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三章 神魂分身
自从圣混金刚显露真身之后,孔明就一直觉得有一丝不对劲的地方,但是到底什么地方不对劲他又说不上来。可是随着圣混金刚的言语越来越多之后,孔明却猛然一下子察觉到了眼下的这个圣混金刚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圣混金刚的强大,确实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他如此多话又如此自傲的态度,可就有一些不符合混沌十二界第一强者的气质了,反而有些像是暴发户,恨不得时刻都显摆自己无比强大一样。
按道理来说,像圣混金刚这样的强者,没理由如此肤浅,可为什么眼下的这个圣混金刚,会表现出这样的一种性格呢?
孔明自身的神魂极为强大,因此他在神魂的感应上也是极其敏锐的,在意识到圣混金刚的不对劲之后,他很快就察觉到,眼下的这位圣混金刚,在神魂上是不完整的,就像是神魂被切割了一块一样,甚至被切掉的还是一大块!
正是因为神魂的不完整,才导致了眼下这位圣混金刚的心境修为不过关,并没有表现出圣混金刚应有的真正气度!
意识到这一点的孔明,很快就明白过来,其实并不是圣混金刚的神魂被切割掉了一大半,而是眼下的这个圣混金刚,只拥有真正圣混金刚的一小部分神魂,这才显得有一些不对劲。
孔明自己也算是精通分身手段的,在心中略一思量之后,也就明白过来,估计是圣混金刚的本尊,将自己的神魂切割了一小部分下来,从而炼制出了这么一个分身来!
能够动用这等手段,圣混金刚不愧是混沌十二界的第一强者啊!
要知道割裂神魂炼制出一具分身,不少的顶尖存在都能够做到,但是割裂下来的神魂终究是不完整的,想将这样的一具分身变得强大起来。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但是,眼下的这个圣混金刚,如果真的只是圣混金刚本尊的一个神魂分身,那么也不免强大的太过不可思议了。其表现出来的实力水准,完全可以说是达到了界域掌控者的层次!
圣混金刚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本尊的底蕴实在太过深厚,实力也实在是太强大。这才使得一具神魂分身也能够强大到如此地步!
相比较之下,孔明的“分影之身”是借助特殊的星辰之力,才能够同时幻化出五具分身,在数量上是要胜过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但是孔明的每一具分身顶多只拥有本尊两成半的实力,这可就远远及不上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之强大了。
从圣混金刚神魂分身所表现出来的实力来看,很有可能仅仅只是比六绝圣尊、九黎羽尊这样的存在稍逊半筹,还要胜过孔秀或是观星老人这样的强者!
仅仅一具神魂分身就强大到如此地步,那么圣混金刚的本尊又会是何等的强大呢?
更为重要的是,神魂分身是能够被本尊收回的。其拥有的力量也能够回归本尊,真要是这么一考虑的话,那么圣混金刚的最强形态会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至少六绝圣尊他们在谈论圣混金刚的时候,圣混金刚还没有强大到这等厉害的程度,看来圣混金刚在近期闭关不出的这一段时间内,很有可能取得了重大突破,这才连神魂分身都强大到如此地步。
也难怪这一次金族大军出动之后,有底气同时攻击圣混界与羽混界了,除了圣混金刚的本尊可以亲率大军之外,他的神魂分身还能够坐镇另一路大军。
圣混金刚的实力提升到如此程度。他应该是不想太快就暴露出来的,因此一直没有直接现身。但是这一次,神行金刚抢攻在前,想一鼓作气拿下空间圣殿。估计圣混金刚对此也是颇感兴趣的,这才会让神魂分身跟着神行金刚一起行动,眼见着神行金刚有着陨落之险了,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才会突然出手,将神行金刚给解救出来。
当然了,神魂分身终究只是神魂分身。还没有强大到无所不能的程度,能够救出神行金刚是他实力的体现,但是想要将金族大军全都解救出来,显然也是力有不怠的。且不说孔明这一方人多势众了,就算单打独斗,孔明比起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还是能够胜出半筹的。
但是孔明有一点想不明白,那就是圣混金刚确实是超出想象之外的强大,但是他的一具神魂分身又是如何达到界域掌控者这样的层次的呢?
随着孔明心中思如电转,他很快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圣混金刚为什么容不下别的修炼者同时掌控两个界域?一旦发现这样的天才,圣混金刚不计代价也要将其除掉!
看来,实力达到圣混金刚这样的层次之后,要想能够继续提升实力,唯一的途径就是同时掌控更多的界域,但是从已知的情报来看,圣混金刚最多也就同时掌控了两个界域,还没有确实的消息证明他已经可以同时掌控第三个界域了。
也许圣混金刚是为了寻求这一方面的突破,才会尝试着让神魂分身也成为界域掌控者,那么由本尊掌控两个界域,神魂分身掌控一个界域,也就等同于变相的达到了同时掌控三个界域的境界。只不过这样一来,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还能不能够顺利的与本尊相融合,恐怕会是一件说不准的事情了。
还有,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成为了界域掌控者,那么他掌控的又是哪一个界域呢?看来除了由界域八族所掌控的界域之外,另外四个不算太知名的界域,其中之一已经悄无声息的被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给占领了。
另外还有一点细思之下就更为恐怖了,那就是圣混金刚的神魂分身,真的只能够割裂出一个吗?
万一圣混金刚可以同时拥有多个神魂分身,那么另外四个不知名的界域,只怕都会有一些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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