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老爷们生气,格兰场就很急。
格兰场很急,下面的底层人员就要忙得天昏地暗。
而对蒙斯特·夏来说,意外地不算一件坏事。
格兰场最底层的巡警分为日巡、夜巡,夜巡普遍比日巡惨,而在夜巡中又分三六九等。
灵顿乃是一座大城市,被分为上城区、中城区、下城区、贫民区四个区。
这四区并非是正儿八经的规划,而是人们口中的习惯称呼。
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知灵顿正儿八经有几区,但肯定知道上中下贫四个区。
巡逻的区域,当然有所划分。
最好的巡逻区域是中城区。
比起上城区,中城区“天高皇帝远”,不必每天战战兢兢,生怕不小心冲撞了什么大人物。
有钱又没那么有钱的人很多,油水也足。
上城区治安最好(在开膛手出现之前),极少出现违法犯罪分子,但那些大人物们,在没有危险的时候,他们本身就是危险。
稍有不慎,都不知道怎么冲撞了他们,最后下场凄凉。
上城区巡逻,压力很大,外快和灰色收入为零。
当然,也有往上爬的机会,所以也会有巡警愿意去。
而下城区到贫民区,那就是所有巡警都不愿意的工作区域了。
伤亡率高,帮派横行,穷人榨不出油水,帮派成员凶神恶煞,各种亡命徒、犯罪分子出没。
表面上,巡警的巡逻区域囊括整个灵顿。顶点小说
实际上,贫民区的晚上,夜巡只会在下城区和贫民区之间的区域稍微晃一晃。
绝对不会真正深入到贫民区。
下城区人的死活还有人管,贫民区人的死亡,真的是从大人物到那些麻木的贫民自己,都不在乎。
格兰场是治安总部,在上城区。
在真正划分的灵顿行政区,各有分局。
蒙斯特·夏就隶属于白教堂区的白教堂局。
他的巡逻区域,是下城区和贫民区交接的某块区域——白教堂区有一半属于下城区,一半可以算到贫民区。
是非常糟糕的工作地点。
即使从正常的两人加到三人一块巡逻也算不上很安全。
但,随着开膛手杰克的横空出世,贵族大人物震怒。
上城区定然要加强防备。
就连蒙斯特也被调动到上城区进行夜巡。
对下城区的夜巡们来说,能到上城区夜巡,自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这蒙斯特也很倒霉。
昨夜在上城区巡逻之时,有辆马车失控,他去拦截不成,自己摔了一跤昏死过去。
也不知道后续如何。
看了一下天色,已经接近傍晚了,夏阎真打算先遵从一下身份安排,前往格兰场报道。
因为是躺在自家床上醒来的,放在印记印记空间中的黑暗之囚也没自动穿上。
夏阎真起床后,穿上了巡警的制服。
一套深蓝色的制服,腰间有腰带,但不是佩在裤子上的,而是佩在外套上,用来塞警棍。
穿的鞋子是到小腿的棕色长靴,裤子塞在靴子里,不怕积水,方便行动。
还有一套“警用工具”要戴好。
分别是有点像安全帽,但后面
要长一些,软皮革堪堪到背部的头盔,下摆到大腿根的短雨披,以及一根黑色的T型棍。
棍子里面是金属,外面包裹着一层橡胶。
看似柔软,砸在人身上的滋味绝对不好受。
另外,还有一个哨子,遇到危急情况,第一件事情就是吹哨。
巡警的哨声,也算是灵顿的一大特色。
“不知道这任务世界,又存在什么样的力量。”夏阎真穿戴完毕,走出了家门。
他的家在下城区。
行走前往上城区是不可能的。
灵顿的交通工具,以船、车、马为主。
马多指马车,乃是有钱人出行必备。
船不用过多解释,灵顿有一条穿越整座城市的大河,支流不少,有些时候走水路比走陆路更方便。
车则是火车。
灵顿的第一列火车出现在五十年前,当时的上流人士纷纷以坐上火车为荣。
现在,他们早就厌弃了那种有着“哐哐哐”不断声响的交通工具。
在城市的之中“通勤”,回归了马车。
如今的火车一为货运,二为客运,价格降低下来。
下城区的普通平民偶尔站一次,还是没问题的。
夏阎真没有亏待自己,直接买了价格高昂(对他这个身份来说)的坐票,一路晃着来到上城区。
进入到上城区的范围后,明显可以感觉到不同。
街道宽阔,整洁,平整,马车行驶在上面都不会有多少颠簸。
道路两边有着排水渠,哪怕灵顿多雨,也很少积水。
房子更是不用说,各种大房子还有高楼。
路上所见楼房,最高的有十层。
河流也是清澈,别说和下城区,贫民区相比了,就算是比起中城区来,也是两个世界。
出了车站,夏阎真一路往格兰场总部走去。
时间来到下午5.30分。
夜巡流程是先到格兰场报道,领取现在才有的左轮枪,然后两人一组开始夜巡。
早上六点回来,交枪才能走。
巡警是没资格配枪的。
现在是特殊时期,才给他们配了有六发子弹的左轮枪。
夏阎真一身警服,不受阻拦地进了格兰场,只是进入之后,不少人盯着他看,窃窃私语。
还有人在指指点点,不少是白教堂局熟悉的同僚。
“昨天事情的后遗症吗?”夏阎真在心里暗道。
昨晚把自己撞晕过去,当然不至于醒来就在自家床上了。
昏迷了一阵子后,蒙斯特·夏就醒来。
马车已离开,同组一块夜巡的巡警站在旁边,脸色不愉。
接下来就是正常夜巡流程。
到了早上饿着肚子交完枪后匆匆离开。
在上城区夜巡是个辛苦的活,特别是现在,十二个小时,连休息都不敢休息一下。
疲惫无比的蒙斯特匆忙吃了点饭,带着头疼,倒头便睡。
醒来之后就是夏阎真了。
蒙斯特是一个十足的小透明,现在的格兰场,像他这样调过来的夜巡超过两百人。
自己人都认不全。
现在到来却能引起一些注意,应该是出了一些变故。
夏阎真表情不变,来到报道处。
就看见一个中年男
子走过来,语气激烈:“夏,你做了什么?”
“嗯?”夏阎真反问,“什么我做了什么?”
这个男子他“认识”,是白教堂局的副局长,叫做里奥。
“昨晚的事情!别人找上门来了!”
里奥带着夏阎真来到一个小房间,呵斥着,说明白了今天发生的事情。
原来今天早上,格兰场有一车夫前来告状,说有巡警胡乱吹哨,惊扰了马儿乱跑,差点伤了车上的贵人。
这个巡警,自然就是蒙斯特·夏了。
听完之后,夏阎真一阵无语。
的确,昨晚是有吹哨,遇到事情先吹哨是巡警的本能。
但吹哨是在马儿受惊后,并不是在此之前。
那车夫说因为吹哨引起马儿受惊,在颠倒黑白。
“先是马儿莫名惊了,然后我才吹得哨。”夏阎真说道。
“你说了不算。”
“所以呢?”夏阎真问道。
“什么所以,你知道来的是哪家的人?”里奥厉色道。
夏阎真摇头。
“是巴特男爵家的车夫。”里奥说道。
“谁?”
这下是真疑惑,身份安排的一大堆信息中,并无巴特男爵相关。
见夏阎真不认识,里奥皱眉,不得不说起巴特男爵来历。
灵顿上城区,住着的人大致分两种,一种是贵族,另外一种新贵族。
贵族是什么人不必赘述,他们一直掌握着灵顿,掌握着英韦尔这个国家。
新贵族则是这百余年兴起的。
这些人,用夏阎真的话来说,就是资产阶级,大资本家。
在掌握了大量的财富后,谋求更高的社会地位以及权力,竹简分享了老贵族手中的权力。
这些人通常有着不能世袭的爵位,也被叫做荣誉贵族、新贵族。
里奥口中的巴特男爵,全名鲍恩·巴特,家族产业是采矿,是一位很有钱,同时也很有权势的煤老板——哦,新贵族。
“知道了,那然后呢?”夏阎真听完里奥的话,“那什么巴特想要我怎么做?”
里奥吃惊地看着夏阎真,差点一巴掌扇过去:“不是你要怎么做。是你过去,看看巴特男爵能不能饶了你!昨天在马车里的,是巴特男爵最疼爱的小女儿你知道吗?”
“不知道。”夏阎真如实回答。
里奥一拍脑门,觉得头大,也懒得再和夏阎真废话,直接叫来一个人,让他带夏阎真去巴特男爵家。
至于巴特男爵怎么处置这个小小的巡警,格兰场不会过问。
等夏阎真回来,身上这身制服是要扒掉的。
巴特男爵对格兰场多有资助,是格兰场总警督亲密的朋友。
那位送夏阎真的警员,与其说是带路,倒不如说是押送,带夏阎真来到了一处别墅前。
偌大的花园在铁门和高墙之后。
房子又在花园中。
铁门后面,站着两个保镖,腰间佩着左轮枪。
这个世界,手枪只有左轮枪。
威力更大一点的就是步枪了,各方面相当于毛瑟。
再往上,就拐到蒸汽枪械上去了。
“什么人?”
看见两个穿制服的过来,其中一个保镖从大铁门旁边小门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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