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下十二颗稀见的宝石,落到了聂小蛮的手掌之中,发出活水一般的光华,潋滟着,潋滟着。
一旁那个瑟缩而又焦灼的使女,偷眼一看,她的眼珠都要突了出来。
最后,短短的时间之内,这神奇的侦探,做出了如下的动作:他把这铜像的头,恢复了原状,并垂下了这神龛的绸帷。
他又向这铜像深深的作了个揖,致敬着龛中人生前伟大的人格。
接着,他再一鞠躬,致谢这铜像的赏赐,于是,他温文而又客气地,把那贮着十二颗大宝石的小锦盒,放进了他的衣袋。
聂小蛮回头向那惊悚着的使女说:“多谢,辛苦你了,现在你去安睡吧。我的酬报,就是代你守着秘密。如果你肯相信我的话,我还要警告你。你那位幕后的情人并不是个好人。有机会,我预备把同样的话警告你的主人哩。”
当这使女拖着迟疑与不安稳的步子被赶回她自己的卧室时,聂小蛮轻轻关上了门。他把那册小书,重又翻读了几页。他打着呵欠,似乎有点疲倦。他熄去了灯。把室中一张虎皮毡裹在身上,预备养一会儿神,但不久,他竟睡熟了。
直等天色透明,这位聪明朋友,方在他人的鼾声之中,悄悄溜了出去。
隔夜的事,室中不留痕迹,那使女楚月,她当然不会声张出来。这里,主人还在期待聂小蛮的光临,聂小蛮当然是守信用的,在第三天后,他寄给了李道宾一封信,信上只有一个最简单的答实,他说:“那夜,在黑暗中伸出那只‘鬼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你的好朋友颜彬。他的目的,是要窃取你的辟邪的小宝物。”
随函还附寄来一册小书,李道宾发觉这是他曾祖的着述,自己从来不曾见过。他不明白这书怎么会落到那位聂小蛮手里去?
可遗憾的是,这位平庸的不肖子孙,始终不曾在喝酒、看戏、打牌之余,抽出些功夫来,一读这书的内容,因此那铜像,宝石,以及那鬼手的最后的目的,他也始终一无所知。
于是,这故事的全部就完毕了。
回到深夜的酒肆之中那个穿盘领衫的中年人,演述到这里,有一个人跳起来说:“怎么!聂小蛮竟没把那十二颗宝石,还给它的当事人?”
“我想,那是不必要的。”穿盘领衫的人,冷冷地回答。
“什么话?人称金陵第一神探的聂小蛮,他的人格,会这样的卑鄙?”
“且慢!我要代聂小蛮辩护。”中年人伸着手,“那不是真正的聂小蛮哩。”
“不是真正的聂小蛮?是谁?”
“一个职业的贼。”
“职业的贼,他怎么会冒了聂小蛮的名,接受这件事?”
“那是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那天,这一个职业的贼,趁着聂小蛮的馋猫书斋里没有人,他想去窃取一种文件,无意中,他却被上门的人误认为是聂小蛮。”
“这一个聪明的贼,他毕竟是谁呢?”
“我!”讲故事的瘦瘦的中年人指指他自己的鼻尖。
“你是谁?你的名字?”
“我是一个衰朽的被遗忘者,世人遗忘了我,我也遗忘了世人,我没有名字。”中年人搔着他的花白的头发,感叹地说。
许多条困惑的视线,纷纷投射到了同一张面孔上。
“你们一定要问,我也可以给你们看看我的真身。”
这神奇的中年人,突然朝台下扔了一个东西,“嘭”一声,烟雾四起,墙上印出了一个燕子的画案。
“呀!你是——”
“不错,是我!插天飞!”
这讲故事的人扬声大笑,在众人的惊奇纷扰声中消失了。
在酒肆的灯光下,缭绕着氤氲的烟雾,浓烈的不知道什么烟雾,遗留在众人的鼻孔里。
这是一个低气压的天气。苍铅似的天色,和死囚的容色一般的灰败。在一方萧飒的荒地上,那死囚赤裸了上体,屈着膝,双手被反剪在一根临时竖起的木桩上。三枚带着神秘性的小纸人,另外加上一道黄纸朱书的符箓,一同粘贴在这死囚的胸口——这是镇上一个老道士的建议,他说:“真的!那些小小的纸人,都是活的!倘不加上一道太上镇压符,一同处死,它们会作祟,会代主人复仇!”
提起这一件太神秘的事情,最初的起因,是在一个佛门团体的讲经法会里。
记得,那是在一个农历的九月中旬,金陵一处著名的佛门团体,举行了一个小规模的讲经法会。这法会,并不宣讲整部的经典,每天只由主讲的法师,拈着自由的题材,阐扬一些佛门的教义。宣讲的限期,只有短短的十天。这种演讲,在佛门徒中间,有一个术语,称之为“讲开示”。
这是宣讲的第五天。
这天,循例由会中的主脑,拈着长香,迎请法师升座。两旁听经的男女居士们,肃立着,跟随执事的僧众,宣唱“炉香乍艺”的香赞,并称扬“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的圣号。在讲座前的炉鼎里,飘着柔和的烟雾,静静的鱼磐声,把肃穆的空气,播散在整个的广厦中。这法会虽不盛大,但是相当庄严;能令心地龌龊的人们,处身其中,引起一种内怍的感觉。
唱念的仪式既毕,低眉趺坐的法师,轻轻叩着尺木,宣讲开始了。
主讲的法师,法名性空,年龄并不很高,面目非常慈祥。他是一位台宗的尊宿,对于性相诸宗,也有相当的了悟。可是这天,他并不宣讲那些“一心三观,一境三谛”和“万法唯心,三界唯识”等等的精微理论,他只拈出了极平常的因果二字,用浅显的言辞,说明了佛门对这二字的解释。
他说:“因果二字,在宇宙间,是一种最自然的自然律。因果间的关系,如同形影一样。世间绝没有离形独立的影;也绝没有远离影子的形。而且,形是什么式样,随形而生的影,也是什么式样。譬如:在一面镜子前,呈露一个笑脸,镜中所映出的,决不会是怒容;反之,镜前呈露一个怒容,镜中所映出的,也决不会是笑脸。所以,一切众生,造了善因,决定会获善果;造了恶因,决定难逃恶果。准着以上的定理,可知一个人,打骂了人家,以后,便要遭到人家的打骂;杀害了人家的,结果,也难逃被人杀害的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