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庆府以北靠近淮河的一座小山村,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正坐在一座山头上,用一把小刀削着一截笔直的桃木枝。门口有一棵栽种多年的桃树,他每天早上跟着年近古稀的爷爷走出家门前都会在树下堆积的枯枝中挑出一截桃枝,爷爷在山头下的田地里干农活,他就在山头上削桃木枝。一日接着一日。
这个孩子便是吴子陵。
村里的乡亲们并不清楚吴老头的名字,只因这老头子除了对他那宝贝孙子亲善慈睦,跟村里人每一个对的上眼,基本上逮着谁都能怼上几句,村里人都叫他吴老狗。自从吴老狗那宝贝儿子莫名其妙的死在了边疆之后,老头子脾气变得更是古怪。还好村里人也不跟他一般见识,一个老人带着一个年幼的小外孙,大家能帮衬的也就帮衬些。大家都清楚这吴老狗只是脾气坏些嘴上不饶人,说到底也是一个好人。
那一年淮河发大水,村里许老三家跟吴子陵同年的小孙子河边捞鱼被冲进了河沟里,村里在家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没一个能下去救人的,最后这年近六十的吴老狗直接跳河里给人捞上来了,也是惊呆了众人。村里人都说这吴老狗的名号真不是白瞎的,这就算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也不一定能从那淮河的急救中把人给救上来,这小老头这把年纪身体矫健的有些离谱。
大兴朝开朝初期淮河以北连年干旱,百姓颗粒无收。
百姓生活极为艰难,更何况一个古稀老人带着一个孩子。自从孩子的父亲在大兴朝国战中牺牲以后,孩子的母亲便改嫁他乡,孩子就靠老人积攒的一颗颗稻谷喂养长大,老人可以刨野菜挖树根吃,但是他却从来不曾让自己的孙儿吃过那些东西。
老人家自年幼时随老太爷迁徙到这个偏僻的山村后,便再没有离开过此地。吴老太爷没事喜欢种桃树,然后用桃木枝雕刻成小小的桃木剑,雕刻完成之后就扔进门口的池塘里继续雕新的。然后这个奇怪的爱好也传到了老人家这里。
门前的桃树种了又种,桃木剑都快把池塘填平。到了老人的儿子这代的时候,他却从小不喜欢弄这些木头玩意,倒是后来的小孙子,从小就对这些小桃木剑感兴趣,三岁时他就能拿着小刀自己捣鼓了。老人总是乐呵呵的跟村里人说,我们老吴家做桃木剑的手艺也算后继有人了。
吴子陵五岁的时候,老人家砍了门口那株桃树,再也没有种上新的树苗。他用那棵桃树的主干做了一把真正的桃木剑。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村子里多了一个整日练桃木剑的小孩。小孩在门前舞剑,老人没事就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心满意足的笑。
大兴朝尚武,作为一个剑士是备受尊崇的身份,它不光意味着自身的强大,还是作为一名大兴朝战士的最基础的身份。为了对抗北方的大距王朝,已经有数不清的大兴男儿为国家奉献了生命,无数的剑道宗师陨落在北方的蛮荒大泽。所以大兴朝剑士的最高荣耀,便是突破五境成为皇帝亲授剑名的当朝剑冠。
吴子陵刚出生时,他父亲便已前往北方,直到三年后,老爷子收到了朝廷发回的讣告。
吴老狗拿着讣告在门槛上坐了一天,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几十年来无论刮风下雨每日必然出门,从来没有耽误过一天农活,这一日他老泪纵横。
人生三大苦,白发人送黑发人。
没有人知道,另北方大距王朝武道宗师闻之色变胆寒的大兴剑冠吴道生,生长在如此偏僻的一个小山村。
自此以后老爷子断了吴子陵一半的剑道生机,给他选择了这条难于登天的以术入道的修行道路,只为不让他重蹈覆辙,哪怕他一生平庸,活着,就很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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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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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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