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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天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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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

于野走在山野小径上。

歇息了两三个时辰,整个人精神许多,只是晨露打湿了道袍,使他矫健的身影少了几分飘逸。

应该已是初春时节,就此望去,山野披翠,草木茵茵,野花绽放,一派生机盎然。

记得初次出门远行,还是寒冷的冬日,如今再次孤身远行,已是满目的春色。他也从一个山里的少年,成为了炼气一层的修士。至于以后又将如何,眼下尚无打算。他要先走一趟鹿鸣山,履行他与冯老七的一个承诺。

小径的尽头,是条带着车辙的土道,东西延伸而去,不知通往何地。

于野驻足张望片刻,挠了挠头,往西而行。

三、五里后,前方出现几间草屋。

于野加快脚步。

草屋位于道旁的老树下,没见到其他人,只有一位衣着破旧的老者坐在门前的石头上,睁着浑浊的双眼冲他打量。

于野走到近前,欠身道:“老人家,可知鹿鸣山?”

“哦,小哥买酒?”

老者好像没听清楚,自顾说道:“三分银子一坛酒,你自取便是。”顺着他手指看去,屋里果然堆放着几个陶土烧制的酒坛子。

于野不买酒,也没银子,大声说道:“我去鹿鸣山,请老人家指个路。”

“鹿鸣山?”

老者这回听清楚了,却茫然道:“此乃天门山地界,没听说过什么鹿鸣山。”

不怪这位老人家孤陋寡闻,他也没听说过天门山。很多人活了一辈子,离家不过百里。而大泽之广袤,据说有万里方圆,应该没有人能够走遍各地,或是熟知各地的名称。

却也不能就此放弃,附近应该有村子,另找他人询问。

于野与老者点头致谢,顺着土道继续往前。

拐弯绕过一小片林子,是个岔路口,右手方的一、两里远处果然有个村落,可见炊烟飘起,可闻鸡鸣狗吠。

而前方停了一架马车,却车身倾斜。还有一位汉子,蹲在地上低声咒骂。

于野走了过去。

大车装着一堆酒坛子,许是沉重的缘故,致使车轮陷入土坑,即便马拉人拽也一时难以脱困。

于野看清缘由,热心道:“大叔,是否要我相助?”

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胡须厚重,穿着粗布袍子,却敞胸露怀,满脸的大汗。他回头看着于野,见对方是个少年,带着一把长剑,禁不住好奇道:“你是何人?”

“我……”

于野这才想起他的装扮与常人不同,却不便道出实情,迟疑了下,答道:“我出门寻亲,途经此地。”

汉子狐疑道:“带着利剑寻亲?”

“哦,此乃好友相赠,只为防身之用。”

于野唯恐惹来误会,急忙放下长剑,伸出双手抓住车轮,示意道:“大叔,我帮你推车。”

“莫要逞强。”

汉子不以为然道,却还是走到车前,牵住马的辔头,伸手怕打道:“呦呵,驾——”

于野双臂用力,车轮被他直接抬起,马儿趁势拉动,大车“轰”的驶出土坑。

“啧,好大的力气。”

汉子停下马车,惊叹一声。大车加上酒坛子,足有数百斤重。他本想回村找人帮忙,不料转眼间已摆脱困境。

于野拍了拍手,捡起他的长剑。

自从有了修为之后,他便发觉自己的力气增长许多,而一把抬起沉重的大车,还是让他感到有些意外。

“如何称呼呀,又去何处寻亲?”

汉子的心情好转,脸上露出笑容。

“在下于野。”

于野报上姓名,趁机道:“我欲前往鹿鸣山,还望大叔指条路。”

“鹿鸣山?”

汉子稍作思索,肯定道:“不知道。”

于野大失所望。

却听汉子又道:“我前往天门镇客栈送酒,客栈内南来北往者甚多,你不妨随我去打听一二,或能如愿也未可知。”

于野两眼一亮,连忙点头。

汉子捆扎着车上的绳索,又前后查看一遍,招手道:“上车吧!”

大车为匹马双辕,车前恰好能坐两人。

于野跑过去坐在汉子的身旁,感激道:“多谢大叔!”

“乡下人没那么多讲究,唤我老肖便是。”

汉子自称老肖,为人倒也随和。他伸手扯出一根鞭子,“啪”的甩了个脆响。驾辕的马儿抖动鬃毛,甩着尾巴,拉着大车“辘辘”往前。

“你家住何方?”

老肖聊起家常,于野也没了顾忌。

“于家村。”

“起早赶路,是否用了饭食?此去天门镇尚有二十余里,午时方能赶到地方,且吃点东西垫垫肚子,车上的酒水管够。”

老肖从怀里摸出一块肉干递给于野,他本人则是抓过一坛酒拍开泥封,仰起头“汩汩”灌了几口,然后痛快的吐着酒气。

“我老肖酿酒的本事传自我爹,所酿的谷酒远近有名。如今我爹年岁大了,由我操持营生。”

“嗯,此前遇见一位卖酒的老人家。”

“哈哈,那是我爹,他在道旁卖酒,打发时光罢了。来,饮酒——”

于野虽然腹中饥饿,却不肯轻易受人恩惠。他看着手中的肉干尚自为难,谁想老肖又将酒坛子递过来。

“我没银子,也不饮酒。”

“你帮我推车,我理当报答。而男人怎能不饮酒呢,是瞧不起老肖,还是看不上我老肖的谷酒?”

这位老肖是个直性子。

于野只得接着酒坛子浅尝一口,顿觉口舌火辣,忙连连吹气,很是不堪的模样。

老肖禁不住呵呵直乐,拿过酒坛痛饮不辍

于野则是苦笑摇头。

饮酒,乃是山里猎户的嗜好。他幼时曾被他爹逗弄着品尝烈酒,那种辛辣、苦涩与火烫的感受令他记忆犹新。或许是他至今没有成年的缘故,他依然不喜欢饮酒,也不懂得品尝其中的味道。

而便是一口酒,使得素昧平生的两人熟络起来。

老肖不仅性情耿直,而且极为健谈。他一边赶着大车,一边与于野说起酿酒的经历,天门镇客栈掌柜与他的交情等等。

于野也不再见外,几口便将肉干吞进肚子,然后怀抱着长剑,尽情饱览着田野的春光。老肖的笑声与马蹄声、车轮声,一路不停……

天近晌午。

马车驶入天门镇。

百来户人家,一条东西街道,十几间铺子,便是天门镇的全貌。比起灵蛟镇,此地要热闹许多。

老肖赶着马车在街东头停下,为两家酒肆搬下十余坛酒,接着驶向街西头,在一个挂着天门镇旗幡的客栈门前再次停下。

这便是天门镇客栈,也是镇子上唯一的客栈。三间临街的铺子,乃是酒肆与门房;旁边的院门通向后院,为马厩与客房所在。

客栈的掌柜与伙计迎了出来,将大车上的酒坛子尽数搬入酒肆。

于野没有闲着,跟着忙前忙后。

掌柜的四五十岁,人称贾掌柜,与老肖称兄道弟,并为老肖与于野安排了饭食。用罢午饭,老肖急着赶路回家,交代贾掌柜照顾于野两日,便独自赶着马车离开了天门镇。贾掌柜与老肖的交情不错,当即吩咐伙计为于野开了一间客房。

客栈后院。

于野站在客房门前,打量着四周的情景。

所谓的客房,便是一间普通的石屋,仅有床榻褥子与一张木案。

右手边另有六间同样的屋子,住着四、五位客人。其中有老人,也有妇人孩子。倘若上前问路,只怕亦未必有人知道鹿鸣山。

左手是道院墙,为马厩与茅房。临近院门处,为伙房与水井。一个伙计在劈柴,一个妇人在洗涮厨具。另有几株大树遮天蔽日,使得宽敞的院落颇为凉爽。

于野回头看了眼他放在床榻上的长剑,伸手关闭了屋门,转身走向劈柴的伙计,说道:“强子歇会儿,我来劈砍几根木柴。”

伙计叫作强子,也是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抹着脸上的汗水笑道:“岂有客人劈柴的道理!”

于野不由分说抢过砍刀,就手挽起袖子,抓起一根树桩放在地上。

强子尴尬道:“吴婶,您看……”

吴婶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只管蹲在井边洗刷,头也不抬道:“他是老肖关照的客人,且由他便是。你也休想偷懒,快去刷锅扫地。”

强子点头称是,转身跑开。

“砰、砰——”

于野手起刀落,树桩四分五裂。他又抓起一块木头,继续挥刀劈砍。

在客栈白吃白住,委实过意不去,帮着劈点木柴,也算是稍作补偿。

不消片刻,地上的木头尽被砍成劈柴。他将劈柴堆放整齐收拾妥当,喊了声“吴婶”,讨了井水喝了几口,顺便洗了把脸。

便于此时,一行车马驶入后院。共计五人,分别骑着四匹马,赶着一架双马拉着的单辕大车。

伙计强子现身相迎。

一个满脸胡须的壮汉飞身下马,大声吆喝道:“伙计,开三间客房,备上两坛烈酒与十斤肉食,我兄弟在此住上一宿,明日起早赶路呢。”

强子忙着照看车马,不忘赔笑道:“尊客知晓,仅剩两间客房。”

壮汉抬手扔出一大块银子,叱道:“老子要三间客房,你聋了不成?”

强子慌忙伸手接住银子,为难道:“委实没有空房……”

壮汉瞪起双眼,便要发怒。

他的几位同伴走了过来,竟带着刀剑,晃着膀子,很是吓人的模样。

吴婶撒手扔了尚在洗刷的盆子,转身躲入伙房。

院子里的几位住客,也各自远远躲开。

于野洗罢了脸,擦了擦手,抬眼一瞥,出声道:“强子,你将我的住处让与几位尊客。”

强子道:“只怕不妥……”

“我在伙房打个地铺便成,劳烦各位稍候片刻。”

于野径自奔着客房走去,他要取回他的长剑。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还能帮着客栈挣笔银钱,何乐而不为呢。

壮汉冲着于野上下打量,遂与几位同伴递了个眼色。

于野径自推门进屋,转身走了出来。

却见壮汉带着同伴来到门前,拱手行礼道:“小兄弟,可是道门中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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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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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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