢?”安妮见林羽没说话,就只顾着看,拿手肘了他一下。
“我?我觉得挺厉害的啊。”林羽笑眯眯的说道。
安妮见他在这打马虎眼,气的白了他一眼。
“前面的,赶紧的。”
老太太一走,一旁排队看病的一些人急忙催促道。
他们中很多人一开始也不信,都是听街坊们说才过来的,现在眼见为实,不由都兴奋不已,真是碰到神医了,比回生堂的何医生还要厉害,看来今天真来对了。
最主要的是,不用吃药,不用打针,就能把病治好。
这时走出来的是个小少妇,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个子不高,但是身子很丰腴,走路的时候姿势很怪异,脸上泛红,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你快点走啊,磨蹭什么呢?”后面的人不耐烦地催促道。
少妇的脸更红了,走到八字胡跟前坐下,小声说道:“大夫,我身上长了个怪疮,去医院看过几次了,也没有医好,这个您能治吗。”
“能治能治,用小刀割一下,立马便能见好,你是哪里长疮啊?”八字胡一边问,一边从地上的包袱上挑选了一把小刀。
谁知他这一问,一旁的少妇脸更红了,跟扑了胭脂似得,低着的头都快要埋到胸口里去了。
“嗯?”
八字胡见她没答应,不由诧异的看了他一眼。
“在……在……”
少妇犹豫半天,接着立马起身,在八字胡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八字胡立马笑了笑,说道:“要是长在这个地方的话,我还真不太方便给你割。”
小少妇方才告诉他自己的疮是长在了十分私密的部位,又痛又痒,所以走起路来才有些不自然,一迈步子,就扯的生疼。
“大夫,要是您有时间的话,可以跟我去我家。”少妇咬了咬牙,实在有些忍受不了这种痛楚,羞红着脸说道。
“什么病啊,还非得去你家,那我们怎么办?”
“就是,我们都在这排了半天了。”
“爱治治,不治拉倒,赶紧走吧,别耽误我们!”
排队的一众病人立马嚷嚷了起来,语气十分的不悦。
少妇被众人说的眼泪都要出来了,捏了捏手,随后猛地站起,转身就要走。
不走还能怎么样,总不能让她当着众人的面儿脱裤子吧。
“哎,等等,我有个法子,不用你脱衣物,便能帮你把这疮治了。”八字胡赶紧招招手叫住了少妇。
“怎么医治?”少妇面色一喜,急忙回过身来。
八字胡回身从包袱里挑了一个小玻璃瓶,只见里面盛着一些淡黄色的液体,递给少妇,说道:“你找几个女同胞将你围挡起来,你用药瓶里的水清洗患处,让水顺着腿留下来即可。”
“啊?”少妇虽然不知道山羊胡这是要干嘛,不过还是听话的冲人群喊了一声,“哪位阿姨、姐姐行行好,帮帮我。”
她这一喊,人群中立马出来几个大妈和中年妇女,连忙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围成一个圈儿,将少妇挡在了里面。
“哎呦,这是哪儿不舒服啊,搞这么神秘。”
“就是,挡着干嘛啊。”
“让我们看看呗。”
几个嘴贱的男子一边说,一边垫着脚伸直了脖子往里看。
少妇脸色通红,也顾不上弄湿裤子了,慌忙拿瓶里的液体洗了洗患处,水顺着她的腿流到了脚踝上。
洗完之后,少妇将外套脱下来,围在了腰上,避免尴尬。
“过来,过来。”
八字胡招呼她一声,接着拿起一把细小锋利的手术刀,对准少妇的脚踝,轻轻一割,里面立马流出来了许多黄红色的脓血。
众人一看不由一惊,不明白好端端的脚踝处怎么可能会流出脓血。
“现在试试,还疼吗?”八字胡用黄纸将少妇腿上的血擦干净,问道。
“不疼了?!”
少妇动了动双腿,神奇的发现自己原本长有患处的地方,竟然一点都不疼了。
“神医,谢谢您,谢谢!”
少妇一边点头致谢,一边将钱包里十几张百元大钞全部拿出来,放在了八字胡的小木盒里。
八字胡笑呵呵的点头笑纳,眼睛都笑弯了。
“安妮小姐,你说这是咋回事啊?”一旁的厉振生一头雾水,冲安妮询问道。
安妮这下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明明别处有疮,为何割一下脚,疮就好了。
“有点意思。”林羽脸上浮起一丝微笑,在八字胡面前的包袱上扫了一眼。
“先生,您看出门道来了?”厉振生急忙问道。
“杀人了!杀人了!疯子!疯子!快跑啊!”
厉振生话音刚落,只听旁边突然传来一阵惨叫声,接着一个满脸是血的男子飞速从人群旁边跑了过去。
众人看清他的样子后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因为他的脸上一大块脸皮已经没有了,露着牙龈和牙齿,甚是恐怖。
他刚跑过去,他身后立马跟着跑来一个人,手脚姿势怪异,表情扭曲,眼珠外凸,张着大嘴,满嘴的鲜血,嗓子里发出野兽般的嘶吼,“杀了你!杀了你!”www.
众人吓得打了寒颤,这种疯狂狰狞的样子,像极了欧域影视剧里的丧尸!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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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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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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