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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太后生子

这日上午。

大司马府前院。张绣在厅内,召见了所有的重要幕臣,问了一番事务之后,便打算去后院看看何太后。

太后陛下快要生产了,这段时间,张绣经常会去探望她。

但就在这时,门外有亲兵进来禀报道:“报明公。骠骑丞公孙度先生回来了。”

公孙度虽然一天也没有来上过班,但他的名字已经在幕府内挂号了,乃是重要幕臣。

张绣想了一下,没有召见公孙度,而是很是礼贤下士的走出了大厅,来到了附近的小客厅内,见到了正在正襟危坐的公孙度,以及一个与公孙度长的很像的少年人。

张绣立刻猜测出,这个少年就是公孙康了。公孙度的霸业,就是在公孙康的手中走向顶峰的。

这个人也是一个很有才能的人。

张绣没有见到太史慈,有点焦虑。莫非太史子义没有接受我的征辟?真是蛋疼。

不过张绣将这种心情藏在了心中,露出了很开怀之色,对公孙度笑着说道:“升济可算是回来了。辽东不仅路途遥远,而且道路上颇多盗贼,你久久不归,可是让我很是担心。”

“多谢明公关心。”公孙度露出了感激之色,拜谢道。

二人一番言语之后,公孙度便迫不及待的指着身旁少年说道:“启禀明公。此乃犬子公孙康,颇有几分武勇。我希望他能在明公麾下,做个随从。”

“公孙康,拜见明公。”

少年公孙康立刻对张绣躬身一礼,声如洪钟,中气十足,且面对张绣也不唯唯诺诺,英气很足,看着就十分优秀。

“哈哈哈,好个优秀少年。”张绣哈哈大笑了一声,没有掩饰自己的赞赏之色,当即封了公孙康为【御属】,这让公孙氏父子很是喜悦。m.

做个随从,还没有品级俸禄呢。【御属】虽然众多,但是有俸禄,有品级的。

“多谢明公。”公孙氏父子齐齐拜谢了一声。

张绣笑了笑,随即让一名亲兵进来,带着公孙康下去见法正、石广元,他府中以前有孟达、徐庶、吴懿、吴班四人,现在这四个人都成了别部司马,领兵五百人,得,又来了一个,真是人才培养机构了属于是。

待安顿好公孙康之后,张绣才正色问道:“升济,为何不见太史慈?莫非此人拒绝了我?”

公孙度摇了摇头,连忙说道:“太史慈乃是东莱鄙人,岂敢拒绝明公的征辟?只是他渡海去了青州,打算接了老母家眷,一起来到洛阳。现在应该还在路上。”

张绣对于公孙度的东莱鄙人,颇为不以为然。对于太史慈要渡海,又有点焦虑。

这可是古代,渡海那是这么好渡的吗?你小子也还不如留五十个骑兵,护送太史慈走陆路呢。

在张绣眼中,公孙度虽然重要,但不及太史慈也。但话当然不能说出来。

“原来如此。”张绣点了点头,然后又是一阵抚慰公孙度,就打发走公孙度去上班了。

怎么也是【骠骑丞】幕府内的重要幕臣,可不能让公孙度白吃俸禄。

安顿了公孙度之后,张绣便起身来到了二后所在的一进宅院。并在何太后的卧房外屋内,见到了何太后。

她快要生产了,也就这么几天功夫吧。整个人都胖了一圈了,但还是很好看。即将当母亲,整个人散发出母性的光辉。

虽然是大腹便便,但是何太后却与唐妃在一起制作衣服。

男孩的衣服。

“这衣服自然有人做,夫人何不休息一二?”张绣见此便上得前去,握住了何太后的手说道,捏了捏,连小手也丰腴了许多。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何太后微微一笑道,临产在即,她身上的妖媚少了很多,正经了很多。

她以前是屠户的女儿,别说是制衣服了,家务什么的都是样样精通的。

“怎么只有男孩的衣服?若是生了个女儿呢?”张绣又看了一下衣服,问道。

“一定是个男孩。”何太后却白了张绣一样。与张绣不一样,古人最看重的还是男孩。

“好的,好的。男孩,一定是男孩。”张绣醒悟过来,连连点头道。

“可想好了名?”何太后性格真是变了一些,半是认真,半是撒娇道。

就算是三十岁的女人,撒起娇来,却还是宛如少女。而且她真的很好看。

张绣其实想好了两个名字,但是识趣的没有再提什么女孩。他笑着说道:“就叫张雍,小字大虎。”

小字,既是乳名。

“张雍?小字大虎?”何太后细细念叨了几句,便眉开眼笑起来。张雍暂且不评价,老虎可是很健壮的,她儿子长大之后,必然也是虎头虎脑的。

一旁的唐妃见二人如此亲昵,也插不上嘴,便埋头做女工。张绣与何太后说了一些话之后,再与唐妃亲昵了一番,便又离开了二后的宅院。

身为大司马,他拥有一百多号人,帮他管理整个军队,公务真的很清闲。但是他私人生活很丰富。

出了内宅之后,张绣对着站在门前的典韦说道:“大兄,备马车,我要去见王允。”

“诺。”

典韦应诺了一声,自然下去准备马车了。不久后,张绣便坐上了马车,往河南尹衙门而去。

最近这段时间,张绣与王允走动极为频繁。

王允就像是一个献媚小人一般,极尽阿谀奉承。

张绣为了貂蝉,也就与他周旋一二。要不然才懒得跟这老小子玩耍呢。

当张绣下了马车之后,便见到王允殷勤的站在衙门口迎接张绣。

“啊呀。明公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王允极夸张的说了一句,然后恭敬行礼。

“子师(王允)先生过誉了。能来先生家做宾客,是我的荣幸才对。”张绣微微一笑,弯腰还礼道。

一番寒暄之后,张绣被请进入了衙门内的一处客厅内坐下。自有乐师、歌姬进来歌唱献武。

王允身为主人,频频劝酒。

张绣端起酒杯饮了一口,面色不变,却很快放下酒杯。最近【骠骑酒】真的流行起来了,迅速的占领了市场。但是正如典韦说的一样,这酒喝多了乱性。

“真是好酒。明公酿造的酒,真是举世罕见。”王允这老小子喝了一口,已经是红光满面,甚至有点扭曲了,但却还是一副“好酒”的样子,笑着说道。

“雕虫小技而已,让先生见笑了。”张绣笑着说道。

“明公可是谦虚了,酿酒可不是雕虫小技。这天下的士人哪里不喝酒的?这天下的士人,一旦喝过这骠骑酒,必然想起明公。明公,真是人心所向。”王允一脸认真的拍马屁道。

“呵呵。”张绣呵呵一笑,没能接下话茬。这拍马屁拍的太舒服了。

又喝了一些酒之后,张绣觉得热了起来,脸色也红润了。这酒太烈了,千杯不醉已经是成了昨日黄花了。

不过让张绣欣慰的是,王允已经摇摇晃晃了。

这老小子年纪大了,可撑不住这么烈的酒。

王允不再劝酒,问道:“明公。听闻明公家中女眷快要生产了?”

张绣一愣,这小子这都能打听到?

“正是。先生何以知晓?”张绣问道。

“呵呵。明公派人去寻找稳妥的乃娘,被我偶尔得知。”王允笑着一拱手道。

张绣心中摇头,偶尔?恐怕是有派人监视他的府邸吧。这老小子还真干得出来。

“恭喜明公啊。明公叔侄以忠勇创基,立下鲁阳侯张氏一脉,有了子嗣之后,便可绵延万世了。”

王允一脸喜色的恭喜道。

张绣闻言笑了笑,说道:“先生真是太会说话了。这我大汉朝连续最久远的就是曹相国(曹参)之后,子孙世袭为容城侯,已经三四百年了。其余功臣列侯,少则一代,多则七八代就已经不错了。我家若能传家十世已经是幸运了,不求万世。”

王允闻言心中冷笑,你襄助董卓,助纣为虐。你家世系必然短少,能有十世算是我输。但是面上,王允却是阿谀奉承道:“明公真是谦虚了。如今天下扰攘。袁绍在河北,曹操在中原,孙坚在荆州,势大兵强。若非明公坐镇洛阳,虎视天下。这天下恐怕早已经不是汉室所有了。明公德望盖世,功盖寰宇。德泽后世,绵延不绝。”

张绣实在是推脱不过,干脆也不推脱了。拱手一礼,笑着说道:“那就谢先生吉言了。”

“呵呵呵呵。哪里,哪里,我说的是事实。”王允高兴的捏了捏胡须,说道。

“来来。我再敬明公一杯。祝明公一举得男。”王允又捏起酒杯,劝酒道。

“多谢。”张绣拜谢了一声,举杯与王允又饮了一口。

这场小型的酒宴,最终是王允老小子完败,醉死过去为止。不过张绣也喝了不少酒,摇摇晃晃的走出了河南尹衙门,上了马车。

“回府。”在张绣的一声令下,典韦护送着车架往大司马府邸而去。

“老小子与我套了这么久的近乎,为什么还不出貂蝉?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张绣喝的有点头晕,靠坐在车厢内直喘气。

老小子真是腻腻歪歪,出了貂蝉被我吃了,不就完结了?

磨磨唧唧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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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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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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