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开天,造就了洪荒世界,但一个死气沉沉的洪荒并不是他所期望的样子,所以盘古以身演化洪荒,使得洪荒成为了一个山清水秀、灵气充沛的美丽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洪荒之中的生灵也渐渐多了起来,这些生灵便是日后的洪荒百族。
洪荒是热闹起来了,但盘古一身污血所化的无边血海却是寂静无比,最多也就是一阵风吹过,血海泛起一点波澜,这样的死气沉沉从盘古开天开始已经持续了数百万年,“啊!···”突然间,血海中心爆发出一阵尖叫,一时间沉寂许久的血海一下子变得波涛汹涌起来。
血海中心,一朵血红色的巨大莲花悬浮在血海之上,十二片莲花瓣浮现着神秘的光滑,莲台之上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不,应该不能说是人,准确地说是灵魂,看着眼前的无边血海,由不得他不恐惧,要知道这个青年之前只是一个技术宅男而已。
青年叫沐森,活在新时代,长在红旗下,享受着21世纪的美好生活,时代虽然美好,但压力也是很大,房奴、车奴无处不在,沐森两者都不是,没办法,连女朋友都没有,买房买车干什么呢?对于一个伟大的技术宅男,房和车可有可无。顶点小说
沐森的生活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朝九晚五的上班,下班之后基本都是待在家里,基本没什么户外活动,但他也有自己的爱好,他喜欢钻研各种稀奇古怪或是高科技的东西,他研究过周易八卦风水秘术,也研究过简易的机器人,开发过各类游戏外挂,反正只要是他感兴趣的,他就会花时间去仔细钻研。
但是谁能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在大厦顶上看流星雨,却莫名被雷给劈了,古语云,大难不死,必有祸福,可眼前的情况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怎么没了?这一切都是迷,尤其是这无边血海,虽然见过血,但却没有见过这么多,无边无际的血啊,这由不得沐森不恐惧地尖叫起来。
突然,沐森眉头一皱,脑海中多出了一段不属于他自己的记忆,越看越心惊,最后完全是一副呆滞表情,嘴张得老大老大的,完全可以塞下一个灯泡了,呆滞了许久,刚刚回过神来的沐森突然对天起誓:“大道在上,世上再无沐森,吾乃血海之主--冥河是也。”
沐森,不,是冥河,冥河刚起完誓,血海之上的虚空便闪过一阵波澜,但马上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看见此情景,冥河才松了一口气,刚刚脑海之中多出的信息正是原来这血海之主冥河老祖的传承信息,自己穿越到冥河未生的血海,大道便默认他成了血海之祖。
但他毕竟是来自后世,属于异数,为大道所不容,只能放弃以前的身份,成为洪荒中一员,只有如此才能不算是异数,但在发誓时,他也动了一个小心思,他直接向大道起誓,而非天道,如今天道新生,还没有觉醒,洪荒仍在大道掌控之下,向大道起誓,这样天道便无法知晓他的过去,这样一来,冥河也不用担心暴露自己的来历了。
既来之,则安之,这也算是冥河的一大优点,随遇而安,既然无法改变现在的事实,那就只能接受了,就好像网上流传着的一句话,生活就像强奸,当你无力反抗时,那你就躺下来享受吧,冥河要做的就是努力活下去,最好能活出精彩。
想想也是,冥河跟三清、祖巫、接引准提、女娲伏羲、帝俊太一那些人一样都是先天魔神,起点要远远高于其他洪荒生灵,但三清、接引准提和女娲成了天道圣人,而帝俊太一和十二祖巫,虽然基本上死光了,但身为巫妖首领,好歹也叱咤一个洪荒量劫,就连鲲鹏、镇元子都留下了自己的传奇故事。
而冥河呢,身为血海之主,起点本就不低,但是做的事基本成了洪荒的一个笑话,按照他知道的洪荒神话,冥河想成圣,抢劫红云,想得到红云身上作为成圣之基的鸿蒙紫气,结果惹上帝俊、太一、鲲鹏和镇元子四人,还一无所获,得不偿失。
接着女娲造人成圣,冥河也跟着造了修罗族,虽然得了功德,但却极为有限,而后三清和西方二圣立教成圣,他又跟着立了修罗教,又得了一些功德,但远远不够功德成圣所需的功德,之后又被西方二圣抢了一些修罗族人立了八部天龙,又多了地藏王菩萨这个不善的邻居,要不是因为血海不干、冥河不死的神通和六道轮回之一修罗道之主的身份,恐怕根本不能安安稳稳地偏居一隅。
但这并不是现在冥河所期望的,虽然那样可以不死,但那跟死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前世虽然只是一个技术宅,但是他也有自己的血性,前世平平凡凡地过了二十多年,今世却不一样了,这里有着无数神话人物,有着无数前世听得耳熟能详的神话故事,他不再甘于平凡,体内的热血已经开始沸腾··呃,等等,自己好像还没有身体呢。
思绪飘了那么远,冥河到现在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身体,刚穿越到血海,他便得到了血海的认可,原本属于冥河老祖的伴生灵宝变成了他的伴生灵宝。
不得不说,冥河还是很富裕的,光是伴生灵宝便足足有四件,极品先天灵宝业火红莲,也就是他现在屁股下面坐着的那个莲花,而他头顶上悬浮着一杆旗帜,它正是先天五方旗之一的北方玄元控水旗,与业火红莲一样同属于极品先天灵宝。
业火红莲,混沌青莲破碎后,四颗莲子化为创世青莲、业火红莲、功德金莲和灭世黑莲,都是极品先天灵宝级别的十二品莲花,业火红莲能释放出无尽红莲业火,以因果业火之力焚杀一切,防御力也是顶级,端坐莲台无可匹敌,业火红莲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产生一粒莲子,以三光神水催化,最多可以长成九品莲台,但三光神水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玄元控水旗,极品先天灵宝,乃是混沌青莲的莲叶所化,朦胧乾坤、遮天蔽日、诸邪避退、万法不侵,最主要的是可控天下万水,而且每隔一段时间还可产生一滴三光神水,这才是最珍贵的,除此之外,防御也极强,与戊己杏黄旗、青莲宝色旗、离地焰光旗、素色云界旗更是布下先天五行大阵。
而莲台两旁,两柄漆黑长剑护卫其左右,看似朴实无华,实则杀意若隐若现,它们便是上品先天灵宝元屠、阿鼻二剑,属于杀伐灵宝,威力要远高于一般的上品先天灵宝,二者配合,威力可比极品先天灵宝。
除此之外,冥河竟然还有半成的开天功德,要知道这可是半成大道功德,三清也不过才一人一成大道功德,而以后就算得到功德,也只是天道功德,根本比不上这大道功德,只要这大道功德不失,在这洪荒之中就相当于有了一个护身符,就是鸿钧道祖也要有所考虑。
不过想想也是,冥河这半成开天功德可不是白得的,开天之后,盘古一身的污血、开天被斩杀的魔神残血以及先天煞气都被汇聚在了血海之中,可以说,这血海完全就是一个垃圾场,大道至公,这半成开天功德也算是补偿冥河的。
但想到化形出世,冥河就不得不考虑一下了,本来冥河化形用的是血海最精华的一团血液,起点很高,但这也限制住了他的未来,这团最精华的血液中融聚了盘古污血、魔神血液以及先天煞气,杂而不纯,恐怕达到准圣境界就已经是极限了。
洪荒修行境界可以划分为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之后便是仙人境界,地仙、天仙、真仙、玄仙、太乙玄仙、金仙、太乙金仙、大罗金仙、准圣、圣人(混元大罗金仙)、天道圣人(混元造化金仙)、大道圣人(混元无极金仙),每个境界都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以及巅峰四小阶段。
虽然说日后洪荒之中,加上鸿钧道祖也只有七位圣人,但冥河真的甘心吗?答案当然是不甘心,既然重活一世,那就该获得轰轰烈烈,畏畏缩缩、偏安一隅,那还不如早死早超生呢。
既然想要达到更高的目标,那么有一个好的根基便是最基本的,本来用来化形的血液太过杂乱不纯,冥河要做的便是让它变得精纯,所有血液合二为一,不分彼此,虽然会失去盘古以及死去魔神的特性,但是冥河知道,只有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有得必有失。
而能让这团血液变得精纯的方法并不多,一是用先天至宝乾坤鼎重炼这团血液,乾坤鼎具有返本归元、转化后天为先天的功效,一定可以达到冥河的要求,但鬼知道这鼎在哪,所以只能pass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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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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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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