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双夫人视聂人王为生前死后所遇最强之敌。
聂人王,又何尝不是视无双夫人为前世今生所遇之最强高手?
且不论各自全盛时期,他若以冰天彻地与之对轰,不知是否能够一击必杀。
单只适才天翻地覆一战,若非关键时刻得倾城之恋认主而得以激发相助,他相信,此刻的他,早已成为孤魂一缕。
“倾城之恋,不愧是足以与剑二十三比拟之旷世奇招!”
有了倾城之恋,本就凭借一身三百年冰火玄罡、一手八寒六诀、一身麒麟霸体而堪堪踏入逆天高手行列的聂人王,更是如虎添翼。
这时候的他,自诩若是对上神、魔,只怕亦有一战之力。
不过,只是一战之力。
——豺狼也能与虎豹一战,结果?
而他要的,绝非“一战之力”四个字。
他要的,是必胜!
若想必胜,他必须变得更强!
如何变强?
刀招的追求,求无可求,只因这世上犹未出现比倾城之恋更强的刀法。——或许日后会有,但那是日后。
唯有功力的提升,才是永无止境。
经过与无双夫人一战,聂人王发现了自身功力仍然存在不足。
或许对上风云一流末流高手——诸如三分归元气之雄霸、碎天绝手之东瀛天皇、拳道神、不灭金身之绝无神之流……
甚至风云一流中游高手——譬如七武屠龙时期之神将、皇影、破军之流……
三百年的冰火玄罡,已然够用。
但是对上风云逆天级别高手——单单一个无双夫人,明显捉襟见肘。
相信日后对上更强的逆天级别强者,仅凭区区三百年功力,亦还是会出现今日之困境。
风云世界,提升功力的途径并不止服用龙元、凤血、麒麟神元、血菩提这几种方式。
况且这几种途径当中之前两种,以聂人王当下实力,亦无能为力得到。
除此之外,其实还有其它方法能够增强功力。
其中难度最低的一种,便是……回元血手!
回元血手,乃是雄霸家传绝学。
当世唯雄霸之父紫衣老大一人习得。
就连雄霸亦因紫衣老大以“过于阴毒、有违天和”为由,未获其授。
回元血手如何阴毒?怎违天和?
吞噬他人功力,化为己有,阴毒不阴毒?
无视目标功力上限,吸收之后无副作用,违不违天和?
若说唯一缺点,那就是不能吸收属性相冲的真气,否则便会落得个爆体而亡的下场。
原著小说里,紫衣老大就是贪心吸收了地极摩诃无量,接着再吸收天极摩诃无量,结果天、地阴阳二力相斥,致其炸体身亡……
换而言之,以聂人王体内冰火玄罡之冰、火属性,若是让其修成回元血手,便是吸收他人功力,也得是与冰、火属性互不冲突的真气方可。
但是问题又来了。
与冰冲突者,岂非火系一类?
而与火相冲者,莫过于冰、水。
倘若所吸收之真气为冰、水属性,虽与冰火玄罡之“火”对立,但又与“冰”同源……
同样道理,吸收的内力若为火系属性,纵与冰火玄罡的“冰”相冲,却又与“火”同属……
这算是相斥还是不相斥?
到底,该不该吸纳冰、火一类的真气呢?
这个问题,直到聂人王进入天荫城,亦毫无头绪。
自中原豫州西行,一路万水千山,行路数天,终于叫他在今日黄昏之前,踏入这天荫城。
数天以来,默默行路之余,聂人王亦另有所获。
这个“获”,便是他将倾城之恋的内气,顺利融入至冰火玄罡之中。
浑然一体,无瑕无漏。
倒也不奇怪,倾城之恋本就至刚至阳,原著小说里,关羽正因身负刚阳至极的倾城之恋,才会由面白如玉化作红脸,成为世人所认知的那个形象。
阳不一定是火。
是故倾城之恋的内气并非火之属性。
但火一定是属于阳。
因而冰火玄罡中之“火”却是刚阳之气。
倾城之恋的真气融入冰火玄罡,便犹如川归大海,化为一体。
甚至比之当初闭关冰、火二气同融之时,更为简单,更为轻松。
亦因此,此时聂人王一身冰火玄罡虽在真气总量上并无增长,仍是三百年修为。
但是在“质”上,却更为精纯,威力更强!
简单地说,便是如今的冰火玄罡不计年数,单论等级,已可与第三层刀气“银蓝刀气”相媲美了。
若是再加上三百年之功底,量变促成质变,甚至还可更上一层楼,达到堪比第四层刀气——黄金刀气的至高境界!
三百年的黄金刀气啊……
单论功力,已是风云第二部皇影十倍之强!
神、魔、帝释天、武无敌、笑三笑……
往日这些只能可望不可即的传奇名字,对于如今的聂人王来说,头一次那么接近。
只要一想起他们的名字,已不再是沉重如山,而是热血沸腾,战意高昂!
龙门客栈,除了聂人王静坐一隅,尚有数桌客人。
当中一桌所坐亦是江湖中人,此际正酒酣胸胆尚开张,聊得正起劲。
“……怪不得这天下会最近动作那么大,又是大动干戈,又是招兵买马。若我是雄霸,亦绝不会放过此等无双城被灭之良机,势必大举侵攻各地分坛,接手对方那庞大的家底。”
“这么说来,此刻雄霸并不在山上?”
“毕竟无双城被灭一事,于雄霸而言,可谓始料未及,其麾下一众高手正替其征战四方,不及召回,仓促之下,唯有亲率大军出征了。”
“沈兄,你该不会是在替雄霸担心——会否有其它势力乘其不在,乘虚而入吧?”
“沈兄多虑了,且不说天山之巅易守难攻,就说那山上虽无雄霸坐镇,据说仍留下相当可观的守备力量,足以震慑四方宵小。”
“更何况,如今的江湖,几近被天下会、无双城瓜分,剩余几家势力势单力薄,不过是风烛残年,即便联合起来,亦不见得抵得上天下会一成力量,根本谈不上威胁,更遑论胆敢进犯。”
“话说回来,这无双城,到底是被何方势力所灭?除了天下会以外,这江湖不可能还有能够对无双城构成威胁的势力存在啊?”
“……有没有可能是个人所为?”
“别开玩笑了,整座城凭空消失,这是人能做到的事吗?”
“对啊,沈兄,你真逗!……别想了,想也想不出,来来来,喝酒!”
“喝酒,喝酒!”
同样静坐小酌的聂人王一边闻听江湖传闻,一边心中计较:
“虽与这位堪称风云第一枭雄人物缘悭一面,不过对方不在,倒也省却诸多不必要之麻烦……今夜便会一会那位紫衣老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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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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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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