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聘礼
又和胡可儿温存了一会,说了说自己的打算。
朱烨见时间不早,自己再和胡可儿孤男寡女的独处一室,怕自己未来丈母娘有意见。
拉着胡可儿,两人一起出了门。
李氏远远看见朱烨拉着满脸羞红的胡可儿,便知道自己闺女这是被朱烨哄好了。
笑眯眯的上前,李氏看着朱烨说道:“贤婿,留下来用饭吧,可儿她爹一会便回来了。”
“伯母,今日时间不早了,我就不逗留了。
改日再来郑重登门拜访。”
朱烨偷偷看了一眼身旁的胡可儿,他也想留下多跟胡可儿相处一会。
但是既然自己夸下海口说要弄个胭脂店给胡可儿做聘礼,那就得赶紧置办。
胭脂店早一日开起来,自己迎娶胡可儿的日子便提早一些。
“多谢伯母好意,我先回去了。”
建朱烨心中主意已定,李氏也不好挽留,亲自将朱烨送出了门,李氏才转头看向仍旧依依不舍的胡可儿。
“好了,再看就成望夫石了。
臭丫头,有了丈夫忘了娘,你这还没嫁出门呢。”
李氏冲着胡可儿调笑道。
身为过来人,李氏看见胡可儿那通红的嘴唇,当然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过守着朱烨的面,李氏当然不能拆穿自己闺女。
猛的被自己娘亲打趣,胡可儿的脸登时红的都能滴出血来。
“什么呀,娘。
我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
胡可儿转脸过去,生怕自己娘亲看到自己脸上的窘迫。
“哎哟哟,这小嘴都亲红了。
怎么样?
滋味如何?”
李氏是个泼辣的女人,不然也不会纵容着胡可儿养成有些大大咧咧的个性。
所以,既然知道自己闺女和朱烨两人互相有意,当然也不会阻止。
反正两个人早晚都是要成婚的。
想到自己当年和胡非为成亲之前也有些偷偷摸摸的小动作,李氏的不由得有些怀念。
“娘!你……你别瞎说。
我嘴红……是因为这唇脂的原因。”
胡可儿伸手把手中的白瓷瓶打开,只想赶紧转移话题,别让自己娘亲在意自己这羞死人的嘴唇。
“哟,这是什么?”
女人都是喜欢漂亮的东西。
粉红色的唇脂带着光泽盛放在白瓷瓶中,一看就知道是不俗的好东西。
李氏被胡可儿手中的瓷瓶吸引了目光,也忘记打趣自己的闺女了。
仔细的端详起这白瓷瓶中的唇脂来。
胡可儿仔细的跟李氏讲解这唇脂的由来和作用。
“快,给娘试试看。”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听到胡可儿天花乱坠的形容这唇脂的好处,李氏当然忍不住想要尝试的冲动。
“走,娘,回屋我给您上妆。”
胡可儿拉着李氏冲进屋内,这可是在自己母亲面前给朱烨长脸的时候,胡可儿当然不会错过。
手脚麻利的给李氏上好妆,小心翼翼的将唇脂染在了李氏的嘴唇上。
“娘!你可真好看。”
胡可儿看着李氏,不由的傻了眼,她从没见过如此光鲜亮丽的李氏。
尤其是那娇艳欲滴的嘴唇,看上去如剔透的蛋白一般诱人。
“你就会哄娘。”
李氏在铜镜中看不清楚自己的模样,但是看着周围的人都纷纷惊艳的眼神,自然也喜不自胜。
“好了,你爹快回来了,你快去厨房看看他们做好了饭食没?”
李氏娇笑着打发走胡可儿,自己理了理衣服,端庄的迎到前厅,等着胡非为进门。
果然胡非为刚进门看到李氏便眼前一亮。
就连吃饭的时候,胡非为都盯着李氏,眼睛像是粘在了李氏脸上一般。
往日吃过饭便扎进书房的胡非为,今天也难得的用过饭便进随着李氏进了房间。
春宵一夜,李氏第二日春光满面的伺候胡非为上完朝之后,便来到了胡可儿的房间。
“可儿,那唇脂,你可还有多余的?
分给娘一些?”
李氏热切的开口,昨日久违的亲密让李氏尝到了甜头。
甚至胡非为还夸她嘴上想抹了蜜一般香甜。
李氏自然知道是唇脂的缘故,所以一大早就来找胡可儿了。
“娘,你喜欢拿去便是。”
胡可儿对自己娘亲,当然丝毫不会吝啬。
她娘有什么好东西,都是第一时间给她,而且当初自己亲爹看不惯朱烨的时候,娘亲也没少帮朱烨说话。
所以,只要娘亲喜欢,胡可儿当然愿意双手奉上,孝敬娘亲。
“都给我了,你用什么,分给娘气娘一些便是,娘也不能都拿去。”
李氏本来身为长辈跟小辈要东西都够没有脸面了,胡可儿这般大方,反倒让李氏觉得有些丢人。
“没事,娘,朱大哥那还有呢,我回头再跟他要些便是。”
胡可儿大大方方的将白瓷瓶塞到自己娘亲手里,并且把朱烨跟自己说要开胭脂铺的计划跟李氏详细的说了一遍。
“你说,他要把那胭脂铺子当聘礼?”
李氏诧异,这唇脂是个好东西,她可是深有体会。
当然也知道若是以此为卖点定然会赚的盆满钵满。
不过,这么大的利益,朱烨竟然说给胡可儿就给胡可儿,李氏有些不信。
“傻丫头,他说啥你就信啥。”
李氏感慨的摸了摸胡可儿的头,只当朱烨也不过是为了哄胡可儿开心随口说说罢了……
“娘,朱大哥肯定不会骗我的。
他……说了要早点娶我,所以要把胭脂铺当定礼,请媒婆来提亲。”
胡可儿不由自主的红着脸娇嗔道。
“你呀,待嫁的丫头,事事都向着丈夫。”www.
“娘不说你,那朱烨看上去倒也是个实诚的,你喜欢就好。”
“只要朱烨真心实意的待你,娘定然不会反对。”
李氏慈爱的揽过胡可儿的肩头:“一眨眼,你就这么大了,不知不觉都要嫁人了。”
母女俩说了会贴心话,外面的小厮又来传报朱烨在外面求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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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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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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