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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大将横行

天明。张绣号令全军披甲,架起梯子,打算鼓噪攻城。当大军列阵之后,张绣披甲胄在前督战。

却见对方城门打开,一位文官兢兢业业在一队老卒的跟随下走了出来。

“怎么回事?”张绣居高临下,蹙眉询问道。

“回禀张将军。太守昨夜带着亲信随从走了。我们并不知情。现在城中没有太守,又不敢抗衡将军,特来献上城池。”

文官兢兢业业的站着,不敢看向张绣面容,只是低着头颤抖道。

张绣闻言讶异,转头对典韦大笑道:“这太守倒是有趣,昨天说的硬气,没想到昨天晚上就溜了。”

“命刘辟领精兵五百人先入城池,控制城墙、城门。共都次之。小心一些,不要中了埋伏。”

张绣想了一下,张济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做了稳妥布置。不久后,他轻而易举控制了城池。

入得城池之后,张绣对于城中百姓、官吏却也没有为难。只是取了城中的马匹、金银、补足了一月粮食。然后烧掉了剩下的布帛、粮食。

在一片火光之中,张绣没有任何眷恋。既勒兵向北,袭击金城而去。

这是第一站,也是轻而易举。但是接下来却是麻烦了。前方战报,必然有人传递给了马腾、韩遂,到时候骑兵千群横行凉州,稍有不慎,便是兵败身死的结局,却需要且战且前,且避且走,转斗万里。

...........

金城郡已经不属于陇右诸郡范围了,属于河西走廊上的河西诸郡。这里是韩遂主要经营的郡县之一,城池高大坚固,囤积了许多粮草。

张绣在轻而易举的攻破了狄道城,烧掉了粮草之后,一路向北方而去,其中攻破郡城、县城数座,全是烧掉粮草、财帛,取其金银、马匹。

金银暂且不说,在军中没有鸟用,但是马匹的增加,对于张绣军的行动力来说,却是大大增加了。

张绣如此纵横,消息当然传到了金城内。

金城是有实力的,太守名叫韩机,乃是韩遂的侄子,城中有精兵五千人守备。恰巧又有韩遂派遣大将吴志领精兵万人,前来押运粮食。

二人听闻张绣如此在凉州纵横,便十分不服气,且想要吞下这支孤军,成就功业。

伟岸城墙内,太守府小厅内。

太守韩机与大将吴志隔着案几跪坐。韩机面白无须,看着十分阴沉,吴志孔武有力,宽脸方额十分有气势。

吴志有羌族血统,善用一杆大枪,曾经与马腾单打独斗二十回合不败,在凉州颇有威名。

“马、韩二位大帅率领数十万精兵在前方与董卓鏖战,张绣小儿率领孤军六七千人,横行凉州。分明是蔑视二位大帅。我打算出城砍敌,将张绣击杀,送其首级给二位大帅,太守意下如何?”

吴志一脸不忿,拱手问韩机道。

韩机心动,但也有一些忧虑道:“前线来报,张绣连杀二位大帅麾下六员大将,且鏖战又让他获胜。此人骁勇善战,非常人也。我们只有骑步万五人。恐怕难以取胜。”

“哈哈哈。太守不必忧虑。就凭我一杆大枪,在凉州横行十余年,鲜有敌手。那张绣乳臭未干,若敢与我斗,便叫他有来无回。”

吴志握了握左右手腕,一脸神采飞扬,哈哈大笑道。

韩机见吴志雄壮,便是没了顾忌。点头说道:“好。请将军引兵在前,我率领步军驰援。破杀张绣。”

“诺。”吴志轰然应诺了一声。二人立刻行动起来。在一番有条不紊的行动之中,吴志领兵先出城,而韩机领步军五千人在后。二人以探马来报为准,直接往南方杀奔张绣而去。

南方十余里外的地方,张绣正在勒兵往金城而去。

“张”字旌旗,随风飘扬,猎猎作响。便在这时,马蹄声急促从北方传来,探马来到了张绣面前,马上骑士不及翻身下马,只是拱手禀报道:“报将军。金城城中门户大开。有“吴”姓大将率领精骑万人杀出,后方“韩”姓大将,有步军五千人,杀奔而来。”

“在此盘横的吴姓大将,恐怕是韩遂大将吴志。那韩姓大将,怕是韩遂亲侄韩机了。”

戏志才这段时间对于凉州地界上的人,了解的颇多,策马上前对张绣说道。

“别管是谁,一万个来,一万个死。”张绣冷笑了一声,然后赦令军中道:“将大车围拢起来,士卒置在其中。以弓弩迎敌。”

张绣这一次带来了许多的大车,便是有这个目的。在平地上以步军迎战骑兵,简直是自寻死路。

且需要大车护卫,以弓弩迎战。

随着张绣的一声令下,庞德等将轰然应诺了一声。然后按照张绣的命令,将大车层层叠叠的围拢了起来,士卒们躲在车后方,持弓满圆,弩箭上弦,长矛手预备,准备厮杀。

前方又开小门,盾牌手置在前方。张绣、典韦策马而立,若是时机得当,当率兵突袭。

至于胡车儿引的骑兵千人,张绣让他躲在远处,也等待时机,发动突袭。

而今张绣勇冠三军,一军之名望。庞德、典韦、胡车儿、刘辟、共都等将军,也都骁勇。

士卒服张绣威望,横行凉州孤军深入,也是军心不散。如今陡然遇到大敌,也是士气高涨,乃至于迫不及待。

如此兵马,如此士气。只要不是被数万骑兵包围,张绣安会惧怕?

待张绣立好大阵不久,地面就开始震颤了起来,继而如雷一般的马蹄声,从前方滚滚而开,在漫天黄沙之中。

一面“吴”字旌旗翻滚,铁骑千群随之杀奔而来。后方步军五六千人,看旗号果然是“韩”。

“张绣小儿。莫要以为你在前方杀了六个无名之辈,就天下无敌了。看爷爷吴志来杀你。”吴志一声吆喝,却也是中气十足。

“哈哈哈。无名鼠辈而已。若有胆就与我斗将。必一枪刺死你在马下。”张绣闻言大笑了一声,嘲讽道。

吴志虽然嘴上轻蔑张绣,但是却也不笨。如今兵马强壮,如何会与张绣斗将?

“杀奔过去,取张绣首级者。赏赐300金。好妇5人。”吴志一挥手中大枪,下达重赏道。

“诺。”麾下万余精骑轰然应诺了一声,士气大振。纷纷弯弓射箭,一支支箭矢先密集的笼罩向张绣军,待接近之后,立刻抽出了斩马刀,准备近战厮杀。

“嗖嗖嗖!!!”

“噗嗤,噗嗤。”

但是比弓箭,却是张绣军中强悍的多。吴志军士卒的弓箭,当然对张绣军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是张绣军中多备有弩箭,弩箭齐发,顿时箭如雨下,前方的吴志骑兵或被射中战马,或干脆士卒毙命,前方士卒倒毙,后方骑兵马失前蹄,顿时如山崩一般,士卒死伤不少。

但是吴志并不以为意,这是理所当然的。骑兵的机动性确实很强,但遇到了结阵好的步军,却也是很不好啃。

他们后方由韩机统帅的五千步军,也是很重要的战力。

“杀!!!”以人命填埋了前方的密集箭矢,吴志骑兵顺利的接近到了张绣的大阵。前方骑兵,翻身下马,纵身攀越过大车手持斩马刀与张绣军的长矛手展开白刃战。

但是斩马刀毕竟短,而长矛长。在这一方面,张绣军中又有优势。吴志的骑兵出现了更大的伤亡。

“庞德。你们镇守大营。典韦随我上。”张绣见对方骑兵冲锋终于被挡下,一声吆喝之后,命前方刀盾手让开,亲自率领典韦以及百余精干士卒杀出。

张绣一马当先,手中大枪犹如疾风暴雨一般,将一名名吴志骑兵给刺死。一扫,便是四、五人,所向披靡,无人生还。

典韦比张绣更猛,他人正处在巅峰期,一双月牙戟左右开弓,宛如两把西瓜刀,杀的吴志军士卒嗷嗷直叫。在连杀数十人之后,便没有吴志军胆敢在张绣、典韦的面前站立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张绣见机呼入一口长气,然后肺部猛然用力,吐出大叫连连。一声吆喝,震彻天地。

“挡我者死!!!!”紧接着,张绣虎目一嗔,怒吼四字,威势之下,前方吴志军士卒顿时心胆俱裂,乃下意识散开。张绣马快,策马飞驰向前,又连杀十人,来到了吴志军旗之下。

此战当然是张绣主角,但是典韦以及张绣麾下百余精锐士卒,却也是辛苦幕后。

典韦随从厮杀,将许多试图上来的吴志军士卒杀退,让张绣顺利杀到了吴志面前。

“你这厮!!!!”吴志又惊又怒,他生平从未见到过这样的猛将,一声虎威,竟然强如斯,一声断喝,万人辟易。

但他到底也是韩遂部下的宿将,惊怒之中,乃竖枪去刺张绣。当然是螳臂挡车。二人交战不过三个回合,张绣既惊此人刺死在了马下。

“哈哈哈哈。口气不小。却也是插标卖首之辈,不过如此。”张绣哈哈大笑了一声,将吴志的头盔挑起,大叫道:“吴志已死,冲杀过去,将他们杀个片甲不留。”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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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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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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