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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大刀阔斧欲建骑兵连 慧眼识珠哪跑孙德胜

丁伟和李云龙所谓的搞副业。

主要一条途径就是打伏击战,搞缴获。

可你要把这事儿想得太简单。

以为只是带着队伍,随便找个地方往那儿一猫,等着鬼子伪军路过,噼里啪啦的把战斗打响,然后就能消灭日伪军,缴获大量的物资装备。

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其中的复杂,其中的讲究,其中的困难,要远比你想象的多得多,大的多。

先说八路军一方,你以为简简单单的伏击战。

你首先得研究敌情和伏击的地形,弄清楚敌人的兵力企图、火力配置和运动路线,沿途地形以及敌人的行动规律吧?

换句话说,你的情报工作得做充分了,什么时候鬼子伪军出门,又会经过哪里,有多少人,各类情报汇总完毕。

才能最终打出一场伏击战来。

指挥员还得提前且隐蔽地进行实地的侦察吧?

伏击阵地应该选择在敌人必经的什么地方,既能麻痹日伪军的警惕,还利于封锁消息,与民兵配合作战。

若是伏击的目标较大。

还得确保有隐蔽的前出道路,能隐蔽配置兵力和发扬火力,便于突然发起冲击。

并且可以限制敌军展开兵力的特殊地形,力求成口袋形配置,以充分发挥伏击战的“地利人和”优势吧!

这一切准备完毕。www.

接着,你得选择派出什么样的伏击部队,做出怎样的火力配置,在伏击区域具体如何部署分工。

一旦战斗打响之后,各组协同作战的方式是什么?

是否需要提前设置阻援部队?

从战斗开始到结束需要把控在多少时间以内?打扫战场需要多久?

如何选择可以避开日军援兵的撤离路线等等。

一位优秀的八路军指挥员,只有将这些综合因素全部考虑在一起,或取或舍,最终才可能打出一场漂亮的伏击战。

可就算你作为一名出色的指挥员,能把这一切可控因素都计算在内。

那么敌军呢?

真当小鬼子是吃干饭的?

鬼子真要是吃素的,也不至于在正面战场打得国军主力节节败退,中国大好山河近半沦丧了。

危险的区域,可能有八路军游击队伏击的路线,小鬼子也不傻,不会贸然选择。

鬼子一般都会选择比较保险的路线,沿途甚至还有据点和炮楼工事一路掩护。

常用的一些运输路线更是会经常进行排查,确保沿途没有八路军部队潜伏。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鬼子选择了一条贸然进入八路军活动范围的路线。

小鬼子在一路行军的时候也是非常谨慎的,先头还会派出侦察兵,提前侦查沿途可能藏有伏兵的地带。

有时还会让一些伪军作为炮灰提前探路。

另外整支队伍会分成一队或者两队,排成一条长龙前行,随时保持战斗队形,绝不会涌成一团,完全掉入你的伏击圈。

再加上这抗战前期,日军的每一位士兵,哪怕是乙种师团、丙种师团的士兵,也都是经过较长时间的军事训练,才加入部队的军事素养合格的士兵。

即便是面对骤然的伏击,训练有素的小鬼子也能够做到慌而不乱,迅速稳住阵脚,继而反攻。

你要真以为八路军指挥员带着队伍,找个地方一趴,等着鬼子过来就打响战斗。

到时候是八路伏击鬼子,还是鬼子反过来包围八路,那可就说不准了。

即便到了穷途末路,鬼子遭遇伏击,眼见着要全军覆没,小鬼子们也会相当决然地将装备弹药集中炸毁,也不留给八路军。

其中的艰难,从张大彪率领的一营部队所配备的轻机枪就可以看出一二。

一营一共配备了四挺轻机枪,其中有三挺是捷克造。

那都不是从小鬼子手上缴获来的,而是李云龙从土匪、国军、伪军的身上弄来的。

日军步兵常配的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也就是歪把子轻机枪,一营也只从鬼子的手上成功缴获了一挺而已。

鬼子机枪手除了操作机枪之外,同样还肩负着随时销毁机枪的任务。

真要是丢了机枪逃回去,那可是会受到军法处置的。

……

“可真想缴获到点儿好东西,比如歪靶子、掷弹筒、九二式之类的,还就得找小鬼子!”

在选择伏击目标的时候,李云龙发表了意见。

丁伟笑道:“老李,小鬼子不好惹,要拿鬼子开刀的话,咱们可得把这刀先磨快了再说。”

李云龙道:“这点咱俩是尿到一个壶里了,照我的意思,眼下咱们缴获了一支伪军骑兵营的装备,先把装备配备给各连。”

“眼下有了战马,又有俘虏的伪军骑兵,咱们的骑兵连也可以着手组建了。”丁伟道。

李云龙心思一动,说道:“老丁,只是想组建骑兵连,没个懂骑兵指挥的连长怕是不成,这倒是个难题!”

“这倒不难,我看这骑兵连连长就选孙德胜吧!”

丁伟撇了李云龙一眼,说道。

这老李,还和我耍心眼儿呢,真当你新一团这一亩三分地藏着哪些人才,咱丁伟会不清楚?

之前新一团因为没有骑兵,孙德胜一直在团里干步兵,现在是三连九班的步兵班长。

要说干骑兵连连长,再没有比孙德胜更适合的。

断了胳膊的孙德胜面不改色,孤身一人,高举马刀,纵使是面对日军的千军万马,也敢断声大喝“骑兵连,进攻!”的震撼,曾深深地印在丁伟的脑海里。

丁伟一直认为,要说亮剑世界里的亮剑精神,究竟可以用怎样的情形体现。

孙德胜一人、一马、一刀、一断臂,便是最好的诠释。

狭路相逢勇者胜!

不外如是。

李云龙直接懵了,随即大骂道:“他娘的,真是见了鬼了,老丁,你怎么知道孙德胜的?”

丁伟乐道:“我作为团长,多关心关心,了解了解咱们新一团的同志,这难道有什么不合理的吗?”

“孙德胜和我说过,他原为石友三部下,十二岁时父母双亡,他在路边讨饭快要饿死的时候,是石友三收留了他。”

“后来,知恩图报的孙德胜十二岁从军,跟着石友三到处打仗,直到石友三投降了鬼子,做了汉奸以后,孙德胜不愿意做汉奸,就改投了八路,进了你老李新一团的队伍。”

李云龙意外道:“老丁,你了解的倒是不少,要说孙德胜这小子,的确是条硬汉子。”

“跟石友三的时候,他就一直干的是骑兵,当时还是骑兵连的连长,眼下干回老本行,他肯定能够胜任。”

丁伟笑道:“英雄所见略同呀,话说回来,老李,你刚才故意瞒着孙德胜不说,该不会是打着孙得胜的主意吧?”

“好你个老李,干的是副团长的活,还净想着从我这儿挖墙脚呢!”

李云龙听罢,大笑声中算是认栽了,“原本是这么想的,可谁能想到你老丁这双眼睛,还真是贼精贼精的。”

三月,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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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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