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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住一辈子都无妨

“家荣!”

叶清眉看到这一幕面色骤变,一个箭步冲过来扶住了林羽。

“何先生!”

关晓珍也是面色惨变,急忙走过来帮着叶清眉将林羽搀扶起来,手指颤抖,惊慌不已。

“给我找个凳子……”

林羽双腿微微发抖,费尽气力才站了起来。

叶清眉赶紧给林羽搬来了一个椅子,将林羽扶坐到了椅子上,用毛巾将他嘴角的血擦干净,关切道:“要不我送你……”

“我没事……”

林羽摇摇头,声音不大,但是面色坚毅,没有丝毫停歇的继续用手捻揉着根根银针,以保证灵力不断。

“家荣……你……你撑得住吗?”

叶清眉用力的摇了摇头嘴唇,看到林羽这样,她心疼不已,迫切的希望林羽能停手。

虽然她也不希望李千影能醒过来,但是总不能让林羽把自己的性命搭上吧?

“何先生……我……我……”

关晓珍看到林羽这样,感动的泣不成声,知道林羽这是在用自己的命换李千影的命啊。

“伯母,我没……”

林羽话都说不出来了,最后一个“事”字弱不可闻,他只好轻轻地冲关晓珍摇了摇头。

他知道,虽然自己看不到,但是既然李千影面色已经红润起来,那说明自己这法子起效了,越是这种时候,他越是不能停手,否则将前功尽弃。

他虽然因为灵力极巨亏损受了内伤,但是倒还伤不了性命,如果自己此时停下,那李千影可就会香消玉殒。

关晓珍双眼都哭肿了,手里的念珠也丢在了一旁,这佛,她以不必再信,因为佛不已经坐在她面前了吗?

佛祖割肉喂鹰,林羽则以命换命。

而她天天念叨“慈悲为怀”,却答应了以十几个孩子的性命换取女儿重生的糊涂事,而林羽直言不讳喊着女儿这命“无法可解”,却在最后时刻以命相救,自己这佛就是信一辈子,也渡不了她这一生。m.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千影脸上的红晕越来越浓,白皙的身子自圆润的脖颈到高耸的胸脯,再到紧致的小腹,随后到光滑的小腿,全部都泛起了一曾浅浅的粉红色,宛如熟透的蜜桃,鲜嫩欲滴。

她的睫毛一颤,身子微微动了动,随后“嘤咛”一声,缓缓的睁开了眼。

“醒了!醒了!”

叶清眉见李千影睁开了眼,立马惊呼了一声,示意林羽可以停下了。

关晓珍惊喜万分,猛地扑跪到李千影跟前,颤抖着手悬在李千影的脸上,想摩挲却又不敢触碰。

“何先生……”

李千影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便是林羽,眼中顿时迸发出无尽的光彩。

“你醒……”

林羽张张嘴,话音未落,便“噗通”一头栽到了地上,失去了意识。

等他再醒过来,已经躺在了一张柔软的大床上,周围围满了人,有李振北、关晓珍、叶清眉,还有李千影。

只见原本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李千影此时竟然已经重新站了起来,整个人气色看上去非常好,显然已无大碍。

“何先生,你醒了!”

一帮人见林羽睁开了眼,顿时惊喜万分。

尤其是李千影,激动不已,紧紧的抿着嘴唇,一双水灵灵的眼眸里已经噙满了泪水,心中波涛翻涌,对林羽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

她知道,她的命是林羽拿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所以她暗暗下了决心,她这条命,这辈子也都只属于他。

林羽看到李千影已经醒了过来,面色一喜,心中说不出的满足。

他双手扶着床准备坐起来,耳边突然传来一个苍老沉重的声音,“躺下!”

林羽转头一看,这才发现窦老竟然坐在自己的身旁,正低头写着什么。

“窦老,您来了。”林羽笑了笑,声音仍旧有些虚弱。

“怎么,我老头子给你看病你不满意吗?”窦老一边打趣道,一边把自己写的方子交给李振北,“派人去给他抓两副药,别去别处,就去他回生堂抓!”

“是!”李振北赶紧拿着方子走出去递给了保镖。

“别人是以气御针,你是以命御针啊,老头子我还是头一次见!”

窦老长长的叹了口气,看向林羽的眼神中又气又敬。

关晓珍等人听到这话也低下头,微微叹了口气,满脸亏欠。

“我没事,恢复恢复就好了。”林羽笑了笑,只要李千影能醒过来,对于他而言,一切都值得了。

“你说没事就没事啊,现在我是医生!”窦老脸一板,说道:“你听我的,两日之内你不得下床,这两天必须住在李家!你帮他们李家救下了一个闺女,他们李家好好伺候伺候你,也是应该的!”

“哈哈哈哈……”

他话音一落,众人顿时哄声一笑,笑容中说不出的满足幸福。

窦老诊断的不错,林羽现在气血亏损,见不得风,需要静养,这两天内应该避免过多的操劳,住在李家是最好的选择。

“何先生,窦老这话说的很对,你救了我女儿,我们李家伺候你是应该的,要我说别说住两天,你就是在这里住一辈子也无妨!”李振北哈哈大笑着说道。

很显然他并不知道林羽已经结婚的事情,这番话也是意有所指,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实在是太欣赏林羽了,这个年轻人要能力有能力,要品行有品行,日后必成大器,如果能将林羽招作李家的女婿,实在是李家大幸!

再说,女儿那点小心思,他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爸,你乱说什么呢!”李千影面色羞红,眼中闪过一丝失落,拽了她父亲一把,“人家何先生有妻子。”

她话音一落,李振北笑声戛然而止,面色惊讶的望了女儿一眼,随后面带尴尬道:“何先生,不好意思啊,我是开玩笑的……”

“无妨。”林羽摇头笑了笑,看了眼脸色同样难堪的叶清眉,心里头五味杂陈。

等到保镖抓完药回来,保姆熬好,窦老亲眼看着林羽把药喝下去,这才起身告辞。

“家荣,那我也就先回去了。”叶清眉说道,“你就踏实在这里静养两天吧,江颜那边我会告诉她的。”

林羽轻轻点点头,也没拒绝,留在这里就留在这里吧,正好两天后恢复的差不多了,他还需要再给李千珝施针。

等众人走了之后,李千影赶紧抱了一床粉红色的被子过来,问道:“冷不冷,我帮你盖上?”

林羽看到这被子的颜色,不由笑了笑,轻轻摇了摇头。

“那你喝不喝水?”李千影把被子一放,问道。

“我不渴。”

“吃不吃水果?我给你削个苹果吧?”

“我没胃口……”

“那我给你熬个粥吧。”

“不用了……”林羽笑着摇摇头,“李小姐,你不用对我这么客气的……”

“那不行,你救了我的命,我自然得尽心尽力的服侍你。”李千影轻轻的摇了摇头,执拗道,心里说不出的感伤,就算她再怎么尽心,也不过两日而已,她多希望这个期限能是一辈子啊。

林羽听到她这话反倒神色一凄,有些欲言又止。

“何先生,感觉怎么样?房间是不是小点,要不我给您换个大的?”李振北走进来笑呵呵的问道。

“不用了,李伯父。”林羽摇摇头,面色凝重道,“有件事我必须得跟你们说明白,我虽然把李小姐救治了过来,但是并没有真正的破解她的命格,换而言之,我只是让她的生命延长了而已。”

李振北面色微微一变,顿时沉默了下来。

李千影也是一怔,不过还是笑了笑,摇头道:“没关系,能多活一些时日,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李伯父,您也不用担心,现在我既然已经找到了能帮李小姐的续命之法,那以后只需我时不时的帮她针灸一次,她的生命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破解之法的。”林羽相信,既然自己已经摸到了门路,只要多加点心思,一定能破解这种命格。

到时候那自己可这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是吗,那多谢何先生了!”

李振北一听这话,脸上的颓丧之情一扫而光,笑道:“您放心,您的大恩大德,我们李家没齿难忘!”

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这又是儿子又是女儿的,全压在人家何家荣一个人身上了。

不过他也有了打算,知道自己该如何回报林羽。

接下来的两天,林羽也就安心住在了李家,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李千影几乎是寸步不离的待在林羽身边,林羽所喝的药,也都是她亲自喂给他。

她知道这种时光可能一去不复返,所以每分每秒,她都格外的珍惜。

两日过后李振北又强行将林羽留了下来,让他再多呆两日。

这几日里,回生药厂的药也已经开始上市销售了,因为有隋经理在,所以这些事也没有麻烦到林羽。

“先生这是在李家住上瘾了吧?还不回来了,这么多人等着看病呢,是不把咱给忘了!”

回生堂内,厉振生一边挑选着药材,一边埋怨道,他担心林羽住久了再跟那个李家大小姐产生了什么情愫,那可就坏了。

“应该快了吧,他身子不好,受不了风,多住几日也行。”叶清眉叹息道,“正好也能趁机歇歇。”

林羽一忙起来就没个头,只顾着医治别人了,丝毫不考虑自己。

他们说话间,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喧嚣声。

“大家都来看看啊,都来看看!”

一个红鼻头的男子拎着一个铜锣在门口敲了起来,大声喊道:“求大家伙儿给我们做主了,我哥哥用了回生堂的药,命都要没了!”

除了他之外,他身边还有几个拿着长约数米、宽约半米的白色横幅的男子,一左一右的拉着站在回生堂门口两侧,上面写着斗大的一行黑字,其中一幅上面写着:无良奸商谋财害命,白日青天何处申冤。

另一幅上则写着:黑心医生伦德尽丧,售卖假药天理难容。

在台阶旁边还铺着一床褥子,一个男子躺在地上盖着被,闭着眼,面色泛白,额头上沁着丝丝汗珠,状况很不好。

路过的众人一看到这架势顿时都好奇的凑了上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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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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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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