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三,王知州奏书送入递铺,加急送往京都。
九月初八,一只装有王知州罪证的樟木箱,由宽州悄然送往济州洛水码头,再由石远亲押一条楼船,秘密送往京都,交至莫府在京都的当铺,最终避人耳目,送去詹事府。
樟木箱中,装有账册数本、拆过的皮甲、棉衣等物为证,另有一封状书,上告王知州贪敛军饷,士兵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贻误战事,致使三寨失守,兵临高平寨。
秦敕使入堡寨后,王知州深恐此事败露,连夜前往堡寨,强令高平寨开西门,突袭金虏,于乱中杀死秦敕使及禁军。
詹事府得此箱后,惊骇震动,不敢有丝毫隐瞒,正詹事立刻入宫,将其交给皇帝。
九月二十,正在各地学子争相入京赶考之际,皇帝盛怒,堂堂天子,竟被此奸诈之徒玩弄于股掌之间,着令即刻押送罪人王运生进京受审,查封家财,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共同审理此案。
既是詹事府首提,又令东宫监察,不得姑息。
宽州府要务暂由转运使、提刑司、漕司、知府共同协理,并查处知州府相干属官、宽州一应行商,朝中另择州官,前来处理军机大事。
这消息太过突然,如同晴天霹雳,劈向了看似安稳的朝堂——储君与藩王之间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已经因为宽州知州一职暗流涌动,各使手段,互不相让,使得此职悬而不决。
宽州官场也随之震荡,与王知州有故之人还未清楚来龙去脉,便与王运生共同赴狱,等候审理,没有入狱之人,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顶点小说
拥有如此雷霆手段,搅动了天下风云的人,却是邬瑾这个连春闱都未曾过的书生。
十月初,程廷戴一顶仙桃巾,穿身蓝色团领衫,靛蓝色压腰,腰间挂着两枚玉兽佩,打扮的十分稳重,然而一进莫府,这种稳重就消失殆尽,从花园里摘下一朵黄菊花插在鬓边,路过桂花树时,又折下一枝桂花。
他直奔山野居,在门外大喊了一声“邬瑾”,随后往屋子里一钻,将桂花
“当”一声投入放鸡毛掸子的赏瓶中。
“累死小爷了!”他走到邬瑾身后,伸出双手搭在他肩上,按住他就是一阵乱摇,几乎要把邬瑾摇散,“我爹可真是会使唤人。”
他如今做他爹的幕府,一个月领三两银子的月俸。
自他三次才过发解试,并且取了个末名后,程知府和程夫人幡然醒悟,不再敦促他读书,反倒张罗着给他找个营生。
程廷不必再去州学,又不曾挨揍,每日穿街走巷,好不快活,王运生事发,他更是喜的手舞足蹈,连摆三桌席面宴客,一日归家晚了,见程泰山还忙于公务,一时孝心发作,前去探望。
程知府不见他时,还身体康泰,一见他这逆子,立刻气血上涌,手痒难耐,当即去卷桌上名册,要给程廷一下,哪知程廷歪着脑袋一看,指着其中一个名字,奇道:“爹,王景蛤的表舅怎么勾掉了,他可没少在码头上掺和,我在济州考试,都遇上过他一回。”
知府衙门中两位师爷俱是一惊,程知府松开手掌,问道:“这是他哪门子表舅?从没听说过。”
“他外祖母是后嫁的,那个旧外祖母有个兄弟,兄弟养了个儿子,就是这个黎裘,投在王家,王景蛤也叫他表舅。”
程知府看这个儿子顺眼起来,破天荒带了笑:“你怎么知道的?”
程廷翻了个白眼:“这有什么不知道的。”m.
两个师爷兴奋起来,老师爷起身指着另外一个名字道:“这个呢?”
程廷扫了一眼:“他倒是想投靠王家,但是因他破了相,景蛤他爹认为‘破’不好,不肯要他,他和人说王家以貌取人。”
老师爷连忙取来一张纸,重新填了名字,笑道:“老爷常说三爷不通不通,如今看来,三爷是通在人情上,官场之上,通了这一样,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一碗饭吃。”
程知府目光慈爱,看的程廷毛骨悚然,从那之后,程廷就端上了程知府的碗,吃起了衙门的饭,整日在外奔波,累的人都瘦了一大圈。
邬瑾让他摇的前俯后仰,笑道:“累了
就坐着吧。”
程廷一屁股坐下,自己倒了一盏热茶,喝了两口,低声道:“老蛤蟆后台可真够硬的,我听说死不了。”
“死罪才麻烦,我送入京都的罪证,也并非全是实证,”邬瑾问道,“吃饭了吗?”
“没吃,”程廷摸着肚子,皱眉不解,“怎么还留一分力气?”
邬瑾出去叫人摆饭到隔间,程廷追着喊:“上回送来的石榴酿了吗?酿了就送两壶来!”
下人应声而走,邬瑾起身往隔间走,边走边慢条斯理的和他剖析清楚:“一个人有生可求,才会三缄其口,若是知道自己非死不可,就会把所有人都拉下水,所以我留了一分力,而他的靠山、家族,多年来受其供养,也会尽力为他谋划。”
程廷似懂非懂地点头:“可他要是卷土重来怎么办?”
邬瑾洗了手,拿帕子擦拭:“我不是送出去了九分?他和他的靠山,也都有敌人,敌人怎么会允许他卷土重来?”
程廷张了张嘴,感觉自己像是掉进了蜘蛛洞,邬瑾、王运生、靠山、敌人,吐出了无数的蛛丝,一头把他网住了。
他摘下鬓边黄菊花,在手中把玩,心想天下人的心眼共一石,当官的占了八斗,生意人占了一斗,其余人合用一斗。
他便是其余人,心眼永远不够用,什么都赶不上趟,王运生与堡寨一事,若非邬瑾仔细给他讲明白,他这辈子都想不到。顶点小说
饭菜很快提了上来,程廷确实是饿了,左手拿了一个桂花烫面蒸饼,右手抄起筷子,夹了一筷子驴肉,张开嘴,左右开弓,先打了个底。
随后他拿过酒壶,一人倒上一杯,自己“滋滋”地喝了一口,才感觉活了过来。
他今天跑了半座城,欠下了无数酒债,就为了弄清楚一样皮货的去处,整整一天,只站在脚店门口吃了三个饼,喝了一壶茶。
而且他在莫家吃了这么多年,味道和吃家里的饭菜一样熟悉,更令他放松和饥饿。(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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