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慰的话语硬生生卡在喉咙口,上下不得,哽得沈鸢无比难受。
她哼笑两声,僵硬地收回伸出去的手。
“哈,原来是这个原因啊。”
傅弃的脸色在房间的灯光下忽明忽暗,看不太清,只能听见他时不时的吸气声。
沈鸢敛了敛唇角,伸出手揉了揉傅弃的脑袋。
掌心的触感毛绒绒的,很软乎。
还是未成年的小傅弃好撸啊,要搁五百年后他那个狗脾气,哪能让她碰啊。www.
“这有什么的,为什么要在乎他们说的那些屁话呢,他们说你是狗奴,难道你就真的变成狗了?”
傅弃眼尾晕红,难受的酸涩一直从眼眶蔓延到舌根,绯色的薄唇颤了又颤,瞬间丧失了语言能力一般,半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说,不要在乎别人说的那些屁话。
也是第一次有人站在他这边。
深山里失去母狼保护的狼崽子,遇到人类时会哈气,试图露出凶狠的獠牙去吓退敌人。
但只要它在人类身上感觉到一丝善意,便会收敛起兽性
感觉眼睛里进了东西,傅弃吸了吸鼻子,哑声问
“那你为什么要笑,是在笑话我吗...”
说着,他伸手指了指沈鸢抑制不住上扬的唇角。
沈鸢立刻手动将其压下:“呃,我天生微笑唇。”
微笑唇?
傅弃好奇地凑过来,歪了歪脑袋:“什么是微笑唇?”
沈鸢:“...你连这个也好奇啊?”
傅弃的眼睛眨了眨,长而卷翘的睫毛扑闪,墨色瞳仁仿佛两颗璀璨的宝石。
“你让我想想该怎么跟你解释。”
沈鸢撑着腮帮子,思索了一会:“微笑唇是指这个人呢,虽然情绪并不高涨,但是嘴唇会习惯性地勾起,看起来就好像在微笑一样,所以叫做微笑唇。”
傅弃似懂非懂:“所以并不代表这个人很开心是吗?”
“嗯,这是一个外在特征,而不是情绪特征。”
看到傅弃上下点头,表示自己懂了,沈鸢顿了顿,接着说道
“不过我妈妈说过,天生微笑唇的人命也会很好。”
“命好?”
傅弃仿佛受到了
一记重击,反反复复嗟磨着这两个字。
下一刻,唇角处传来异样的触感。
沈鸢伸出两根手指,戳在他的唇角。
“是啊,所以只要多笑,好日子都在未来等着你。”
未来,他会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还拥有了能够决定他人的命运的能力。
可惜这些傅弃都不知道,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未来,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活着离开坟场的那一天。
但此刻,仅仅只因为沈鸢的一句话,傅弃突然有了一丝丝期待和好奇,好奇自己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0723,你说的是真的吗?”
“沈鸢。”
傅弃不解地看着她。
“不用叫这个工号,我的真实名字也叫做沈鸢。”
傅今安说过,做好事不留名是圣人才做的事。
她救了傅弃,她想要留名,想要傅弃记住自己。
蝴蝶振翅,此刻她的某个行为,是否会影响到五百年后的傅弃。
他对自己的感觉会不会变得有所不同。
傅弃的瞳孔不受控制地颤了一瞬,沉重冗杂的情绪倾泻而出。
身在云端,这两天发生的一切对他来说都仿佛是一场梦。
他好怕只要闭上眼睛,再次睁开后沈鸢又会变成原来的那个0723,在几个男人之间生存得游刃有余,魅惑又陌生。
良久良久,傅弃终于开口。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吗?”
“为什么?”
“其实我原本的名字,叫做傅夕朝,朝阳初升的朝。”
沈鸢轻倚在傅弃身侧,没有出声,静静地听他讲述着属于自己的故事。
“我的母族,是江南一岸有名的大户人家,我的母亲,是深居简出,端庄有礼的名门闺秀。和话本子里那些老套的故事一样,母亲上寺祈福的时候,遇到了那个男人。”
傅弃甚至不愿意喊他一句父亲,因为他不配。
“我的母族并没有门第歧视,唯一的要求便是他能考取功名,给我母亲一座可以安身的宅子,他倒是做到了,变卖了我母亲的首饰,贿赂了监考官,然后在江北严寒之地,置办了一座大宅子。
后来两人
倒也算恩爱,有了我,之后母亲的身子每况愈下,一近年关便日夜咳血,下不来床,我一直以为她是生我的时候落下了病根,后来才知,她一直经受着那个男人的虐待,床上是,床下也是。”
沈鸢心里一咯噔,欲言又止。
“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我的母亲不离开,或者告诉母族。”
沈鸢如实点头。
“她确实那样做了,可是她没想到,那个男人用来贿赂监考官的首饰里,有她的生辰镯。我母族那边有这样的一个习俗,有子嗣降生后,都会打一件首饰,姑娘为镯,男丁为冠,还会在首饰上烙下族印。他威胁我的母亲,如果敢告状的话,就把贿赂监考官的事情捅出去,手镯上的族印就是证据。”
“可事实上他也没把住嘴门,还是说了出去,当时的掌权者非常看重科举,判了全族流放,没收全部财产。”
“母亲受制于人,自责不已,加上不适应江北的气候,染了风寒,缠绵病榻,在临死之前,这个不争气的女人终于狠下心做了一件对的事,她跪下来,求我帮她报仇。”顶点小说
“后来的事情你应该能猜到了,因为弑父,我被关到了这座坟场,成为了一名最低等工人,也失去了自己的名字,成为了傅弃。”
“在朝阳与期待中出生的我,成为了被所有人放弃的存在。”
傅弃语调平淡,没有什么其他的情绪,就好像故事中的主角不是他自己。
在这座坟场,他接触到了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能随时对话的通讯仪,铁质的铲子,锤子,包括夜间复活的死尸。
这一切的一切,推翻了傅弃所有认知,以为来到了另一个时空。
仿佛李鸿章第一次去到英国,傅弃同样无法接受自己的落后,透彻的无力感席卷全身。
他试图用特殊的手段保护自己,可电棍疼痛噬骨。
后来,傅弃就懂得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不要反抗,当个听话的沙包。
人性本恶,骨子里总有想折断傲骨的摧毁欲。
可若是对上软骨头呢,就没有刺激和挑战性,索然无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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