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明》/春溪笛晓
第一章
1488年的正月,大明朝正式改元弘治元年,是有名的“弘治中兴”的起始。
也正是在这一年,苏格兰的詹姆斯四世继承了王位,葡萄牙的迪亚士发现了好望角,整个世界都处于动荡与变革之中。
相比起来,王家添丁这种小事便显得很微不足道了。
这王家其实也不一般,当家的叫王华,乃是成化十七年的状元。
状元呐,多难得,寻常人家不知几辈子修来的福分才能考出一个来?
哪怕如今王华还在翰林院当个翰林修撰,与同僚们的区别也仅是写文书时名字略微靠前,这依然是件能吹嘘一辈子的大事儿。
今年王华已经四十有二,膝下早就有两个儿子,算不得头一遭当父亲。
不过他发妻亡故数年,如今的妻子赵氏乃是刚进门没几年的新妇,这胎是她头一遭生产,王华难得的假期便用来陪伴赵氏和新得来的儿子了。
许是怕人忘记了他的生辰,这小子特意挑在正月初一出生。
刚出生的小孩儿瞧不出其父的英俊,也瞧不出其母的秀美,就是皱了吧唧的一小团。
王华前头的儿子生得早,最大的已经十七岁,名叫守仁,底下的弟弟便依着他名字来取。他看了眼皱巴巴的幼子,与赵氏商量道:“叫他守文吧。”
赵氏刚小憩过一会,依然没甚力气,听了这话看向吃饱后睡得老香的儿子,点着头说:“夫君起的名儿自然是好的。”
王华与赵氏说了一会话,又去与父亲商量取名的事。
王老爷子正在侍弄院子里的竹子,见儿子过来了,坐到石桌边倒了杯热茶喝光,才对王华说道:“有什么事吗?”
王华把自己想好的名字告诉王老爷子。
要是王老爷子没意见,名字就算定了。
王老爷子静静听着,面上没多少波澜。
他老了,如今只宝贝两样东西。
一样是他的竹子,他是种竹子的好手,居处常年青竹环绕,熟识之人都喊他“竹轩翁”,到了京城也不忘往院子里移栽几株好竹子来愉心悦目。
另一样则是他的大孙子王守仁,大孙子是他们夫妻俩带在身边养大的,在两老心里自然与其他孙子不大一样。
等王华把话说完,王老爷子摆摆手说道:“你自己决定便好,不必问我了。”他说完顿了顿,又叮嘱,“仁哥儿估摸着快回来了,你莫要太苛责他。他年纪尚小,你是当父亲的,须得好好教他才是。”
王华面上应了下来,心里却想着要怎么揍大儿子一顿才好。
他这个大儿子聪明是聪明,就是太有主意也太能闹腾。
前些年这小子大言不惭说自己以后要当圣贤,他当这小子是嘴上说说,也没放在心上。
结果有次这小子居然留书一封,说自己要去了解了解边关的情况、知道边关百姓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堂而皇之地离家出走跑北地转悠去了。
这是十几岁小娃娃该干的事吗?!
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别说是到边关去了,就是往富庶的江浙一带去,也得担心路上会不会有匪患!
真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这次也是,借口说要外出游学又跑出去不见踪影,连过年都没回来。
王华连从哪儿下手揍都想好了,棍棒也摆在了最好拿的地方。
万事俱备,就等糟心儿子回家!
王华就这么等啊等,等到二月初,天气暖和了,竹丛里的鸟儿都快把窝搭好了,大儿子还是不见踪影。
倒是小儿子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很快从皱巴巴变得圆润饱满,瞧着十分讨喜。
襁褓都是腊月里头做的,选的布料红彤彤,衬得奶娃娃越发白嫩可爱。
相比别家的孩子,文哥儿非常乖巧,很少哇哇大哭,只会在饿了或者该换尿布了才会意思意思干嚎两声。
仅比他年长两三岁的二哥每天都会被带过来待上一会儿,表现表现兄弟情义。
文哥儿每天睁开眼,都会看到很多陌生人在自己眼前晃悠,讲着他听不太懂的话。
由于大脑还没发育完整的缘故,他只能像普通婴儿一样用自己光洁如新(事实上确实是全新的)的大脑努力理解周围发生的一切。
当然,婴儿大脑每天真正能用来思考的时间非常非常少。
他每天能够腾出来回忆“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些问题的时间还不到一炷香,而且思考完第二天又会忘记,还得重新思考一遍。
太难了,真的太难了。
一个脑容量少得可怜的小宝宝选择放弃抵抗,决定先遵循婴儿本能继续无忧无虑地吃了睡睡了吃。
虽说一天里头清醒的时候不多,文哥儿还是慢慢搞清楚目前的状况——
他,目前刚出生,生在一个古代家庭,爷奶父母健在。
爹有点老,娘有点小。
还有个每天定时打卡般跑来关爱弟弟的哥哥。
出生两个月,古汉语零基础入门,文哥儿能弄清楚的就这么点事了。
事实上他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搞清楚,只知道大家都喊他文哥儿,估摸着自己的名字里应该有个文字。
爷奶爹娘叫什么他就更不清楚了,哥哥的名讳他倒是听了一耳朵,似乎叫俭哥儿。
一听就是很传统的封建家庭式起名。
至于是哪朝哪代的古代封建家庭,文哥儿至今还没搞清楚。
这日天气晴好,年轻的娘赵氏带着文哥儿去爷奶那边。
王家人员还算简单,平日里没什么请安规矩,王家二老又喜清静,赵氏这个新妇想侍奉二老都没什么机会。
赵氏出了月子,便想让儿子和二老多亲近亲近。
二老膝下儿孙多,哪里稀罕这么个小孙子?都是抱过去看几眼就完事,心里记挂的还是外出未归的大孙。
前头几次过来文哥儿都睡得天昏地暗,没怎么睁开眼过。
这回不一样,这回文哥儿吃饱睡足,难得处于清醒状态,他正准备盘点一下自己宝贵的精神财富(许许多多不太能拼凑起来的记忆碎片),就被赵氏抱来与二老亲近。
文哥儿转过眼瞧向接过自己的祖母岑氏。
婴儿的眼睛还没发育完全,又被裹在襁褓里不能动弹,视野着实有限,文哥儿很努力地望了过去,才能看清眼前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到底长什么样儿。
到底是血脉相连的亲孙子,岑老太太见文哥儿眼珠子转向自己,一双眼瞳乌湛湛的,心中不免生出几分喜爱之情来。
她笑呵呵地对旁边的王老爷子说道:“你看这小子多机灵,眼睛会跟着人转。”
王老爷子本想说“谁家小孩眼睛不会转”,看了眼旁边小心翼翼立在旁边的赵氏,又闭了嘴,勉为其难地跟着夸了几句,心里头还是觉得自家大孙最聪明伶俐。
赵氏抱着文哥儿离开两老的院子,恰好听到王老爷子夫妇俩在讨论大孙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她低头看了眼又开始呼呼大睡的儿子,心里很是不平:丈夫的长子如此顽劣,二老还记挂不已,对刚出生不久的小孙子却不冷不热!
文哥儿再醒来时,就从赵氏嘴里听说自己还有个哥哥。
这次赵氏讲了很多话,偶尔还夹带点方言,文哥儿听了半天也没懂,只大致得知这位大哥似乎叫王云,很得二老喜爱。
据说他这大哥比他更会出生,还没生下来就给岑老太太托梦,说什么仙人踏着祥云送个孩子到他们家!
这也太卷了,没出生就托梦博得二老喜欢,谁比得过啊!
拒绝内卷,咸鱼躺平。
文哥儿继续无忧无虑地吃了睡睡了吃,偶尔醒来了也乖乖巧巧地当他娘的听众。
虽然他娘看起来像是拿了恶毒继母剧本,可谁叫他们是亲母子呢?
他当然是不时捏紧小拳头附和他娘的牢骚。
人生第一要理,帮亲不帮理!
兴许是赵氏念叨次数太多了,他那只闻其名不闻其人的大哥竟真的从外面归来了。顶点小说
王守仁回来那天碰上大雨天。
自从惊蛰过了,雷声就多了起来,连文哥儿这么能睡的婴儿都被吵醒过好几次。
王守仁回来时也是雷雨交加,整个人都被淋成了落汤鸡,好不狼狈。
这来得很不巧的坏天气倒是帮了王守仁的忙,让王华没有动用早已准备好的棍棒,只叹着气让他赶紧去换身衣裳。
王守仁换了身干爽的衣物出来,王华抱起刚好被雷声惊醒的文哥儿给他看,口中还说道:“守仁,这是你弟弟。”
王守仁没太惊讶,他溜出门时赵氏都怀上了,区别只在于多个弟弟还是多个妹妹而已。
他凑过去看了眼白白嫩嫩的新弟弟,冷不丁地对上了新弟弟努力睁到最大的眼睛。
大眼瞪小眼。
王守仁愣是能从那乌溜溜的小小眼睛里看出点震惊来。
王守仁:?
这么小的崽子到底在震惊什么?
文哥儿:??????????
等会,他哥不是叫王云吗?!!
为什么会变成王守仁?????
王守仁!
王阳明!
陆王心学!
高考必背知识点!
记忆!!一下子复苏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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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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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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