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百二四章 再入小仙城
在灵山派发生内乱,林子福被杀之时,林弘他们也正在赶往小仙城的路上。
“师傅,紫玉楼主在圣门,我们是不是去圣门找她?”
林弘摇了摇头道:“让紫玉知道这件事情,跟紫玉沟通都是必须的,但是具体的方式跟方法还是要掌握好的。我们现在这么贸然去找紫玉,作用并不太大,紫玉搞出这么一个仙城来,如果说对敌人一点察觉都没有,估计也不太可能。否则,就真如咱们猜测的那样,她本身就是背后那只手……”
“何况紫玉现在在圣门,门主他们都在那里,咱们还是别去凑那个热闹的好。”
莎莎道:“那我们怎么跟她谈,什么时候谈合适?”
“呵……”林弘自信的笑道:“除非必要,这种事情我更喜欢她主动来找我们谈,我们先到小仙城暗中查查情况,再想办法看能不能搞出点什么事来。”
莎莎跟林云杰一听,立刻明白了林弘的意思。
莎莎兴奋道:“偷袭,暗算搞破坏,这个我喜欢。”
林云杰跟林弘的时间在众徒弟中是最长的,如今又是虚境后期,三人一路隐匿行踪,很快已经来到小仙城。
在一队赶往小仙城的车队中,一辆超级豪华的车里,林弘正跟莎莎举杯饮酒。
林云杰坐在下手边,这个经过改装的豪华车里空间非常大。有了上次的经验,林弘随便在小仙城四千里外的一座世俗界城市里,花巨资搞了一队世俗界的人马,请了十几个先天高手跟上百名手下,改装了一辆豪华车,跟其他十几辆巨大的车。
里边装的都是各种物资跟东西,就像是那些超级富豪。要到小仙城内定居一般。
“还以为悄悄潜入会很刺激呢,没想到这…样也行。”莎莎喝着酒,佩服的看向自己地男人,至少她想不到这种方法。她根本不清楚。随便将那种炼器用的成吨使用的金属拿出去,就可以让那些人变得那么听话。
要什么就有什么,虽然用处不是很大,不过却也很舒服。至少,跟着林弘一起花钱砸人买东西,砸那些所谓的先天高手地时候,感觉很爽。
想到这里,莎莎又道:“还有啊,下次有机会我们继续购物。”
购物,这是莎莎刚跟林弘学会的一个新词汇。虽然买的那些东西用处不是很大。但买东西时候的感觉还怎的很爽。世俗界卖东西跟修真界不一样,更热闹、东西更多、更好玩。
“好啊”林弘笑着喝了口酒,很舒服的靠在那用金色虎皮制作的躺椅上,女人。不喜欢购物的好像还真难找。
林云杰对这些却没有一点感觉,只是感觉很不自在,以前虽然经常跟师傅也在世俗界行走,但却很少如此近距离接触世俗界的人。一般他们都是以一种外来者,路过的姿态,但林弘此刻却是融入其中。
“师傅,我们要潜入小仙城应该是低调小心隐秘才对啊,现在……”林云杰看了看周围,苦笑道:“现在这样,是不是有点太高调了。”
“有句话说地好。低调才是最牛逼地炫耀,这个低调指的是功成名就的人,例如你的古师叔祖,或者紫玉那个级别地。他们的低调,就是最牛逼的炫耀,而我们在世俗界的炫耀,就是最好的掩饰。小仙城的情况我上次跟一个世俗界叫大佛手何坤的人聊了一些。这种情况再正常不过。每天在小仙城内有无数,没人会去注意这些的。”
“那我们在世俗界这些人中。总是很别扭,您也说过了。对方在小仙城内肯定有布置,甚至是那些先天境界的人,我们这样会不会引起他们注意。”林云杰说完又强调了一句:“当然,我说的这个容易引起注意被发现,是指我自己,我总感觉不自在。”
此刻三人都已经是世俗界地打扮,林弘是一副暴发户的样子,欧阳莎莎则是美娇娘,样子更是大不相同。
林云杰是一副贴身保镖的样子,背后还背着一把剑,林云杰越发的感觉不自在。
“云杰这样挺酷的,绝对有高手风范。”莎莎逗笑着。
林云杰一身傲骨、满是傲气,虽然这些年被林弘打磨的好了许多,但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地。
“还酷呢,我都想哭了,这么傻地装扮,真不知道世俗界的人怎么喜欢在背后背着一把剑,就算我当初不能炼剑入体,也只是拿在手中就行了,哪像这样……。”林云杰说着,用手弹了一下背后背着地这把宝剑。
这把剑在世俗界也算好剑,不过周边被一些珠宝所修饰,搞得有些不伦不类。
“嗡……”被林云杰这么一弹,剑剧烈颤抖,瞬间就要碎裂一般。
好在林云杰的力道控制的恰恰好,不过就是如此,这把在世俗界中的锋利宝剑,也已经受损严重。
“哈哈……”林云杰的样子,让林弘忍俊不住,最后摆了摆手道:“怎么跟他们打教导这种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由我来,作为我身边的第一保镖,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冷酷一些,然后我让你动手揍谁的时候你就揍谁,不用给任何人脸色也不用理会任何人。”
林云杰听林弘这么说,感觉还行:“如果是这样的话还简单一些”。
这几年下来,小仙城已经成为世俗界的圣地一般,以往在世俗界中也有各种关于修真者的传说。但修真者于普通人,就如同仙境高手于修真者一般,多数的时候只存在于传说中。
但在小仙城中,修真者却是偶尔可见,更何况先天高手在这里可以突破极限,更有人发现,就算普通人在这里都可以延年益寿。小仙城周围的大夫得到何小仙的支持。医术冠绝世俗界,更有一些在小仙城培养出来的特殊药物。
如此一来,小仙城就真的成了仙城,无数人蜂拥而来。
但能在小仙城定居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除非世俗界各个国家地顶级巨富,又或者是先天高手。普通人根本没办法在这里定居下来,就是如此,从林弘上次来到现在,小仙城又向外发展了两圈,这种规模这种速度就算是在林弘上一世的高科技时代,也是难以想象的。
但奇迹,就这样被创造出来,如今小仙城的人数已经达到了六百万之巨,成为世俗界第一大城市。
更奇妙地是。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任何政府。一切都是逐渐形成的规矩。除了何小仙定制的一些基本规则,一切都很自由,靠本领靠实力说话。
周围千里之内的城市人数也在疾速膨胀,这一切都以一种世俗界不可想象的速度在发展着。这也使小仙城异常繁荣。
林弘他们这队人,在小仙城进出,并没有吸引多少人注意。
在对方的地盘,不论是紫玉楼的人还是那些背后的人,都在此扎根。所以林弘定下来,一进入小仙城,除非必要,千万不要使用灵识轻易查探周围的情况。
灵识查探别人的同时,也很容易被对方发现。
“当……当……”进入小仙城,车队在一旁停了下来。一看起来只有六十岁略微有些驼背地老者敲了敲前面地拉门。
林弘点头,林云杰过去将挡住的拉门拉开。
“老板,已经进城了,现在我们去那里?”林伯,兰霞城最大帮会的老大,也是先天巅峰高手。兰霞城原本只是一个拥有十几万人口的城市,因为小仙城地原因。这些年发展成为一个拥有四十多万人口的中型城市。
林伯控制着兰霞城最大的黑帮。获利丰厚,在小城也有了住处。平时现在已经很少亲自插手买卖,都是让门下弟子跟子孙们去做。他自己在小仙城内教育后辈,他就跟林弘上次遇到的大佛手何坤一样,也认为自己是没希望突破,所以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林弘在兰霞城大肆采购,被他们盯上,结果他成了林弘的管家。其实林伯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林弘会饶他一命,他帮派中一起跟他拦截林弘的三名先天高手,还有其他上百人,在林云杰一剑之下全部被杀。
但是现在,林伯已经不敢再去想其他的事,从一方黑帮大佬,开始做起管家来。
“小仙城内是不是有一个大佛手何坤”
“仙佛手……何坤”林伯吃惊的看向这位神秘莫测的新老板:“老板,大佛手何坤以前还不如小老儿,不过前些年他一举突破先天境界,而且功力深厚,小仙城一般突破先天的高手都不是他地对手,如今在小仙城内都是有数的高手,现在已被尊称为仙佛手,是小仙城内最新崛起的一股势力。”
“哦……仙佛手!呵……”林弘抿了口酒,没想到自己当初随手一下,就出了个仙佛手,这个世俗界的一些高手还挺有意思的,就跟自己上一世武侠小说里的高手一样。
先别管实力怎么样,都有个挺唬人的外号地。
例如自己这位管家林伯,以前地外号可是“横扫八荒震天枪”。
“几年没见,他的名字倒是越来越唬人了,好吧,就去他那。”
林伯实际年龄已经有九十,就算有小仙城他也没想过自己能突破过,但人老精鬼老灵。在世俗界活了近百岁地老鬼,可跟修真界那些修炼几百年的不能同日而语。
有些修真者就算修炼千百年,除力量之外,很多东西并不比世俗界的人强太多,尤其是心思方面。修真者多数在闭关参悟修炼,而世俗界的人都是人中精。
“是”林伯说完,转身指挥车队继续行进。
眼睛转了几转,再次确定自己没轻举妄动是对的,自己这位老板竟然跟仙佛手都熟悉,又岂是自己能对付的。而且听老板那口气,恐怕这个仙佛在自己老板眼里,也只是……
林伯不由得又想到林云杰出手的威力,就算仙佛手恐怕也没那么强吧。
中间拉门林云杰再次拉上,其实就是不拉上外边也听不到什么,林弘他们这里边都有微型的阵法,不过很隐蔽。就算有人使用灵识查探,也不会发现问题,因为林弘跟欧阳莎莎、林云杰三人都将实力控制在先天巅峰的状态。
以林弘的手法跟他们的实力,除非对方是仙境高手,否则绝对不会发现什么问题的。
“仙佛手…听起来这么俗呢,老公,你怎么还认识这种人?”
林弘笑着将自己上次来小仙城的事情说了一下,包括自己随手助了一下何坤的事情。
“这样啊,对了,我还有件事没弄明白,上次这个林伯带人要劫杀我们,你怎么突然想留下他来呢?”
想起当时的情景,林弘道:“这个老东西很聪明,近百岁的人了,用句世俗界的话说,都是成精的老东西了。有他的话,在小仙城这段时间跟世俗界人打交道方便些,还有一个原因是,他那些徒子徒孙叫他林伯,我突然想到,我们应该有个管家,也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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