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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明天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呢

月夜的百花宫中。

每一颗树上都挂上了精致的灯笼,一群身穿各色衣着,却都十分华贵的少女们在月下赏梅。

今日的宴会,本就是昌邑公主以自家宫中的梅园开花,邀请诸多贵女过来。

一众丫鬟宫女手提灯笼,整座梅园灯火辉煌,一片光明。

昌邑公主亲自作陪,颇有几分大姐大气质的说道,“诸位姐妹看我这梅园如何?”

一个身穿赤色狐皮,画着比昌邑公主更浓郁的妆容,她叫张如月,是当朝太傅张久的孙女,她看昌邑公主的眼神带着嫉妒与羡慕。

她张如月也是京都有名的才女,这几次却屡次被一向瞧不起的昌邑公主的诗词比了下去。

就连教她们的王大儒,也屡次夸赞昌邑公主。

“容儿前几日作的诗在书院大放异彩,连王师都夸赞了数次,今日这般美景,不知道公主愿不愿意为咱们露一手。”

安心悦有些厌恶的看了张如月一眼,尤其是目光在她身上的赤色狐衣上停留了一刻,那是狐妖的皮毛。顶点小说

昌邑公主眼神一亮,小拳头紧紧捏住,有些发白。

终于来了。

哪有什么亲近的女闺蜜,每次见面表面一团和气,实则暗中处处都是竞争。

前一阵子没遇到左道奇前,她被王先生打板子的事,就是眼前这群好姐妹传出去的。

还有孙旺祖这群人,每次自己出宫都能‘很巧’的遇到,多半也是这群好姐妹。

所以面对能出风头的机会,小公主拳头已经硬了。

“正好前几日出宫,便有了一些灵感,今日与几位姐妹一同赏梅,倒是有几分把握写出来了。”

张如月怪笑一声,“看来容儿是早有准备了。”

昌邑公主从采儿手中接过灯笼,“不值一提,只是首小词,比不得七律大诗。”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

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

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随着小公主富有感情的吟诵,在场人都安静了几分。

等到她读完,场中彻底陷入了安静,唯有那冷风呼啸,将梅园中的梅花吹得东倒西歪。

张如月面色难看,她怀疑,小公主做出这首词,是蓄谋已久,‘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

一下子将她们这些人压了下去。

安心悦对人类的诗词没什么兴趣,只是在一旁噙着好看的笑,看着小公主人前显圣。

她心知肚明,这首词是那个左大路所作。

看这群人对诗词的震惊程度,她心中对左大路的忌惮更甚。

张如月从石桌上悠悠起身,“容儿啊,你这进步真是飞速,不过我怎的有些不信,这是你做出来的……”

说到这里,她向一个长得不太主流的女人打了个眼色。

那女人起身,怪笑着接话道,“莫不是从别处抄来的吧?”

昌邑公主被人当面揭穿,丝毫不见慌乱,小路子是她的人,这词就是小路子做的,抄谁的?

“张姐姐你可真谨慎,是不是抄的,明日你拿着小样,去问问王先生不就知道了?不过你可别说怀疑人家是抄的,不然王先生打你板子,人家会心疼的。”

有张如月的人,自然也有昌邑公主的人。

“就是,张如月,容儿是不是抄的,也是你能怀疑的?”

昌邑公主心头暗暗决定,等明天就把左大路叫过来,让他一天作一首诗词,拿着皮鞭抽也要让他完成,等自己作出一百首诗,看谁还敢说昌邑没有诗才!

夜深了,梅园更见清幽寂冷。

一众丫鬟为贵女们加上了厚厚的裘衣,几个与公主不对付,趁此机会便提出告辞。

吉庆郡主今天也到了,她与昌邑公主关系不远不近,但因为两人都是宗室,也算是亲近之人。

“昌邑,几年不见,你不但出落的大方,还作的一首好诗词,恒弟最爱读书了,你做的诗词能给我誊写一份,我让他好好见识一番咱们宗室最会读书的人。”

“当然好啦,咱们宗室啊,就我跟恒弟最喜欢读书了。”昌邑公主笑眯眯的说道。

与此同时。

左道奇趴在床上,翻看着《养身录》。

后天便是龙门礼的日子,他极有可能会在期间筑基,这个关头,不可有一点马虎。

所谓筑基,其实可以理解为承载自己所修道的器物。

人体脆弱,仙道不重炼体,所以一般都凝练道基。

以各种奇材灵物凝练道基,《养身录》的道基便是阳鼎。

道基是述道之物,自有神异,便如阳鼎,一旦凝练出来,可吞纳十方阳气,相当于多了一个吸纳炁的载体。

还有一些别的作用,什么夜御百女、金枪不倒、房中术之类的。

左道奇反而不是很看重,关键是修炼速度的大幅度提升这一点,很让人心动。

“上药三品,神与气精。恍恍惚惚,杳杳冥冥。存无守有,顷刻而成……圣日圣月,照耀金庭。一得永得,自然身轻。太和充溢,骨散寒琼。得丹则灵,不得则倾……”

“阳鼎者,得圣日圣月至理,取至阳之物,诞得一缕纯阴炁…”

正当他准备细致研究一下,这些话语中的意思时,屏风后传来了贵妃的声音。

不知何时,这屏风又竖了起来。

“道奇,你过来一下。”

这是贵妃第一次叫左道奇的真名,他一时间,竟有些反应不过来。

很久没有人叫他的真正名字了。

“姐姐,怎么了?”左道奇点燃一盏煤油灯,护住火光,绕开屏风走到贵妃床前。

今日的贵妃与往日截然不同,显得有些多愁善感,连身上本身所有的温柔气,也少了几分。

“道奇,你现在能随意出入后宫了,想必日后有机会,离开京城也是有可能的,姐姐想拜托你一件事。”

左道奇捏住她的手,“姐姐说什么摆脱,吩咐就好。”

贵妃看了他一眼,眼中风情万种,在昏暗的煤油灯下,显得那般动人心魄,“若是你有一天出了京城,能够去一趟梧州太皇山,找到一个道号玄妙的道士,对她说我过得很好。”

左道奇听不懂她口中的‘ta’是男是女,心中微微一滞。

难不成贵妃在入宫前,就已经有了心上人?

太皇山为天下有名的玄门正宗,那位玄妙道士,肯定是玄门修士。

声音有些泄气,贵妃是对初恋旧情不死吗?闷闷的说道。

“听姐姐的,过几天应该会出去一趟,一定帮姐姐把话带到。”

贵妃摸了摸他的手,“我就这么一个妹妹,你一定要告诉她,玄门最怕心魔,我不想成为她的心魔。”

妹妹?

左道奇心中忽然再次开心起来。

原来是贵妃的妹妹啊,那没事了。

明明是晚上,左道奇却知道,明天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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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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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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