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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脱缰的野马和滚地的虫子

李正觉得如果非要用什么词来形容新兵跑五公里,那么就像草原上的牧羊人赶羊。

没错。

赶羊。

E师的越野场是天然的。

整个师数个团散落在距离偏僻小镇湖镇大约十公里外的群山中,对于老陆部队来说,可谓是风水宝地。

打炮有山,战术有谷,跑步有路,拉链有丛林,一切都是纯天然的一流训练场。

新兵团的五公里都是从自己的营区出发,绕着师驻地周围的山路,穿过各个团的零散营区,然后跑上一条国道,沿着国道跑大约一公里后从师大门进入,再沿着山路跑回自己的营区。

听着很简单,跑起来很难受。

李正因为一直就想要当兵,所以这些年没放弃过锻炼身体。

不抽烟,不喝酒,熬夜那会儿除了高考前一段拼命时期,其余这些年都是正常作息,晚上宿舍熄灯他就睡觉。

学校周围有专门做学生生意的夜宵档,没到夜晚总是热闹非凡,小摊贩的老板光是做东海大学城这数万学生的生意不说养家糊口,不少人还发家致富了。

李正是极其自律的人,在东海大学读书两年多来,去夜宵档的次数两只手掌能数过来。

就连谈恋爱,和邵晓倩除了去奶茶店之外就是看电影,听起来足够老土。

就连邵晓倩都说,李正是将自己的身体当做圣堂,时刻保持一尘不染。

在李正自己看来,凡事要做就做到最好,不然就不做。

既然要来当兵,当然就要以最佳的状态过来。

当兵之前,李正就知道要跑五公里,所以他几乎每天下午就会自己穿上运动服在学校的大操场上绕圈子跑五公里。

他的配速一般是4.6-4.7,也就是五公里徒手23分钟左右完成。

李正觉得这成绩算不错了,自己也很满意。

可没想今天一跑,才知道什么叫井底之蛙。

几个班长就像驾轻就熟的牧羊犬一样将跑在新兵的纵队左右,领头的牧羊犬当然就是代理排长侯军了。

他的武装带出了营区大门的时候又解了下来,抓在了手上,在空中甩得啪啪作响。

“都没睡醒吗?跑得就跟蜗牛爬一样,跑快点!跑快点!”

李正最佩服的不是侯军拿着武装带一边挥舞一边还能轻松自如跑在他的身旁,而是这货一会儿跑到队伍最前面,对着自己和张建几个跑得快的大声鼓励:“不错!你们几个不错!不过还不行,再快点!”

一会儿又消失在视线里,出现在队伍的最后头,逮住魏胖子揪住这厮的迷彩服就往前拉。

一边拉还一边中气十足地咆哮:“胖子你要减肥了!胖子你要好好减肥了!”

李正心想,跑在最后的魏胖子不知道是什么感受,看到一个如狼似虎的班长如同一台永不知疲倦的永动机一样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出现,再看看前面战友的背影几乎都成了小点。

那种感觉,一定很绝望的吧?

跑在整个排最前面的是两个人,这是唯一的第一梯队。

而且俩人是老冤家,李正和张建。

两人都相互惊讶于对方的速度。

张建从初中起,暑假都要被他的那位参谋长爹扔到教导队去搭车尾跟着学员一起训练,到了大学又是学体育的,体能当然不错。

但他有个弱点,短跑爆发力一流,长跑一般般。

李正的五公里速度本赶不上张建,不过今天不知道是状态好还是因为不想输给张建,只要后者跑得快,他也咬住不掉队,反正就跟张建保持一两米左右的距离。

张建知道李正在粘着自己跑,他想甩开他,但做不到。

无论他怎么加速,李正就是铁青着脸咬着牙关死死盯着他跑,既不超越,也不落后,反正就保持着这种距离。

李正不傻。

自己一个学法律的,即便常年保持训练,也比不过张建这种正儿八经体育生。

但有一点他也看出来了,张建的长跑不咋地,跑到第二公里的时候,张建还没能甩掉李正,李正那时候就明白了,张建的长跑是弱项,比自己强不了多少。

本来他也不想跟张建较劲,可一个小细节把他惹恼了。

在2两公里的时候,李正一度追上了张建,和他肩并肩一起跑。

其实那时候的李正感觉自己的肺都凉飕飕的,风好像直接从嘴巴里灌入了喉咙,再冲进肺里。

本来身体已经达到极限,李正打算放慢速度调节一下呼吸,保留点体力不至于到了4公里的时候直接趴卧跑不动。

可没想到,余光瞥见李正跑上来和自己并排的张建狠狠瞪了他一眼,伸手居然朝他竖了竖中指,之后猛然加速,一下子甩开李正五六米远。

竖中指?

他居然朝自己竖中指?!

李正先先是懵了两秒,然后胸膛里的无名火呼一下窜上来了!

这傻逼……

他凭什么朝自己竖中指?

就因为他训练底子好?

就因为自己是邵晓倩的男朋友?

狗日的!

李正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了粗口。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本来已经到了极限的体力突然不知从哪冒出来源源不断的力量。

他又追上了张建。

这次,没等张建竖中指,李正挑衅一样朝张建望去,示威一样扬了扬下巴。

来啊!

相互伤害啊!

比比看呀!

就看看今天谁比谁厉害!

张建是完全没想到自己一个蔑视的动作带来这么意想不到的后果。

年轻人血液里都是争强的基因,怎么会甘于人后?

“书呆子!”

体育院校生张建在心中暗呸了一下,咬牙又将体力灌入两只大腿中,嗖嗖地跑到了前面,甩下了李正足足七八米。

很快,老兵侯军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整个一排的三十号新兵泾渭分明地分出了四个部分——第一集团是跑在最前面的李正和张建,俩人足足甩开后面第二集团的新兵至少四百米。

第二集团是以杨辉、马腾为首的一批兵,整个群体里人最多,有十几个。

然后是第三集团,落后第二集团大约两百米,这批有十来个。

整个队伍垫底的还有另外两个,距离第三集团的新兵又拉下了三百多米。

这俩人一个是土豪魏胖子,另一个长得很好看的小白脸姜煴。

侯军跑在俩个拖车尾的新兵蛋子身边,腰带往前头一直,大吼道:“看看你们跑个什么几把!人家前面的就像野马,你们俩就是两条滚地虫!虫子都比那你们快!”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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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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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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