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本无形无相。
云亦无常无定。
无形无相无常无定,是为——
无量!
又,无量者,无限大、无穷无尽,此即天极、地极、元极三种摩诃无量之奥义所在。
然而人却是“有”。
——人力有穷时。
又如何发挥无穷之力量?
是故,纵然当年达摩之元极摩诃无量,当世长生不死之神之天极摩诃无量,从创始至终,一直从未将摩诃无量之极限发挥出来。
魔主步白素贞之地极摩诃无量亦然。
但是,若论对摩诃无量的参悟与理解,她,比之于达摩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之于长生不死之神更技高一筹!
她虽仍未能掌握摩诃无量极限之力,唯是她已接近极限!
归元,乃万物合一,乃九九归一,乃……一!
无极,超越阴阳,不可名状,不可估量……
归元无极,便是天地万千力量融合为一!
于是——
天上之云……
地上之风……
山川之气……
种种大自然元素之力,仿佛万流聚海般涌向魔主步白素贞,其整个人神光湛湛,气息深远高邈,似乎已真的成为传说中的神魔,神异非常,蔚为奇观!
聂人王却无心观看眼前这一幕天地奇观。
他只从中感受到一股浩瀚磅礴、天威降世的恐怖力量。
这股力量让他仿佛成了汪洋大海里的一叶扁舟……
这股力量让他犹如化身一只蚂蚁在仰望一头天上之龙……
这股力量,让他生平第一次由衷甘拜下风……
魔主步白素贞低估了聂人王的实力。
聂人王,又何尝不是呢?
誓难料到,对方的实力,竟超乎他想象!这恐怕已不是人所能达到的力量了吧?
不过,心中虽服,却不代表就要坐以待毙。
他遇强欲自强,斗志更盛!
同时意识到:不能让对方继续这般下去!
对方那堪称天地伟力的一击,尚未凝至极致。
在那之前,他必须得打断、破坏对方这股势!
不过对方力量之强,溢出余波便能杀伤无数江湖上一流高手,此刻即便正处于蓄大招状态,亦并不是随便什么招式就能破坏中断的。
以他一身所学,要想穿过层层气浪,杀至对方眼前,唯有……
倾城之恋!
不同于上次与无双夫人之战,当时倾城之恋尚未认主,严格来说并不属于聂人王的力量。
施展之后,尽管所消耗之力庞大惊人,却与聂人王关系不大,是以当时聂人王并没有因为使出该招之后便因虚耗尽力而呈现衰弱状态。
眼下不同,倾城之恋已认其为主,无论招意还是真气,皆完美融入,他若要使出倾城之恋,势必耗尽全身功力,届时必然虚弱无比。
起初,他自负一身可媲美黄金刀气之三百五十年功力,加上一手八寒六诀,已足以应付魔主步白素贞,自然轻易不能动用倾城之恋。
然而眼下这种情况来看。
即便此刻经过一番激战之后功力所剩不足五成,即便到时会虚弱至极,他也要使出这招杀手锏,阻止对方力量攀至顶峰,否则万事皆休!
倾城之恋,威力之强,足可倾城。
在真正掌握了倾城之恋后,聂人王才知道,所谓倾城之恋“空间系群伤技能”之说,其实不太对。
倾城之恋固然可以破碎虚空,唯是破碎虚空皆因其——
快!
比光还快,就连虚空也被划破。
所以倾城之恋拥有大范围破坏力不假,只需劈在虚空之处。
但是,也可以用在个人身上,这时候就变成“单体攻击技能”了。
是故,无论是群伤还是单体,归根到底,都是不同结果的呈现。
倾城之恋真正奥义只有一个字:快!
刀快,能够瞬间断流!
刀快,能够先声夺人——先于声音传播而夺取他人性命!
刀快,甚至能够追上雷电!
倾城之恋,就是这样的刀!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没有什么是倾城之恋无法击破的。
没有哪里是倾城之恋到达不了的。
所以魔主步白素贞的胸口被雪饮贯胸穿过。
百多年来不曾体会过的感觉——痛楚,自她胸口传遍全身,同时伴随着一股冰雪寒意,似要将其五内冰封。
她淡漠无情的脸上也在这个时候才变得十分精彩。
难以置信。
茫然。
震惊。
不解。
随着生命气息的流逝,在其身上,来自于天地间万千无形有色的力量亦渐渐四散开去,同时一身神光变得黯淡无光,堕落平凡。
与此同时,聂人王心头终于没有了那股令人窒息的压力。
看着自己手中雪饮正插在魔主步白素贞的胸口上,他的心情,就像拆弹专家在炸弹临爆炸前终于将炸弹拆除成功一样。
心头大石落下,绷紧的情绪得以松弛下来。
“……这一招……叫什么?”临死之前,魔主步白素贞苦涩问道。
“你应该有所耳闻,倾城之恋。”聂人王静静说道。
闻言,魔主步白素贞沉默了,旋即点了点头。
然后,就此立住不动。
什么都不动了。
眼睛不再眨了。
呼吸不再进出。
四肢……
她,生机已逝。
这位人世间最为传奇的女子,堪称人间之魔的超级高手,百多年前没有死去,侥幸活了下来。
但是到头来,终究还是免不了一死。
甚至连他生渡都未来得及使出,生命之气息就已消散得一干二净。
然而这位魔中之主到底与众非凡。
聂人王将雪饮缓缓抽出,却依然还是屹立不倒。
反观聂人王,这一刀却用了数息工夫方才拔出。
他,已虚弱得拔刀之力几近为无!
倾城之恋,已将他一身功力消耗殆尽。
——不管是冰火玄罡,还是此前从雪达魔身上所吸收之内力。
剩下一丝游丝般的内力乃是源气,绝不可消耗,否则有伤根基,这样即便之后恢复过来,亦会功力倒退。
虽然虚弱,结果却是可喜的。m.
他能打败魔主步白素贞,自然也能战胜长生不死之神!
如果风云只有第一部的话,这时的他,已可堪称十年大运雄霸之下第一人!
如果是硬实力而论,可谓天下第一!
就连剑二十三之剑圣,亦不被他放在眼里。
只因剑二十三固然神妙无比,居然能够停顿时间——这岂非是“快”的又一种定义?
但是他可以在对方使出剑二十三之前,就已先用倾城之恋干掉对方。
论快,天下武学万千,没有哪一门武功能够快过倾城之恋的出刀速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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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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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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