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郭兆宗佩戴的这个吊坠十分特别,颜色鲜红鲜红的,带着纹路,显然是块血玉。
玉坠雕的是个观音,慈眉善目,嘴角带笑,与血玉本身殷红的特质形成极大的反差。
郭兆宗听到林羽这话才意识到自己的玉坠扯了出来,急忙用手塞回到了衣服里。
“奥,这是一位大师送给我的。”郭兆宗笑了笑,拍了拍领口里的血观音,对他而言,这可是个宝贝,所以他一直贴身戴着。
“哦。”林羽应了声,再没多说什么,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感觉这个观音不对劲,十分邪门,但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他只觉得在看到这个观音的刹那,莫名有些不安。
打完高尔夫之后,谢长风便邀请郭兆宗和陈佩仪参加晚上的欢迎晚宴,连同林羽也一起邀请了。
“谢叔叔,我就不过去了。”林羽听出来了,谢长风不过是客套客套而已。
“一起吧,何医生。”郭兆宗反倒是诚心邀请了他一声。
“老公,人家不去你就别勉强人家了,饭桌上去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一个无名小卒去了,那得多尴尬啊。”陈佩仪颇有些讥讽的说了一声。
他对林羽这种“穷人”带着天生的敌意,在她心里,这种土包子根本就不配跟她一桌吃饭。
林羽听到这话皱了皱眉头,隐隐有些怒气,但是看在谢长风的面子上,强忍着没有发作。
她对小三天生没有好印象,尤其是这种走了狗屎运,飞上枝头后就盛气凌人的鸡!
“住嘴!”郭兆宗有些生气的吼了陈佩仪一句。
虽然今天郭兆宗吼了陈佩仪好几次了,但是能看出来他对这位美艳的太太十分疼爱,说归说,却不舍的骂,更不舍的打。
“郭总,多谢您一番美意,我就不过去了。”林羽再次拒绝了一声。
“何先生,你别跟她一番见识,女人嘛,头发长见识短,我刚才听长风兄说你在古玩字画方面颇有造诣,正想跟你讨教一二呢。”郭兆宗脸上颇有些兴奋,“给我个面子,晚上一起过去吧。”
绝大部分的富商都喜欢古玩收藏,郭兆宗也不例外。
其实很多商人喜欢古玩、字画,包括国外的艺术品、名画,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喜欢,而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更高雅,更有格调,从而粉饰身上那股浓郁的铜臭味。
郭兆宗家里字画古玩收藏了不少,但是他能说出个大概的不多,所以得知林羽在这方面颇有造诣后,便想跟着他学一些东西,以后在各种酒会、座谈会上,聊起来,也能显摆显摆。
“郭总,你要说到这方面,可真是找对人了,清海市博物馆里那件震惊炎夏的明且帖就是小何发现的。”谢长风闻言神色一振,急忙冲林羽使了个眼色,“小何啊,今晚上的饭局你就一起去吧,人不多,不必拘谨,趁机多跟郭总聊聊。”
谢长风内心暗喜,没想到自己把林羽叫来还真叫对了。
出了高尔夫俱乐部,谢长风把林羽偷偷的拉到了一边,兴奋道:“小何啊,这次就全看你的了,如果你能帮清海把这笔投资拉下来,那你就是清海的头号功臣啊。”
林羽笑了笑,说道:“谢叔叔,您真是抬举我了,倘若郭总真投资清海了,那这头号功臣也落不到我头上啊,当然得是您了。”
“哈哈……”
谢长风笑了笑,接着拿手背轻轻拍拍林羽的胸口,笑道:“这件事你要真帮我办成了,那我谢长风,记你一辈子的恩情!”
一旦投资落成,那他的政绩履历上,又将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晚宴的地点定在了君尊酒店的会议厅,来参加宴会的人确实不多,主要都是一些跟投资有关的市里职能部门的领导,他们显然不太认识林羽,看到林羽后不由有些惊讶,不明白一个年轻人怎么就有幸坐在了郭兆宗的身边。
其实这个位置是谢长风主动让给林羽的,为了方便他跟郭兆宗说话。
陈佩仪看向林羽的眼神却满是厌恶,觉得林羽有点故意攀高枝的意思。
酒过三巡之后,郭兆宗便迫不及待的吩咐手下拿过来了一个箱子,说道:“何先生,这是我去陵安的时候,他们市里的领导老毛陪我淘到的一个唐三彩,你给辨辨真假如何?”
众人顿时也来了兴趣,一听是唐三彩,都迫切的想开开眼。
不过谢长风的脸色却沉了下来,因为郭兆宗口里说的这个老毛,他也认识,正是陵安市的领头人毛疆,毛疆亲自带着郭兆宗去淘古玩,显然是想讨好他啊。
谢长风不用看都能猜到,这个唐三彩指定假不了,肯定是毛疆提前找人准备好的珍品,故意卖给郭兆宗的。
这个老毛,这么多年了,还是老一套。
但谢长风不得不承认,这老一套确实管用,看郭兆宗满脸堆笑的神情就能看出来。
“老公,我们花上千万的买的东西,你就这么放心给他看啊,万一磕了碰了怎么办啊?”陈佩仪不高兴地嘟囔了一声。
“别多嘴!”郭兆宗呵斥了她一句,接着吩咐手下把箱子打开。
只见箱子里摆放的是一件唐三彩胡人骑马佣,造型生动,色彩光亮,神采烨烨。
林羽听到郭兆宗提到是陵安领导带着去淘的,便知道这件藏品绝对假不了,果然,打开后林羽便看到唐三彩周围泛着绿光,价值连城。
不过林羽还是象征性的拿起来品鉴了一番,说道:“郭总淘的这个唐三彩釉光柔和自然,精光内蕴,宝光四溢,泛着七彩蛤蜊光,不是赝品所能比拟的,而且表面已经出现了返铅现象,如秋月之色浮于表面,可见这件唐三彩年代必定久远,应该是唐朝的真品无疑!”
“不得不说,郭总眼光着实独到啊,现在市面上唐三彩赝品泛滥,而且有些仿制品还原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真假难辨,而郭总一出手便淘到了一件真品,令人佩服不已!”
林羽将唐三彩放回去之后,还不忘捧了郭兆宗一番。
“郭总不只做生意过人,没想到在古玩方面也如此有见地啊!”
“是啊,要不怎么说郭总是上港最具内涵的富商!”
“真是让我这个古玩爱好者自愧不如啊!”
桌上其他人也连忙跟着一阵夸捧。
“哪里哪里,碰巧而已,诸位过奖了。”
郭兆宗嘴上虽然谦虚,但是脸上已经乐开了花,这确实极大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一旁的谢长风笑的却有些苦涩,毕竟郭兆宗越开心,对他们清海招标就越不利啊。
而且他已经打听过了,郭兆宗对陵安那边的地块和提供的政策优惠十分满意,已经显露出了偏向陵安的趋向。
“郭总,您脖子戴的那块玉坠我看来也十分不凡,能不能让我看看啊?”
林羽趁着郭兆宗高兴,便提起了血玉坠,刚才一晃而过,他没有看清楚,如果让他仔细的看一看,他一定能发现其中的蹊跷。
“这个……”
谁知郭兆宗却露出了为难的神色,似乎不想给林羽看。
“郭总,我跟您担保,整个炎夏真正懂血玉的挑不出来几个,而我正好略懂一些,如果您不让我看的话,以后可能很少碰到能帮您看的人了。”
林羽信口开河的忽悠了他一番,郭兆宗听完后不由犹豫了起来。
“老公,这个玉坠你不能给他看,你忘记大师怎么说的了吗?”陈佩仪伸手拉了拉郭兆宗的胳膊。
“大师只是说不让我摘下来,可没说不能给别人看,碰到何先生是缘分,给他看看也无妨。”
郭兆宗略一迟疑,往林羽跟前挪了挪椅子,接着将衣服里的玉坠掏出来递给林羽,“何先生,这玉坠我随身佩戴了十几年了,但一直不知道它是什么品质的血玉,你给辨别辨别。”
林羽急忙将他手里的血玉坠接过来,在上面细细的扫了一眼,随后面色猛然一变,只见那血玉观音上,竟然泛着微微的血光。
“郭总,你这玉坠,是不是见过血?!”
林羽猛地抬头望向郭兆宗,面带惊色。
众人一听纷纷不由一惊,这血玉本来看起来就有些瘆人,现在一听竟然见过鲜血,众人不觉后背阵阵发寒。
郭兆宗和陈佩仪两人的脸色也突然一变,没想到林羽一眼便能将这件事看出来,要知道,郭兆宗每次给这玉坠浸过血后,都会小心擦拭干净的。
既然被林羽看破了,郭兆宗也觉得没必要瞒下去了,点点头说道:“不错,我每个月都会给它浸一次鲜血,但是大家别误会,我用的血,都是我自己割破手指取的,这件玉坠是我的幸运符,所以只有我的血能起作用。”
众人一听这话情绪才缓和了一些,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发毛,哪有用自己的血喂玉的啊,想想就瘆人。
其实相比较内地对风水的半信半疑,港人却极其痴迷风水,甚至已经衍生成了一种商业文化,几乎家家烧香供神。
尤其是社会上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越有钱有势力,就越相信这个,而且手段往往偏激极端,譬如说很多女明星为了爆红,去泰国请小鬼。
而郭兆宗用自己的血浸玉,也是极端手段中的一种。
“郭总,这个玉坠您不能再带了!必须尽早销毁!”
林羽细细的查看了一番手中的观音,发现在鲜血的长期滋养下,玉坠内在泛着浓郁的黑红色煞气,为大凶之兆,可能不出几天,郭兆宗就会出现巨大的意外!
“为什么?”郭兆宗眉头一皱,下意识的问道。
“观音饮血,不得往生,你继续戴下去,恐怕性命不保!”
林羽面色严峻,话说的很直接。
“放屁!”
陈佩仪听到这话顿时火了,站起来冷声道:“你个土包子,懂个屁!你知道我老公这玉坠是跟谁求的吗?上港著名的风水大师,上过你们内地《百家讲堂》的蔡应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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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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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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