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六的上午,林祖辉来到万辉出版社,立马就听见了好消息,昨天《男人帮》在各个报摊、书店卖得很不错。
其实,他的心理预期并没有多大,主要是《男人帮》的受众小——20岁至50岁的有一定文化的男人,再加上130万的创刊费其实并不高。
前世的《壹周刊》号称4500万创刊费,在90年代初也才10万本的销量,一年后增长到20万本的销量,这个已经属于香江杂志的天花板。《壹周刊》毕竟是娱乐八卦杂志,受众人数也更多,所以《男人帮》能有它的一半成绩就不错了。
听完几个高管的汇报,林祖辉大手一挥,说道:“今天下午若是市场反应继续良好,那就立马加印3万本。毕竟印刷厂那边也需要时间,匆忙下单会导致油墨不干,质量差等问题。”
6万本的首期销量,那已经是天花板了,林祖辉心里一直也就是这个目标而已。
李光明点头道:“恩,我去让部门的人多多抽查一些报摊,统计一下数据,晚饭前决定加印的事情。不过我认为加印是肯定的事情,毕竟我们的广告还一直在做呢,销量只会提升上去的。”
“恩,今天晚上决定总归来得及!”
六万本能卖完,林祖辉都要偷着笑了,但根据目前市场来分析,三万本确实还不够。
李光明离开后,梁冠辉又汇报道:“老板,第二期的‘帮女郎’是不是可以去预约了,你钟意谁?”
离第二刊铺货还有五天的时间,但‘帮女郎’还没有确定,无疑是有原因的;林祖辉可没有打算付钱给帮女郎;所以一定要等《男人帮》市场火了之后,再去邀约,那无疑好说了很多。
当然不怕来不及,关嘉慧的拍了几套服装,完全可以连着两期成为‘帮女郎’;再不济,《男人帮》里面内容还有素人的内容,可以直接提出来成为‘帮女郎’。
“今年的港姐是谁?”林祖辉好奇的问道。
港姐,无疑很有噱头!
“是个混血儿,叫高丽虹,我以前还做过关于她的新闻采访。”
林祖辉嘴里轻身的念叨着‘高丽虹’,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这不就是洪胖子的老婆嘛?
确实是个混血儿,而且身材很赞,脸型的轮廓非常立体,偏中性。
“就她了,你明天再去邀约她!若是她不在香江,就找1983年的香江小姐!”
梁冠辉对港姐似乎如数家珍,说道:“83年港姐是杨雪仪,在电影圈工作了。”
“恩,最好是高丽虹,我对混血儿还挺感兴趣的!”
梁冠辉笑着说道:“老板对艺术很在行,到时候少不了您的指点!”
有道理,既然是混血儿,自然要露点好身材,拍性感一点!
......
《男人帮》的崛起,香江的传媒界很快掀起了一阵波浪。
虽然还没有统计出具体销量,但是报摊佬和发行商那么熟悉,自然要提一提《男人帮》是如何如何的畅销,并预言将士又一份畅销杂志。
《明报周刊》的主编雷伟坡第一时间拿到了《男人帮》杂志,看完之后也忍不住称赞起来,这份杂志将会获得成功。
有些类似《花花公子》,但又区别于色情杂志;这类型杂志全球可能存在,但是他没听说过有这样主题鲜明的杂志,属于男人的真性情杂志。
“万辉出版社?怎么没有听说过,得去打探一下消息。”
《男人帮》的内容也有八卦,但都是比较温和的八卦,这是林祖辉定的一个底线,像《明报周刊》看齐;之所以如此,林祖辉还想着泡娱乐圈的女星,怎么也不能留下恶名。
林祖辉看中这些行业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泡妞,那点小钱钱,那里有炒楼做房地产赚得多。
......
铜锣湾,新闻大厦。
这里是星岛报业的总部,星岛报业的老板是有‘报业女王’的胡仙,平常会开着跑车来这里办公。
郑经翰是星岛报业集团的业务拓展总监,最近也生起了想创业的想法,这天他从市场发现一本杂志,顿时大为后悔。
“犹豫不决,这下好了,被人抢了先啦!”
郑经翰心里如同五味杂陈,原来,这半年他一直想购买美国《花花公子》的中文版权,但并不是照着翻译,而是改动一些内容,主要是将色情部分剔除,然后办一份高品位的《花花公子》。m.
如今《男人帮》横空出世,让他失去了先机,顿时为自己的犹犹豫豫而感到后悔。
“不,为时还不晚!首先,这家出版社听都没有听过,实力一定不强;其次,我如果办《花花公子》中文版,有更大的名声优势。”
“当务之急,是得到董事长的支撑!”
郑经翰和胡仙合作一直很友好,而胡仙势必放不下面子,去做一份可能被误会是色情杂志。所以,郑经翰决定立马辞职创业,并希望得到胡仙的支持。
想到于此,他立马来到胡仙的办公室。
胡仙生于1932年,今年已经52岁,她20多岁便到星岛报业上班,并很快因为父亲胡文虎的死,而接收了《星岛日报》;她几次挽救星岛报业于危难之中,能力非常强,将《星岛日报》办成了一家世界级的中文报,号称有华人的地方就有《星岛日报》。
《星岛日报》不仅是有华人的地方就有,而且它还开创了世界七大城市出版不同的版本,并取得成功的世界先例,这是连欧美报业都没有做到的事情。
因为这种影响力,胡仙更是一度当选世界报业协会的主席,享誉很高的声誉。
“董事长,你看看这份杂志怎么样?”郑经翰恭敬的递上《男人帮》,他不敢小窥这个女人。
胡仙一愣,却也是给好帮手的面子,认真的看了起来。
良久,胡仙赞道:“很不错的杂志,这家出版社填补了市场的一个空白!怎么,你是想我们集团也办一份?”
郑经翰连忙说道:“董事长,我一直想自己创业,办一份类似这样的杂志!”
胡仙抬起头,倒是没有太大的意外,郑经翰是个有才的人,不可能一直打工,她也明白这种道理。
“你想得到我的支持?不过,办一份杂志而已,你应该不缺资金吧?”
郑经翰见胡仙如此好说话,大为感动道:“我想将美国的《花花公子》版权买下,然后改为类似《男人帮》的高品位男性杂志。董事长若是有兴趣,可以入股,到时候星岛集团在资源上支撑一下。”
“我早知道你想自己创业,知道也阻拦不了你。既然这样,我就认购两成股份吧,以后我们还是合作伙伴!”
“谢谢董事长的支持!我以后会在出版业里好好做,出更多的优秀杂志。”
这和星岛集团的业务并不重合,没有太大的竞争,所以他说了出来。再加上胡仙最近一段时间也在考虑迁册、走资,她父亲和那边关系可不算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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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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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