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虚海之边,规则
一处寂静的杨树下,靠着一个白衣男子,容貌俊美,身姿修长挺拔,自有一股尊贵而沉郁的气息。几个路人不经意路过的时候,看到就是这样的一番绝色风华。过了几会,好像是约定好了似的,三人一起出现,引起超高回头率。
“怎么了,又在扮忧郁贵公子了?需要老子来安慰?”在紫罗学院学员眼中那沉默窒闷的高子桀,一把勾住她的脖子,很是戏谑调侃着。夏侯颜才惊然一觉,见到来人,才轻轻一笑,“没错,我弱小的心灵受伤了,麻烦高大公子承担起修复心灵的重任。”
他则是夸张一嚎,“你夏侯颜这么花心,我怎么修复得起啊?”
“臭小子,你才花心,给老娘滚!”在一旁看不过眼的“夏侯颜亲卫军”终于爆发了,一脚踹上某人的屁股,踢得老远。当某男目光阴鸷,狼狈疾走回来的时,木青妩很是“识时务为俊杰”的紧密黏着夏侯颜,轻声软语,却轻蔑看着他,绝对不给敌军亲近的机会。
高子桀气得炸肺,总有一天他要抓这个臭婆娘去浸猪笼,让全世界来围观!
“我们得加快速度启程了,明日必须要赶到虚海之边,不然的话,我们就得等到下一个月了。”待大家笑闹够了,夏侯颜才笑了笑,沉郁的目光总是被驱除了几分阴霾。大家见她如此,皆都是松了一口气。“要是颜能每天这样笑的话,臭婆娘,就算被你浸一百次猪笼老子也愿意!”高子桀小声地道。
木青妩斜睨了他一眼,没节操的家伙。
楚非言冰冷的面孔微微浮现出几分笑意,摇摇头,才道,“虚海在北边之巅,离这里路程颇远,就算以我们日夜不休加快脚程,也要五天的时间。”高子桀挑眉,“冰山,你既然分析了,那么,想必就有办法了吧?”楚非言瞥了他一眼,很胸有成竹地说:“没有。”
“啊啊啊……”天上的乌鸦带着小乌鸦打酱油路过。
木青妩和高子桀嘴角抽搐站在一起。
“噗!”
口水飞溅的声音出奇得洪亮。
却是夏侯颜出奇没忍得住,一口气就喷了出来。“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太逗了!”她全身抑制不住,颤抖着,指着楚非言那张窘迫的冰山脸狂笑,笑得眼泪都跑出来了。这是她这么多个年头了,第一次笑得如此开怀和猖狂。
旁边的两人瞬间僵化了,被风一卷,就吹走了
原来,冷笑话是真的有人笑的。
之后,还是楚非言召唤出两匹神鹿,以血试炼,四人两人一组,才得以远赴万里之巅。
神鹿,一种绝世珍宝级的神兽,身形就像是梅花鹿一样,只不过它们是顶生双红角,蓝眼碧瞳,皮毛也是十分有光亮的雪白,在阳光下,就像是融化了的积雪,又像是一潭牛乳色的潭水。总之,神鹿是祥瑞的象征,代表着福气。
而神鹿身姿矫健,一步一万里的名头,为它们附上了神秘而飘渺的色彩,有“万里一瞬”之称的美名。而神鹿之所以能够一步一万里,是因为它们的能量委实强大。神鹿的能量来源于信仰,在信仰这一面上,不分善恶,不分贫富,只要有足够的坚定的信仰,神鹿就会激发最大的潜能。
在大陆这面上,神鹿可堪称为天下第一快脚。
当然,神鹿的信仰能量,自然也吸收乘骑者的信仰,而且还发挥很大的主力作用。所以,相对于其他人来说,让夏侯颜和楚非言各自乘骑一匹神鹿,在大陆之上相比较,可能没有人比他们更为强大和快速了吧。托了神鹿的福,他们在第二天的清晨,就到了虚海之边。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有时间来准备弑神者的攻击。
夏侯颜骑着神鹿,目光停留在一处,那是两座极为雄伟壮阔的大山,在连绵不断的平原上,那两座大山居然占据了一半的位置,显然是高大得不可思议。而在两座大山之后,就是虚海,一片茫茫的大海,一片死亡的大海。
虚海,正午已到,就会立即撤去迷障。
来到了这个赫赫有名的地方之后,四人才晓得,原来大陆不是没落,而是几乎全部的神阶或半神高手们,都跑到这里来蹲点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同时,四人中最为敏锐的夏侯颜最早察觉,这里,是最为惨然和血腥的斗场!
“你们要小心了,这些人已经创立组织,划分地域势力。如果看到有新人进来的话,那么,势必会遭到各个势力的盯梢,将我们都给吞了。毕竟,新人这样的嫩头羊,吃起来是最肥美的。”听着夏侯颜的话,晓是魔女木青妩也的小心肝也微微激烈跳动了一下。
“不过,也不必太过担心,如果是自动送上门的,我们就不客气收了。”夏侯颜突然又说了一句话,她的眼神澄澈而干净,嘴角微微扬着,好似冬日暖阳。但是,为什么两人会觉得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楚非言则是微扬嘴角,眼神幽暗,“如果敢上来的话。”
这两个变态!
两人暗自腹诽。
由于日子长久了,虚海这里逐渐有人气了,自然也建立起了一条较为大型规模的商业街。什么是大型?这就是说,就算是走路,走上三天三夜都还没完,可想而知了。由于这里都是神阶高手意气风发的地方,出手就更阔绰了,难怪富得流油,商业街一天的收入来源,比起两大帝国的都要多。
不过,越繁华的地方,有时是天下太平的太平盛世,但也有可能……是恶徒们的聚集地!
当四人走过一间店铺的时候,里边传来了凄厉哭喊声,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有老人的,也有小孩的,最后,归于平静,那幕帘被一滩新溅上去的血迹给染红,发出血腥的味道。夏侯颜却轻不可闻皱了一下眉。不知道为何,最近她对红色愈发痴迷,但极度厌恶起血的味道。
因为她的感官很敏锐,清晰得可以嗅出血的味道。
“切,老子泡她是看得起她,居然敢给脸不要脸。”一声粗噶残暴的声音从里边传出来,接着幕帘被扯破,出来一个极为精悍的光头壮汉,本就狰狞的脸上处处结着疤痕,如蜈蚣一样恐怖,那双眼睛塞满了**和贪欲,闪动着幽绿色的邪光。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奉承阿谀,一个拍着马屁,很是欢快。
而看到了壮汉出来,周围有些人群起哄,“光哥,这是第一百零五次了,看来没妞肯跟光头啊!”那壮汉最恼别人说他光头,一脚就踹翻了旁边的饭桌,瓷盘轰然破碎,惹来许多道目光。不过光头壮汉的恼羞成怒,大家伙可不当一回事,而是又一番哄笑。
“光哥,快看,那妞好正点,如果你能泡得了她的话,我们大家伙就不闹了!”在喧闹的人群中,突然有人这样响亮说了一句,“唰唰唰!”几十道眼光直接飞去。
本来夏侯颜等四人凭借着出色的外表和气质,已经引来不少的注意了,现在被这样一提,更是处在了万众瞩目的情况下。“难道老子太帅了也是一种祸?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高子桀很是自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旁边的木青妩毫不客气飞眼刀。
“被盯上了。”夏侯颜淡然挑眉。“不足为惧。”他则是嗤笑一声,笑来者的自不量力。他们四人都拥有着转世守护所拥有的能量,有着普通神阶斗者不为人知的异能。即便是四人中实力薄弱的木青妩,也能轻松踩死十个光头大汉。
有时候,觉醒是一种很可怕的力量,肉体虽然腐朽风化了,但永生的精神却从远古一直保持到现在。
光头壮汉听得这样一说,天生的色心驱使他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正点妞。当然,这妞的姿色也委实美得惊人,不注意都难!瞧那妖娆婀娜的身姿,瞧那芙蓉面玉雪肌,瞧那双美眸顾盼生辉……光头壮汉先前不悦的心情立即一扫而空,双眼就像是看猎物一样,直勾勾的,好像已经到手了。
被这样一个白痴看,木青妩觉得有损自己的品位,于是用手掩住了鼻子,侧身站在了夏侯颜的背后。就算那白痴不说话,她隔着千里都能闻到那股令人作呕的口气,应该是喝血过多,导致混杂。世界规则的残忍,她见识多了。
光头壮汉越看越妙,双眼更是**邪不堪,好像很不得将她给一口吃掉。夏侯颜此时淡然挪了些位置,将本就半边脸的木青妩给完全遮住。“颜,你……”她诧异仰头看着夏侯颜,却看见她臻于天神俊美的面容上波澜不显,却轻声道,“我会把他的眼珠给挖下来。”
阴森森的口吻,似鬼魅一般,让人禁不住抖出了一身疙瘩,毛骨悚然。
她却开心扬着嘴角,对于那个白痴的白痴眼神也就不上心了,反正阿颜会给她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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