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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如此浅显

风印第二天早晨起来,信步踏出房门。

风影被他顶在脑袋上,漆黑的头发,上面端端正正的趴窝着一坨雪白雪白的还不及拳头大的小猫。

猛一看去,几乎以为是一个发髻。

但只要稍微仔细观视,就会很惊讶的发现,咦,这发髻居然会动。

然后再仔细的看上几眼,自然会发现,哇呀,居然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小家伙!

小风影这会大抵是没有睡够,兀自迷迷糊糊,两个小爪子努力的扒着风印的头发,小小的身子好似不倒翁般的歪来歪去。

这份慵懒,让人忍不住升起几乎想要一口吞下肚的难言可爱。

但是,在听到几声‘叽叽’的声音之后,风影慵懒的姿势瞬时改变,身子猛然挺起,弓起。

两眼锐利警惕的注目于前方。

小鹰和小隼在门口列队,迎接大姐大的晨练。

风影一跃而下,宛如一道白线,白痕过处,地上登时多出了两个一直转的陀螺。

风印此刻心事莫名,搬了一张躺椅到树下,悄然躺了上去,双手垫在脑袋下面,姿态怡然,唯有目光茫然,似乎全然没有焦距。

昨晚想了一夜,想的自己头痛。

精神略有些不济。

似乎是感应到了风印此刻的心情不佳,铁心棠的树叶缓慢的悄然移动,将稠密的树叶散开,令到一片和煦的阳光照射在风影身上,却又精准的避开脸部位置,不让丝毫太阳照到。

脖子之下,尽是一片暖洋洋的。

大脑却是倍显清明冷静。

一片阴影洒在他的脸上,明暗交错,竟有那么一分半分的瑰丽迷离之色。

一直以来,风印一直都很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人。

他对自己的定位,相当准确,亦或者说是精确。

他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怎么样的,虽然苟是很苟,却又不是时时都苟,偶尔遇到点什么事情还是有点莽的,有点罔顾后果,所以他一直在这一方面很注意,很克制。

还有一点就是,自家最知自家事,自己从来都不是什么天才,更加不是什么天之骄子,至于什么穿越者必是主角这种思想,也早已经被那十年磨砺,磨得连想都不敢想了。

“我或者很勤奋,为了把握住机会我也能拼命一搏,但我骨子里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所谓的大毅力,大智慧,大勇气,大果决,大仁大义。”

“我的性格,正义感稍嫌过剩,若不克制易走极端,但我骨子里真是个善人,略略美中不足的是,贱了那么一点。”

这些,风印也都是清清楚楚。

“我会有选择的拼命,拼命之后还会后怕;有些时候也会胆小,会因为胆小过于谨慎,而错过一些机会。”

不管是自己的性格优势,还是自己的性格弱点,风印都是清清楚楚。

十年时间里,他早已把自己剖析了不止上千次!

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朋友,连个能推心置腹聊天的人都没有。他心里的东西,这个世界的人,不懂。

他的认知,这个世界的人不明白。

他孤独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他自己之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是土著。

只有他自己不是。

遗世孤立的那种寂寞,那种孤独,那种无依无靠,那种天地苍凉,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比他体会的更深。

他的过往,他的知识,他的所学所识,他的曾经,他的体悟,只能在自己的心里一遍遍的咀嚼回味,一遍遍的自己与自己对话。

在他的脑海深处,有一个人叫风印,还有一个人,叫风晓音。

两个人经常辩论得热火朝天,聊的投机至极,对此,连他本人都不觉得有丝毫违和!

风晓音经常评价风印,而风印也经常评价风晓音。

如此十年下来,风印若是对自己不了解,才是最大的怪事。

甚至他感觉自己之所以没有变成孤僻的怪物,已经是邀天之幸,正是多亏了自己这种乐观而贱逼的性格了。

他的自知之明,与这世上任何一个人相比,都有绝对的自信,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他向来能提前规避什么妨碍,或者躲开什么灾难。

比如这次从医馆搬到岳州,换成一般的主角模板必然是稍稍拖延,然后苗森森来报复,主角爆种逃走,就此结下深仇大恨,未来报复回来云云,这才是最常见的套路……

咳,但风印却半点都不想冒这样的险。

所以他提前就走了,直接规避风险!

我管你怎么发展情节呢,老子保命为先,其余种种,不足论。

他向来洁身自好,保命全生,甚至可以为此自私,那是一种类似‘众人皆醉我独醒,除了我全是垃圾’莫名情感。

毕竟穿越这种经历,在这个世界,只有他风印一个。

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你们做梦都想不到,你们所梦寐以求的东西,老子在前世的时候虽然穷却也已经玩得不想再玩、用得懒得再用了。

功法修为实力比不上你们我承认,但老子前世的享受,你们这一辈子都体验不着,做梦都想象不到。

不说别的,就一个电灯泡,就足够你们这帮土鳖再发展几千年都搞不出。一个手游可以吊打你们整个世界!

真弄出来一部电视剧,那里边的五毛钱特效,就能让你们整个大陆集体跪下以为神仙来了!

这我骄傲了吗?

是的,我骄傲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这一生,或者就这样下去了;这个世界没人值得自己真心去付出,去牺牲。

就这么游离于红尘之外,就这样冷眼看世间众生,如同打游戏升级打怪一样,或者一直到长生久视,或者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

反正我已经放弃了活着回去!

所以他连对了解这个世界都没什么太大兴趣。

但之前那两天的医馆经历,以及到岳州城之后看到与自己相关的人事,却突然感觉自己原本平静的心湖,已经变得不再平静了。

这个现状,这点认知,让他心生惶恐,甚至感觉是对自己过往的一种背叛。

但那份心灵的触动,却又让他分外心动,似乎在这世上,终于有了牵挂,有了羁绊。m.

“哎……”

思量了良久良久,终于喃喃道。

“还是按照前世的座右铭来吧。”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此生,当从心而行。”风印淡淡笑着,终于想通,脸上笑容如阳光一般灿烂起来,自嘲一句道:“但……这个从心,不是怂。”

突然长身而起,只感觉心境通明,心思澄澈,足足困扰了自己十年的问题,一朝豁然贯通。

“想那么多干什么?不管在哪个世界,别人对我好,我自然要对别人好!君投我以桃李,我报君以琼瑶。”

“这本就是应该的,还纠结什么?难不成真要面对别人的付出无动于衷?”

“道理如此浅显!”

拍拍小风影的脑袋,让它带着两小在家里玩耍,千万不要出去。

风印扬长出门而去。

直奔南城门。

风印身心轻松,脚步轻盈,转眼就来到了南城门。

城门口,一如平日的人群川流不息,出出进进,络绎不绝。

城门处,乃是一队大秦守卫军,在盘查进出人员。

在稍远一些的位置,吴铁军一身青衣,一尘不染,笔直的站立在阴影之中,一双眼睛,如同鹰隼也似扫视着进出城的所有人等,尤其是那些接受盘查之人的细微表情,动作,以及一些下意识的反应。

他身姿挺拔,屹立如松,满身森寒,却难掩疲态,一双眼睛更是通红。

这几天里,他几乎就没有合过眼。

只要一合上眼睛,就有一个遍布温煦笑容的年轻面孔,漫长游走,四下里为自己的兄弟把脉,施医予药,总有一个年轻的声音响动:服下这颗药,吊住一口气,命元不尽,生机不绝。

那声音,充满了虔诚神圣的意境氛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贫贱贵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一心赴救,无所功夫形迹之心。如此可为苍生大医,反此则是含灵巨贼。”

总能看到那个少年,满脸认真的看着自己说道:“我也是大秦人,我的身体里,流着大秦的血!”

每次回想到这些,吴铁军就心中难受。

“他才十八九岁啊!”

吴铁军已经猜到了风印没死,在看到苗森森的时候,就猜到了。

但是他依然难受。

因为风印的前途,因为苗森森这么一插手,必然会出现完全不同的变故。

如果苗森森不插手,未来几乎是板上钉钉。

“大好年龄,神仙手段,未来光明在望,前途似锦,假以时日,必然是彩虹天衣的中流砥柱,亦或是整个大秦举足轻重的人物!只是那一手神奇医术,就足以让他名动天下、泽被苍生!”

但是苗森森插手后,却成了战略级别的存在。

而这样的神医,只要苗森森知道了,要么抢过去,要么杀死。

这都不用怀疑。

现在苗森森肯定是想抢;但一旦发现抢不了,那就必然还是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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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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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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